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队伍〕利津县土地管理局内设办公室、地籍规划股、监察股、用地股、服
务站、地价评估事物所6个股室;下设利北分局,全县16个乡镇土管所受县土管局的
业务指导。现有干部职工34人(不含乡镇土管所)。其中农艺师2人,助理工程师1人,
助理会计师2人,国家级土地估价师1人,省级土地估价师1人。
〔事业状况〕一、土地资源结构:全县土地总面积15.46万公顷,已利用面
积10.35万公顷,利用率为66.9%;其中行政范围内土地面积12.87万公
顷,已利用面积10.33万公顷,利用率为80.2%。一千二林场和黄河故道区
2.58万公顷,已利用面积1.28万公顷,利用率为49.65%。一千二林场和黄
河故道区各地类的面积和比例是:耕地(旱地)0.51万公顷,占19.63%;林地
0.25万公顷,占9.53%;牧草地0.47万公顷,占18.26%;居民点及
工矿用地280公顷,占1.08%;交通用地67公顷,占0.26%;水域1.33万
公顷,占51.24%。(二)土地资源优势:全县土地总面积15.46万公顷,其中
耕地5.73万公顷,占37.52%;尚未开发利用面积5.11万公顷,占33
.09%;人均占有总土地资源0.54公顷,耕地0.2公顷,未开发利用土地
0.18公顷,均高于全省平均值。在未开发利用的土地中,荒草地0.28万公顷,
占5.55%;盐碱地2.2万公顷,占42.95%;河洪浸滩涂887公顷,占1.
73%;海滩涂2.49万公顷,占48.64%;其他574公顷,占1.12%;另外
在未利用土地中,属于浅层次利用的1.05万公顷,包括天然柽柳林0.8万公
顷,天然苇场947公顷,天然草场0.68万公顷。广阔的土地资源,为各业综合开
发利用提供了有利的基础条件。
〔落实中央指示加强耕地保护措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
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文件下发后,省、市均做了安排部署。
利津县土地管理局认真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文件精神,统一大家的思想认识,并采取了
以下三种措施,确保中央治本之策的贯彻落实。一是抓好学习,加深对中央文件精神
的理解。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冻结占用耕地的规定。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达到家喻户晓
。在理清工作思路,明确1997年土地管理工作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
了以耕地保护为核心的土地利用管理,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使耕地保护措施落到
了实处。具体做法是:(一)严格建设用地的审批管理。按照中央冻结审批占用耕地的
措施,对新增建设用地进行了严格的控制,并坚决杜绝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同时,加
强了建设用地的审批管理和计划指标控制,合理按排各业用地,把有限的计划指标用
于对全县经济和发展起重大作用的项目。全年共审批各类建设用地770宗,面积10
0.8公顷。其中油田用地58宗,面积24.7公顷,农民建房147户,面积5.5
公顷。办理出让547宗,面积24.2公顷,收缴出让金329万元。(二)切实抓好基本
农田保护措施的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调整工作于1996年12月10日开始,至1997年
4月22日结束。4月25日顺利通过了市局验收。调整后,全县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9
6.52%,其中,一级基本农田42528.4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80.16%;二
级基本农田2895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5.46%;三级基本农田5780公顷,占耕地
总面积的10.90%。对调整后的基本农田,都落实到了地块,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
标志和占用耕地审批管理、抵补、补偿等保护制度。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认真
贯彻省、市文件精神,加强了对占用基本农田的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农田占用许
可证制度,严把审批关。对非农业建设项目申请用地,积极参与现场勘查定点,核定
地类,确定界线,对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先通知用地单位办理基本农田占用许可证
,然后进行建设。自中央、国务院文件下达后,除油田用地外,地方用地项目拟占用
耕地的一律不予审批。(三)加快土地开发复垦步伐,增加耕地面积,保持耕地总量动
态平衡。1997年借助农业综合开发,路域开发等有利时机,大搞土地开发复垦,全年
开发复垦土地210公顷,超额完成了1997年土地开发复垦任务。
〔强化土地产权管理完善基础工作体系〕对土地产权管理,县土管局重点开展了
五个方面的工作:(一)城镇地籍调查。县城区地籍调查历时9个月,投资15万元,8月
20日顺利通过省局验收,被评为省级优秀。此项工作取得了以下六项成果:一、查清
