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中的主要比例关系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54&A=8&rec=37&run=13

第一节 农、轻、重之间的比例关系

利津历来是农业县。清代和民国时期,农业部发达,工业甚少,经济贫穷落后。解放后到建国初(1944
年—1949年),农业恢复发展较快;工业发展缓慢,只有少量轻工业,没有重工业。
建国后,随着社会之以经济建设事业的发展,现代工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逐年上升。1949年工农业
总产值1519.28万元(1949年价格)。其中,农业总产值1498.78万元,占98.6%。工业(只一家轻工业)
总产值20.5万元,占1.4%。50年代,工业有较大发展,1956年全县已有14家工厂,其中金属加工为5家;
纺织、缝纫、皮革、食品加工等轻工业9家。全县工农业总产值2841.74万元(1952年不变价格),60年
代以后,重工业逐年增多。1978年全县工厂增到17家。1985年,全县工厂发展到23家(不包括乡镇工业)。
重工业项目已有电业、化肥、农机、机械、建材、镀锌等;轻工业主要是麻纺、酒厂、印刷、面粉、油
棉加工、 木器、鞋服等项目。1985年工农业总产值17155万元,(1980年不变价格)其中,农业总产值
11575万元, 占67.47%,重工业总产值699万元,占4.07%;轻工业总产值4881万元,占28.45%。1985年
与1949年相比,在全县国民经济中,农业比重下降31.13%,轻工业上升27.05%。重工业从无到有。
几个年份的农、轻、重产值构成表 单位:万元

第二节 农业内部的比例关系

利津农业素以种植业为主。解放前,粮食亩产百市斤左右,林木副渔各业微不足道。
解放后,到建国初,农业恢复发展较快。虽然仍以种植业为主,但种植业比例比较合理。1949年全县的
棉花、花生等经济作物面积,人均占有1亩,粮食作物产量人均占有210.9公斤。全县农业内部结构为:
种植业产值占92%;畜牧业产值占2.4%;副业产值占4.2%;渔业产值占1.4%。
1950—1955年,农业持续发展,林业始兴,全县农业内部结构变化不大。人民公社化后,单纯经营粮食
生产,导致种植业本身比例失调,农业发展缓慢,粮食产量低而不稳。1978年,贯彻执行“决不放松粮
食生产,积极开展多种经营”的方针,逐步改变了60年代以来种植业内部不合理的状况。1978年全县农
业总产值中农业产值占58.6%,林业产值占2.5% ,畜牧业产值占17.4%;副业产值占17.3%;渔业产值占
4.2%。全县乡镇企业产值345.22万元。到1985年,全县农业总产值中农业产值占81%,林业产值占1.7% ,
畜牧业产值占9%;副业产值占6.6%;渔业产值占1.7%。全县乡镇企业产值445万元。
几个年份的农业总产值构成表

第三节 工业内部的比例关系

建国初, 全县只有一家酿酒厂。1958年后工业有较大发展,到60年代,县属工厂有17家,其中重工业1
家, 轻工业16家。70年代以后重工业有所发展,1978年,全县17家工厂中,重工业7家,轻工业10家,
全年工业总产值1277.5万元, 其中重工业产值499.7万元,占39.1%;轻工业产值77.8万元,占60.9%。
截至1985年, 县属工厂发展到23家,其中重工业8家,轻工业15家。全年工业总产值5580万元,其中重
工业产值699万元,占12.5%;轻工业产值4881万元,占87.5%。这表明利津工业仍以轻工业为主。
在轻工业中产值最高的项目是麻纺厂、棉油加工厂、面粉厂等。1983年以来,实行经济体制改革,食品
加工业和建材业有很大发展。随着经济改革深入进行,工业生产内部结构逐步发生变化。历年工业产值
比例关系和1985年全县工业行业构成状况如表(1)表(2)所示。
表1
工业产值比例关系表

表2
1985年全县工业行业构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