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人 事 资料库:利津地情资料库 章节:利津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5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5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54/section/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54/section/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54/section/8/article/15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54/section/8/article/15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清代,县衙设吏房,掌管衙府官吏的升授注册和六房卯簿。民国时期,初由第一科兼理公职人员的任免、 登记、考核,后由民政科兼理。实际上公职人员的任免权在县长一人手中。 解放后到建国初,人事工作由民政部门兼管。1952年成立县人事科,专管干部工作。本篇主要记述建国 以来,利津县的干部编制、干部构成、干部管理以及干部工资,福利等方面的基本状况,有的章节联系 到解放后到建国初期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