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中的人物(以姓氏笔划为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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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滨 利津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利津县北宋镇柳行高村人,1953年2月生,1977
年8月参加工作, 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沾化师范中师毕业后,又获得大专学历,从
事教育工作时,先后在北于、前刘、店子学校任教。1990年10月调利津县人民法院工作,历
任书记员、 助审员、审判员、北岭法庭副庭长、庭长,陈庄中心法庭庭长,1996年3月任利
津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庭庭长。
李长滨从事政法工作以来,清正廉洁,严肃执法,爱岗敬业,锐意进取,他刻苦学习研
究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业务,努力提高执法水平,为促进利津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
贡献。 从1996年3月任执行庭长以来,他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维护法律的尊严为天职。
他带领全庭干警研究执行工作业务,讲求执行工作艺术,用换位思考的方法了解当事人的行
为,以过细的思想工作,促使当事人履行义务,为规范执行工作,他研究制定了《利津县人
民法院执行工作实施细则》,从而使执行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他坚持原则,严守操行,
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他以身作则带领全庭干警创造一流业绩,1998年执行各类案件
284件,标的额达870万元,执行庭1997、1998两年连续被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三等功,
使利津县法院的执行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李长滨的工作,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赞许,曾多次受到表彰。1992年被市中院评为优秀
书记员,1993年被县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1994年被市中院记个人三等功,1995年被省高级
人民法院记二等功,1996年3月受到利津县委、县政府的嘉奖,6月被评为“全县严打斗争先
进个人” , 1997年2月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优秀工作者,1998年3月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
“全省集中清理积案先进个人”称号。

李振堂 利津县集贤派出所所长。 利津县北岭乡台中村人,1965年2月生,1980年10月
参加工作,大专文化,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利津县农机局工作,1985年3月调入
县公安局,1995年出任罗镇派出所副所长,1997年2月调任集贤派出所所长。
李振堂在公安战线工作十多年来,爱岗敬业,勤政爱民,不断创出新的业绩。自任集贤
派出所所长以来,以工作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决心带出一流的队伍,创出一流的业绩。
他首先加强派出所的基层基础建设,将原来仅有7间房屋140平方米的集贤派出所进行了改建,
他多方筹集资金, 带领干警艰苦创业,建成了占地2780平方米,房屋20间,使用面积650平
方米的小院,内部小浴室、小健身房、小伙房、小餐厅、小娱乐室“五小工程”配套,还配
有高标准的档案室、办公室、阅卷室等,配齐车辆、通讯警用装备,环境绿化美化,达到省
公安厅要求的达标派出所的标准。他以“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大胆改
革勤务制度, 抓管理,重防范,将警力下沉,设立集贤、薄家、皂坝头3个警务区,实行挂
牌办公,设立方便群众报警和求助的警示标志,坚持昼夜值班巡逻,完善警务区职责、监督、
考评制度, 使警务管理规范化。1997、1998两年破获各类大案8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17
人,缴获赃款赃物价值30余万元。开展“为人民服务,树公安新风”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
随时受理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做好事83件,救助遇难群众21人。率先在全县开展了创建安
全文明村、 户活动,把治安管理与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使安全文明村达到95%,文明户