了县城建城区每一宗地的权属情况及利用现状,为依法加强土地权属管理,科学编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县城建设规划、培育土地市场提供了准确、翔实的基础资料。二
、测定界址点1804个,编制了县城区18个街坊的界址点成果表,城区土地面积分类汇
总表,街坊宗地面积汇总表。三、编绘了县城建城区1∶500基本地图113幅,宗地图
445幅,1∶2000地籍图1份。四、布设了D级CPS点12个,一级守线点54个,四等水准
点62个,图根点1069个。五、编写了《利津县城区地籍调查技术书》、《利津县城区
地籍调查技术报告书》。六、采用先进的RDMS测图系统,建立了测区全部信息数据库
,建立了城区地籍数据微机管理系统。同时,还全面开展了陈庄镇的地籍调查工作。
(二)认真开展了土地变更登记、土地证年检工作,共年检国有土地使用证849个,年
检率为84.9%。其中,油田540个,地方309个。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只在北
宋、罗镇两个乡搞了试点,共年检土地证7个村903个,其中,北宋4个村540个,罗镇
3个村363个。国有土地变更登记共办理了12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共
办理了18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办理了3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注
销登记办理了6宗。(三)全面完成了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准确摸清了全县1997年底的
土地利用现状,其中耕地52911.2公顷,占41.1%;园地1453.8公顷,占
1.1%;林地1583.6公顷,占1.2%;牧草地2137.4公顷,占1.7%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598.4公顷。占8.3%;交通用地2205.1公顷。占
1.7%;水域32413.8公顷,占25.2%;未利用土地25386.5公顷,占
19.7%。耕地面积由1996年的53050.3公顷,下降为52911.2公顷,净减
少139.1公顷,降幅为0.3%。(五)认真做好土地纠纷协调处理。按照国家土
地局《土地争议处理暂行办法》,共协调处理了7起土地纠纷案件,其中,地、市间
1起,县区间3起,乡镇间2起,单位间1起。
〔深入开展非农业建设用地大清查维护正常土地管理秩序〕按照中央《通知》精
神及省、市的部署,利津县土地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非农业建设用地大清查工
作,县局和各乡镇都组织了专门的清查队伍,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对全县自1991年
以来的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3773宗,1008.5公顷,其中耕地698.5公顷,查
清各类违法占地629宗,面积64.6公顷,其中耕地27公顷。对查出的违法占地,
本着实事求是、依法处理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不同性质分别做了处理。
〔油地结合为油田开发和振兴利津经济服务〕多年来,油区服务工作一直是县土
地管理局主要工作之一,随着形势的发展和需要,积极协调处理工作关系,为油田建
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是搞好油地结合的重要保证。1997年协调油田在本县境内打
井103口,已办理结算99口,审批征地99宗,其中耕地60宗,面积15.6公顷,非
耕地33宗,面积8.6公顷,临时用地11.9公顷,结算青苗占地款达1400余万
元。一年来,与乡镇土地管理工作人员紧密配合,针对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
问题,及时沟通,协商处理,搞好跟踪服务,保证了油田开发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
同时也为利津县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本年度完成了县政府下达的115万元的
预算外调拨资金,并为城南水库等重点工程建设支援25万元。
〔包村工作又有新起色〕在往年的基础上,1997年利津县土地管理局又派出三名
人员组成致富工作组,进驻北宋乡簸箕刘村。工作组放手大胆工作,搞好村情调查,
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帮扶措施。在深入了解市场行情的基础上,对传统手工业苇帘加
工继续给予大力扶持。全村有149户从事苇帘加工。全年创利28万元,人均增收320元
。5月5日施工总投资60万元,建设了占地11.9公顷,蓄水能力达30万立方米的村
南水库已顺利竣工并投入使用,在大旱之年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全村农业获得全面丰
收。同时,建成村内中心柏油路总长1000米也顺利通车。在县土地管理局的大力支持
下,先后协调油田占地款20余万元,周转金5万元,无偿援助3万元,尿素3吨,促进
了全村经济的发展。1997年全村人均纯收入2900元,比1996年增收675元,在致富奔
小康的路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陈梅魁张顺)
土地管理
