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4月8日)
根据中央及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对1998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一九九八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
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继续坚持党中央确定的
反腐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以反对奢侈浪费、查办大案要案、
减轻两个负担,着力从源头上抓起为重点,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
工作,务求实效,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落实,推动全县经济社
会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继续抓好十五大文件的学习,深化对廉洁
自律重要意义的认识,要按照中央要求,从个别领导干部所犯错误中吸取教训,严于律
己,防微杜渐,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各个方面以身作则,做廉洁自律的模
范。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坚决同党
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要牢固树立待人民重如山的观念,大力弘扬艰苦奋斗
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决反对奢侈浪费行为。要认真对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查自纠,
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
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省委关于解决当前干部作风十个问题的意见》、《市委关于领
导班子进一步转变作风的决定》,明确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切
实开好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今年主要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清理通讯工具。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用公款安装住宅电
话及配置移动电话的制度,严格执行安装、配备、报审、话费限额、超者自负和违者处
罚规定。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有关规定,随意购置、安装公费电话
及报销费用,不得用公费馈赠移动电话和为个人安装住宅电话。若有违反者,严肃追究
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坚决制止用公款吃喝玩乐。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准用公款或职权和工作之便
进营业性歌厅、舞厅、包厢、包间等,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以任何形式用公款或公
车度假、旅游;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用公款私请、部门之间互请、
利用各种学习培训之机相互宴请。党政机关召开会议和公务接待要严格控制标准和范围党
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到乡镇和基层单位一律在食堂就餐;严格财务管理、开展专项审计,
实行招待费单独列项核算办法,逐步取消农村接待,严格执行招待费按期申报、核算、定
期公开制度。要经常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查纠问题,坚决制止用公款吃喝玩乐的行为。
3.继续清理领导干部在住房、建房、购房、装修住房等方面存在的以权谋私问题。要
认真落实房改政策,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现有住房和已售房的情况进行认真清理。按照
房改政策认真落实超标加租、多者一律清退的规定,对超面积、超标准装修、资金来源不
正当的要严肃查处,对无视规定、我行我素的要从严处理。房管部门和建房审批部门要各
负其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把政策关,哪个环节出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对个人
申报登记、单位评估、售房建房审批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要严肃
查处。
4.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和各类庆典活动,健全报告审批制度。对联谊会、评比会、研讨
会、首发式等要从严控制,经批准召开的会议,上级领导干部一般不参加,新闻部门不报道。
党政机关召开的会议,一律不准赠送礼品和纪念品,各种会议和庆典活动决不能向企事业单
位摊派。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规定和控制措施,加强监督检查,
抓好落实。
5.继续抓好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把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转变
干部作风与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结合起来,着重解决好深入基层不脱离群众,搞好服务不推诿
扯皮,讲求工作方法不搞强迫命令,真抓实干不搞形式主义,实事求是不虚夸,有令则行不
打折扣,有禁必止不各取所需等问题,有针对性开展深入扎实的作风整顿。下半年将对乡镇
和县直部门干部作风进行评议。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履行“三个管好”:一是自重、自省、
自警、自励、自律,管好自己。要注重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党性。坚决管住自己的
行为,不该想的绝对不想,不该吃的绝对不吃,不该拿的绝对不拿,不该去的地方绝对不去,
不该做的事情绝对不做,坚定不移地过好金钱关、美色关、享乐关、权位关、亲情关。二是
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管理班子成员。要时常提醒他们不奢侈,不浮华,不浪费,
不虚假;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奉献。三是戒贪欲、戒奢侈、戒特权、戒骄躁,
管住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教育他们奉公守法,廉洁勤政,公道正派,谦
虚谨慎。做到知法度,正言行,守规矩,不参政,不揽权,不受贿、不受礼。发现问题苗头
及时制止和纠正,对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向组织报告,绝不袒护。
要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要把贯彻执行
《廉政准则》,特别是执行制止奢侈浪费八项规定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