达到99%。 加强流动、暂住人口和租赁房屋管理,为民营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积极开展创
建人民满意派出所活动,实行政务公开,推出具有特色的“七个一”民心工程,密切了警民
关系,使派出所成为便民、利民的窗口。
李振堂所领导的集贤派出所,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多次接受公安部、省、市、县领导的
视察,并受到好评,1997年被评为“全省优秀派出所”、全市“十佳派出所”。1998年被评
为全市“人民满意派出所”,档案工作被省公安厅评为“公安派出所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先
进单位”,户籍室被评为“全市优秀户籍室”,薄家警务区被评为“全市优秀警务区”。他
本人也荣获“全市三十佳人民警察”荣誉称号,并被市公安局授予三等功荣誉奖章。

宋玉国 利津县盐窝镇党委副书记,盐窝派出所所长,副科级侦察员。利津县明集乡马
镇广村人,1966年1月生,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文化程度。历
任大赵派出所副所长、大赵乡党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1997年2月起任盐窝镇党委副书记、
派出所所长。
宋玉国在公安战线工作10多年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求真务实,锐
意开拓进取,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自任职以来,他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以保一方
平安为己任,爱岗敬业,使派出所辖区的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他把思
想政治工作放在派出所干警队伍建设的首位,以建设一流的干警队伍为目标,抓好政治理论
学习,教育干警时刻不忘自己的政治责任,使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抓管理,建立
健全派出所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对所内人员作了科学合理的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制,
责任到人,奖惩分明,他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把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落实到一言一行。认
真调查研究社会治安动向,掌握案件的发案规律,及时化解矛盾,准确有力地打击违法犯罪
分子,确保一方平安。在抓好工作的同时,他大力加强派出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多方筹集资
金,建起了高标准的办公大楼,更换交通设施装备,提高了快速反应能力、改善了干警的工
作和生活条件。
宋玉国的工作,得到上级党委和政府的肯定,几年中多次受到表彰奖励。

武葆科 利津县虎滩乡中学校长,中国教育学会语文教学研究会会员,中学高级教师。
利津县陈庄镇陈西村人,大专学历,1955年生,1973年12月应征入伍,1977年加入中国共产
党, 1979年3月复员后到利津二中工作。历任解放军战士、利津二中教师、陈庄镇中学教导
主任等职,1995年起任虎滩乡中学校长。
武葆科入伍期间, 工作踏实,勤奋进取,博得部队领导好评,曾4次受团级嘉奖;在利
津二中任教期间,除教学工作外还兼任教务员、教学仪器管理员,他忠于职守,成绩突出,
先后被评为优秀教师和优秀共产党员;调任陈庄镇中学教导主任后,爱岗敬业,潜心教研,
使该校连续6年毕业班中考成绩列全县前三名, 1985年代表县教研室参加省新教材研讨会。
1990年他以优异成绩考入滨州师专中文系进修,在校严以律己,刻苦求知,连续两年被评为
“三好学生”,多次获奖学金,毕业时被评为省优秀毕业生。回校后主管教学工作,他不断
创新,以科学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使学校先后被评为利津县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和东营市教
育工作先进单位。
1995年任虎滩乡中学校长以来,他深化教育改革,团结教职工不断开创教育工作新局面。
加强素质教育, 把德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强学生的价值观和理想教育,学校团委先后5
次被团县委评为先进团委, 近3年来全校有10名学生被评为市县级“三好学生”、县“十佳
文明学生”、省“青年志愿者标兵”等称号。学生陈学诚、崔向珍多年坚持照顾敬老院老人,
教师荆月凯爱生敬业的模范事迹在省市报刊、电台做过报道,引起良好的社会反响。加强教
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学校有21名老师获市县级优质课奖,有25篇教学论文在全国省
市县发表或获奖,9名教师被评为市县教学能手,3名教师分别被评为县“师德标兵”、市优
秀教师和全国“百名育人标兵”称号,学校成为全县“教学工作上台阶单位”。他本人严谨
治学,深入教学研究,1996年撰写的《课外不妨读点诗——读诗、作文、做人》一文获中语
会第十四届年会论文比赛二等奖,1997年撰写的《论校长人格形象塑造与学校良好氛围形成
的关系》一文,在《东营教育研究》上发表,并获市论文二等奖,1998年撰写的《把握办学
