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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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疫病防治

传染病防治 利津解放前,境内发生霍乱、天花、麻疹、伤寒、痢疾、疟疾、脑炎等传染病次数较多,
尤以霍乱病危害最大。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夏,霍乱流行,全县无一村幸免,县城西关户户有病人,
有的全家死光,无人葬埋。民国21年(1932年)夏季,霍乱流行全县,城里北街一日死亡数十人,全城死
亡500多人。
解放后,人民政府关怀人民健康,防疫工作逐步展开。1947年县卫生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在机关、工厂、
学校、部队以及天花疫区(主要是四区宁家一带),推广春季接种牛痘和夏季注射霍乱伤寒混合疫苗。
建国后, 卫生防疫部门贯彻执行“预防为主” 方针,在积极预防的同时,加强对各种传染病的医治。
1950年对全民免费接种牛痘。1952年全县接种牛痘7008人次,免费注射伤寒、霍乱混合疫苗3万多人次。
以后,每年有7万多人接种牛痘和注射疫苗。1953年建立各区(乡镇) 疫情汇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对28种甲乙类传染病中的疾病加强控制。1954年五、六月间,三区 (左王
区)流行麻疹、流感,蔓延28个村庄,发病845例,死亡43人,县政府接到汇报后,立即组织医护人员奔
赴现场,进行抢救和采取防治措施,及时制止了病情发展。1955年3月四区(宁家区) 流行天花,发病27
例, 死亡2人,县防疫部门及时到现场治疗,很快制止了疾病蔓延。1956年以后此病在全县绝迹。50年
代到60年代, 预防接种的生物制品只有7种,1973年以后增加到17种,接种的人数逐年增多。尤其1980
年实行计划免疫接种以来, 每年接种率均在90%以上。1973—1985年,全县接种人数达340万人次。还
有几种病, 有时产生危害,从1953年到1985年,全县发生过流脑514例,麻疹513例,痢疾235例,流感
171441例。白喉、脊髓灰质炎、肝炎、猩红热、狂犬病等时有发生。

地方病防治 地方病防治,始自建国以后。建国初,以防治梅毒、麻疯、黑热病为重点;60年代初,
上述三病基本消灭,转向以防止疟疾为主;三年经济困难时期,把重点放在医治浮肿、消瘦、小儿营养
不良症和妇女病方面;1978年以后,以防治布病(布氏杆菌病)、地甲病(地方性甲状腺肿)、地氟病为重
点。
防治梅毒病:梅毒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一种性病。1954年发现和治疗17例。1956年县防疫站成立防治梅
毒工作小组,全面进行调查,发现并确诊105例,经过连续五年治疗,到1959年全县消灭了梅毒病。
防治麻疯病:麻疯也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一种疾病。建国前这种病患者甚受歧视,不得医治。建国后,
县防疫部门按照县人民政府的部署, 组织专人管理并防治麻疯病。1954年治疗2例,1956年先后两次进
行普查,共查出病患者26例,主要发生在集贤、董集(今属垦利县)、宁海(今属垦利县),虎滩、傅窝、
陈庄等乡镇的10个自然村。1957年实行免费治疗,并坚持每年两次送药和检查。1974年对麻疯病患者进
行复查, 逐人建立病案。至1985年,全县仍有此种病人7名,其分布是:集贤乡2例,虎滩乡l例,傅窝
乡,2例,城关镇1例,盐窝镇1例。
防治疟疾病:解放前,境内有间日型疟疾流行,北部荒洼地带蚊子丛生,发病率高。解放后到50年代末,
这种病发生较少, 年平均100例左右。60年代发生三次疟疾大流行。第一次发生在三年自然灾害严重时
期的1961年, 全县发病率达2775.22/10万;第二次和第三次发生在1968年学生大串联高潮中,全县发
病率为1455.68/10万;1973年连续雨涝之后,全县发病率为597.72/10万。患病较多的有城关,明集、
王庄等公社(乡、镇)。第一次发病时,县成立抗疟领导小组,各公社(乡、镇)都建立3—5人的抗疟病小
组,全县上下把疟疾当作重点疾病加以防治,对发病率在10%以上的大队(村庄),流行期进行预防服药。
