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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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概况〕1995年,全县公安机关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
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不断
深化斗争措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进一步整治油区治安、严格各项治安管
理,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为维护全县的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振
兴利津经济做出了贡献。
一、坚持严打,增强力度,对各类刑事犯罪活动进行强有力的打击。全县公安机
关牢牢掌握斗争主动权,坚持严打不放松,精心组织领导,先后部署开展了春季严打
攻势、夏季严打整治斗争和冬季百日破案会战等一系列严打战役。通过组织治安大清
查、突击行动、集中收捕统一行动和专项治理等斗争形式,对各类刑事犯罪活动进行
了强有力的打击。一是快速反应,以快致胜,破获了一批重大恶性案件。全年先后侦
破了“3.19”破坏电力设施案、“4.17”、“4.25”破坏生产案等一批影响坏,危害
严重的恶性案件。二是攻坚啃硬,及时破获了一批大案要案。全年先后侦破了“3.1
8”特大盗窃阀门案、东营市“12.8”强奸、杀人、抢劫恶性案件。三是紧追不放,
摧毁了一批违法犯罪团伙。先后摧毁了周伟国等重大盗窃、销脏自行车犯罪团伙、薄
其军等重大盗窃团伙、张观有等盗窃、销脏电力线团伙、毕正超等抢劫团伙。四是审
清挤透,从严打击犯罪分子。
1995年共受理刑事案件76起136人,已审结71起129人。通过扩大战果,又挖出违
法犯罪分子66名,破积案、隐案79起。追缴脏款及脏物折款18万余元。
1995年全县公安机关通过深入开展严打斗争,共抓获违法犯罪分子594名。其中
刑事拘留16名,收审362名,逮捕124名;打掉犯罪团伙32个,成员122人;破获各类
刑事案件465起,破获重大刑事案件56起。其中今年立刑事案件138起,破136起,破
案率98%;重大案件41起,破40起,破案率97.5%;缴获脏款脏物折款56.8万元。
二、坚持以油区治安为重点,进行全面社会治安整顿治理。全县公安机关坚持打
、防并举的方针,抓住油区治安这一重点,不断探索有效措施,有的放矢地开展整顿
治理工作。一是进一步整治油区治安。局党组把整治油区治安列入议事日程,坚持常
抓不懈,对盗窃、破坏油田物资设施的案件实行专人专案专办,一查到底,严厉打击
。全年,专案组、油区治安办、油区秩序保安大队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共破获盗窃
、破坏油田物资设施案件185起,抓获这类违法犯罪分子123名,维护了油田正常的生
产和建设秩序。二是瞄准突出的治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对危及群众安全感的各类霸
头、地痞、流氓,全县公安机关坚持露头就打,严格了社会面的控制,净化了社会环
境。内保工作狠抓安全大检查,加强对各保卫科的工作指导,督促各单位落实人防、
物防、机防措施。年内新安装防盗报警器22台,防盗门45个。三是整治沿海治安。通
过加强对沿海地区渔船和渔民的管理,坚决打击车匪路霸,排查、追捕在逃案犯,维
护了沿海地区的生产秩序和治安秩序。
三、坚持从严管理,提高对社会面的控制能力。全县公安机关不断强化治安管理
措施,坚持从严管理,大力加强公安基础工作,努力提高动态管理水平,增强工作的
主动性和方法的灵活性,对社会面的控制能力有了明显提高。全年,通过严格治安管
理措施,查获卖淫妇女及容留妇女卖淫的店主54名,抓获赌徒、赌棍47名;捣毁贩枪
窝点1处,收缴非法枪支40支;取缔淫秽录相传播点3处,收缴淫秽录相带60盘;查获
来路不明的各式自行车38辆。全年共立查各类治安案件236起,全部查处。处罚一般
违法人员352名。其中,行政拘留164名,罚款156名,警告22名,劳教少管8名。缴获
脏款脏物折款97万余元。交通管理工作抓住向济南交警学习的有利时机,县局大搞岗
位练兵活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各项工作都有新的起色。全年共发生交通事故3
6起,死亡18人,伤残32人,经济损失6732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7.7
%,死亡人数上升12.5%,伤残人数下降32%,经济损失下降83.1%。消防工作进一
步加大了宣传力度,加强了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减少了火灾事故
的发生,全年共发生火灾2起,经济损失22.5万元,与去年相比事故起数持平,经济
损失下降37.5%。户政工作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在推行城镇居民户口管理
工作中,严格政策和手续把关,以实际行动维护干警形象和公安机关的声誉。治安巡
逻工作不断扩大巡逻覆盖面,加大巡逻密度。年内,巡逻查获违法犯罪分子40人,缴
获油田物资50余吨。政保工作积极搜集、反馈三情信息,全面摸排不安定因素,为严
打斗争和领导决策提供了信息服务。看守工作。全所干警发扬爱岗敬业的无私奉献精
神,精心看管,全年看押人犯519名,无一事故发生,确保了34年安全无事故。市政
法委在我县看守所召开全市看守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了利津县看守所的经验做法。
武警中队抓教育促训练,做好了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出色地完成了各项执勤任
务,与看守干警密切配合,确保了监所安全。治安拘留所看守干警积极争创行业先进
单位,文明管理和严格教育相结合,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在省厅、市局的两次工作
检查中,都得到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公安队伍自身建设和基础建设〕局党组始终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通过抓教育
、抓整顿、抓岗位练兵,队伍建设有了新的进展。1995年以来,为了推动全县公安机
关的廉政建设,局党组组织开展了“三整顿一促进”活动、“廉洁勤政大讨论”活动
、“让警徽在派出所闪光,我为盾牌增辉”活动和“向济南交警学习”活动。并及时
印发了《三个绝对禁止的暂行规定》、《严禁用公款吃喝玩乐的规定》、《禁止干警
接受五种宴请的通知》。形成了严格、规范的队伍管理机制,进一步推动了队伍的革
命化建设,年内没有发生一起干警违法乱纪案件。
1995年局党组注重干警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条件建设,多方筹集资金150万元
,建起了一栋干警宿舍楼和一排平房,可为27户干警解决住房问题。局党组采取以自
行筹集为主,局里补一块的办法,筹措60余万元,购置了4辆桑塔纳轿车,全局的车
辆装备有了进一步改善。全局的固定资产已由原来的50万元,发展到今天的近1000余
万元。其中,基本建设850余万元,办公、通讯、交通工具150余万元。