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着眼于发扬艰苦奋斗精神,逐条对照自查自纠,要同领导成员之间相互
批评、组织核查、群众评议结合起来。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将廉政考核、干部述
职、群众评议、届中考察等活动中群众提出的意见、群众信访举报的有关情况及时告知有关
领导干部,并督促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检查。各级党组织要把上级的规定和要求、
自查的情况和整改措施公布于众,切实增加群众对民主生活会的监督。纪检组织部门要对重
点单位民主生活会,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要把干部自律和严格纪律结合起来,加强对领
导干部的严格管理和监督。对严重违反规定又不自查自纠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对问题较多但不够纪律处分的,要作组织处理;对有问题但能自查自纠的,可不再追究或从
轻处分。
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基层站所负责人,要继续落实中纪委提出“八个不准”、企业招
待费向职代会报告和廉洁自律的规定,认真搞好廉洁自律和自查自纠,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对
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制度。亏损企业、不能正常支付职工工资的困难企业,领导干部
不准用公款购买或长期租用小汽车;不得用公款购买、建造、装修住房;不得装修办公室、
添置高档办公用品。凡是违反上述规定又不认真自查自纠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基层站所
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认真解决一些干部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和侵犯群
众利益的行为,增进群众感情,密切干群关系。
(二)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惩治腐败分子
要强化执纪执法机关的办案职能,坚持以查办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
经济管理部门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为重点,着重查处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人
员贪赃枉法案件、金融违法违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以及严重违反政治纪律
案件。要认真查处企业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玩忽职守、挥霍浪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
和基层干部违法违纪、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
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办案件摆到突出位置,落实分级负责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研
究探索新形势下办案的工作特点、方式方法,集中力量,突出自办,加强联办,强化督办,
查处有影响的重要案件。对涉及领导干部的重大案件,要抓住不放,做到法纪面前人人平等。
要在重视群众举报的同时,结合重大改革措施的实施,主动深入到案件易发、多发领域和部
位,通过执法监察、廉政考核、离任审计、干部评议、专项治理、剖析亏损企业等方法,
发现案件线索,拓宽办案渠道,深挖细查每一起案件。要认真贯彻坚决、稳妥的办案方针,
提高办案质量,使所办案件全部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剖析典型案件,研究案件发生的特
点和规律,总结教训,教育干部,堵塞在监督管理上的漏洞,始终把教育贯穿于办案全过
程。要严格执行中纪委关于纪委、纪检组对同级党委成员违纪情况进行初核和对下级党委、
党组成员的检举控告必须报告上一级纪委的制度。对构不成违纪的问题要通过廉政谈话或
发放监察通知书等办法进行教育,对被错告、诬告的要澄清是非,注意保护;对造谣、诬
告陷害他人的,进行认真查处,严肃处理。各级要进一步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党政一
把手要亲自过问大要案的查办情况。重大案件要实行党政领导包案责任制,及时研究和指
导,排除办案阻力,改善办案条件,保证办案用车和经费。要建立健全纪检、法院、检察、
监察、审计等部门主要领导组成的反腐败协调小组,发挥协调办案、联合办案作用,集
中优势兵力,形成突破案件的整体合力。各执法部门查办案件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
联系,注意防止处理案件以罚代纪、代法现象,搞好合作与分工,保证办案质量、提高
办案效率。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常年办案,要加强对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办案工作
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必要时要协办。乡镇纪委一年内要查办1—2起有影响的案件。
下级机关对于难以查处的案件,要及时报告上级机关,争得上级机关的支持、协助,不
得拖延不办。对有案不查、压案不报、办案不力的,要给予批评并追究领导责任;对阻
碍、干扰办案的要严肃处理;对在查办案件中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纠风工作要纠建并举,抓深入求实效
纠风工作要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着重在深入上下功夫,继续坚持纠建并举的
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
1.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一
系列文件规定,全面推行农民负担预决算、监督卡和专项审计以及政务公开制度,严格禁
止乱集资、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切实纠正借收购农副产品之机代扣代缴提留统筹费和各种
搭车收费。一律不准出台违反中央规定的收费项目,坚决防止发生由于加重农民负担而引
发的严重事件。
2.继续抓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减轻企业负担,重点清理直接涉及企业的不合理收
费项目,逐项检查1997年批准取消项目的落实情况,未按规定执行的一律以违纪论
处;对需要保留包括降低标准和合并的行政性收费、罚款、集资和基金项目,要按管理
权限从严重新审批;全面推行收费许可证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在清理期间一律不准
出台向企业收费的项目;要坚决纠正强制企业参加培训、评比和订购报刊等问题;要继
续对重点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并要检查落实情况;要大力支持和保护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3.清理预算外资金和“小金库”。财政、审计要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规范管理和日
常监督,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和罚没收入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统一开户,收支
