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乡英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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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地处渤海之滨,迎千里黄河,汇百川灵秀,自古地灵人杰,英才辈出。在共产党
领导下,利津万千优秀儿女,转战祖国各地,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做出了卓越的贡
献,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出极大的聪明才智,替家乡赢得了光荣和骄
傲,值得大书特书,炳彪青史。《利津年鉴》是县政府主办的综合性、资料性的志书
,也是利津县的历史书,具有很强的权威性,特设《同乡英才录》,记载在县外工作
的同乡的事迹,意在保存珍贵的历史资料,表达家乡人的崇敬之情,并向社会各界提
供信息,以利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为振兴利津经济,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
文明建设而共同努力奋斗。
(按姓氏笔划排列)

马树祯中保人寿保险东营分公司党组成员、纪检书记。利津县店子乡北朱村人,194
2年4月生,原有文化程度初中,1959年入伍,196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北海舰队
打字员、保密员、干部干事、训练团中队长,海军一九七基地参谋、科长,海军北航
益都飞行场站参谋长等职。1985年转业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东营市分公司工作,历任
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纪检书记(党组成员),现任中保人寿保险东营分公司党组成
员、纪检书记,高级政工师。
马树祯在军队工作26年,努力学习毛泽东军事思想和军事理论,注重文字修养,
熟悉机关工作业务,多次参加军事、政治培训,养成了较好的口才表达能力和文字组
织能力,曾撰写过训练场上《政治教育大纲》、《战勤政治工作方案》,并多次给部
队指战员授课,得到部队领导和战士们的较高评价。转业到东营市保险公司工作后,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积极
工作,出色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并撰写过“保险职工服务公约”、“优
质文明服务保险职业道德规范”等,受到东营市文明委和上级公司的好评。1990年至
1993年被评为省、市级金融优秀工会干部,1991年获东营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199
4年被评为全国保险系统先进工会工作者,1995年被评为山东省保险系统先进纪检干
部。

王春三滨州地区城市信用社中心社主任、滨州地区人民银行副处级调研员、高级
政工师。利津县陈庄镇崔西村人,男,汉族,1947年11月生,1969年5月加入中国共
产党。1968年3月在利津一中高中毕业,同年参军入伍,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坦克十
师炮兵团二营营长,1984年1月任滨州地区人民银行办公室主任,1988年2月任滨州市
人民银行行长,1995年5月任滨州地区城市信用社中心社主任、滨州地区人民银行副
处级调研员。
王春三自参加工作以来,注重学习马列主义、邓小平理论,1988年入中国人民银
行金融干部管理学院学习,获高等教育证书,系统掌握了经济金融理论,从而极大地
丰富了自己的理论知识,增长了领导才能。他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
领导管理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积累了丰富的领导工作
经验。他任滨州市人行行长期间,准确把握工作重点,适时转变职能,加大央行监管
力度,及时组织利率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奖励基金,聘请社会特约监察员,制
定存款公约,收到了显著成效,受到上级行的肯定,在全滨州地区较早地实现了金融
机构自律和互律约束机制,起到了示范作用,推动了全区金融监管的开展。他任城信
中心社主任以来,结合城信社的工作实际,大胆改革,勇于开拓,开创了城信社工作
的新局面。筹备发展了滨州地区唯一的证券交易营业部,推动了滨州证券市场的健康
发展;在全滨州地区首次为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发行上市股票,开创了全区企
业通过发行股票直接融资的新渠道;认真抓了全区城信社的清理规范工作,健全组织
机构管理体系,防范化解了金融经营风险,降低了不良资产比重,经济效益列全区金
融机构之首;开拓业务、发展城信金融事业,使全区城信社资产达18亿元,各项存款
达16亿元,各项代款达11亿元,较他上任之初翻了10倍以上,人均存款值列全省城信
社前列,城信社已成为滨州地区一支势力较强的金融机构,为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做
出了积极贡献。由于他工作成绩显著,他所在的滨州市人民银行多次被上级行评为先
进单位,他个人也被评为省级金融先进工作者。

