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文献辑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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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绿林兄弟布告

绿林兄弟们:
我们都是骨肉同胞,都是中华民族的儿女。在此民族兴亡的紧急关头,要自动的醒悟过来,放下屠刀,
立地成佛: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改邪归正,弃暗投明,团结抗战。
自1941年开始,全国形势一天恶化一天,除敌人占领区实行强化治安运动,加强统治外,还经常出动小
股武装,袭击我根据地,这都是非正义的侵略战争。实行三光(烧光、杀光、抢光)政策,民不聊生。我
们是正义战争,深得人心,在政治、军事、经济上处于永远不败之地。我清河军区部队首先用军事力量
击溃了投降派何思源等,扩大了抗日根据地。
当前同心协力进一步的巩固这块根据地,建立“三三制”的民主政权,是刻不容缓的紧急任务。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大敌当前,团结抗战,同心协力,坚决执行共产党的“八·一”宣言,巩固
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七·七”事变后,全国各族人民轰轰烈烈走上了抗日战线。我们携起手来,并肩
抗战到底,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争取彻底胜利。
绿林兄弟们,再不要执迷不悟了! 应该悬崖勒马,当机立断,不要愈陷愈深,堕入无底的泥坑是很危险
的。只有团结抗战是唯一的出路,光明的前途。在这关键时刻,带领部队走向新的道路,不愧为中华民
族的优秀儿女。争取民族独立,民权自由,民生幸福,处处为人民的利益着想。何去何从,任你选择。
一、投降日本,死路一条,遗臭万年。
二、跟随国民党反动派,前途黑暗,苦海无边。
三、团结抗战到底,人民拥护,前途似锦,无限光荣。
敌伪顽在政治、经济、军事上矛盾重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和“三三制”的民主政权,是代表人
民利益的,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前途是无限光明的。“失败是成功之母”,从抗日救
国的实际中得出了血的经验教训,敌人疯狂的第一阶段已经过去,现在正是相持阶段。全国人民已经充
分发动起来了,共产党八路军在敌后方大量的狙击,敌人不能前进了,因而不得不回师扫荡大后方八路
军根据地。这里有各种抗日救亡组织,如铜墙铁壁。那有斩不断的荆棘?那有打不死的豺狼?那有推不倒
的山岳?只要努力奋斗,胜利是属于我们的!
随着斗争形势的发展,贡献出自己的革命力量,如此即能信心倍增,革命便充满着希望。“不入虎穴,
焉得虎子”。为了冲破黎明前的黑暗,迎接胜利的明天,为广大人民群众解除苦难,不惜牺牲生命献出
自己的一片丹心。旧社会黑暗的冬天一去不复返了,真是换了人间!
“有志者事竟成”。在中国人民生死存亡的关头,经受严峻的考验和锻炼,立志学习马列主义,改造世
界观,坚决贯彻毛主席的论持久战,为中国革命建立不朽的功勋。我们真诚合作,亲密团结,紧跟中国
共产党走,视党的政策和策略如生命,在前进的征途上共同奋斗,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争取最后胜利!

垦区建设委员会
主 任 刘翰卿
副主任 李明村
一九四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渤海夏季攻势第二阶段
急剧展开 我军光复利津城

