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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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队伍〕县人事局内设6个职能股室,其中3个行政机构:办公室、干部股、
工资福利股;3个事业机构:科技干部管理办公室、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机关事业单
位社会保险处。
另,县编委办公室与人事局合署办公。
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11人。1996年度共有在职人员18人
,其中行政人员10人,事业人员8人。事业人员中,中级职称的4人,初级职称的2人
,未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2人。

〔事业状况〕1996年底,全县在职干部6544人,其中女性1967人,少数民族2人
,党员2483人,团员1535人,民主党派14人,无党派人士2512人。
干部队伍按行业分布状况:在县直单位工作的3632人,在乡镇工作的2912人。其
中行政机关1453人,事业单位3819人,企业单位1272人。

〔人事工作概况〕1996年,人事工作在县委、县府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
下,适应“两个转变”,围绕“两个调整”,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创新局面,为
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其主要工作:
一、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1996年根据省、市推行公务员制度工作的要求,在全
县充分做好推行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稳步做好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工作。一是9月21日
组织现有的954名机关工作人员分闭卷、开卷两个考场进行了过渡考试。二是结合实
际,帮助参与过渡的所有单位科学地进行了职位设置。三是按照规定的程序内容、标
准,对现有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过渡考核,全县科级以下现有700多工作人员全部合
格。四是根据职位所需人员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合理配备了工
作人员,对各单位某些性质较重要的职位实行了竞争上岗。五是逐步实施了公务员有
关单项法规。坚持考试录用制度,机关进人一律考选;坚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年度考核制度,对全县5076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
行综合考核,并把考核结果登记造册,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记功、嘉奖人员,由县
委、县府予以表彰;还实施了任职回避、岗位轮换、工资福利、退休等制度。
二、人才工作。以“适应大市场”为基础,以“构筑大人才”为目标,适应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做好人才资源的配套开发。1996年,立足于现有人才资源开
发,走内挖与外引相结合的路子,取得显著成效。组织林业局、农业局、外贸等单位
的8名同志到北京、济南等地学习;举办了各类培训班2期,培训人员达120人次。通
过各种渠道从外地为企业引进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18名,其中高级2人,中级1人,初
级5人;根据石油化工厂的需要,分两次为石化厂考选了46名工作人员;在科学论证
的前提下,上报了2名国外智力引进项目,为县静电植绒厂聘请了德国专家卡尔·海
茵茨·施图肯布罗克先生,初步解决了产品的透气性、阻燃性等技术难题。同时给县
东辉建筑装饰公司从济南聘请一名高级工程师,研制出粉体涂料。为光明机电公司从
省工程学院聘请一名教授,研制开发出新产品,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采取得力措施,在人才市场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转机制的建立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上
狠下功夫,全县共接待登记求才单位22个,进入市场择业人员80名,为12个单位推荐
人才41名。
三、工资福利。根据鲁人薪(1996)13号文件规定,为连续两年考核称职以上的机
关、事业单位5284名工作人员晋升了工资档次;为1053名离退休人员相应增加了离退
休费;为187名达到晋升工资级别条件的工作人员晋升了级别工资。根据省、市有关
政策规定,为全县5892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了职务补贴标准,为888名离
退休人员增加了生活补贴。根据利编发(1995)10号文件规定,为县农业局、林业局、
技监局、粮食局等部门48名机关工作人员核发了职级工资。根据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
,对县农业局、林业局等单位162名工作人员按全额事业单位的标准核定了职务津贴
。此外,还给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了职业工资标准;为调动人员重新确定了工资;为警
察兑现了警衔津贴;建立工人考工定级机制;办理各种补助费等工作。
四、科技干部管理。根据上级部门部署,组织了中小学教师、农业、工程等初级
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助级139人,员级113人;向市中级评审委员会推荐中级职称材
料119份,向省申报高级职称材料15份。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在全县
组建了工业、农业、经济、会计、教育、卫生、乡镇企业、计算机8个继续教育基地
,举办短训、函授班11次,参训人数3400人次。对全县300多个企、事业单位的专业
技术职务岗位进行了设置。
五、干部调配任免。为促进干部合理流动,全县共办理调配手续120人次,其中
县内调整110人次,县外调整10人次;任免人事局管理的干部93人次;向县人大和县
府提交人事任免72人次。
六、事业社会保险。事业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是利国利民的大事。事业社会保险
工作,本着“来源于职工,使用于职工”的原则,确保了保险基金的足额收缴和按时
足额拔付。1996年,共收缴保险基金654万元,以支付离退休费559万元。为加强保险
基金的管理,经协商与财政部门签订了养老金专户储存合同,将数十万结存基金纳入
财政专户储存,确保了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

(高毅王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