视图
〔机构队伍〕利津县土地管理局内设办公室、地籍规划股、监察股、用地股、服
务站、地价评估事物所6个股室;下设利北分局,全县16个乡镇土管所受县土管局的
业务指导。现有干部职工34人(不含乡镇土管所)。其中农艺师2人,助理工程师1人,
助理会计师2人,国家级土地估价师1人,省级土地估价师1人。
〔事业状况〕一、土地资源结构:全县土地总面积15.46万公顷,已利用面
积10.35万公顷,利用率为66.9%;其中行政范围内土地面积12.87万公
顷,已利用面积10.33万公顷,利用率为80.2%。一千二林场和黄河故道区
2.58万公顷,已利用面积1.28万公顷,利用率为49.65%。一千二林场和黄
河故道区各地类的面积和比例是:耕地(旱地)0.51万公顷,占19.63%;林地
0.25万公顷,占9.53%;牧草地0.47万公顷,占18.26%;居民点及
工矿用地280公顷,占1.08%;交通用地67公顷,占0.26%;水域1.33万
公顷,占51.24%。(二)土地资源优势:全县土地总面积15.46万公顷,其中
耕地5.73万公顷,占37.52%;尚未开发利用面积5.11万公顷,占33
.09%;人均占有总土地资源0.54公顷,耕地0.2公顷,未开发利用土地
0.18公顷,均高于全省平均值。在未开发利用的土地中,荒草地0.28万公顷,
占5.55%;盐碱地2.2万公顷,占42.95%;河洪浸滩涂887公顷,占1.
73%;海滩涂2.49万公顷,占48.64%;其他574公顷,占1.12%;另外
在未利用土地中,属于浅层次利用的1.05万公顷,包括天然柽柳林0.8万公
顷,天然苇场947公顷,天然草场0.68万公顷。广阔的土地资源,为各业综合开
发利用提供了有利的基础条件。
〔落实中央指示加强耕地保护措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
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文件下发后,省、市均做了安排部署。
利津县土地管理局认真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文件精神,统一大家的思想认识,并采取了
以下三种措施,确保中央治本之策的贯彻落实。一是抓好学习,加深对中央文件精神
的理解。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冻结占用耕地的规定。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达到家喻户晓
。在理清工作思路,明确1997年土地管理工作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
了以耕地保护为核心的土地利用管理,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使耕地保护措施落到
了实处。具体做法是:(一)严格建设用地的审批管理。按照中央冻结审批占用耕地的
措施,对新增建设用地进行了严格的控制,并坚决杜绝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同时,加
强了建设用地的审批管理和计划指标控制,合理按排各业用地,把有限的计划指标用
于对全县经济和发展起重大作用的项目。全年共审批各类建设用地770宗,面积10
0.8公顷。其中油田用地58宗,面积24.7公顷,农民建房147户,面积5.5
公顷。办理出让547宗,面积24.2公顷,收缴出让金329万元。(二)切实抓好基本
农田保护措施的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调整工作于1996年12月10日开始,至1997年
4月22日结束。4月25日顺利通过了市局验收。调整后,全县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9
6.52%,其中,一级基本农田42528.4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80.16%;二
级基本农田2895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5.46%;三级基本农田5780公顷,占耕地
总面积的10.90%。对调整后的基本农田,都落实到了地块,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
标志和占用耕地审批管理、抵补、补偿等保护制度。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认真
贯彻省、市文件精神,加强了对占用基本农田的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农田占用许
可证制度,严把审批关。对非农业建设项目申请用地,积极参与现场勘查定点,核定
地类,确定界线,对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先通知用地单位办理基本农田占用许可证
,然后进行建设。自中央、国务院文件下达后,除油田用地外,地方用地项目拟占用
耕地的一律不予审批。(三)加快土地开发复垦步伐,增加耕地面积,保持耕地总量动
态平衡。1997年借助农业综合开发,路域开发等有利时机,大搞土地开发复垦,全年
开发复垦土地210公顷,超额完成了1997年土地开发复垦任务。
〔强化土地产权管理完善基础工作体系〕对土地产权管理,县土管局重点开展了
五个方面的工作:(一)城镇地籍调查。县城区地籍调查历时9个月,投资15万元,8月
20日顺利通过省局验收,被评为省级优秀。此项工作取得了以下六项成果:一、查清