我军夏季战役攻势第二阶段,自本月十二日急剧展开。在攻克张许、盐窝据点后,一举占领利津城,获
得伟大胜利。
十二日夜,我军某部配合蒲、广民兵数千人,把张许据点(蒲博近区史家口西北十里)包围,又一次配合
四分区独立营及当地民兵进击利津城东北四十里的盐窝据点。
当我军将张许包围后,该据点伪绥靖军曾数次发信号,向利津敌伪求援,并企图凭借据点顽抗。但在我
军三昼夜进行围攻与强烈的政治攻势下,于十五日夜,将张许攻克。计俘伪营长以下伪军四百多名……。
盐窝经我一再激烈围攻,将南寨攻下,摧毁碉堡六座,将伪利津县警备队三中队及伪警察所全部消灭,
计俘伪军八十余人,缴获步枪二十五支。十三日上午,利城敌百余前来增援,在乔家庄与鲍王庄,遭我
两次截击,毙伤敌伪连长以下二十余名。随敌于恐慌中,窜进盐窝北寨。我军于当晚对北寨作严密围攻,
将伪据点全部攻下。同日下午四时,我军一部将城西侯王庄据点攻下,毙伪军四名,俘伪警察所长以下
六十余名。缴获长短枪九十余支,小炮三门,子弹三千余发,手榴弹六百枚,炮弹二十余发,电话机一
部。
以上据点攻克后,当地群众欢喜若狂,赶赴军队驻地慰问。十六日下午,在某村开祝捷大会,到会群众
近万人,各地群众献粮、献衣,报名热烈,我军士气极为旺盛。
十六日夜,我XX两部主力直达利津城,经半夜激战,攻人城内,当即解决伪绥靖军二十七团团部、军需
处及其他驻兵地,伪军大部被俘。当时伪军窜入敌军据点固守,又经一夜围困,于十七日夜十一点,我
军将利津完全攻克,总计俘伪二十七团团长苏冀南,二营营长刘伯真以下伪军、伪警备队、伪警察军七
百余人,毙敌兵五名及伪一营长姜启元一名,共缴获重机枪一挺、重炮一门、轻机枪十五挺、小炮九门、
马大盖三百余支、战马三十六匹,望远镜五副、汽车两辆、子弹十万余发,其他电台、电话机、打字机、
粮款、军衣、军用品甚多,正在清查中。我军伤亡四人,轻伤十余人。十八日拂晓敌二百余自滨县到利
津增援,与我在城郊展开激战,至上午十一时被我击溃,窜回滨县城。攻克利津城之夜,我派出一部主
力攻克伪绥靖军据点官庄(许家北七余里),俘伪连长以下一百六十人,缴轻机枪五挺、大盖枪一百五十
支。
此次我军攻克利城,在军事、政治、经济上给了敌军以严重打击。
(原载一九四四年八月二十日《大众日报》)

利津县人民临时代表大会
通电要求改组国民政府统帅部

新华社山东分社转延安总社并全国各界同胞公鉴:
山东八路军渤海军区子弟兵团,为配合正面作战,牵制敌人进攻,发动了夏季战役攻势,血战数昼夜,
将本县境内敌伪全部歼灭,光复县境国土12060方里,解放城关及大小市镇村庄410处,人民184279名重
得自由。大会代表全县民众感谢共产党八路军为国家民族及人民之忠诚。
但国际形势急转直下,德国垮台在即,在日寇复灭将至,对中国抗战极转有利之时,奈正面战场连战皆
败,丧权辱国,丢阵失地,造成严重危局。此种恶劣形势,系由国民党一党专制,反共反人民错误政策
所致。大会悲愤之余,仅代表全县18万民众,要求国民党迅速改弦更张,放弃误国政策,为国家民族设
想,接受中共中央所提出之“实行民主增强团结”之意见,彻底改组国民政府与统帅部,承认敌后各抗
日民主政府为合法之地方政府,立即驱逐和惩办卖国贼、投降派、失败主义者及法西斯分子,配合盟国
准备举行大规模之战略反攻,对国共两党及全国人民之团结,挽救目前危局,大有裨益。望当局实力图
之,谨此电闻。

山东省利津县人民临时代表大会
王 林 王雪亭 邢 钧 张鹤亭
杨臬臣 王锐夫 王刚峰等65人叩
一九四四年十一月十日
(原载《大众日报》)

利津县1957年对荒滩草洼管理实施方案(草案)

