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供电管理

档案浏览器

第一节 运行调度

县境南北长100余公里,供电半径长,用户分散,管理工作任务重,困难大。
电网供电之初, 供电负荷小,供需矛盾大,线路混乱。1971年4月14日线生产指挥部文件规定:工业用
电单位实行轮流修班,低峰多用,低周波少用,减少空负荷运行,两班制生产避开晚上照明时间,制止
照明用户私自安灯、私自架线。1972年又行文规定:用电分配本着先生产后生活的原则。农业用电按农
灌季节和非农灌季节区别供电,提倡夜间提水灌溉。农灌季节县农业后工业,非农灌季节先工业后农副
产品加工。全县10千伏配电线路拉闸顺序分为三路。工业用电除三班生产外,对一、二班生产规定了用
电时间。
1981年后, 进一步建立健全用电管理机构,充实了管理人员。1982年利电用字第04号文件规定:每天7
点至9点、 17点至21点为避峰时间,避峰时间内一律不准农副加工用电,保证限电不拉路。工厂企业一
班制生产安排在9-17点,二班制生产安排在9-17点、21-5点,三班制生产避开17-21点控制时间。
1983年,实行供电区域用电包干管理办法,对主要线路变电站规定了年用量、月用量。工厂企业颁发了
用电凭证,用电量一年一定。交大用电户安装定量器、定时钟。农业用电推行三条线、三块表,安装定
时钟、配变无功补偿装置。
1984年,在动力用电户和各农电站加装定时计量箱。定时箱的安装、拆封、接线一律由电业局负责,定
时钟控制时间按惠民地区电业局关于灯峰控制时间控制。灯峰时间为17点30分至21点30分。定时计量箱
和计费电度表每月抄计一次,超量者每度按5元计收罚金;私自改变进线或增容者,每千瓦处罚金20元,
并停止供电。 至1985年,3处变电站12条出线,供安装定式计量装置250套,控制300多个自然村的动力
用电,占农村用电负荷的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