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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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兵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性武装组织,是对外防御帝国主义侵略、对内实行人民民
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无论在战争年代,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都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第一节 建国前的民兵

利津县的民兵组织,始建于抗日战争时期。初称自卫团,游击小组。1941年10月,县境东北部根据
地农村中,在垦区建设委员会武装股(科)的领导下开始建立和发展自卫团、游击小组等群众武装组织。
武器多是长矛、土枪,也有少量步枪、手榴弹。至1942年上半年,垦区5个区中,已发展自卫团215个,
计5840人, 其中基干自卫团113个,1267人。游击小组15个,55人。1942年冬,开始建立民兵组织,先
在陈家庄以东地区试建,后在垦区普遍发展。为向广大民兵、自卫团提供武器装备,打击敌人,垦区武
装科在薄家屋子建立民兵工厂,负责制造地雷、手榴弹,修理枪械。1943年春,为加强民兵工作的领导,
经民兵代表会议选举建立垦区人民武装委员会,各区亦先后设立区人民武装委员会,建立健全了民兵工
作领导体系, 使抗日根据地的民兵组织有了更大的发展。是年4月,垦区行政委员会改称垦利县政府,
原垦区所属组织机构,归垦利县所辖。
抗日战争时期,垦区民兵、自卫团,在各级党组织及武委会、武装科的领导下,站岗放哨,侦察敌情,
传递情报,掩护伤病员;动员组织广大群众挖抗日沟,平毁日伪封锁沟,破公路、截电线、埋地雷、搞
破袭;实行空室清野,污染饮水,开展反“蚕食”、反“扫荡”:配合八路军清河军区部队及县区地方
武装对敌作战,沉重的打击了敌人。1941年冬至1943年春, 垦区根据地民兵5000多人同其他抗日群众
一起, 大挖抗日沟,共挖抗日沟500余华里 (总长度) ,对抗日军民坚持平原游击战争起了重要作用。
1942年10月上旬,垦区民兵、自卫团千余人,配合垦区独立团,利用夜间出击,冒雨行动,平毁日伪自
盐窝至利国的封锁沟20余华里。1943年1月,利津四区根据地民兵150余人参加深夜破袭,拆毁自陈家庄
至利津城的军用电线14华里, 收获电线700余市斤,电杆30条,使敌通讯设施一度陷于瘫痪。同年冬,
在日军“二十一天”大扫荡期间,柳行(今傅窝乡临河村)、道口、郭家屋子等村的民兵,组成联络站,
为清河军区和党政机关传递情报,并扰敌27次,毙敌3名,除掉汉奸两名。在1944年年8月解放利津城战
役中,全县有千余民兵参战,抬担架、搞运输、抢救伤员、看押俘虏、破坏敌人交通设施,配合部队作
战。
利津解放后于1944年冬建立县武委会。各区相继建立区武委会,负责民兵武装工作。1945年抗战胜利前
后, 全县群情振奋, 广大青壮年踊跃参加民兵组织。至年底,全县民兵发展到2357人。1946年发展到
3839人。全县农村普遍建立了民兵队。
1946年6月, 国民党反动派在美帝国主义支持下,悍然发动了反革命内战。中共利津县委及县武装委员
会,遵照渤海区党委、渤海军区的指示,紧密结合土地改革运动,进一步加强民兵组织,使民兵队伍迅
速发展。分得土地的广大民兵和人民群众,奋起保家保田,保卫翻身胜利果实,掀起了参军参战热潮,
同时还积极参加轮战营、担架队开赴前线,配合野战部队,转战南北。据不完全统计,在解放战争时期,
全县有5000余名民兵参加轮战营、担架队。参战时间最长的一次长达13个月之久。后方民兵组织联防积
极协助县大队、区中队,剿匪反特,镇压反动势力,维护地方社会治安,保卫土地改革的顺利进行。