1962年推广使用扑疟奎, 同时采取消灭越冬蚊措施,有效地控制了病情。1984年发病率下降为100/10
万,1985年下降为1/万左右,达到基本消灭阶段。
防治布病:布氏杆菌病,俗称“羊瘟”,是人畜共患的一种传染病。解放前利津无此病情,建国后,因
购进我国大西北羊群, 带入了布氏杆菌。起初仅在羊群中流行。1956年发现布病患者4例。1962年扩散
为38例,主要分布在养羊较多的盐窝、明集、汀河、罗镇等乡镇。1964年进行普查,共查出患者124人,
受感染者325人。 1965年县卫生防疫站与兽医站联合对重点乡镇的羊群进行检疫,并采取处理措施,凡
病羊一律严加清除,对健羊实行饮苗免疫。同时,对患有布病的人进行药物治疗,对无病的群众则接种
布氏菌苗加以预防,先后接种2.7677万人次。经过连续10年防治,到1976年实现了人无新发布病,畜无
布病扩散的要求。
防治黑热病: 建国初,这种病的发病率为10/10万, 1954年上升为20.76/10万,治疗50例。1956年
发病率上升为32.37/10万。 为控制此病流行,成立县防治地方病领导小组,以黑热病防治为重点,采
取治疗现疫病人与消灭白蛉虫相结合的措施, 收效显著。1957年继续抓了一年,1958年发病率下降为l
/10万,1959年仅发现1例病人。1960年达到《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和全国防治黑热病专业会议的要求,
黑热病基本绝迹。
防治地甲病和氟病:历史上利津县无此类病症。1976年8月店子乡北于村首先发现2例地甲病人。翌年在
惠民地区卫生防疫部门的协助下, 开展地甲病调查,发现该病患者126例,分布区域在饮用深机井水为
主的徐集、北宋、明集、店子、南宋等5乡14村。经化验,机井水含碘1.96毫克/升,含氟4.2毫克/升,
均超过规定的含量标准, 长期饮用这种水是致病的原因。1980年进行普查,发现患地甲病者458例,患
地氟病者652例。 为控制疾病发展,县防疫部门对现疫病人加强药物治疗,县人民政府指示各有关乡人
民政府停止群众饮用深机井水,采取措施修建水库蓄存黄河水,改善了饮水条件。1985年调查,病患者
大部康复,少数病人尚在治疗中,基本上控制了病情发生。
职业病防止 50年代, 县内工业职工的工龄较短,职业性疾病危害不明显。1963年,对油棉厂、印
刷厂、 缝纫社、皮革社、食品厂、农具厂等单位进行普查,在172名生产工人中,有79人接触粉尘,10
人接触有毒害物质, 体检确诊7人患职业病。有关厂家除对病人进行药物治疗和给予副食品、细粮照顾
外,还采取措施,改善设备,改进工艺过程,安装吸尘器,加强防护。1972年起,对生产工人定期体检。
1973年,对接触尘、毒作业的256名工人进行体检,未发现新的受害症状。1980年将全县37台X光机安装
了防护设备,并对执机人员进行体检,未发现放射性病兆。1985年调查,全县共有金属、木材、皮革、
食品、棉油加工、纺织、麻纺、缝纫、印刷、化肥、建材和工艺生产等12个行业80多个单位,其中接触
尘毒物质的作业17家, 生产工人920名,经普查和体验,发现可疑职业病患者15名,但未确诊。同年,
还对各乡镇企业单位进行基础调查,普遍建立了档案。

第二节 卫生保健

妇幼保健 利津解放前,妇女分娩由接生婆接生,由于不懂科学,不讲卫生,婴儿死亡率很高,产妇患
病者也多,破伤风,产褥热夺去了无数婴儿和产妇的生命。
1951年利津县卫生部门,在中央防疫工作队的指导帮助下,首次推广新法接生,宣传妇婴卫生常识,改
造旧产婆。还训练了150多名新法接生员。1952年推广无痛分娩法。各区乡先后建立了接生站(后称妇产
室)。1954-1955年整顿接生队伍,清退89名旧产婆,培训新接生员40名,村村建立了接生站。1964年全
县有接生员420人,各人民公社(乡镇) 都建立了保健站,每站有一套接生包。1965年全县出生婴儿7749
名,其中新法接生5698名,新法接生率为73.5%。1975年全县出生婴儿6540名,其中新法接生4930名,
新法接生率为89%。 1985年,全县妇幼工作人员达到406名,其中乡镇助产士6名,乡镇保健员5名,村
接生员395名。全年出生婴儿2837名,其中新法接生2832名,新法接生率达到99.82%。
妇女保健工作始自1950年。是年按照山东省对妇女干部的保健规定,发放卫生费和生育费。1954年对全
县妇女实行“经期、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护制度,后又增加“更年期保护”,并称为“五期保护”。