我县位于渤海南岸,有大片荒滩草洼和自然林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条规定“矿藏水流由法
律规定为国有的森林、荒滩和其他资源,都属于全民所有”,近几年来,通过我们管理、组织群众收拾
苇草与野生作物,不仅增加了国家财富,支援了社会主义建设,同时,对增加群众收入,改善人民生活
也起到很大的作用。 仅苇子一项56年收入即达6万元之多,但由于我们管理不善,也不断出现了抢割、
乱割和割青以及偷伐和烧毁林木的严重现象,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严重损失,据今春统计全县即发生火
灾16次, 焚烧面积达16万余亩, 占荒滩面积的89%,其中烧毁柳林4000亩,荆条4万亩,乱草116000
亩。除此,并有大片嫩芦苇被抢割,遭受了严重破坏,损失惨重。为了制止以上混乱现象。根据护洼者
有优先权的原则,组织收拾,但要根据收入多少向国家交纳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以达利国利民的目的。
根据这一精神,特提出今年的管理办法:
一、土地安垦
1、凡荒滩草洼内(无林地) 之宜垦土地,统由国家管理与安垦,不准农业社及单干农民随便开垦耕种。
如果农业社因劳力多土地少或土地变碱愿开荒者,可由介绍经县人民委员会批准后到指定地点开垦。但
经政府安垦后而当年不予耕种者,政府有权收回另行安置,以发挥地力。
2、凡农业社新开垦之荒地,均按县人民委员会1957年6月15日以(57)利办字第28号下达之垦荒指示负担
农业税。
二、林木的保护
1、 沿海荆林及一千二林场内之大小林木均由国家经营管理,必须严加保护,不准任意砍伐和破坏,并
要作好护林防火工作。
2、在已开垦的地段内,原有之大小林木均应保护,不得任意砍伐,必需砍伐时得根据国家规划的林带、
林网由林业部门移植或砍伐。但对河床内自然生长之绵柳一律归国家经营管理,由林业部门分配给各有
关区、乡进行采割,但要向国家交纳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
3、 凡在林区内进行生产的农业社或个人,均不准随地烧荒、烧垦、放野火和随地抛烟头火梗,以免发
生火灾造成损失。
4、 在林区内不论公私团体或个人一律不准放牧牲畜,为了解决放牧牲畜问题,由国家统一划出牧场,
指定地点进行放牧,以免混乱。
三、草洼管理
1、 管理范围:从劳改农场通沾化的公路以北的荒洼及集贤以下之河床内生长的苇子、黄蓿、野豆子、
蒿子、蒲子、乱草等均由国家统一管理,不准任意采割和破坏。根据护洼有优先权的原则,有计划的分
配给有关区乡进行采割。但必须按照规定向国家交纳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如果确系收入很低,可予适
当减免。
2、 收费比例:根据野生植物生长情况和收入多少确定,一级苇子收30%,二级苇子收20%,三级苇子
收10%;绵柳收30%,野豆子收5-10%,黄蓿收5%,蒿子、蒲子、乱草收3-5%。
3、 为了利于荒滩管理,除业务部门加强管理外;并确定有关区乡分片包干管理,即从临河村至一号干
沟由新台区负责管理,其中,葫芦巴的苇子由新桥、临河两乡管理和收割。一号干沟至挑河由罗镇区负
责管理,其中,罗家屋子至小沙的苇子由同兴乡管理与收割,三沟子前后及挑河东岸由肖庙乡负责管理
与收割。对其它野生作物的收拾应根据护洼者有优先权的原则组织收拾,剩余部分县人民委员会有权分
给其他区乡进行收拾,至于其他区乡的收割问题,等到季节后再具体分配。
4、 爱护与保卫荒滩草洼林木是我县人民群众、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应有的义务,必须有组织有领
导的进行管理与保护,县以林业局为主吸收有关区乡组成护林护洼指挥部,靠草洼附近的区、乡均应成
立护林护洼委员会,村建立管理小组,原有者加以整顿充实。
5、凡下洼从事生产,必须有组织、有带领人,在荒洼内严禁随地吸烟、按灶、放野火和烧垦。
6、 奖惩办法:对护林护洼有显著成绩者,政府给予表扬或物质奖励,如不经批准随便收割的,谁看见
谁扣下,按50%分给护洼者以作奖励,余归国家所有。若有破坏林木(包括荆条)者,不但全部没收,并
视破坏情况给予处罚,如系地主富农及反革命分子破坏林木与荒洼者,依法严惩。

1957年8月6日

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

1980年11月29日在全县三级干部会议上的讲话(节录)