由财政部门统管”。收费部门或单位需要支出时,须向财政部门申请,并监督资金使用
情况,切实取缔“小金库”。对屡查不止,仍设“小金库”的部门负责人一律给予党纪
政纪处分。
4.要巩固深化治理公路“三乱”、中小学乱收费、公款出国(境)旅游等项工作成
果,完善制度,加强监督,规范行为,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5.纠建结合,强化行风建设。党政机关、公用事业单位、窗口服务行业要深入开展
全岗位、全行业规范化服务活动。广泛组织群众对公用事业部门、执法监督部门、经济
管理部门、纠风工作牵头部门,对群众切身利益影响最直接的工作进行评议。重点评议
领导干部对作风建设的重视程度,行风建设计划、任务、目标、措施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行业部门为民服务的质量和兑现承诺服务内容的情况以及对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治理措施
和工作效果、政务公开情况等。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扎实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
会服务承诺制度,不断充实完善承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程序、承诺兑现和违诺赔
偿等基本要素,着力搞好守信践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群众对行业作风和行业管理民
主监督作用,充分发挥文明窗口单位的示范作用,坚持由点到线、由线带面,进一步推进
全县行风建设。
执法监察要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
法律法规情况的执法监察,保证政令畅通。着重抓好整顿和规范金融、城建等项目的执法
监察。有重点的选题立项,做到抓一项,成一项,一抓到底。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监
察意见,注重发现案件线索,维护执法监察的严肃性。
(四)抓源头,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
1.切实加强金融法制和金融监督,严厉惩治金融犯罪和违法违规行为。严禁任何单位
将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转化为“小金库”;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将单位资金以个人名义
开立帐户储存,违者严肃查处。
2.党政机关要严格执行与所办经济实体彻底脱钩的规定,按规定将行政事业性收费、
罚没收入一律上缴财政,不准自收自支,实行“收支两条线”。
3.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对重点部门和企业试行会计委派制度。
对造假账、报假数、开假票据等违法违规的会计人员,一律取消其专业技术资格,并依法
追究法律责任。对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编造、篡改数据的单位领导人,要一律撤销
职务,依法从严惩处。
4.建立有形建筑市场,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制度,所有建设工程项目都要
实行公开招标投标,并不准转包。对违犯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利用工程承
发包和分管工程之机行贿、受贿、贪污和弄虚作假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绝不手软。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党风廉政法律法规教育,开展“做公仆、为民奉献”活动
在普遍抓好党员干部教育的同时,按照省纪委开展“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教育活动的要求,集中4、5、6三个月时间,在全县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做公仆、为
民奉献”活动。开展“做公仆,为民奉献”活动,党员干部要解决好三个问题,做六个方
面的模范。即:解决好为谁活着的问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解决好为谁掌权的
问题,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解决好为谁服务的问题,切实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做六个方
面的模范,即:加强党性锻炼,做自觉改造世界观的模范;不断解放思想,做更新观念,
勇于开拓的模范;顾大局、识大体,做团结协作的模范;增强公仆观念,做密切联系群众
的模范;严以律己,做清正廉洁的模范;勇于实践,做艰苦创业、求真务实的模范。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法律法规教育活动。教育形式要
多种多样,注重教育效果,防止形式主义。要继续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党风
廉政建设思想和江泽民同志的有关讲话,学习中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市纪委九次全会文件,
提高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加强世界观改造,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
信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永葆共产党员本色。要普及以《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
“制止奢侈浪费八项规定”和《行政监察法》等廉政法规教育,以增强纪律观念、法制观
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辨别是非能力。按省市纪委要求,下半年对全县科级以上领
导干部进行一次党风廉政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各级组织、宣传、党校等部门要紧密配合,
把党风党纪教育纳入总体规划,一起部署,一起检查,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各新闻媒介
要突出宣传反腐倡廉先进事迹,公开揭露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剖析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教
育党员干部弘扬正气,反对歪风,在全社会形成反腐倡廉的舆论环境。
(二)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要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和实施
办法,强化党内监督和纪委监督,着重搞好对领导机关、科级以上干部的监督。重点是监
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
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的情况;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
使用过程中执行党的组织原则情况等。要坚决执行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与下级党政领
