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发展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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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0月25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发展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
96)33号〕文件精神,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利津县支行开始成立,内设办公室、计划信
贷、会计出纳3个科室,人员20人,其中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5人,初级专业技术职
务的10人。
一、性质和任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其主
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农业政策
性信贷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为
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企业
化管理,在业务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和监督。
二、业务范围。办理由国务院确定,中国人民银行安排资金并由财政予以贴息的
粮食、棉花、油料、猪肉、食糖等主要农副产品的国家专项储备贷款;办理粮、棉、
油等农副产品的收购贷款及粮油调销、批发贷款;办理承担国家粮、油等产品政策加
工任务企业的贷款和棉麻系统棉花初加工企业的贷款;办理国务院确定的扶贫贴息贷
款、老少边穷地区发展经济贷款、贫困县县办工业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以及其他
财政贴息的农业方面的贷款;办理国家确定的小型农、林、牧、水利基本建设和技术
改造贷款;办理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财政支农资金的代理拨付,为各级政府设立的粮食
风险基金开立专户并代理拨付,发行金融债券;办理业务范围内开户企事业单位的存
款;办理开户企事业单位的结算;境外筹资;办理经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
他业务。

(赵鹏程王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