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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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队伍〕 利津县卫生局内设办公室、财务审计股、医政股、公费医疗办公室4个股
室。下属医疗单位20个,包括县中心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县防疫站、县保健站、县药
检所和15个乡镇卫生院(盐窝、虎滩、傅窝、明集、南宋、北宋、店子、前刘、利津镇、
王庄、大赵、北岭、集贤、汀河、罗镇);全系统干部职工878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
员768人, 有高级技术职称的28人,中级职称的137人,初级职称的603人。全县农村卫
生室362处,乡村医生490名。

〔事业概况〕 1998年全县各医疗机构设病床650张, 住院病人1.13万人次; 全县门诊
28.21万人次,固定资产总值2583.70万元,业务总收入2252.51万元。

〔农村合作医疗和卫生一体化管理初见成效〕按照县乡目标责任书下达的任务指标,各
乡镇认真研究实施意见,首先搞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会议、发放明
白纸、上门到户做思想工作等形式,宣传合作医疗的好处,为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创造
了良好的氛围。全县已有明集乡、盐窝镇、北宋镇、利津镇、虎滩乡的271个村,13.37
万人按人均10—15元的标准筹集了合作医疗资金, 人口覆盖率达52.9%。其他乡镇筹资
人口4.73万人。 全县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65%。全县各乡镇还实行了层次不同的一体
化管理模式,统一配备了38处标准化卫生室。明集乡规划设置的14处卫生室,已全面落
实了“三证”、“三制”、“六统一”的管理。全县在职乡医中专正规化教育已招收第
四批学员, 中专学历人员占乡医人数的85%以上。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县
防疫站自今年7月份在县城区开展了社区服务,为60岁以上老人建立健康档案260份,与
32户建立了长期联系, 进行各项检查检验125人,做心电图36人;对0—7岁儿童生长发
育监测建立健康档案330份,儿童尿钙测定750人,血型鉴定280人。明集乡用3-5个月时
间,对全乡所有人员建立健康档案。陈庄镇、利津镇、明集乡认真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工
作,已于12月2日通过市卫生局考核验收。

〔传染病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自进入5月份以来,省内部分地区发生了霍乱疫情,县卫
生系统采取综合性防治措施,积极开展腹泻病防治工作,指导全县17处腹泻病门诊收治
腹泻病人324例,SPA快诊检测均为阳性。开展尿源检疫270份,其中生活饮用水266份,
海水4份, 检疫海产品2份, 均为阴性。 重点人群预防接种10000余人,消毒饮用水源
26500立方米。 同时对全县505个行政村的饮水情况进行了调查,抽样检索136个点,监
测指标408项对城区及乡镇驻地的集中供水和县直单位二次供水采样40份, 监测数据
1000项,对细菌指标超标单位进行了消毒效果的指导。从而有效控制了各类传染病的发
生和流行,使今年的法定传染病比去年下降21.02%。

〔计划免疫与妇幼保健工作不断加强〕 今年4月以乡镇为单位的集中式定时定点接种在
全市率先实施, 冷链运转8次,接种卡介苗2694人次,脊髓灰质炎疫苗8359人次,百白
破三联疫苗8568人次, 麻疹疫苗2599人次,乙脑疫苗24000人次;同时积极推广乙肝、
甲肝疫苗接种, 乙肝疫苗新生儿接种率达95%以上;15岁以下儿童甲肝疫苗接种率县城
达80%,农村50%。AFP、麻疹疫情专报系统报告448次,报告率达100%,主动监测52次,
未发现AFP疑似病例。 结核病防治工作,认真实施世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县结核病
门诊共诊查可疑肺结核病人1600余人次,发现结核病人128例,其中传染性肺结核82例,
免费治疗病人82人,治愈好转率96%。地方病防治工作,注射狂犬疫苗900余人次,伤口
处理727人次,化验狂犬病疫苗抗体108人次,无一例咬伤者发病死亡。积极开展以灭鼠
为主的出血热防治工作, 使鼠密度由灭鼠前的53.65%下降到了1.14%,使出血热发病得
到了有效控制。妇幼保健工作,对全县19处医疗保健单位进行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职
业许可》 评审工作;认真开展婚前保健、妇女病查治、儿童健康查体等项工作,对529
对结婚者进行了健康查体,患病24人,暂缓结婚16对;对全县1539人进行了妇女病查治,
共查出妇女病患者485人,患病达31.5%,儿童查体595人,患病62人,患病率10%;对患
者采取了相应的治疗。指导明集、北宋卫生院创建爱婴医院达标。全县1-10月份婴儿出
生2194人,死亡22人,死亡率10‰,婴幼儿死亡23人,死亡率10‰;全县孕产妇系统化
管理2147人,系统管理率97%;儿童系统化管理2018人,系统管理率92%。

〔卫生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不断加强〕 根据省、市部署,2月份针对山西假酒案,县卫
生系统对全县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 3月份进行了食品卫生及医药市场专项
治理,4月份开展了食品、保健品大检查,共检查各类食品经营单位800余个,查出各类
假、劣、脏食品2000余公斤,总价值9000余元。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查体2578人,
查出并调离五病人员34人,发放卫生许可证403个,验发卫生许可证193个,查体率达91
%,发证率96%,验证率92.8%;监测食品21类387份,食品合格率为92.33%;餐具消毒监
测13983份,合格率67.7%;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查体340人,调离五病人2名。1-10月份共
对全县345个单位进行了卫生知识培训,举办培训班15次,培训人员700余人,考试合格
率90%以上。 举办学校保健教师卫生知识培训班,培训29人,教室卫生监测23处,学生
查体9680人,医用X射线诊断机漏线监测共9个单位17台,放射人员培训及个人受照射剂
量监测36人。
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完善《药品一条龙管理办法》,规范医药市场管理秩序,
共检查各级药品经营使用单位561处,出动药品监督员32人次,出动车辆211车次,检查
药品60017种次,查处假劣药品233种次,冒充正品价值达8167.32元,检查覆盖面达96%
以上。全年共验发“药品使用许可证”421处,取缔不合格6处。全年共抽检药品217种,
查处不合格药品16种次。

〔组建利津县中心医院〕 1998年4月22日,县委、县政府做出《关于组建利津县中心医
院的决定》(利发〔1998〕32号文),将利津县中医院与利津县第一人民医院合并组建利
津县中心医院。 合并后的县中心医院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实行差额预算管理,定编270
人,隶属县卫生局。为继续发展中医事业,仍保留“利津县中医院”的牌子。
(常海生 石 山 徐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