导干部谈话、向轻微违纪者发整改通知书、对有信访举报反映的领导干部进行谈话等项制
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要全面推行公开办事制度;各监督部门要执行民主评议制
度;农村要普遍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凡涉及村民利益的具体事项一律张榜公布。
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对领导
班子成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和测评,企业招待费使用情况必须向职工群众公开。国有
企业、县直部门和事业单位、乡(镇)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干部,要实行离任审计制度,
未经审计不得离任。
(三)切实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搞好政策法规的完善和配套工作,要
紧密结合业务管理工作实际和易发腐败的薄弱环节,制定操作性强的配套管理规定、实施
办法和防范措施,建立完善有关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各单位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
严肃查处;对执行不力的,落实不好的要重点帮促;对执行中反映的问题,要认真研究,
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领导各级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党政一把手要负
总责,各行业、部门领导要各负其责,明确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责任和
担负的任务,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参
与管理,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按照责任制要求,要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检查一
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哪级有问题或者工力,就追究哪级主要领导责任。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纠风工作的重点任务,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
分工落实到各工作主管部门(附表),各牵头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都要密切配合,作出具
体安排,拿出具体办法,建立领导班子和办事机构,各司其职,切实担负起抓落实的责任。
各乡镇和县直反腐败工作牵头部门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监察局及上级主管
部门报告工作情况。县纪委、监察局要对各部门工作加强督导检查。
反腐败工作要继续坚持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究反腐倡廉情况,针对存在的问
题,及时采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引导群众支持
和参与,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作用,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任务落到实
处,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中共利津县委
利津县人民政府
一九九八年四月九日
利津县199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视图
(1998年4月8日)
根据中央及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对1998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一九九八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
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继续坚持党中央确定的
反腐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以反对奢侈浪费、查办大案要案、
减轻两个负担,着力从源头上抓起为重点,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
工作,务求实效,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落实,推动全县经济社
会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继续抓好十五大文件的学习,深化对廉洁
自律重要意义的认识,要按照中央要求,从个别领导干部所犯错误中吸取教训,严于律
己,防微杜渐,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各个方面以身作则,做廉洁自律的模
范。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坚决同党
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要牢固树立待人民重如山的观念,大力弘扬艰苦奋斗
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决反对奢侈浪费行为。要认真对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查自纠,
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
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省委关于解决当前干部作风十个问题的意见》、《市委关于领
导班子进一步转变作风的决定》,明确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切
实开好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今年主要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清理通讯工具。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用公款安装住宅电
话及配置移动电话的制度,严格执行安装、配备、报审、话费限额、超者自负和违者处
罚规定。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有关规定,随意购置、安装公费电话
及报销费用,不得用公费馈赠移动电话和为个人安装住宅电话。若有违反者,严肃追究
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坚决制止用公款吃喝玩乐。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准用公款或职权和工作之便
进营业性歌厅、舞厅、包厢、包间等,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以任何形式用公款或公
车度假、旅游;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用公款私请、部门之间互请、
利用各种学习培训之机相互宴请。党政机关召开会议和公务接待要严格控制标准和范围党
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到乡镇和基层单位一律在食堂就餐;严格财务管理、开展专项审计,