纪梅英女,东营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利津县人,1955年12月生,
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8月在沾化师范毕业,1994年毕业于山东省委党
校,取得大专学历。1975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利津南码中学教师、利津三中团委书
记、河口区六合乡妇联主任、河口区妇联副主任、主任、区委委员、区人大常委,东
营市妇联副主席、省妇联八届执委,东营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党支部书记
,〔1998年4月任东营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纪梅英在市妇联任职期间,为下岗职工和困难企业牵线搭桥,先后为垦利县农具
厂、东营市汽车运输公司、利津县饮食服务公司、利津县运输公司建立了帮扶联系制
度,帮助企业协调资金、上项目、跑销路,使其扭亏为盈,共分流安置下岗职工200
多人,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其经验在全省推广学习。在任市总工会党支部
书记期间,注重抓好机关党的思想建设,1995年该党支部被评为先进党支部。任东营
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以来,对全市计生工作提出了新的思路,注入了新的活力,推
动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并得到了省领导同志的高度评价,说她的工
作抓的实,部门干的实,汇报讲的实,工作成效实。她作为一个市直部门的主要负责
同志,注意发挥“班长”作用,抓班子,带队伍,把市计生委建成了一支让组织放心
、群众满意、能打硬仗、善打胜仗的坚强战斗队伍。她以突出的工作成绩赢得了荣誉
。先后被评为省、市优秀妇女工作者、“三八”红旗手、全省先进儿童工作者、全国
税法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通讯员、全国先进女职工工作者、全省“实施送
温暖工程”先进工作者,市直机关模范公仆和全市先进工作者等。

岳方顺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山东利津人,1952年12月生,先后接受过中
级检察官和高级检察官的培训,1988年毕业于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1998年毕业于烟
台大学法律系,现在在山东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培训班学习。198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2年参加工作,先后当工人、干事,1983年从事检察工作,历任助理检察员、检察
员、副处长、处长等职,现任东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省法学会会员、
市委政法委法律顾问。
岳方顺在担任检察院部门领导和检察院领导期间,办理案件严把定性关、事实关
、证据关,强化法律监督意识,加大法律监督力度,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在工
作中,自觉地遵守党纪国法,勇于同不正之风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党和
人民的利益,决不拿党性和国法作交易,从未办过一起人情案、关系案,为党的检察
事业努力工作,并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群众中具有很高的威信。他十分注意调研、
信息和宣传工作,带头写理论文章。他的专著有《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各罪的衡定》
和《刑法新罪各论》,其中前部专著荣获山东省法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全国发行,由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文元教授题写书名,中央检察官管理学院江礼华副院长作
序;他发表的理论文章《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保障新刑诉法的顺利接轨》,被人民
日报编辑部编辑的《中国当代改革者风采录》刊登,《刑事犯罪案件上升原因何在》
获市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官队伍》分别被《当
代中国改革者》、《东营日报》刊载收录,并先后在《人民检察》、《检察日报》等
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多篇,还编写了内部学习材料《刑诉法学习面题问答》、《新刑
法学习二百题》等多篇。岳方顺自参加工作以来,由于各项工作成绩突出,得到了党
组织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先后多次立三等功,1995年、1996年两次立二等功,199
7年被评为东营市“十佳检察官”之首,他的工作业绩被中国专家名人编委会收入《
中国专家名人辞典》第七期。

