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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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队伍〕利津县统计局内设办公室、业务股、综合股、计算机中心和普查办
公室。下属城调队、农调队。其中农调队属国家事业单位,是全省42个国家调查队之
一,东营市唯有利津县有农调队。1984年8月建队,是副科级单位,1993年升为正科
级单位。管理体制受上级调查队和当地统计局的双重领导,以上级调查队领导为主。
1997年年底全局干部职工25人,其中城调队4人,农调队5人,共有专业技术人员18人

〔事业状况〕1997年利津县统计局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省、市统
计工作会议精神,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各项调查任务顺利完成。一是严把数据质量关,较好地完成了年报和定期报
表任务,使各项数据能够比较准确地反映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态势。在全市统计业务评
比中,取得9个第一,1个第二的好成绩,获全市综合评比一等奖。二是精心组织了各
项普查工作。在1%全国人口抽查、第三次工业普查、第一次基本单位普查工作中,
均被评为全国先进单位。三是加强了小康监测工作。通过验收,由市政府命名表彰了
1个小康乡(刁口乡),由县委、县政府命名表彰了28个小康村。
二、实施“精品”战略,切实搞好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年内共撰写各类统计分
析文章176篇,上报政务信息90余条,统计分析信息综合采用率达到54.4%,政务
信息工作连续3年取得全市第一。编印县内发行的《统计情况》12期360份,及时编印
发布了《1996年利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出版了《1996年利津县国民
经济统计资料》,进一步提高了统计分析的利用价值和服务水平。
三、强化了统计基础工作建设。一是加强了对乡镇统计基础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对760户调查户的记帐质量进行了检查,制定印发了《辅助调查员守则》、《调查户
帐规则》,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统计基础工作。二是巩固和完善了县属企业的统计工作
,对县属工业企业进行了建立统计台帐的专门培训,在全县贸易企业实行了统计基础
工作规范化建设,并印发了试行办法和验收标准。三是加强了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四是组织实施并认真执行统计报表《送达证》制度,基本杜绝了统计资料的迟报现
象。
四、加强了统计法制建设。按照省、市统计局的统一要求,6月5日召开了全县统
计法制工作会议,并且县统计局与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统计执法大检查
的通知》,制定了《1997年全县统计执法大检查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开展了全县统
计执法大检查工作。首先由各单位自查互查,然后县统计局、监察局、县政府办公室
法制科联合组成统计执法办公室,抽调9名业务骨干,于7月份对《统计法》执行情况
进行了抽查,重点检查了23个单位。同时还配合省、市完成了对全县的执法检查。依
照《统计法》和《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对检查出的2个统计违法单位在全县进行
了通报批评,对7个有严重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进行了罚款处理,罚款达2万元,维护
了《统计法》的严肃性。

〔第一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本次基本单位普查工作在继上年完成前期准备和正
式登记工作后,1997年又重点完成了数据处理、数据评估、质量抽查及汇总等阶段工
作。通过抽取10-15%的单位进行了质量抽查验收,对各项指标的来源及其出处进一
步做了核实,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验收,有力的保证了全县普查基层表的填报质量。并
编印了普查资料,进行了总结表彰,整个基本单位普查工作8月份圆满结束,利津县
普查办公室被评为全国先进单位。

〔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1997年1月1日,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利津县正式开
始农业普查现场登记工作。在进行问题答疑、质量抽查、检查验收、手工表汇总的基
础上,顺利完成了各调查表的转抄。同时,为保证普查数据的准确可靠,3月份又对
全县畜牧饲养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共抽取20个普查小区、995户进行调查。并完成
了6.7万份A601表的光电录入工作。其他后期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加强了统计办公自动化建设〕利津县统计局为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加快了统
计办公自动化建设步伐。1997年投资6万元增加和配备了586微机1台,数码印刷机1台
,并对电源进行了更新,配置了“局域网”,率先实现了局内微机联网。全局现有微
机10台,其中586微机3台,486微机4台,386微机3台。打印机5部,数码速印机1部,
激光印字机、速印机各1部。并有4个乡镇统计办公室配备了微机。办公自动化建设的
加强,大大提高了统计工作效率。

(张黎明刘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