方向,提高办学水平》一文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并被中国教育学会优秀论文编委会评为一
等奖。
武葆科从事教育工作20多年来,得到上级领导和教育部门的充分肯定,连续多年被评为
乡优秀教师、县优秀教育工作者、市优秀教师和省优秀教师等称号,1996年受到县委、县政
府嘉奖。

尚玉民 利津县公安局汀罗派出所所长。利津县盐窝镇新村人,1956年11月生,大专文
化程度,198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参加工作,历任王庄乡计生助理,王庄派出所副所
长, 陈庄派出所副所长,王庄乡副乡长,汀河党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1998年3月起任汀
罗镇派出所所长、镇党委副书记。
尚玉民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不断加强自身政治修养,坚持不懈地学习公安工作业务,提
高自己政治、业务素质。他开拓进取,奋力拼搏,廉洁勤政,深受领导的信赖和同志的好评。
他以保一方平安为己任,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自己工作的标准,不断分析治安工作的形势,
抓住重点,瞄准热点,攻克难点,带领全所干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促进社会治安稳定。
积极配合县局侦破了一批案件, 抓获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1998年4月19日,汀罗镇发生一
起现金抢夺案,尚玉民带领民警闻风而动,不到20分钟将案犯人赃俱获。在严打斗争中坚持
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不断组织专项治理,及时扫除“黄、赌、毒”社会丑恶现象,
收枪治爆,消除隐患,加强油区巡逻保卫,维护油区稳定,各项工作成绩斐然。
尚玉民在派出所工作中注重干警队伍建设,改革勤务制度,深化民警的思想教育,建立
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签订民警无违法违纪责任书,实施全所警务公开10项承诺,实行警力
下沉,落实辖区治安责任制,把三个警务区建成社会治安的堡垒,汀河警务区被市公安局评
为“优秀警务区”。在加强派出所规范化建设中,狠抓档案室规范化管理,一举通过省公安
厅的考评,被评为“档案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
尚玉民的工作得到肯定,多次被市、县公安局嘉奖,1993年被县委评为“先进工作者”。
1994年县委授予他“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

赵奎杰 利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队长。1951年生,利津县盐窝镇刘官斗村人,1969
年11月参加工作,大专文化,197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利津县公安局治安股股长,
户籍股股长,1993年任利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队长。
赵奎杰参加工作三十年来,工作勤奋,爱岗敬业,在公安战线业绩卓著。自到交警大队
担任领导职务以来,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研究交警工作的特点,以“抓班子、带队伍、促
工作、保平安”总体工作思路,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实际,不断分析全县交
通安全的形势,制定交通管理措施,使全县交通管理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在工作中他首先
抓队伍建设和交管业务水平的提高,1998年在大队建设工作中周密部署,合理安排,边整顿、
边治理、边整改、边提高,在全队实施目标管理考核,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实现了全年干
警无出现一例违法违纪事件。他以建设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为目标,从领导班子做起,
以模范行为做表率,带出了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良的交警队伍,1998年全大队被市公安局
授予集体嘉奖,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成为全省唯一的办公自动化网络建
设试点单位,车管所规范化服务在全省达标,全县政法先进单位,全年有23名干警受到表彰。
赵奎杰的工作,表现出强烈的争先创优意识和改革发展意识,善于抓主要矛盾,提高工作水
平,1998年他抓住完善车管营业大厅规范化服务这一主要矛盾,抓住全省交警系统建立办公
自动化网络的有利时机,率先一步,多方努力,使大队成为全省交警系统办公自动化的唯一
试点单位,新上微机21台,实现了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事故处理、违章处理、财务管理
全部实行微机管理,使全队的规范化服务水平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他还多方筹集资金,新上