杨奎胜垦利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主任、政工师。利津县集贤乡驾屋村人,1
963年3月生,男,汉族,1979年在利津县集贤中学高中毕业,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
产党。1983年11月参加工作,担任利津县傅窝农村信用社出纳、会计,1988年10月担
任陈庄农村信用社会计,1990年4月担任罗镇农村信用社会计,1991年8月任利津县刁
口农村信用社副主任、主任,1994年5月任利津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1997年
10月起任垦利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主任。
他任利津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时,积极协助主任庄振生开展工作,参加县
农村信用社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强化管理,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使县联社从199
3年亏损122万元的困境中摆脱出来,1994年利津县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增到2811万元
,创历史最高水平,实现扭亏为盈。在贷款项目评估、实施信贷管理、发展利津经济
中做出了贡献。1994年又协助主任实施对振利油料加工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80万元
,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当年实现利税315万元,跨入全省村办企业二十强
的行列。并对汀河、北宋、店子、北岭四乡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发展项目评估和信贷决
策,发放贷款545万元,建成了规范较大的大棚菜基地,实现经济效益385万元,到期
贷款回收率达97.8%。1997年在利津县农信社帮助完成各项存款16461万元,累
计发放贷款24553万元,为利津经济建设注入了大量资金。
在垦利县农村信用社任职以来,以高度地责任心和使命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
好金融工作。积极带领全体职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党的十五大精神和十五届三中
全会决定,努力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千方百计做好存款、贷款工作,充分发挥合作金
融职能作用,全力支持垦利县的经济建设,初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他的工作受到了
党和政府的信任及表彰,1990~1993年连续4年被评为市级农村金融系统先进工作者
和优质服务标兵,1997年被评为全市农村金融系统先进工作者。

郭学兰女,中共东营市委保密委员会副主任、东营市国家保密局局长、政工师。
利津县汀河乡人,1954年生,大专学历,1990年毕业于曲阜师范大学政治教育专业。
197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11月参加工作后,在胜利油田井下作业指挥部特
车队干工人,1975年3月始,先后任胜利油田井下作业指挥部女子作业队党支部书记
、兼队长,胜利油田井下作业指挥部供应大队库房党支部书记、指导员,胜利油田井
下作业指挥部招待所指导员。1984年3月任东营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1990年1月任东营市国家保密局局长,1997年10月任中共东营市委保密委员会副主
任、东营市国家保密局局长。
郭学兰在胜利油田担任领导职务期间,为了夺油上产,带领全体女子作业队一百
多名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在面临野外作业十分艰苦的条件下,使夺油会战年
年都超额完成生产任务,创造了一天压裂两口井的新纪录。同时还组织职工开荒种地
,养猪积肥,种蔬菜,改善职工生活,主动为前线同志们服务。
郭学兰在任东营市保密局领导职务期间,认真履行保密工作职责,对泄密事件该
依法查处的查处,该通报的通报,为了保密事业从不怕得罪人。做到了让领导放心,
部门和单位满意。她注意加强保密部门同业务部门的联系。在市外贸引进丹麦冷藏设
备过程中,由于保密工作做的好,为国家节省了近40万丹麦克郎。为恢复和健全全市
保密组织机构,她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1994年使在机构改革中撤并的区县保密机构
又重新得到了恢复和加强,并走在了全省的前列。为做好保密宣传工作,她定期把工
作情况整理成简报和编印一些保密报刊文摘送给领导参阅,让领导及时掌握全市保密
工作情况。并带领全市专、兼职保密工作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保密宣
传教育活动,使全民的保密意识和法制观念有了较大的提高。在不断创新实践的同时
,她还写出《我是怎样做好会战中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推
动保密工作再上新水平》等10余篇理论文章,并分别作过经验介绍和在省市刊物上发
表。她的先进事迹以《衣带渐宽终不悔》为题,刊登在《保密工作》杂志1995年第9
期上。由于她在胜利油田和东营市的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获得许多荣誉:她带领的胜
利油田女子作业队被胜利油田树为先进典型。她本人连续六年被评为“油田工业学大
庆标兵”,被评为全国和省“三八”红旗手,出席省社会主义积极分子代表大会。东
营市保密局被评为全省保密工作先进单位六次,他本人荣获全国保密先进工作者一次
,全省保密先进工作者四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