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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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队伍〕利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设办公机构有;办公室、人事代
表工作室、财经科、法制科、教科文卫科、老干部科。共有驻会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
36人。其中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6人,科级、副科级干部13人。

〔人民代表大会〕利津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96年2月5日在利
津县城召开,与会代表204人。大会听取和审议了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了利津县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听取和审议了利津县人民
政府关于利津县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了利津县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与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听取和审议了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利津县1995年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了利津县1995年财政
预算执行情况和1996年县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了利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利津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利津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做出了相应决
议。
大会通过了选举办法和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选举产生了利津县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副主任(一名)、利津县人民法院院长、利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人大常委会会议〕1996年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了第25次至31次会议,听取
并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汇报21项,做出重大决议、决定8项,任命县人大机关、“
一府两院”工作人员22人(次),同意接受县政府2名组成人员辞去职务的请求。
1.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于1996年1月24日举行。会议认真学习了江泽
民同志的重要讲话《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利津县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汇报,听取审议了县政府
关于利津县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新一
轮县域规划和县城总体规划的报告,并做出了《关于批准新一轮县域规划和县城总体
规划的报告的决议》。会议还决定了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和有关事宜。
2.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于1996年3月12日举行。会议认真学习了江泽
民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讲话,县纪委书记胡英之通报了全县1995年纪检监
察工作情况;讨论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1996年工作要点;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当前农
村财务管理情况及今后意见的汇报,并做出了《关于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决定》
;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
事项。
3.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于1996年4月25日举行。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
府关于利津县1995年度财政决算和关于1995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它财政收
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定;审查批准了《利津县依法治县五年规划
》,并作出了相应决议;审查批准了利津县国家机关实行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并作
出了相应决议;审查批准了利津县科学技术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
,并作出了相应决议;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和
计生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4.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于1996年6月20日举行。会议听取审议县政府
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汇报;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贯彻实
施情况的汇报;听取审议了全县“二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三五”普法规划情况
的汇报;做出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第三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审议通
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5.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于1996年7月30日举行。会议听取审议了利津
县199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利
津县199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听取审议了利津县人民法院上半年工作
情况的汇报;听取审议了利津县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汇报;做出了《利津县
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县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的决议》。

〔执法责任制〕为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促进全县各项工作的依法治理,县人大
常委会第27次会议做出了《关于利津县国家机关实行执法责任制的决定》,在全县国
家机关和有执法任务的非国家机关中,大力推行国家机关执法责任制,促进“一府两
院”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7月25日,县委、县人大召开利津县国家机关实行执
法责任制动员大会,认真贯彻中共利津县委44号文件精神和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
7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利津县国家机关实行执法责任制的决定》,部署在全县国家机
关实行执法责任制工作。年底,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贯彻实施国家机关执法责任制情
况进行了检查,要求各部门写出执法情况工作总结,部门负责人写出执法工作述职报
告。通过检查,掌握了执法责任制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规范执法行
为,保障了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各部门的执法水平得
到了明显提高。

〔工作监督〕1996年,县人大常委会突出重点,加强工作监督,把保障全县“九
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顺利实施作为重要任务,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服务
的思想,大力支持“一府两院”开展工作,促进了全县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
进步。常委会对农业生产、农民负担、农村财务管理、工业发展、计划、财政、科技
、人事、教育、商贸、林业、水产、电业、邮电、城建、环保、预算外资金管理等项
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改革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
听取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汇报,围绕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做出决议、决定,针
对经济建设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100余条。

〔全县人大工作会议〕11月17日,县委召开全县人大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省委召
开的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和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全省乡镇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讨论研究
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讨论研究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的指
导思想、任务和措施。县委书记杨志良,县委副书记、县长曹连杰,县委副书记王忠
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继尧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这次会议的召开,对于进
一步加强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推动全县人大工作的深入开展,强化基层政权建设
,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

〔人大代表评议活动〕1996年11月初,县人大常委会组织80名县人大代表对县工
业委、财政局、地税局、邮电局、广播电视局、文化局六个部门的工作进行了评议。
常委会召开了全县评议工作动员大会,组织代表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深入到基层
单位,进行调查研究。然后,召开了初评会议,代表们听取了被评单位的工作汇报,
被评单位听取了参评代表的初评意见。11月20日举行了评议大会,对各被评单位的工
作进行了评议,共提出意见、建议200余条。各被评单位认真整改,及时写出整改报
告,制定整改措施,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整个活动组织严密,工作扎实,收到了
良好效果。

〔乡镇人大组织建设〕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和全省乡镇人大
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履行工作职责,从加强乡镇人大自身建设入手,突出“围绕经济
建设,开展代表活动,发挥代表作用”这个重点,把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当成
一项基础工作,坚持常抓不懈。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
》,加强基层人大建设。10月29日,县编委专门发文,为各乡镇人大设置了办事机构
,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经过层层把关,严格考察,截至年底,多数乡镇配齐了乡镇
人大办公室主任。利津贯彻省委召开的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和省人大召开的全省乡镇人
大工作会议,步子快,工作实,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得到了省市人大的充分肯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精神,
1996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与县委宣传部联合发文,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
宣传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人大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建立了制度,制定
了措施,加强了人大宣传队伍建设,使全县人大宣传工作步入了规范化轨道。全县人
民代表大会制度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共有47篇稿件被省、市新闻单位
采用,有3篇稿件分别荣获全国第一届人大报刊好稿评选二等奖、山东省第六届市地
报刊好新闻一等奖和山东省1996年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二等奖、三等奖共四项奖,为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
了积极的舆论支持和舆论服务。

(毕剑钧薄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