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渔 业 资料库:利津地情资料库 章节:利津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5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5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54/section/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54/section/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54/section/8/article/6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54/section/8/article/6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利津地滨渤海,东依黄河,古来就得“渔盐之利”。渔民代代相传,利用木
帆船和网、钩等渔具,在近海、滩涂潮间带或内河从事捕鱼活动。民国27年
日军侵占利津时,渔船大部被烧毁,渔民被迫多数回乡务农。
解放后,广阔的水域,丰富的水产资源,回到人民手中。渔业生产在人民政
府的扶持下迅速恢复发展。50年代,渔民由互助组发展成为渔业生产合作社。
60年代程度不断提高,海水捕捞向远海进军;淡水养殖业日益发展。全县渔
业一般年产量,海水捕捞2000吨左右,淡水捕捞100吨左右。最高年产量,海
水捕捞400吨以上,淡水捕捞300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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