1959年开始有计划地查治妇女病。1960年重点查治在“大跃进’运动中因劳动强度大和营养不良而发生
的妇女闭经、子宫脱垂病。1961年上半年查出闭经病32709例(占全县妇女正半劳力的51.6%) 。子宫脱
垂病4369例,国家给予免费治疗。到1965年大部治愈。1972年,首次开展妇女病普查工作,全县16个公
社(乡镇)共查出妇女病4058例,占应普查人数1.5038万人的26.9%,治疗3449例,治疗率为85%,此后
每年进行一次普查和治疗。1985年,全县已婚至55岁的妇女5.3771万人,其中,应普查2.3738万人,实
查1.7993万人,查出病人5682例, 发病率为31%, 治疗5634例,治疗率为99.2%。历次普查表明,
1975-1985年“两病” 患者极少,各类炎症发病率较高,1985年的5682例妇女病中,炎症占85%以上,
“两病’只有23例。
儿童保健工作,始自解放以后。1944-1949年,主要是防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免费种牛痘,
消灭天花。建国后,1953年组织农忙托儿所,县卫生部门培训保育员,进行新法育儿知识教育。1961年,
针对经济困难时期小儿营养不良症多发的情况,开展儿童病普查普治工作,经普查发现小儿营养不良病
患者8742例, 占儿童总数的9.2%。经普治,到1965年基本消除营养不良症。1976年开展儿童疾病普
查,对5个公社(乡镇)普查的结果,发现儿童病18种941例,总发病率为21%。1978年以后,每年对儿童
进行一次普查。1985年实查1—7岁的儿童1.4555万名(全县1—7岁儿童总数2.4049万名),发病率为18.5
%,主要疾病是贫血、砂眼、佝偻病,其中以砂眼、贫血居多。经过治疗收效明显,治疗率为96.3%。
历年普查表明: 全县儿童发育良好的占55.2%; 发育情况一般的占43.8%;发育差的占1%。营养良
好的占44%;营养一般的占52%;营养欠佳的占3.9%。
爱国卫生运动 1950年, 全县响应毛泽东主席发出的“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
水平”的号召,首次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
1952年春,根据反对美国帝国主义细菌战的需要,成立利津县卫生防疫委员会,在县人武部设立办公室。
12月防疫委员会改称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简称爱卫会)。爱卫会领导全县人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从城
镇到乡村,各行各业,家家户户,按照“八净”(街道、庭院、室内、人身、厨房、厕所、炊具、餐具)
和“三灭”(灭蚊、蝇、虱)要求,全面行动,搞卫生大扫除,讲求个人卫生,改造环境卫生,整顿市容
村貌,订立爱国卫生公约,进行卫生评比。节假日进行卫生大扫除形成制度,讲卫生新风尚初步形成。
1956年,根据《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的要求,以“除四害、灭疫病”为爱国卫生运动的基本内容,
起初除四害以蝇、蚊、鼠、雀为消灭对象,后来不再灭雀,以臭虫为四害之一。
1965年春在农村进行“两管五改”,即管理饮水与粪便;改良厕所、畜圈、鸡窝、水井、炉灶。夏季又
进行食品检查和消灭蚊蝇活动,防止肠道传染病发生。
“文化大革命”连续十年“闹革命”,爱国卫生运动,不被重视。
1978年爱卫会恢复工作。1979年把重点放在城镇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方面。县防疫站与爱卫会办公室举
办了防食品污染和学习卫生法规知识训练班,为各公社(乡镇)培养了一批骨干。1980年通过全县检查评
比,评出爱国卫生先进单位60个,先进工作者6名。
1982年, 县人民政府印发了《街道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了由4人组成的城镇街道清扫队,专管街道清
扫工作。
1985年,爱委会办公室以治理脏、乱、差,改变市容村貌为主要活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