中共利津县委书记 李吉祥

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是指导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文件,对
于澄清在生产责任制问题上的混乱思想,统一全党的认识,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加快发展农业,具有重
大意义。今年以来,我县各社队逐步建立了各种不同形式的生产责任制。现在看,大体可分为两类。一
类是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一类是包工包产,联产计酬。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形式。一是专业承包、联
产计酬的,有45个核算单位,占2.8%;二是五定一奖、联产计酬的,有30个核算单位,占1.9%;三是
小段包工、 定额计酬的,有587个核算单位,占37.1%; 四是包产到户的,有686个核算单位,占43.2
%; 五是包于到户的,有238个核算单位,占15%。实践证明,我县建立的各种形式的责任制,符合中
央文件精神,适合目前生产力水平、干部管理水平和群众觉悟水平。现在的问题是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
善。我们一定要把贯彻执行中央75号文件,作为进一步落实农村经济政策,调动农民积极性,促进农业
生产发展的动力,切实抓紧抓好。
第一,坚持农业集体化的方向,正确认识和对待各种生产责任制。
农业集体化二十多年来,我县集体经济不断壮大,农业生产有了很大发展,社员生活逐步提高。1979年,
社、队固定财产总值达到2820万元,农用机械总动力达到58700多马力,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95000多亩,
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田达到51000多亩。全县已有不少核算单位人均分配达到百元以上、150元以上。凡是
生产条件变化大、机械化程度高、生产发展快、社员生活富裕的地方和单位,主要是依靠集体力量发展
起来的。事实充分证明,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具有个体小农经济不能比拟的优越性。因此,毫无疑问,农
业集体化的方向是正确的,是必须坚持的。
但是,我们强调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会不会影响坚持农业集体化的方向? 我们有些干部群众,存有这
样的顾虑,这是没有根据的。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是集体经济在经营管理上的一大突破,将能
有效的克服目前集体经济存在的某些缺陷。它和坚持集体化的方向不是矛盾的,是统一的。
农业合作化以来,我们取得了很大成就,但集体经济的优越性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集体经济的物质技
术基础还是比较薄弱的。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没有能够实行健全的生产责任制。“干多干少一个样,
干好干坏一个样”,严重挫伤了广大社员群众的积极性,影响了集体经济的发展。集体经济办不好,群
众就不积极;群众不积极,集体经济就办不好,形成了恶性循环。现在实行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便
可以改进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纠正生产指导上的主观主义和分配中的平均主义,把社员个人的积极性
和集体经济的优越性更好地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社员群众的劳动热情,促进生产的发展。今
年我县许多社队实行各种生产责任制的实践也说明了这个问题。傅窝公社临河大队,今年实行“五定一
奖” 生产责任制,农业总收入比去年增加23000多元,不仅提高了社员分配水平,集体经济也有了很大
发展。当年集体积累达到12500多元,新添置播种机、圆盘耙、水泵等机器4台(部),马2匹,牛8头,良
种羊25只,还新建了一所棉花加工作坊。虎滩公社小街大队,过去年年分净吃光,还要国家供应,根本
谈不上集体积累。今年搞了包产到户,不仅解决了社员温饱问题,当年集体积累1670多元。我们要坚持
农业集体化的方向,为什么又允许一些单位实行包产到户呢? 这也是一些干部群众感到不理解需要搞清
楚的一个问题。从我县情况来看,有不少单位,由于受极左错误的干扰和自然条件、工作基础的限制,
多年来集体经济办的不好,长期“吃粮靠返销,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群众生活非常贫困。在这
些单位,社员集体生产的积极性没有得到发挥,个体生产的积极性又受到挫折,对集体失去了信心。在
这种情况下,群众为摆脱目前的境况,采用了包产到户的办法。这种办法对于高级的集体化形式来说,
似乎是一种倒退。但它能调动当地群众的积极性,鼓励群众在小块土地上精耕细作,努力解决温饱问题,
度过由于左倾错误政策所造成的困难,并使党和群众的关系得到改善,为将来前进到更高级的社会主义
经济形式创造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说,比原来的状况实际是一种前进。所以说,包产到户与坚持农业集
体化的方向并不是矛盾的。今年凡是搞了包产到户的单位,大多数都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有的一年翻了
身,由多年吃统销变为自给有余;有的虽然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粮食生产仍然不减收,棉花、花生等经
济作物成倍增长。应当看到包产到户,在我国历史条件下,它依存于社会主义经济,而不会脱离社会主
义轨道,没有什么复辟资本主义的危险,并不可怕。因此,在这些单位群众要求包产到户的,应当支持
他们的要求。
第二,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积极实行和健全各种生产责任制。
我县各社队自然条件、经济状况、机械化程度、干部管理水平和工作基础,都有很大差别。我们实行生
产责任制,就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适合什么形式就采用什么形式。凡是有利于鼓励生产者最大限度
的关心集体生产,有利于增加生产、增加收入、增加商品生产的责任制形式,都是好的,可行的,都应
加以支持,而不可拘泥于一种形式,搞“一刀切”。根据一年的实践来看,大体有四种形式是适合我县
情况的:
一是五定一奖,联产计酬;二是专业承包,联产计酬;三是四小管理,定额计酬;四是包产到户。
还有一种包产到户的方法,土地全部按人或人劳比例包产到户,只定产量指标,不定工,社员承包的产
量除上交提留外,本人所得的部分不再由生产队统一分配,这也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大包干”或“包
干到户”。有的地方把这叫做“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是自己的”。这种形式简单、省事,为
群众所欢迎。
以上几种责任制形式,研究采取那一种好?这要看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多数社员群众的意愿。一般说来,
在那些生产力水平很低、群众生活困难、人均分配在40元以下的单位,群众要求包产到户的,可以包产
到户。很困难的也可以包干到户,并在一个较长时间内保持稳定。在那些自然条件好、管理水平高、集
体经济比较巩固、人均分配40元以上的单位,就不要包产到户,可采取五定一奖,联产计酬,也可实行
小段包工,定额计酬,特别要积极推行专业承包、联产计酬。在这些单位,现行的责任制形式,凡是群
众满意或者经过改进可以使群众满意的,都以稳定为好,继续完善、提高,不可轻易变来变去。不论实
行哪种生产责任制, 都要不断总结经验,使之不断完善,不能停留在一个水平-上。应该指出,我们实
行生产责任制的时间还不长,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还很不完善,还有许多问题有待于我们去解决。
第三,坚持领导,把加强和完善生产责任制作为今冬明春的一件大事来抓。(略)
(利津档案资料)