(杨德茂薄国本)

检察
〔机构队伍〕利津县人民检察院设刑一、刑二、经济、法纪、监所、控申、技术
、民行、政工等9个科和税检、研究、办公等3个室,共12个科室。干部职工共40人。

〔工作概况〕1995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县
政府的监督、支持下,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四届四中
、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坚决贯彻“严
格执法,狠抓办案”的工作方针,坚持“队伍、业务、基建”三项建设一齐抓。从抓
队伍建设入手,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业务全面发展。为维护我县的政治稳定
和社会的安定,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明显
成果。
一、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1995年加大措施,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严惩贪污贿
赂等经济犯罪,集中力量,重办了一大批大案要案,开创了工作的新局面。全年共受
理初查经济案件20起,立案侦查16起17人。其中贪污案件14起15人,受贿案件2起2人
。万元以上大案4起4人,占立案数的25%,已全部终结。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
91.8万元。促进了廉政建设和经济发展。
二、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1995年检察院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
密切配合,积极参加专项打击和专项治理,狠狠打击了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全年共受
理公安机关和检察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批捕案件80起19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67起14
4人,批捕率为83.7%,对没有逮捕必要或没有构成犯罪的28人作出不批捕决定。
全年共受理起诉和免诉的案件114起221人。经审查已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84起1
43人。全年追捕追诉漏犯各2名。在审查批捕、起诉过程中做到了不枉不纵,充分发
挥了检察院职能作用。刑二科成绩显著,被市检察院授予“先进集体”称号,并荣记
集体三等功。
三、严肃查办侵权、渎职犯罪案件:1995年共受理法纪案件18起21人,立案查办
5起8人。其中非法拘禁案3起5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1起2人,重大责任事故案1起
1人。通过办案,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民主权利和人身权利,维护了国家机关的正常
活动和经济管理秩序。

〔积极开展税检、监所、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一、税务检察工作:1995年重点查
办了税制改革中出现的偷税、抗税案件。全年受理案件6起,追缴税款12700元。保障
了新税制的健康运行。
二、监所检察工作:加强对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裁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坚决打击“
牢头狱霸”,维护监管改造秩序。监督和促进对罪犯、在押人犯依法文明管理和改善
监所条件,保护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全年提审教育人犯176人次。做到了监管工
作万无一失。
三、控告申诉工作:认真处理控告申诉案件。接待来访38人次。处理来信96件次
。初查举报线索3件,从中立案2起3人,并妥善处理了一批集体上访案件,化解了矛
盾,减少了不安定因素。
四、民事行政工作:检察院1995年本着“积极、认真、稳妥”的原则,加大民事
审判和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的力度,在一季度内受理民事申诉案件3起,立案1起,
使这项新开展的检察业务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五、检察技术工作:检察院重视检察技术工作。对案件通过检验鉴定、现场勘验
、文证审查等技术手段的运用,提高了办案的质量和效果。