实行招待费单独列项核算办法,逐步取消农村接待,严格执行招待费按期申报、核算、定
期公开制度。要经常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查纠问题,坚决制止用公款吃喝玩乐的行为。
3.继续清理领导干部在住房、建房、购房、装修住房等方面存在的以权谋私问题。要
认真落实房改政策,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现有住房和已售房的情况进行认真清理。按照
房改政策认真落实超标加租、多者一律清退的规定,对超面积、超标准装修、资金来源不
正当的要严肃查处,对无视规定、我行我素的要从严处理。房管部门和建房审批部门要各
负其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把政策关,哪个环节出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对个人
申报登记、单位评估、售房建房审批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要严肃
查处。
4.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和各类庆典活动,健全报告审批制度。对联谊会、评比会、研讨
会、首发式等要从严控制,经批准召开的会议,上级领导干部一般不参加,新闻部门不报道。
党政机关召开的会议,一律不准赠送礼品和纪念品,各种会议和庆典活动决不能向企事业单
位摊派。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规定和控制措施,加强监督检查,
抓好落实。
5.继续抓好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把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转变
干部作风与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结合起来,着重解决好深入基层不脱离群众,搞好服务不推诿
扯皮,讲求工作方法不搞强迫命令,真抓实干不搞形式主义,实事求是不虚夸,有令则行不
打折扣,有禁必止不各取所需等问题,有针对性开展深入扎实的作风整顿。下半年将对乡镇
和县直部门干部作风进行评议。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履行“三个管好”:一是自重、自省、
自警、自励、自律,管好自己。要注重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党性。坚决管住自己的
行为,不该想的绝对不想,不该吃的绝对不吃,不该拿的绝对不拿,不该去的地方绝对不去,
不该做的事情绝对不做,坚定不移地过好金钱关、美色关、享乐关、权位关、亲情关。二是
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管理班子成员。要时常提醒他们不奢侈,不浮华,不浪费,
不虚假;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奉献。三是戒贪欲、戒奢侈、戒特权、戒骄躁,
管住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教育他们奉公守法,廉洁勤政,公道正派,谦
虚谨慎。做到知法度,正言行,守规矩,不参政,不揽权,不受贿、不受礼。发现问题苗头
及时制止和纠正,对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向组织报告,绝不袒护。
要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要把贯彻执行
《廉政准则》,特别是执行制止奢侈浪费八项规定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
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着眼于发扬艰苦奋斗精神,逐条对照自查自纠,要同领导成员之间相互
批评、组织核查、群众评议结合起来。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将廉政考核、干部述
职、群众评议、届中考察等活动中群众提出的意见、群众信访举报的有关情况及时告知有关
领导干部,并督促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检查。各级党组织要把上级的规定和要求、
自查的情况和整改措施公布于众,切实增加群众对民主生活会的监督。纪检组织部门要对重
点单位民主生活会,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要把干部自律和严格纪律结合起来,加强对领
导干部的严格管理和监督。对严重违反规定又不自查自纠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对问题较多但不够纪律处分的,要作组织处理;对有问题但能自查自纠的,可不再追究或从
轻处分。
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基层站所负责人,要继续落实中纪委提出“八个不准”、企业招
待费向职代会报告和廉洁自律的规定,认真搞好廉洁自律和自查自纠,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对
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制度。亏损企业、不能正常支付职工工资的困难企业,领导干部
不准用公款购买或长期租用小汽车;不得用公款购买、建造、装修住房;不得装修办公室、
添置高档办公用品。凡是违反上述规定又不认真自查自纠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基层站所
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认真解决一些干部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和侵犯群
众利益的行为,增进群众感情,密切干群关系。
(二)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惩治腐败分子
要强化执纪执法机关的办案职能,坚持以查办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
经济管理部门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为重点,着重查处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人
员贪赃枉法案件、金融违法违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以及严重违反政治纪律
案件。要认真查处企业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玩忽职守、挥霍浪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
和基层干部违法违纪、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
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办案件摆到突出位置,落实分级负责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研
究探索新形势下办案的工作特点、方式方法,集中力量,突出自办,加强联办,强化督办,
查处有影响的重要案件。对涉及领导干部的重大案件,要抓住不放,做到法纪面前人人平等。
要在重视群众举报的同时,结合重大改革措施的实施,主动深入到案件易发、多发领域和部
位,通过执法监察、廉政考核、离任审计、干部评议、专项治理、剖析亏损企业等方法,
发现案件线索,拓宽办案渠道,深挖细查每一起案件。要认真贯彻坚决、稳妥的办案方针,
