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54&A=5&rec=82&run=13

〔机构队伍〕利津县统计局内设办公室、业务股、综合股。有4个事业单位(计算
机中心、普查办公室。城调队、农调队)。全局在职干部职工25人,其中城调队4人、
农调队5人,有专业技术职务的18人。

〔事业状况〕1996年县统计局以党的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
彻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强统计业务工作,围绕“统计工作争创一流水平
”的目标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工作,圆满完成了1995年年报工作和1996年各项定期报表
任务,在统计业务工作评比中取得五个第一名、八个第二名的好成绩,获全市综合评
比一等奖。主要工作措施: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增强激励机制。制定了《利津县统计
局关于在全市统计工作争创一流水平的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全局工作、学习、
考勤、会议、财务等各项制度及各股室、队的专业工作职责范围,做到分工明确,完
善了《统计信息、分析资料、论文奖励办法》和《乡镇统计工作综合考核评比办法》
。二是加强了统计组织建设,在多方协调下,由县编委批准设立“利津县统计普查办
公室”,同时恢复了乡镇统计机构,设立了乡镇统计办公室,多数乡镇充实人员达到
2人。三是加快了办公自动化建设步伐,更新和增加微机设备,年底全局拥有微机10
台、打印机6部,并配齐了全部辅助设备,办公自动化水平列全市前茅。四是加强了
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发布了《1995年利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编印
了〔国民经济统计资料〕130册,《统计情况》20期,撰写统计分析、信息252篇、政
务信息103篇,政务信息工作获全市第一名。有11篇论文入选“东营市第三届统计科
学讨论会文集”,有10篇论文在全省获奖,并被省评为优秀论文组织单位。为社会各
界咨询服务500余人次,受到各界好评。

〔第三次工业普查〕1996年元月至1997年5月,顺利完成了普查登记、数据处理
、资料上报、全面总结等项工作。在普查中对数据质量进行了控制,抽查了3个乡镇
30个不同类型的工业企业,做到了数据准确,资料翔实,做到对资料的开发利用,编
辑出版了《利津县第三次工业普查资料汇编》。工业普查工作被全国第三次工业普查
领导小组授予“全国第三次工业普查工作先进单位”。

〔第一次基本单位普查〕全国第一次基本单位普查是继第三次工业普查后又一次
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按照上级的普查要求成立了县基本单位普查领导小组,抽调有关
人员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查工作,制定印发了普查方案,完成了全县《地址代码》
和《主管部门代码》的编制、审校,以及调查摸底工作。在召开全县动员大会的基础
上,分三批组织完成了基普人员的业务培训,同时分别与人事、编委、民政、技术监
督、工商等部门的资料进行核实。普查的正式登记时间为11月1日。经普查初步汇总
,全县基本单位数为2430个,其中法人单位数995个,多产业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
位1295个,村及村以下非农业企业140个。

〔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集中
体现了普查内容多、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动用人力多的特点。工作量
是第四次人口普查的6倍。按照上级要求,具体成立了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抽调有关
单位18名业务骨干组成办公室,各乡镇均成立了相应机构。于11月15日召开了全县动
员大会,组织完成了全县普查人员培训和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分三个小组逐乡镇
培训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共培训业务人员2500余名,印发宣传材料70000余份下发
到农户手中,完成了示意图绘制、调查摸底等前期准备工作,于1997年1月1日全面展
开现场登记工作。

〔统计法制建设〕新《统计法》颁布实施后,组织有关部门的领导认真收听了全
国和省市学习宣传《统计法》电话会议,起草了《关于学习宣传〈统计法〉的通知》
、并印发了《统计法》学习宣传材料1500份发放到各有关单位,掀起了学习《统计法
》的高潮,同时结合全县“三五”普法宣传日活动的开展,制做了宣传横幅、绘制了
宣传图板、播放录音、编印了《统计法宣传题纲》2000余份。8月中旬,召开了全县
统计执法大检查会议,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9月份会同监察局组成联合执法
检查组,有重点地对6个县直部门进行了抽查,对3个有严重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依
法对其进行了经济处罚,并限期加以整改,维护了统计法规的严肃性。

(田奈延刘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