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 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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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货币种类

银两 清代以银两为货币单位。宣统二年(1910年)清政府虽规定银圆为本
位制,但民间交易和官府计帐仍以银两为计算单位。民国22年(1933年),
国民政府宣布废两改元,始结束了银本位制。
制钱 铜质货币,亦称“通宝”。薄板圆形,直径20--25毫米,中有方孔,
四周有各种字样,清代有“道光通宝”、“开丰通宝”、“同治通宝、”光
绪通宝”等。清光绪二十七年(1910年)停铸,市面继续流用,20世纪20年
代末停用。
铜元 俗称“铜子”,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铸。正面有“光绪元宝”四
字, 背面有盘龙纹,每枚重库平2钱,清宣通年间改铸“大清铜元”四字。
20世纪30年代末停用。
银元 亦称“大洋”,清光绪九年至十五年(1883年--1889年),广东
造币厂用机器制造银圆, 正面有“光绪元宝” 四字,背有盘龙图象,时称
“龙洋”。每枚重库平七钱二厘。宣通三年(1911年)铸“大清银币”。民
国6年(1917年)铸有孙中山像的“开国”纪念币银圆。民国3年、8年、9年
铸有袁世凯头像的银圆,俗称“袁大头”。
镍币 民国24年(1935年)利津境内有伍分、拾分、贰拾分的镍币和壹分、
半分的铜辅币。
法币 民国24年(1935年),“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四
大银行印发法币。后又有实业银行印发的“飞马票”。国民政府宣布法币是
银本位制货币,最高面额为拾元。
钱帖子 民国时期,利津几家大商号制发钱贴子,面额有壹吊、伍吊、拾吊。
汇票 汇票本是异地之间汇款凭证,面额较大,携带方便稳妥,逐渐作为一
种流通货币。 民国时期, 流通于境内的有济南、天津的“福顺德”、青岛
“华新公司”、惠民“启民”等企业的汇票。
准备票 民国27年至民国33年(1938年--1944年),日本侵占利津时期,
使用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印制的纸币。
红票和白票 在日本侵占时期,国民党游击队刘景良部印发的`钱帖子叫“红
票”;国民党县政府及其各区公所印发流通券和钱帖子,统称“白票”。
北海票 抗日战争时期,抗日根据地内北海银行印发的纸币。1944年利津解
放初,统一使用。
人民币 1948年12月1日,解放区内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人民币(纸币)。
人民币面额有壹元、伍元、伍拾元、壹佰元、贰佰元、伍佰元、壹千元、伍
千元、壹万元、伍万元共12种。人民币与北海币的比值是1:100。1955年3月,
中央人民银行发行新人民币(纸币)。面额有壹元、贰元、叁元、伍元、拾
元五种,辅币有壹分、贰分、伍分、壹角、贰角、伍角六种。每种版面均印
有汉、藏、蒙、回四种文字。新人民币与旧人民币的比值是1:10000。19 57
年12月,发行壹分、贰分、伍分三种硬分币,与同面额纸币等同使用。1964
年,将1953年版三种纸币,即黑色工农图景的拾元券,绛紫色各民族大团结
图景的伍元券,深绿色井冈山图景的叁元券全部收回销毁。同时发行深绿色
贰元券与墨绿色贰角券。1980年4月,国家发行壹角、贰角、伍角、壹元四种
铜质与镍质的金属硬币。因数量少,发行后为人们所珍藏。

第二节 货币流通

清末和民国初期,利津境内流通的货币,除银两外,还有制钱、铜元、银元
数种。钱业贯例,值钱每枚1文,每千文为1吊。实际每吊只980文--960文不
等(其中扣去20--40文作为串钱绳索的费用,民间称为“九八钱”、“九六
钱”)。铜钱每枚当制钱10文,稍大者当20文。后因贬值,每百枚铜元才兑
换一块银元。民国24年(1935年),国民政府禁止银元流通,以法币(纸币)
取代铜、银币。法币与银元兑换比例为1:1,法币与铜元兑换比例为1:400。
与法币同时流通的还有境内各商号制发的钱贴子和部分汇票。民国27年至33
年(1938年--1944年),日军侵占利津时期,市场货币流通极度混乱。日伪
的“准备票”、国民党游击队的“红票”、国民党县、区政权印制的“白票”
以及法币,杂相流通,相互排斥。一时一地唯此票合法,异时异地持此票有
罪。物价一日三涨,法币严重贬值,形同废纸,群众有的用法币糊墙,有的
当冥钱烧化。
解放后,抗日民主政府禁止一切位、顽、杂币及金银币在市场流通,改用北
海币,亦有少量“冀南币”。1948年,统一使用人民币。人民币与北海币的
兑换币值是1:100。1953年至1957年,银行加强现金管理,调节货币流通,
市场货币流通量与社会商品流通额的比例都在1:13以上,保持了市场物价
稳定。1961年--1963年,货币流通量高于其他年份,其比例分别是1:5.32、1:
7.68、 1:6.1。市场上票子多,物资少,供应紧张,物价波动。1964年--196
9年,货币流通量与商品流通额的比例在1:8至1:10之间。1970年--1979年
为1:10以上,这是利津居民持币少,购买力低,商品大量外流的反映。1980
年--1985年, 货币流通量与社会商品零售额的比例从1: 7.65逐渐缩减到1:
2.14,呈现货币流通量偏多的情况。进入80年代后,由于经济体制改革,商
品流通渠道增多,城乡集市贸易发展,农业连年增产,群众持币数量激增。
1978年和1979年,农副产品收购指出在300万元上下徘徊,1980年上升到974
万元,1981年超过千万元,货币回笼能力相应下降。利津县连续20多年“回
差” ,在1983年转为“投差”。随后“投差”逐年扩大,1985年“投差”达
3584万元。

第三节 金银收兑

全县解放后,城乡居民陆续把储藏的金银兑换给银行。1948年每枚银元兑换
北海币7000元。 1953年统一兑换价格, 每枚银元兑换人民币1元,每两白银
(十六两称),兑换人民币1.25元。1973年,每克黄金兑换人民币3.04元,
每克白银兑换人民币0.10元,每枚银元兑换人民币2.50元。1980年金银兑换
提价,每克黄金兑换人民币13元,每克白银兑换人民币0.20元,每枚银元兑
换人民币5元。1985年,金银兑换再次提价,每克黄金为28.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