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黄河堤防管理的布告

黄河堤防工程设施和林木、堤草,是抗御洪水、除害兴利的重要物质基础。但是,由于“左”的影响还
未肃清,乱砍滥伐树木,挖堤取土等破坏堤防工程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为了加强堤防管理,确保黄河
安全,特布告如下:
一、沿黄社队、机关团体、学校等单位,要经常对干部、社员、职工、学生进行“黄河安危,事关大局”
的教育,建立充实护堤组织,制定护堤护林公约,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方法,管好堤防设
施和林木、堤草,坚决同一切危害、破坏堤防工程的行为作斗争。
二、黄河堤防上的林木、条料,实行国有队营,收益分成。由黄河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更新,任何个人和
集体不能自行砍伐。对毁坏幼林者,要毁一棵,栽活三棵,并处以罚款。对破坏、偷盗成材林木者,要
追赃罚款。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堤防两侧划定的柳荫地、淤背、淤临区均系国有,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险工淤背区属于工程
设施范围,应由主管单位安排集土场、料场、抢险、绿化、建房等工程附属设施。
四、不准在危及工程安全的范围内破堤扒口、取土挖坑、拆石、建房,埋葬、垦植,放牧等。堤顶上严
禁履带机车顺堤通行;在雨雪泥泞期间,除防汛车辆外,禁止各种车辆通行,任何机关单位的车辆大量
利用大堤作为交通运输公路时,要按规定向黄河主管部门交纳堤防养护费。
五、虹吸、涵闸、险工坝岸、测量标志、通讯设备等,是防洪兴利和确保黄河安全的重要措施,必须加
强保护。如有破坏,依法追究,严禁在上述工程附近炸鱼、毒鱼、电鱼,以免危及工程、人身安全。
六、引水渠首设有专人管理,按管理权限开、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开关。在大汛期间,要服从
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度和安排,不准随意放水,违者严加追究。
七、黄河堤防工程管理人员,必须模范的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有关规章制度,坚守岗位,严守职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阻挠他们行使职权。
八、对于保护堤防树木、工程设施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犯上述规定者,
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经济制裁。破坏严重者,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本布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一九八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能源管理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1981)2、3号指令和山东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为加强能源管理,节约能源、维持油区社
会秩序、保护油田建设、防止环境污染、促进工农业生产,特作如下通告:
一、坚决取缔土法小炼油。土法小炼油,不仅严重浪费能源,而且污染环境,危害极大,任何单位或个
人都不准搞。我县境内的所有小炼油,要一律关闭、拆除。违者,强行取缔,并追究领导责任和进行经
济处罚。
二、加强落地原油的统一管理。严格油品出境手续,对不能回收的落地原油,由县能源管理办公室统一
回收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私自动用和处理,更不准强占、盗窃、哄抢、倒卖和贩运。严禁用原
油烧砖烧瓦。违者依法制裁。凡没有准运证件运输油品和落地原油者,一律不准出境,各检查站有权扣
留或没收处理。
三、为保护和使用好天然气资源,在油区内的所有砖瓦窑厂都不准使用天然气做燃料,不经批准任何单
位或个人一律不准接气用气。
四、加强用电管理。凡在油区网供电的农村社队,一律交县电业局统一管理。交接前,各有关部门要对
不符合供电标准的线路和设备认真进行整修改造。六月底以前一律装表收费。今后,油区社队要求在油
田电网上搭火用电的,必须向县电业局申请,经油田同意后报县供电局批准,否则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
得私自接线用电,更不准安装电炉子。违者,按规定罚款,
五、各级政府机关和政法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县能源管理办公室及其下设的管理站、检查站、路卡
等机构做好能源管理工作。对破坏和煽动闹事拒不执行本《通告》者,要严肃处理。
此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利津县人民政府