了“122”报警服务台建设二期工程,在全县建立24处“122”报警点,大大提高了全队的快
速反应能力,保障了全县道路的安全畅通。
赵奎杰廉洁勤政,率先垂范,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求
干警做到的自己先做出样子,以自己的模范行为赢得了全体干警的信赖和尊敬,他多次受到
省、市、县的表彰奖励,被授予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称号,荣记个人三等功。

赵培华 利津县人民法院经济庭庭长。 利津县盐窝镇十六户村人,1956年8月生,1976
年3月应征入伍,197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济南军区所属部队历任副班长、排长、副连
长、连长等职,1990年转业到利津县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经济庭副庭长,
1995年5月起任经济庭庭长。
赵培华自参加工作,注重加强自身的政治素养,坚持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武装自己,
养成了勤奋好学,艰苦求实的工作作风。他到法院工作后,以廉洁为根本,勤政为职责,经
常以“不廉则失本,不勤则失职”戒勉个人,到法院工作近十年来,他处处严于律己,不徇
私情,勤政爱民,秉公执法,以自己的浩然正气、两手清风赢得群众的信赖和干警的称赞。
在审判工作中他坚持质量和效率第一,严把办案质量关,求得办案质量、数量与社会效益的
统一,1998年审结经济案件318起,标的额1200万元,所结案件调解率达83.4%,判决案件无
一改判或驳回重审,办案质量在全市法院名列前茅。他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重大、复杂、
疑难案件他总是一马当先,依法大胆审判,近几年审结的企业破产案件都由他主审,通过艰
苦细致的工作,案结事了,使当事人、企业职工满意,社会各界给予高度评价。他结合审判
实践,推进审判方式改革,依法公开审理,强化主审法官、合议庭职责及庭审功能,增加办
案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促进了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在赵培华的带领下,利津县法院经济庭的工作成绩显著,自1995年以来,在全市经济审
判案件评查中一直名列前茅,受到市中院的表彰奖励,他本人连续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优
秀共产党员”的称号,3次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官”,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赵振文 利津县利津镇三里村党支部书记。1958年9月21日生,男,汉族。1977年8月在
利津一中高七级一班毕业,1992年6月至1993年6月参加山东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学习,并取
得结业证书。1997年1月晋升农民技术员职称。199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高中毕业后,历
任利津县三里村第二生产队民兵排长、三里村电工、团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职。1998年
6月起任利津县三里村党支部书记。
赵振文从1978年起担任本村电工,负责全村线路的架设和变压器等设施的安装与维修。
在工作期间,做到了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了全村的安全用电,受到群众的好评。赵振
文任村委会主任8年多来, 积极带领群众发家致富,不断壮大集体经济,为群众办实事、办
好事。1990年为全村安装了自来水;为全村按高标准重新架设和整修了输变电新线路;发挥
本村靠近县城的优势,先后建立了建筑队,开发沿街商品房;购进了奶牛,发展起了牛奶生
产;建立了养鸡场等生产经营项目。他任村党支部书记之后,本村的生产经营项目不断完善
和扩大, 使从事建筑业的人数增到200多人。为奶牛场建立青蓄饲料池一处,使养鸡场发展
成为养鸡示范园区, 幅射带动起养鸡专业户28家,养鸡5万多只,成为全镇最大的养鸡专业
村。他还组织扩建了村水库,由原来的蓄水15万立方扩大到23万立方,保证了全村人畜和稻
田用水。 修筑村庄路4条1650米。1998年12月又在村北建立了占地50亩的木材市场。为活跃
本村文艺生活,1999年春节前后,举办了卡拉OK大奖赛、竹马灯和秧歌舞等现代和传统文艺
表演,做到了两个文明一齐抓。赵振文注重贯彻党的富民政策,鼓励和带动全村个体私营经
济的发展, 1998年,个体私营业户发展到60多家,村年产值实现340万元,人均纯收入达到
3600元,被县委、县政府命名为小康村。近年来,经过他辛勤扎实的工作,村里各项工作都
走在全镇的前列,受到县、镇两级的表彰,先后被授予县级“先进基层党支部”,“尊师重
教先进单位”,全镇计划生育工作模范村和畜牧生产冠军。他个人也被评为“科技兴业带头
人”,当选为利津镇第六届党代会代表和利津镇第八届、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袁顺兴 利津县电信局局长,党支部书记,政工师。利津县集贤乡崖东村人,1949年12
月生, 高中文化程度。1970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邮电局机线