提高办案质量,使所办案件全部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剖析典型案件,研究案件发生的特
点和规律,总结教训,教育干部,堵塞在监督管理上的漏洞,始终把教育贯穿于办案全过
程。要严格执行中纪委关于纪委、纪检组对同级党委成员违纪情况进行初核和对下级党委、
党组成员的检举控告必须报告上一级纪委的制度。对构不成违纪的问题要通过廉政谈话或
发放监察通知书等办法进行教育,对被错告、诬告的要澄清是非,注意保护;对造谣、诬
告陷害他人的,进行认真查处,严肃处理。各级要进一步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党政一
把手要亲自过问大要案的查办情况。重大案件要实行党政领导包案责任制,及时研究和指
导,排除办案阻力,改善办案条件,保证办案用车和经费。要建立健全纪检、法院、检察、
监察、审计等部门主要领导组成的反腐败协调小组,发挥协调办案、联合办案作用,集
中优势兵力,形成突破案件的整体合力。各执法部门查办案件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
联系,注意防止处理案件以罚代纪、代法现象,搞好合作与分工,保证办案质量、提高
办案效率。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常年办案,要加强对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办案工作
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必要时要协办。乡镇纪委一年内要查办1—2起有影响的案件。
下级机关对于难以查处的案件,要及时报告上级机关,争得上级机关的支持、协助,不
得拖延不办。对有案不查、压案不报、办案不力的,要给予批评并追究领导责任;对阻
碍、干扰办案的要严肃处理;对在查办案件中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纠风工作要纠建并举,抓深入求实效
纠风工作要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着重在深入上下功夫,继续坚持纠建并举的
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
1.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一
系列文件规定,全面推行农民负担预决算、监督卡和专项审计以及政务公开制度,严格禁
止乱集资、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切实纠正借收购农副产品之机代扣代缴提留统筹费和各种
搭车收费。一律不准出台违反中央规定的收费项目,坚决防止发生由于加重农民负担而引
发的严重事件。
2.继续抓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减轻企业负担,重点清理直接涉及企业的不合理收
费项目,逐项检查1997年批准取消项目的落实情况,未按规定执行的一律以违纪论
处;对需要保留包括降低标准和合并的行政性收费、罚款、集资和基金项目,要按管理
权限从严重新审批;全面推行收费许可证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在清理期间一律不准
出台向企业收费的项目;要坚决纠正强制企业参加培训、评比和订购报刊等问题;要继
续对重点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并要检查落实情况;要大力支持和保护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3.清理预算外资金和“小金库”。财政、审计要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规范管理和日
常监督,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和罚没收入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统一开户,收支
由财政部门统管”。收费部门或单位需要支出时,须向财政部门申请,并监督资金使用
情况,切实取缔“小金库”。对屡查不止,仍设“小金库”的部门负责人一律给予党纪
政纪处分。
4.要巩固深化治理公路“三乱”、中小学乱收费、公款出国(境)旅游等项工作成
果,完善制度,加强监督,规范行为,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5.纠建结合,强化行风建设。党政机关、公用事业单位、窗口服务行业要深入开展
全岗位、全行业规范化服务活动。广泛组织群众对公用事业部门、执法监督部门、经济
管理部门、纠风工作牵头部门,对群众切身利益影响最直接的工作进行评议。重点评议
领导干部对作风建设的重视程度,行风建设计划、任务、目标、措施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行业部门为民服务的质量和兑现承诺服务内容的情况以及对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治理措施
和工作效果、政务公开情况等。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扎实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
会服务承诺制度,不断充实完善承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程序、承诺兑现和违诺赔
偿等基本要素,着力搞好守信践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群众对行业作风和行业管理民
主监督作用,充分发挥文明窗口单位的示范作用,坚持由点到线、由线带面,进一步推进
全县行风建设。
执法监察要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
法律法规情况的执法监察,保证政令畅通。着重抓好整顿和规范金融、城建等项目的执法
监察。有重点的选题立项,做到抓一项,成一项,一抓到底。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监
察意见,注重发现案件线索,维护执法监察的严肃性。
(四)抓源头,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
1.切实加强金融法制和金融监督,严厉惩治金融犯罪和违法违规行为。严禁任何单位
将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转化为“小金库”;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将单位资金以个人名义
开立帐户储存,违者严肃查处。
2.党政机关要严格执行与所办经济实体彻底脱钩的规定,按规定将行政事业性收费、
罚没收入一律上缴财政,不准自收自支,实行“收支两条线”。
3.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对重点部门和企业试行会计委派制度。
对造假账、报假数、开假票据等违法违规的会计人员,一律取消其专业技术资格,并依法
追究法律责任。对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编造、篡改数据的单位领导人,要一律撤销
职务,依法从严惩处。
4.建立有形建筑市场,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制度,所有建设工程项目都要
实行公开招标投标,并不准转包。对违犯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利用工程承
发包和分管工程之机行贿、受贿、贪污和弄虚作假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绝不手软。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党风廉政法律法规教育,开展“做公仆、为民奉献”活动
