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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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学前教育

1958年农业生产合作社开办幼儿园,全县总计9处,人园儿童693名。学习科目有语言、唱歌、游戏、劳
作等。另外,还组织学龄前儿童开展讲故事、猜谜语等多样活动。1966—1976年期间,学前教育停办。
1977年3月5日, 成立托幼工作领导小组,恢复学前教育,全县共开办农村育红班493个,入班儿童7210
名。1978年后,育红班改称“幼儿班”,招收5—6岁的幼儿入学。1980年进一步加强领导,教育部门负
责培训幼儿教师, 支持农村开办幼儿班。1984年,乡镇共办幼儿园23处,29个班,入园儿童765名,教
师36名。
县直机关幼儿园建于1979年11月1日, 园址在城内西街路北,校园总面积1746平方米。1983年政府拨款
8.5万元,新建二层楼房16间,平房15间,增设滑梯1个,转椅1个,压板5个,手风琴3架,脚踏风琴4架,
12寸黑白电视机1台,收录机2架,摇动机2个,童车2辆,课桌40张,小椅子120个,黑板5块。1985年人
园儿童130名,分4个班,教师6人,干部1人,保育员3人。县麻纺厂于1984年开办幼儿园,设2个班,入
园儿童60名,教师2名,保育员2人。

第二节 小学教育

学校设置 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利津东津书院改设为“东津学堂”。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
东津学堂定名为“利津县高等小学堂”,四乡所设蒙学堂,定名为“初等小学堂”。全县有高等小学堂
1处,初等小学堂40处。
民国元年 (1912年) ,利津县高等小学堂改称“利津县高等小学校”,初等小学堂改称“初级小学校”
(亦称国民小学) 。1912一1935年,全县有县立高级小学5处,女子小学1处,公立初级小学175处,另有
教会小学1处,私立小学(改良私塾) 和民间私塾各百余处。民国24年(1935年)县教育科设立“义务教育
委员会”,当年冬季,全县开设短期小学25处,第二年(1936年) 春季又开办25处,修业期定为1年,经
费由教育科拨发,凡9—12岁的少年儿童一律入学,该类学校至1937年“七·七事变”停办。
1938—1943年,日本侵略军占据利津时,全县有县立完全小学4处,初级小学12处,在校学生仅370名,
农村少年儿童,大都在私塾就读,不接受日本侵略者的奴化教育。
1944年利津解放后, 抗日民主政府实行民办公助的办法,发动群众办学,小学教育迅速发展。1949年9
月,全县有完全小学3处,在校学生173名;初级小学218处,在校学生7744名,学龄儿童入学率为32%,
小学教师总数305名。1950年,全县有完全小学5处 (城关、东堤、大牛、十六户、尚家庄) ,在校学生
580名; 初级小学254处, 在校学生10341名,学龄儿童入学率为45.7%。到1958年,小学发展到367处
(其中完全小学40处) ,在校学生30158名,学龄儿童入学率为75.5%。1960—1962年,小学教育遭受挫
折,学龄儿童入学率降到51%,1963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小学教育得到恢复
发展,1964年学龄儿童入学率提高到75%。1966—1976年,小学教育又遭破坏,学龄儿童入学率降为69
%。1978年以后,进行“调整、整顿”。到1985年底,全县共有小学454处,1383个班,在校学生37207
名,适龄儿童人学率为98.4%。小学教师1669名。
1985年利津县小学设置概况表
注:县立实验小学于1985年8月筹建,1986年3月正式开学,不在统计之内。
学制与课程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 初小学制为5年,高小学制为4年;宣统二年(1910),改初小
为4年, 高小不变。初小课程有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算术、历史、地理、格致、体操。高小课
程有读经讲经、修身、中国文学、算术、中国历史、地理、格致、图画、体操。
民国时期,小学改行6年制,四、二分段(初小4年,高小2年) ,初小课程有党义、国语、社会、自然、
算术、工作、美术、体育、唱歌。高小课程有党义、国语、算术、社会、自然、工作、美术、体育、音
乐、地理、历史。
日伪时期,小学学制未变。课程删去党义,社会改设修身、日语,工作改为劳作。
建国初期,初小课程有国语、算术、常识、唱歌、图画、体育;高小课程有国语、算术、政治常识、自
然、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1952年,遵照教育部通令,将“国语”改名“语文”、“美术”
改名“美工” ,1-6年级均设“周会”课。1954年将语文分设为阅读、作文、写字。算术课每周安排一
节珠算。1958年“大跃进”时期,把劳动列入正式课程。语文增加乡土教材,对统编教材实行“砍、换、
补、合”。教学科目,无统一定规。1964年,小学进行“五年一贯制”试点工作,1966年在全县推开。
课程设置,一、二年级设语文、数学、体育、音乐、美术;三年级增设自然;四年级增设地理;五年级
增设历史。每课时为45分钟,每天安排5节课,一周总节数30课时。另外,每天下午安排课外活动一节。
1966—1976年期间,一度停课。之后,全日制小学设天天读、语文、数学、劳动。半工半读小学只设毛
泽东语录、数学两科。每课时30分钟、45分钟不等。1978年后,课程设置和授课时间恢复1966年以前的
规定。半工半读小学都改成全日制小学。