班班长、陈庄邮电支局局长、县邮电局秘书、副局长、局长等职,1998年任利津县电信局局
长。
袁顺兴多年来从事邮电工作,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他热
爱邮电工作,业务谙练、精于管理,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1986年担任主要领导后,
大胆探索,锐意进取。在企业管理、经济效益、通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了突出贡
献。
他致力于利津电信事业的发展。80年代前利津电信、通信落后,制约了全县的经济发展。
担任邮电局长后,千方百计争取资金、更换设备,加大电信发展步伐。1989年实现了县城市
话自动化,结束了使用手摇话机的历史。经过近10年的不懈努力,通信事业冲破重重困难,
迅猛发展,基本实现全县电话程控化、主干电路光缆化,传输手段数字化,达到世界先进水
平。 至目前,全县农村电话已达到10403部,市话7683部,全县508个行政村已有496个通了
电话,村村通话率97.63%,全县电话机普及率达6.6部/百人。
他重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建设现代文明企业。把职工教育列入重
要工作日程,经常对职工进行法制、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教育,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树立了
企业的良好形象,县邮电局先后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单位”、“思想政治
工作优秀企业”等称号。他关心职工生活,努力改善职工工作和生活条件,十多年中建楼房
13座,为职工工作、生活创造了优美舒适的环境。
担任领导职务以来,他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廉洁
勤政,克己奉公,严以律己,率先垂范,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整章建制,实施规范化
管理,带出了一个能战斗的领导集体和一支过硬的职工队伍,局党支部多年来连续被县委评
为“先进党支部”。
袁顺兴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了干部职工的高度赞誉,党和政府多次予以表彰。从1990年
到现在,先后获得省、市、县授予的“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达30多
项,1997年利津县人大常委会授予他地方最高荣誉奖——“利津县人民奖章”。

黄培银 利津县北宋镇派出所所长,北宋镇党委副书记。利津县盐窝镇黄村人,1958年
5月生, 大专文化,197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参加公安工作,曾在盐窝派出所、县公
安局后勤、 预审股工作,1995年任刁口派出所所长、乡党委副书记,1997年3月调任傅窝派
出所所长、乡党委副书记,1999年3月起任北宋派出所所长,镇党委副书记。
黄培银是一位在公安战线工作20多年,艰苦创业,开拓进取,业绩卓著的优秀公安干部。
自1995年以来,他出任刁口、傅窝、北宋三个乡镇派出所所长,受命于艰难之时,但经过他
艰苦创业和开拓治理,都留下显赫的业绩。出任刁口派出所长时,面对偏僻边远、辖区广漠
的地理环境和人员构成复杂、治安形势严峻的状况,他知难而上,紧紧依靠党委,团结带领
干警,依靠群众,调查研究,协调油地关系,化解矛盾,打击犯罪,使利北治安形势根本好
转,同时把原来仅有两间屋的派出所改建成占地2200平方米,房屋20间的新所,两年内面貌
巨变,受到市、县公安局表扬。
到傅窝派出所后,他从抓队伍建设入手,边整顿,边治理,定制度,抓管理,带出一支
思想、 作风过硬的干警队伍,在全乡38个行政村设立3个警务区,使警力下沉,扎根于群众
之中,一举破获长期欺压百姓,扰乱社会治安,盗窃抢劫的犯罪团伙,35天治理了盗窃、抢
劫、赌博等治安混乱的村庄,半年内破获隐案36起,现案3起,挖出犯罪团伙7个;收缴枪支
200多支, 追缴赃物折款14万元。同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好事46件。并且筹资88.6万元,旧
所迁新址,“五小工程”配套齐全,受到上级领导和群众的高度赞扬。
傅窝派出所的建设和业绩使人瞩目,他奉命调到北宋派出所任所长,对已取得的成绩并
不满足,上任后他深入实际,了解情况,积蓄力量再创更大成绩。他抓队伍建设,开展“创
满意”活动,树立公安干警的良好形象,抓规章制度的完善,实施规范管理,大力提高干警
的政治业务素质。对外挖积案、破现案,稳定油区治安秩序,受到党委和油区领导好评。同
时多方筹资200多万元,开始在镇政府新址新建派出所,进一步改善干警的住房、办公条件,
创建更辉煌的业绩。黄培银以他出色的工作,赢得了荣誉,他在傅窝派出所时,公安部《人
民公安报》,省公安厅,市、县公安局领导多次去视察,给予高度评价。新华社《每日电讯》,
中央、 省、 市、县电视台对该所事迹进行过报道,1997年傅窝派出所被东营市公安局授予
“全市十佳派出所”称号。黄培银也多次受到表彰,1996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全县严打斗争先进个人”、“县先进工作者”等称号,1997年被市
政法系统评为“党的十五大安全保卫工作先进个人”,“全市二十佳人民警察”,被县委评