了县城建城区每一宗地的权属情况及利用现状,为依法加强土地权属管理,科学编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县城建设规划、培育土地市场提供了准确、翔实的基础资料。二
、测定界址点1804个,编制了县城区18个街坊的界址点成果表,城区土地面积分类汇
总表,街坊宗地面积汇总表。三、编绘了县城建城区1∶500基本地图113幅,宗地图
445幅,1∶2000地籍图1份。四、布设了D级CPS点12个,一级守线点54个,四等水准
点62个,图根点1069个。五、编写了《利津县城区地籍调查技术书》、《利津县城区
地籍调查技术报告书》。六、采用先进的RDMS测图系统,建立了测区全部信息数据库
,建立了城区地籍数据微机管理系统。同时,还全面开展了陈庄镇的地籍调查工作。
(二)认真开展了土地变更登记、土地证年检工作,共年检国有土地使用证849个,年
检率为84.9%。其中,油田540个,地方309个。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只在北
宋、罗镇两个乡搞了试点,共年检土地证7个村903个,其中,北宋4个村540个,罗镇
3个村363个。国有土地变更登记共办理了12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共
办理了18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办理了3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注
销登记办理了6宗。(三)全面完成了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准确摸清了全县1997年底的
土地利用现状,其中耕地52911.2公顷,占41.1%;园地1453.8公顷,占
1.1%;林地1583.6公顷,占1.2%;牧草地2137.4公顷,占1.7%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598.4公顷。占8.3%;交通用地2205.1公顷。占
1.7%;水域32413.8公顷,占25.2%;未利用土地25386.5公顷,占
19.7%。耕地面积由1996年的53050.3公顷,下降为52911.2公顷,净减
少139.1公顷,降幅为0.3%。(五)认真做好土地纠纷协调处理。按照国家土
地局《土地争议处理暂行办法》,共协调处理了7起土地纠纷案件,其中,地、市间
1起,县区间3起,乡镇间2起,单位间1起。
〔深入开展非农业建设用地大清查维护正常土地管理秩序〕按照中央《通知》精
神及省、市的部署,利津县土地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非农业建设用地大清查工
作,县局和各乡镇都组织了专门的清查队伍,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对全县自1991年
以来的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3773宗,1008.5公顷,其中耕地698.5公顷,查
清各类违法占地629宗,面积64.6公顷,其中耕地27公顷。对查出的违法占地,
本着实事求是、依法处理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不同性质分别做了处理。
〔油地结合为油田开发和振兴利津经济服务〕多年来,油区服务工作一直是县土
地管理局主要工作之一,随着形势的发展和需要,积极协调处理工作关系,为油田建
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是搞好油地结合的重要保证。1997年协调油田在本县境内打
井103口,已办理结算99口,审批征地99宗,其中耕地60宗,面积15.6公顷,非
耕地33宗,面积8.6公顷,临时用地11.9公顷,结算青苗占地款达1400余万
元。一年来,与乡镇土地管理工作人员紧密配合,针对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
问题,及时沟通,协商处理,搞好跟踪服务,保证了油田开发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
同时也为利津县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本年度完成了县政府下达的115万元的
预算外调拨资金,并为城南水库等重点工程建设支援25万元。
〔包村工作又有新起色〕在往年的基础上,1997年利津县土地管理局又派出三名
人员组成致富工作组,进驻北宋乡簸箕刘村。工作组放手大胆工作,搞好村情调查,
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帮扶措施。在深入了解市场行情的基础上,对传统手工业苇帘加
工继续给予大力扶持。全村有149户从事苇帘加工。全年创利28万元,人均增收320元
。5月5日施工总投资60万元,建设了占地11.9公顷,蓄水能力达30万立方米的村
南水库已顺利竣工并投入使用,在大旱之年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全村农业获得全面丰
收。同时,建成村内中心柏油路总长1000米也顺利通车。在县土地管理局的大力支持
下,先后协调油田占地款20余万元,周转金5万元,无偿援助3万元,尿素3吨,促进
了全村经济的发展。1997年全村人均纯收入2900元,比1996年增收675元,在致富奔
小康的路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陈梅魁张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