在普遍抓好党员干部教育的同时,按照省纪委开展“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教育活动的要求,集中4、5、6三个月时间,在全县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做公仆、为
民奉献”活动。开展“做公仆,为民奉献”活动,党员干部要解决好三个问题,做六个方
面的模范。即:解决好为谁活着的问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解决好为谁掌权的
问题,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解决好为谁服务的问题,切实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做六个方
面的模范,即:加强党性锻炼,做自觉改造世界观的模范;不断解放思想,做更新观念,
勇于开拓的模范;顾大局、识大体,做团结协作的模范;增强公仆观念,做密切联系群众
的模范;严以律己,做清正廉洁的模范;勇于实践,做艰苦创业、求真务实的模范。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法律法规教育活动。教育形式要
多种多样,注重教育效果,防止形式主义。要继续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党风
廉政建设思想和江泽民同志的有关讲话,学习中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市纪委九次全会文件,
提高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加强世界观改造,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
信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永葆共产党员本色。要普及以《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
“制止奢侈浪费八项规定”和《行政监察法》等廉政法规教育,以增强纪律观念、法制观
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辨别是非能力。按省市纪委要求,下半年对全县科级以上领
导干部进行一次党风廉政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各级组织、宣传、党校等部门要紧密配合,
把党风党纪教育纳入总体规划,一起部署,一起检查,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各新闻媒介
要突出宣传反腐倡廉先进事迹,公开揭露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剖析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教
育党员干部弘扬正气,反对歪风,在全社会形成反腐倡廉的舆论环境。
(二)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要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和实施
办法,强化党内监督和纪委监督,着重搞好对领导机关、科级以上干部的监督。重点是监
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
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的情况;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
使用过程中执行党的组织原则情况等。要坚决执行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与下级党政领
导干部谈话、向轻微违纪者发整改通知书、对有信访举报反映的领导干部进行谈话等项制
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要全面推行公开办事制度;各监督部门要执行民主评议制
度;农村要普遍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凡涉及村民利益的具体事项一律张榜公布。
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对领导
班子成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和测评,企业招待费使用情况必须向职工群众公开。国有
企业、县直部门和事业单位、乡(镇)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干部,要实行离任审计制度,
未经审计不得离任。
(三)切实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搞好政策法规的完善和配套工作,要
紧密结合业务管理工作实际和易发腐败的薄弱环节,制定操作性强的配套管理规定、实施
办法和防范措施,建立完善有关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各单位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
严肃查处;对执行不力的,落实不好的要重点帮促;对执行中反映的问题,要认真研究,
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领导各级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党政一把手要负
总责,各行业、部门领导要各负其责,明确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责任和
担负的任务,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参
与管理,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按照责任制要求,要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检查一
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哪级有问题或者工力,就追究哪级主要领导责任。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纠风工作的重点任务,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
分工落实到各工作主管部门(附表),各牵头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都要密切配合,作出具
体安排,拿出具体办法,建立领导班子和办事机构,各司其职,切实担负起抓落实的责任。
各乡镇和县直反腐败工作牵头部门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监察局及上级主管
部门报告工作情况。县纪委、监察局要对各部门工作加强督导检查。
反腐败工作要继续坚持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究反腐倡廉情况,针对存在的问
题,及时采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引导群众支持
和参与,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作用,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任务落到实
处,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中共利津县委
利津县人民政府
一九九八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