为“县优秀共产党员”称号,1999年2月被东营市公安局推荐为“全省十佳派出所长”。

黄 峰 (女) 利津县看守所所长。利津县盐窝镇新建村人,1965年1月生,1987年毕业
于淄博卫校,并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利津县看守所民警、副所长,1998年4月任看守所所长。
黄峰自参加工作以来,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坚持党性原则,严以律己,廉洁
勤政, 秉公执法, 恪尽职守,把青春奉献给大墙事业。她主持看守所工作后,面对一个有
“连续37年安全无事故”荣誉的老所并不满足,大胆提出“争一级看守所,创全国模范看守
所”的口号,但对照评定标准,差距太大,仅安全设施、狱容狱貌的硬件建设就需20多万元,
但她不气馁,决心争创,跑上级争取支持,借、贷、赊、垫筹集资金,把自己全部积蓄也拿
上。 拼打硬上, 三个多月时间使看守所面貌焕然一新, 1998年5月经验收,被公安部授予
“一级看守所”称号。
黄峰在工作中勇于改革,锐意进取,改革看守体制,完善看守制度,科学管理,从严治
所,制定《看守干警职责及行为规范》、《看守干警考核细则》,使安全制度网络化,形成
6条安全网络防线; 干警日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实现量化、微机管理;完善报告汇报制
度,推行所务公开,达到治所管理科学化。她改革监管模式,在对犯人的监管教育中独辟蹊
径,她认为看守所不仅仅是看守职能,更应该是一所教育人、改造人的特殊学校,为彻底改
革“一看二守三送走”的管理模式,她自学《改造学》、《心理学》、《教育学》等理论,
提出“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自我教育是关键,图书文化导向性教育为重要因
素,人性感化教育为动力”的犯人管教思路,发挥《育新报》的感化功能,编制《入监必读》
手册,对在押犯人实施档案动态化管理,抓关键,抓主流,通过各种“攻心战”,广泛开展
“两交一揭”活动(交待余罪,交待同伙,揭发犯罪线索),使管教工作成果斐然。
黄峰的工作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和好评,多次受到表彰。1990至1995年连续被市公安局、
油田公安处评为全市优秀信息员,1996年被县局评为“先进个人”,1997年受县委、县政府
嘉奖,1998年以来先后被评为“十佳女民警”、市“三八红旗手”,看守所被荣记集体三等
功,她个人被荣记二等功。其事迹多次在报刊、电视台进行报道。

董文起 利津县公路局书记。利津县南宋乡董家村人,1947年生,惠民地区水利测绘学
校、山东省交通学校公路与桥梁工程专业毕业,1969年参加工作,工程师、高级政工师;历
任利津县公路局技术员、副站长、站长、交通局副局长、交通监理站站长、公路局局长、书
记等职务。
他从事公路工作30多年来,曾参加主持了利津县第一条沥青路垦禹公路的测设施工工作。
1986年以来,数次担任利津县公路建设指挥部副指挥兼办公室主任、工程总监理,先后参加
并主持了省级干线公路辛河路、永馆路、滨海路利津段和全县首条高速汽车专用公路东港路
的测设施工和拓宽改建工程。他所主持的工程均被评为优良级,有三项工程被评为省级优良
工程,1991年在东营市率先组织实施永馆路(县内段) GBM工程。该工程从设计到施工均属全
省一流水平,从此实现了利津县公路由单一的通行到畅、洁、绿、美的转变。1998年董文起
主持永馆路利津段改建工程,他全身心地投入,带领广大筑路工人,高质量地完成了一级路
的改建工程任务,确保了按期通车。1998年他参加了利津县黄河大桥工程建设,在大桥筹建
的前期工作中, 他与指挥部的同志全力以赴,争分夺秒,创下了144天大桥立项的好成绩。
现在,他正以百倍的热情,为利津黄河大桥早日建成通车奉献着自己的力量。
董文起在公路战线上已奋战了30年。从一名普通技术员到公路局局长、书记,把全部的
热情和精力都奉献给了公路事业。他主持全县公路工作期间,全县形成并完善了“二纵二横
一高速”的公路主框架,建起了“城乡一体、干支相连、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公路交通
网络,首次实现了全县公路向高等级的跨越,为发展利津公路事业、振兴利津经济做出了突
出贡献。他曾被评为山东省交通系统先进工作者,被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分别记功
一次,被东营市公路局记功二次,记大功一次。

韩利民 利津县公路局局长,政工师。利津县汀罗镇皂南村人,1957年生,大专文化程
度,中共党员,1976年参加工作,先后任利津县罗镇公路分站站长、北岭公路分站站长、县
公路局路面工程队队长、 养护工程科科长、公路局副局长等职。1998年1月起任利津县公路
局局长。
韩利民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奋战在公路建设第一线。他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的宗旨,发扬“团结拼搏、务实创新、优质高效、争创一流”的精神,甘做一粒铺路石。他
牢记“以路为家、以路为业、路好我荣、路差我耻”的主人翁信念,扎根公路,献身公路事
业。在任罗镇分站站长时,在基础条件较差的情况下,仅一年多的时间就一跃成为全市“文
明分站”。1998年任北岭分站站长时,承担永馆路这条省级干线公路养护任务,又创出了当
年建站,当年成为市级“文明分站”的优异成绩。自此,北岭公路站得到了持续发展,先后
获得了全市文明示范“窗口”、全省十佳公路站、全省文明公路站和全国优秀职工之家等称
号。成为东营市乃至全省公路系统的一面旗帜。在任县公路局工程队队长和养护科科长时,