〔队伍建设〕检察院党组坚持“依法建院、从严治检”的方针,加强了思想政治
工作和队伍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有了新的提高。一是把思想建设放在检察
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开展了学理论、学英雄、学业务、学文化竞赛活动,激发了干
警艰苦创业,争创一流的精神。二是狠抓了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的综合能力
和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及领导艺术。大力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增强了检察
队伍的活力。三是狠抓了制度建设。1995年上半年,借全县开展“三整一促”活动的
东风,检察院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利津县人民检察院规章制度汇
编》,并狠抓了各项制度的落实。检察队伍建设步入了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
四是狠抓了作风纪律和廉政教育。全院形成了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清正廉洁、拒礼
拒贿的良好风气。

〔基本建设〕检察院党组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克服种种困难,多方筹集资
金,并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精神,发动全院干警自己动手建设机关。新建办公楼一
座。建筑面积1500m2。1995年10月18日正式启用。连同配套设施包括干警住房、取
暖等总投资达180多万元。大大改善了办公和住房条件。10月28日市院在我县召开了
全市检察系统基本建设工作现场会。
(李建柱魏树森)
法院
〔机构队伍〕利津县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
、告诉申诉庭、办公室、政研室、法医室等9个庭室。下设北宋、店子、利津镇、盐
窝、北岭、王庄、陈庄、罗镇等8处法庭。干部职工90人。

〔工作概况〕1995年利津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监督和上
级法院监督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邓小平同
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充分发
挥职能作用,积极为经济建设服务,法院工作有了新的发展。全年共审结各类案件1
480件,诉讼标的额达1956.20万元。实现了全院审判质量、审判效率、服务水平、法
院管理和队伍建设均有新突破的工作目标。

〔审判工作〕1995年法院坚持审判工作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服务的方针,大力
开展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执行和告申工作。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严重
破坏经济建设的犯罪分子,依法处理了大量民事、经济纠纷和行政案件,促进了社会
安定和经济发展;维护了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一、刑事审判。1995年共收各类刑事案件94件164人,审判97件164人与1994年相
比,结案数与案犯人数均有下降。审结的案件中,公诉案件94件160人。其中判决结
案85件148人。退回检察院补充侦察的9件12人。宣告判决后,被告人不服判决提起上
诉的4件,二审3件维持原判,1件正在二审中。自诉案件3件4人,全部调解结案。审
结的案件中,盗窃34件70人;贪污12件15人;抢劫11件25人;伤害11件12人;破坏电
力交通设备7件13人;强奸6件8人;交通肇事5件5人;流氓4件7人;诈骗2件3人;破
坏集体生产2件3人;放火2件2人;敲诈勒索1件1人。
处刑情况:判决结案的148名被告人中判处有期徒刑145人。其中十年以上不满十
五年有期徒刑的4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41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100人
。免刑2人,其他1人。判决的148名罪犯中,有干部5名,工人6名,农民131人,学生
4名,待业人员2名。犯罪时不满18岁的7名,25岁以下的72名。
县法院积极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严格按照“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的方针,积极开展专项斗争,集中整治农村社会治安的斗争,严厉打击农村突出的
流氓恶势力,惩办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并加强少年法庭建设,以教育、改造、
挽救失足青少年。在审判中抓审判质量,坚持严肃执法。积极参与治安与社会治安综
合治理工作。
二、经济审判。1995年县法院共审结各类经济纠纷案件521件,诉讼标的额1285
.44万元。其中:购销合同156件,借款合同296件。建筑承包合同18件。其它51件。
在审结的案件中,调解481件,判决26件,撤诉11件,破产裁定1件,移送2件。在经
济审判中,经济庭结案190件,诉讼标的额951.55万元,人民法庭结案330件,诉讼标
的额为297.18万元。
县法院在经济审判中,积极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全年通过诉
讼手段为我县从外地清理债权295万元;为专业户、私营企业清理债权100余万元;为
乡镇企业清理债权187万元;为县属企业清理债权230万元;为金融系统清理贷款357
万元。并且妥善处理了涉及农村经济发展的果园承包合同、用电用水合同等纠纷案件
。对1995年出现的产品质量纠纷案、集资经营纠纷案及破产等新型案件作了稳妥处理