第二节 建国后的民兵

民兵组织 建国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民兵建设,每年春冬进行组织整顿,半年检查,年终评比。民兵
组织不断巩固和发展。1952年,全国实行民兵制度,民兵分基干、普通两种。县成立基干民兵团,乡成
立民兵中队。同年,民兵编制改为军事编制,分班、排、连、营、团、师建制。1958年,毛泽东主席发
出“全民皆兵”、“大办民兵师”的号召,公社建立民兵团,中学、大工厂建营、生产大队、小型企业
建连、生产队建排班。全县(利津、沾化合并为沾化县) 建立了3个民兵师,28个团,民兵武器装备亦有
较大的改善。
1961年10月恢复利津县建制后,利津民兵发展到5.5685万人。1962年,国防部颁发了《民兵工作条例》,
规定16岁至45岁的男性公民和16岁至35岁的女性公民,除政治、身体不合格者外,均编入民兵组织。其
中16岁至35岁的男性公民,16岁至25岁的女性公民,凡政治进步、身体健壮的一律编入基干民兵。
1966年,全县组建民兵独立团,公社建立民兵营。1981年遵照中发[1981]11号文件精神,对全县的民兵
组织进行调整。调整后,全县民兵共3万人,占总人口的10.6%。其中基干民兵6015人,女基干民兵38人。
落实战时兵员动员对象1784人。其条件是,男女基干民兵年龄在18—28岁,必须经过周期训练或是复员
退伍军人。普通民兵18—35岁,一般不编入女性。是年,全县共编1个团,18个营,540个连,856个排。
其中基干连3个,基干排179个,基干班167个。武器装备也有了新的改善。]985年,全县共编民兵连484
个,排144个,班565个。其中基干连2个,基干排141个,基干班254个。全县民兵总数为2.9173万人,
其中基干民兵5471人,普通民兵2.3732万人,排以上干部2180人,复退军人3577人。
民兵训练 解放初期,民兵训练主要是以小型、就地、分散为主,训练内容大都是射击、投弹、操枪、
队列、刺杀等基础科目,训练时间每年大约在20天左右,参加训练人员都是青壮年。
1962年,中央军委颁发了《民兵工作条例》,民兵的军事训练逐步走向正规。训练内容按《训练大纲》
实施。训练科目主要有:射击、投弹、刺杀、爆破、打坦克、战术等。训练方法采取农闲多训,农忙少
训, 以劳养武,劳武结合。《民兵工作条例》规定,生产大队负责训练民兵,公社人武部负责训练排
以上干部,县人武部负责训练民兵连长。军分区负责训练公社武装干部和现役干部。各公社及县人武部
一般每年举办一期训练班, 每期为15-20天。参加训练人员,以基干民兵为主,每年参训人数,县、社
两级总计3万人左右。
1978年, 中央军委颁布了新的《民兵工作条例》,对民兵训练做了一些新的规定。在训练时采取集中
和分散相结合的方法。训练内容,重点突出了战术、技术训练。利津县重点进行了战术、射击、打坦克
等项目的训练。 是年8月中旬,县人武部在全县范围内举行了一次规模较大的军事比武活动。全县有18
个公社和1个农场的19个建制班参加集体比赛, 56名民兵参加个人比赛。建制班的比赛项目分射击、投
弹、队列、刺杀;个人比赛项目分射击、投弹。1979年11月下旬,县人武部在盐窝公社召开民兵班进攻
战斗、战术训练现场会议。惠民军分区副司令员贺光明、郭志臣、副政委李彬及中共利津县委、县人武
部领导人李吉祥、刘广庆、周维和、胡毅等出席会议。各公社分管民兵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人武部长及
部分民兵连长共105人参加。 听取了盐窝公社党委负责同志的经验介绍,参观了十六户南村民兵连战术
示范班的战术表演,对全县民兵的战术训练推动很大。
1981年,民兵军事训练实行改革。训练方法由过去的分散训练改为以公社为单位集中训练,由原两年为
一训练周期,改为每期30天。参训民兵训练合格后,予以登记,列为第一预备役,不再进行训练。各公
社教练员,由军分区统一培训。
1985年, 利津新建训练基地1处,设备齐全。自此,全县民兵训练改为统一集中到县训练基地进行,各
乡镇负责输送参训民兵。
民兵先进单位 1962年6月, 毛泽东主席提出民兵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全
县开展了争创“三落实”先进单位活动。这种创先(进)评比活动每年进行一次。其做法是民兵连评比先
进民兵和先进班排,公社评比先进民兵连,经县人武部组织检查验收,报县委批准。各级评比出的先进
单位和个人,由上一级领导机关进行表彰和奖励。1965-1980年,全县召开了4次民兵工作“三落实”先
进单位代表会议,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推动了全县民兵工作的开展。至1982年,全县共评出88个
先进民兵连,其中比较突出的有盐窝镇十六户南村民兵连、利津镇崔林民兵连、北宋乡翟家民兵连和陈
庄镇崔西民兵连等。盐窝镇十六户南村民兵连,有10个排,31个班,365名民兵。1978-1979年在上级军
事部门的帮助下,建立战术示范班。全连民兵不怕苦、不怕累,努力进行军事训练,全面提高技术和战
术。1979年县人武部在盐窝公社召开战术训练现场会议时,十六户南村民兵连作了进攻战斗战术表演,
受到惠民军分区首长和利津县委领导的表扬。1980年,连长张成安代表民兵连出席了山东省军区召开的
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代表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