他带领队员们经常在野外作业,迎寒送暑,南征北战,使全县干线公路好路率一直保持100%,
20多年来,韩立民从基层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走过来。由于他多年来工作成绩突出和
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被提拔为利津县公路局局长。走上主要领导岗位后,他团结带领全县公
路干部职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顽强拼搏,艰苦创业,使干线公路等级
和质量不断提高。一个畅、洁、绿、美,附属设施完备,无违章建筑的公路交通环境已经形
成。全县公路系统两个文明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
号。他本人也先后多次荣获市、县级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技术能手等称号;1992年
被东营市政府授予“全市职工劳动模范”,被市总工会授予“学雷锋、学铁人积极分子”;
1993年荣获“富民兴鲁劳动奖章”;1994年至1997年被评为“全市交通系统先进工作者”、
“全市公路系统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薄国本 利津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 利津县北岭乡康宁村人,1967年9月生,1991年
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任利津县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1996年8月晋升
为副科级侦察员,1997年4月任利津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
薄国本自参加工作以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
务学习,加强个人道德修养,谦虚谨慎,踏实工作,坚持原则,奉献事业。他满腔热忱致力
于指挥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在队伍建设中从严治警,以制建警,提高干警素质。完善四项制
度,加强队伍管理:一是坚持每周六的集中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公安业务能力,走政
治建警之路;二是制定完善指挥中心各项制度并严格实施,身体力行,走以制治警之路;三
是落实全员签到、例会等制度的严格监督执行,走从严治警之路;四是开展岗位练兵,人人
岗位职责明确,业务熟练,走业务强警之路。使指挥中心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带出一流的干
警队伍。
在指挥中心现代化设施建设中, 他带领全体干警迎难而上, 真抓实干,建设高标准的
110报警服务设施, 多渠道筹资140万元,开通了110报警电话排队系统、信息检索系统、文
字处理系统、电子地图大屏幕显示系统、电视监控系统、电话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录音录像
系统,对县委、县政府、金融系统等九个单位17处重点要害部位安装了电视监控,对50个单
位的156个部位安装了电话自动报警装置, 并使之与110联网,与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联
网联动,充分发挥了110报警服务的功能,赢得了社会各界信誉。在狠抓110规范化建设的同
时, 加强工作的检查指导,规范接处警工作,提高接处警质量,使110服务赢得党和政府的
信誉,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通过指挥中心信息渠道的拓宽,强化信息控制和工作指导,指
挥中心的各项工作为推动全县公安工作上台阶发挥了重要作用。1998年档案规范化建设成绩
突出,县局档案室经省档案局考核,被评为省“一级档案室”。10个派出所的档案室经省公
安厅考核全部被评为“档案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新闻宣传工作,薄国本深入一线采集信
息,通过报纸、电视等多种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地报道干警队伍的先进事迹和公安工作的
成功经验和做法,开创了全县公安宣传工作的新局面。1997年指挥中心被市局荣记集体三等
功。
薄国本敬业实干、无私奉献,多次受到上级的表彰、鼓励和嘉奖。1992年被县委、县政
府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1994、1995连续两年被授予“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1996年被评为全县严打斗争先进个人,1997年被市公安局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1993、1998
年分别受到市公安局的嘉奖。

魏则训 利津县交通局局长。利津县汀罗镇后墩村人,1951年生,中专学历,1975年加
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参加工作,历任罗镇乡水利指导员,计划生育专职干部,陈庄镇副镇
长、 党委副书记、镇长,1990年8月任大赵乡党委书记,1995年12月任利津县民政局局长,