第三节 中学教育

学校设置 民国24年(1935年) 5月,利津始设县立初中1处,校址在文庙,两个班(1个初中班,1个师
范班),学生100名,民国26年(1937年)“七·七事变”后停办。民国27年(1938年)国民党游击队刘景良
部进驻利津城后,恢复县立初中,校址在书院,两个班,学生80名,不到一年,日军二次侵占利津城,
学校再停。
民国31年(1942年)9月,垦区抗日根据地在老爷庙村创办耀南中学,设初中班3个,师范班1个,学生220
人,为各条战线培养了一批建设人才,1947年并入渤海公学。
建国后, 1954年夏在原利津师范校址开设中学1处, 称“利津中学” 。首期招生300名,分设6个班。
1956年垦利中学归属利津县, 改称利津二中。两处中学共有23个初中班,学生1292名。1958年8月,新
建罗镇初中,设2个班,学生100名,称利津三中。新建盐窝初中,设3个班,学生156名,称利津四中。
大牛中学称利津五中。年内,利津一中、二中开设高中班,成为完全中学。1966年冬至1967年,学校停
课“闹革命”,教学秩序被打乱。1968年,“工宣队”、“贫管会”进驻中学,领导“斗、批、改”。
在“社社办中学”的口号下,全县各公社一律采取中心小学“戴帽”的方式办起了初中。同时,将县属
5处中学下放到公社管理。1971年起,又有部分初中办成完中。至1976年,全县有完中18处,初中37处,
利津一中改办为“五·七红校”。由于师资不足,设备不全,教学秩序混乱,教学质量严重下降。1977
年夏,“工宣队”、“贫管会”撤离中学。县属5处中学一律收回。
1978年以后, 经过调整,全县保留完全中学4处,确定利津一中为惠民地区重点中学,利津二中为县的
重点中学。1985年再次调整,一中、二中定为完中,县直中学2处,乡镇中学35处定为初中。

注:利津四中于1985年调整为“农业技术中学”
六年制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
学制与课程 民国时期, 中学实行“三·三制”,即初中、高中修业期限各为3年。初中课程有国文、
算术、代数、几何、英语、党义、生理卫生、植物、动物、物理、化学、地理、历史、体育、音乐、美
术。
建国后,中学学制沿用“三·三制”,初中课程有语文、政治、算术、代数、几何、物理、化学、植物、
动物、 卫生常识、外语、体育、音乐、美术、地理、历史。1956-1957年,语文分为汉语、文学两科,
初、 高中各年级增设实习课,每周2节。1958年,政治课改为社会主义教育课,并把生产劳动列为正式
课程, 各年级每周2节。1964年,教育部颁发《关于调整和精减中学课程的通知》,规定初中一年级开
设7门课, 每周授课时间为33课时。二年级开设8门课。三年级开设9门课。政治、语文、数学、外语、
体育、 音乐、美术连续学习3年;代数、平面几何、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生产知识等科,
在二、三年级交叉进行,授课时间各为34课,时,每课时为45分钟。1966-1976年,改行4年制二、二分
段(初中2年、高中2年)。课程有政治、语文、数学、工农业基础知识、军事体育、革命文艺,其他学科
全被砍掉。1978年,学制暂行三、二分段(初中3年、高中2年) ,1981年起,改行6年制,三、三分段。
课程设置按中央教育部颁发的《中学教学计划》执行。

第四节 人才输送

建国初期,利津县急需人才,1949年底,城关完小第一期毕业生(春季始业)36人,除11人升入联师外,
其余全被本县党政机关录用。 1952年夏,速成师范毕业生200人,大部从事教育工作,少部安排到机关
和企业单位。1955年毕业的原利津师范学生300人,全部从事教育工作。1954-1985年,全县高中毕业生
14240名,初中毕业生62153名,除一部分升人高一级学校深造,少数人从事卫生、教育和供销工作外,
70%回农村参加农业生产。“文化大革命”期间,取消升学考试制度,改为推荐和保送部分工农兵上大
学。从1977年恢复高等院校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制度至1985年,全县向国家输送大中专生329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