一九八二年五月七日

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的利津籍战士
给利津县政府和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县政府领导同志:
您好!
提笔首先祝您及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祝全县各行各业蒸蒸日上,捷报频传。
我们是利津县应征人伍的战士,今年三月奉命来到云南边防线,执行自卫还击作战任务。自1979年以来,
越南频繁地在我边境地区进行武装挑衅,侵我国土,杀我边民,干扰破坏我边境地区的“四化”建设。
我们作为八十年代的热血青年,能有机会参加这次反对越南扩张、保卫南疆国土的战斗,感到无比自豪
和光荣。
参战部队开赴战区以来,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发扬战争年代的光荣传统,拥军支前,保证了部队各项
作战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别是祖国各地广泛开展“战士在我心中”活动,更加激励了前线战士卫国戍边、
杀敌立功的斗志。五月下旬以来,越军继续向我境内炮击,企图蚕食我领土。五月三十一日凌晨,越军
以大规模兵力进攻我老山前沿阵地。我军迅速组织反击,战士们打退了越军一次又一次的疯狂反扑,牢
牢守住了阵地,用鲜血和生命保卫了祖国的神圣领土。我军以很小的代价夺取了这次作战的重大胜利,
受到总部和军区首长的表彰。现在边境上每天都有零星的战斗,战士们在极其恶劣的自然环境条件下,
潜伏在观察哨,隐藏在猫耳洞,坚守着阵地。我们只有一个信念:为使祖国亲人生活的安宁。甘洒热血
为人民,以实际行动捍卫祖国尊严,为国旗增辉。我们没有豪言壮语,只有行动,行动才是战土向人民
的最好回答。利津县参战儿女,谨向县政府及全县人民表示决心:
1、坚决执行军委的命令,奔赴第一线,保卫南疆国土。
2、在任何艰难困苦的战斗环境中,以先烈和英雄人物为榜样,英勇杀敌,严惩侵略者。
3、 一定发扬“不怕艰难困苦,不怕流血牺牲”的精神,在祖国和人民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不惜牺
牲自己的一切,保卫祖国和人民的利益。
请县领导及全县人民放心,参战的家乡儿女,决不给您脸上抹黑,一定杀敌立功,以优异成绩向您汇报,
以实际行动报效祖国!
此致
战斗的敬礼!

山东省利津县参战战士李学军代笔
198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