1998年3月任利津县交通局局长。
他在任大赵乡党委书记期间,带领全乡干部群众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
农业, 建成芦笋、 甘草、 林果、 淡水鱼蟹“四大生产基地”,使全乡农村社会总产增到
12500万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到1332元。他高度重视发展乡镇企业,建起了油毡纸厂,开
发了“木鱼石”产品;引进外资,合资兴办了“东营利华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和“东营利
华工艺品有限公司”,使全乡乡镇企业总产值达到6480万元,列全县首位。他还筹资建起了
中学教学楼,新上了程控电话,村村修上了柏油路,开通了大赵乡客运,使全乡各项社会事
业有了新发展,大大促进了粮棉生产的稳定增长。
他在任民政局局长期间,为全县105个村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使435个村达到村民
自治示范化标准; 筹措发放救灾款227万元,帮助受风暴潮袭击的343户灾民建房664间,在
扶贫工作中投资17万元,使970户贫困户人均收入提高230元;投资30万元,扩建7处敬老院,
无偿捐资3.1万元, 捐物365件;对转业军人按政策全部安置就业,全县有11200名农民投入
社会养老保险,收取保险金380万元。
魏则训在任交通局局长较短的时间里, 完成了“宋王路” 和“鲍南路”工程,全长共
14.75公里,新建了南宋黄河浮桥;完成乡村路48.05公里,投资100余万元,新建525平方米
单职工宿舍楼和1379平方米商品楼各1座,新奠基职工宿舍楼1座。参与完成了“利津黄河公
路大桥”的考察、审报、立项、融资等工作,为大桥的筹建和按期开工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曾被当选为中共东营市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和东营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中共利津县
第七、八、九次代表大会代表和利津县第十一、十二、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他撰写的
《农村社会保障网络建设浅析》在国家级书刊《当代领导的改革观》1997年第七期上发表。
他任职的单位曾荣获省、市民政系统分别授予的“民政信访”、“救灾工作”、“民政建设”、
“优抚安置”先进单位;省、市、县三级“两会”保卫先进单位和县“安全文明”单位,市
级“文明单位”,全市养路费管理“优胜单位”。他个人曾获得尊师重教、计划生育、抗洪
救灾先进工作者和连续多次评为县级优秀共产党员,连续三次奖励一级工资。

魏 强 利津县农业局局长。利津县陈庄镇陈西村人,1951年1月生,1973年参加工作,
1973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大专文化。历任县整党工作队队员、驻村工作组组长;公社团
委书记;县委宣传部干事;店子乡副乡长;县油脂化工厂副厂长;利津镇副镇长、镇党委副
书记;北宋乡党委副书记、乡长;1997年1月任利津县农业局局长。
多年来,他廉洁勤政,处事公道正派,工作积极肯干,深受群众拥护,多次受到省、市、
县各级的表彰。在任北宋乡领导职务期间,对北宋乡的经济发展,特别是对农田水利基本建
设、农业产业化、油地共建等做了大量的工作。调任农业局局长后,面对种种困难,不等不
靠,以勇于开拓的创业精神,领导和团结广大干部职工艰苦奋斗,奋力拼搏,以超常规的思
路和措施,在全县率先打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合理分流机关工作人员,围绕服务办实体;鼓
励农技人员到乡镇进行技术承包。先后投资90万元建成肉食鸡、猪、狗养殖示范场和农技综
合服务楼两处经济实体, 分流机关人员占全体人员的90%以上,两年内创收达68万元,缓解
了事业经费的不足,走出了一条以服务促创收,以创收促服务的自我发展、自我壮大的新路
子。
在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中,魏强始终以加快利津农业产业化步伐为己任,善于联系工作
实际,讲求工作方法。两年来,为利津争取优质棉基地、良种工程、水稻高产开发等15个项
目。投入农技推广资金200多万元,在乡镇建立6个高科技示范点,引进推广了大量新技术、
新成果,有力地推动了全县芦笋、大棚瓜菜、阳畦韭菜、食用菌、粮棉等农业主导产业的规
模。
他坚持依法行政,高度重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和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规范了农民负
担监督卡制度和专项审计制度,有力的防止了农民负担反弹。他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三中全
会精神,努力落实土地延包政策,为全县农村土地延包30年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1998年,利津县农业局被省农业厅评为全省农业系统先进集体;东营市“三下乡”先进
集体。并在创办经济实体、培植高科技示范园和实行机关人员分流等方面取得成效,多次被
省、市、县报纸、电视台报道。魏强连续两年被山东省农业厅荣记“三等功”,被县委授予
“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