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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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队伍〕利津县民政局内设办公室、财务室、基层政权股、社会股、优抚安
置股。并有民政、社团、社企、地名等管理办公室。共有19人,其中干部12人,聘干
2人,职工5人。下属单位有军队离休干部休养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残疾人
联合会、烈士陵园、福利公司、火化场等,共有19人,其中干部5人,聘干1人,职工
13人。

〔业务概况〕1995年,全县民政系统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局的帮助指
导下,按照中央十四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
,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积极拓宽工作思路,强化服务渠道,各项民政工作有了
长足的发展。
一、基层政权工作。为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发展,民政局在95年中对基层政
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抓典型、树样板,积极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在认真贯
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同时,不断推广章丘、莱西等依法建制、以法治村、民主
管理的新经验、好做法。到年底有1个乡镇、37个行政村达到了县级村民自治示范标
准。11个行政村受到市政府表彰。有132个村建立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有400个村建
立了村民自治章程;有459个村建立了村民档案管理制度。
二、两个层次的社会保障。为了确保《农村五保供养条例》规定落到实处,于1
995年4月份民政局在全县开展了五保普查,新确定五保对象499人。集中43人进入敬
老院供养,其余456人分散供养。并签定了供养协议书;制定了五保供养标准和供养
形式。仲秋节期间县电视台播放了与民政局联合录制的纪实专题片《金色的晚秋》,
反映了五保老人的精神面貌。
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民政局按照县府的要求,下发了《利津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工作实施方案》文件,各乡镇分别建起了农村养老保险所,理顺了农村养老保险关系
,1995年投保人数达5000人以上。收取保险金150多万元。
三、救灾扶贫。1995年春季严重干旱,六月份连遭特大风雹袭击,七、八月份洪
涝灾害普遍发生,民政局结合实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切实安排
好灾区群众生产生活的通知》。下发救灾款50万元,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受灾群众的
生产和生活急需。
扶贫工作。1995年,县民政局不断探索在新形势下扶贫工作的新思路,采取扶贫
与扶优相结合,集中有限资金发展专业村的办法,对所包的虎滩乡联二村,投放扶贫
款2万元,帮助修好了长1276米的柏油路一条。投放无偿资金1.5万元修复大棚52个,
使全村人均收入在1994年1740元的基础上,纯增930元。为了落实中发(95)6号文件精
神和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深入到前刘乡、明集乡和付窝乡,选择了800个重
点户,投放周转金70万元,滚动使用两年,使1500人达到脱贫的要求,同时救助失学
儿童返校学习63人。
四、优抚安置。1995年春节期间,全县19个慰问小组对470户优抚对象进行了走
访和慰问。并召开座谈会36次。参加人数达710人次。“八一”期间,结合纪念抗日
战争胜利50周年,广泛开展了庆祝建军68周年活动。
抚恤工作,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提高了“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全县14个乡镇
出台了乡镇优抚细则。优抚法规配套建设基本完成。
烈士陵园管理方面,强化自身活力,增强自我发展意识和服务水平,被中共东营
市委授予“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称号。
退伍安置工作。坚持双向选择,供需见面和包底安置的安置方针。年内对72名退
伍义务兵和转业志愿兵全面进行了妥善安置。
五、残联工作。1995年争得市、县领导的支持,理顺和恢复了残联组织。对39名
残疾人进行了就业安置。在全省第四届残运会上,我县残疾健儿奋力拼搏取得了“四
金、三银、二铜”的好成绩,为全县人民争得荣誉。
六、社会行政管理工作。
1.婚姻登记管理。年内,县民政局与各乡镇政府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全年共
办理结婚登记2432对,合格率、晚婚率均达到100%
2.殡葬管理。狠抓了火化率的巩固和提高。全年共化尸体1823具,比94年增加8
8具,增长5.06%。
3.社会福利事业。年内,民政局成功地举办了一次大奖组销售活动。在县城、陈
庄物资交流会期间,发行福利彩票144万元。被山东省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评为
95年度销售福利彩票“百万县”称号。刘青海同志评为有奖募捐先进个人。

〔地名工作〕年内民政局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大词典》等四、五大类词
目我县内容的编辑工作。修复了部分损坏村碑,加强了地名标志管理。民政局还高质
量地重新印刷了利津县再版地图4000份,及时发行各单位、各乡镇,为我县改革开放
、经济发展和各项事业提供了地名标准化资料。

(尚凡尊王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