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 访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54&A=8&rec=141&run=13

第一节 机构设置

1959年,成立利津县人民来信来访工作委员会,县人民政府设立接待室,由1
名秘书兼管。同时,各公社建立信访接待小组,由公社文书兼管。
“文化大革命”期间,信访工作一度处于混乱状态。1969年利津县革命委员
会始配备信访秘书2名,专职受理人民来信来访。
1976年,中共利津县委建立信访科,设副科长1名,工作人员1名。
1978年,成立利津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县直各有关部门和公社(乡镇)均
有1名领导人分管信访工作。
1979年,县委信访科增编到5人,至1985年,定编为4人,其中正副科长各1名,
工作人员2名。
1981年,利津县人民政府建立信访科,设科长1名,工作人员1名,至1985年,
定编为3人,其中正副科长各1名,科员1名。

第二节 工作概况

1959年,利津县来信来访工作委员会,为方便群众来信来访和及时处理问题,
建立了县委和县府领导人接待日制度,规定每半月接待来访1次,县领导人
轮流值班。接待日选在利城大集日,到时挂出“人民来访接待日”牌子。群
众来访时,值班领导人能当时答复和处理的问题,当即进行答复和处理,对
不能当场答复和处理的问题,便签署意见,交县府信访接待室催办或转办。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中断,1969年县革命委员
会配备了专职信访秘书后,来信来访工作始得恢复。
1976年县委建立信访科后,除日常接待和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外,每隔一段时
间, 向县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一次工作, 提出并解决重大疑难问题。
1981年县府建信访科后,与县委信访科分工合作,遇有重大问题,双方协同
处理,并向县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或县长办公会议进行汇报。
信访工作,按照“多办少转”、“新案旧案同时并重”的原则处理。不完全
统计,县委信访科建科前的1962年—1974年,共处理人民来信2827件,受理
群众来访475人次。 1976年建科后至1985年, 共收受人民来信3735件,处理
1258件, 受理人民来访1343人次, 处结663件。县府信访科从1981年建科到
1985年,总计收受人民来信418件,处理368件;受理人民来访173人次,处结
14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