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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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始建于1980年。现有正式在编民警24名,平均年龄2
8岁,其中党员9名,副科级侦察员5名。大专学历18名,中专学历5名,高中1名。
1997年,刑警大队在县公安局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
十五大精神,按照县局“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总体思路,不断加大
工作力度。为了提高侦破效能,增强打击力度,掌握同犯罪分子斗争的主动权,增强
刑侦部门的实战功能,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经县局党组研究决定:分别在利津镇、陈
庄镇、盐窝镇设立了3个刑警中队,建立起了覆盖社会面的刑侦工作新体制。
年内,刑警大队牢牢抓住严打不放松,瞄准重点,猛攻难点,迅速攻破了一批有
影响的大要案,摧毁了一批危害严重的犯罪团伙,重拳猛击顽固作案的犯罪分子,保
持了严打的声势和震慑力,促进了全县治安秩序的好转。1997年3月20日,抓获了辽
宁籍犯罪嫌疑人陈洪卫,破获了东营市首例贩卖毒品(杜冷丁)案,另外7名涉案人员
也全部落入法网。先后侦破了“5·11”机械厂工人刘建强杀人案,左荣国盗窃彩电
、摩托车团伙案,孤岛2起汽车被盗案等。共抓获及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16名,逮捕
80名,抓获批捕在逃犯10名,负案在逃犯41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67起,重大刑事
案件41起,打掉犯罪团伙13个,缴获赃款赃物折款41万余元。
1997年利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被东营市委、市政府授予“政法系统先进集体”,
市政法委授予“全市政法系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市公安局给予“集体嘉奖”,并
有3人立功受奖,1人被授予“全市二十佳民警”称号。
大队长郭希文
指导员朱景新
副大队长扈德和耿宝才
孙秋收张忠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