三、民事、行政、执行、告申工作。在1995年,共收结各类民事案件772件,结
案率100%。其中离婚166件;债务427件;赔偿72件;其它57件。在审结的772件案件
中,调解683件,判决38件。共审结行政案件16件。其中裁决准予原告撤诉13件;裁
定不予受理2件;行政赔偿调解1件。共执行各类案件74件,执行标的额62.02万元。
共审查告诉32件。全年无申诉、无缠诉、无越级上访案件。处理来信6件,接待来访
28人次。
县法院法医室共作各种法医鉴定100份;两处法医门诊接诊485人次。
1995年县法院在民事审判中全面推进审判方式的改革,建立健全民事例会、评查
、汇报和巡回指导制度,并培训、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在行政审判工作中
自撤销巡回法庭后,在县公路局、土管局、河务局设立司法联络点,为其提供法律服
务。同时开展了《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宣传月活动。执行庭克服“执行难
”,坚持原则,依法维护生效法律的严肃性。对告诉申诉工作,贯彻了上级法院关于
告诉立案工作实行统管的指示精神,坚持“立审分离,审监分开,信访有序”,充分
发挥法院“窗口”作用,从根本上解决了群众“告状难”的问题。

〔开展“严肃执法年”活动〕1995年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严肃执法年”活动中
,县法院结合本院实际,全面贯彻落实了有关精神,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一是提
高了干警对此项活动的认识,制定了《利津县法院关于开展“严肃执法年”活动实施
意见》。二是加强了审判工作规范化建设,从执法程序上规范了审判工作,改变了立
案工作混乱和“执行乱”、“乱执行”的局面,保证了执法的严肃性。三是整顿了审
判秩序,严格审判纪律。于5月份撤销了法院派驻行政机关、单位的十处巡回法庭和
执行室。全院实行了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奖励机制和严格的诉讼管理制度,一律取消了
诉讼费与工作目标责任挂钩等做法。

〔加强队伍建设〕县法院在队伍建设方面,首先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院党组从思
想、作风、纪律等方面以身作则,严以律己,为全体干警做榜样,起到了全院各项工
作的核心领导作用。另一方面是坚持政治思想理论教育,加强干警廉政建设。开展“
三整顿、一促进”活动和学习孔繁森等英模活动。并贯彻执行了中政委“三条禁令”
、市政法委“七条禁令”,法院系统“八个不准”、“十项守则”及县法院制定的廉
政执法“十二条规定”,从根本上杜绝了接受当事人请吃喝、送钱物,办“关系案”
、“人情案”和“金钱案”的违法违纪现象。

(邢建华李庆恩)
司法行政
〔机构队伍〕利津县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普法股、基层股、公证处、律师事务所
(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干部职工22人。其中三级律师1人,二级公证员1人,四级公证
员3人。下设乡镇司法所16处,刁口乡仍设司法助理员1人,属行政编制;乡镇法律服
务所16处,属事业编制.两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体制,行使
不同职能。基层工作人员29名。

〔工作概况〕县司法局在1995年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
有关指示精神,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积极深入地开展了学
英模人物,学党章、学特色理论和“三整一促”等活动。并注重加强专业知识培训,
组织14名干警参加了法律专业大专函授学习,有力地提高了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在
年度工作中,以健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两个体系”理论为指导,服从服
务于党的中心工作,积极参加了“严打”斗争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被县委、县政府
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出贡献单位”称号。县司法局派驻农村的致富工作组扎根
农村,因地制宜,在盐碱地开发中创出“上农下鱼”的成功模式。各部门也以深化改
革为动力,开拓进取,为我县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了大量工作。

〔普法治理工作〕1995年系“二五”普法的最后一年,为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普法办在年初及早制定了1995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方案和县“二五”普法验收标准
,县委以利发(95)17号文件下发全县,及时建议县委、县府下发文件调整,充实了各
级普法组织和办事机构,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从而保证了普法工作
正常进行,于年底完成自查,并顺利通过省、市检查验收。在依法治理工作方面是整
体推进:一是对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法律培训;二是有针对性地给在校生
上法制课20场次,受教育学生1.5万余人次;三是加强对行业法和新颁布法律法规的
宣传。为此出动宣传车12台次。张贴标语200余幅,散发传单3000余份,解答咨询13
00余人次;四是突出油田治安宣传,依法治理铺开面分别达到:村65%,企业70%,
学校80%,基本达到省定标准。

〔基层工作〕县司法局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抓住机遇,强化职能,1995年有了
很大发展。5月份在店子乡召开了全县“法律服务所”成立现场会。在1993年机构改
革中撤并的乡镇法律服务所得到全面恢复。其后,以“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为契
机,依据利政发(95)120号文件,面向社会招聘了一批法律工作者,加强了乡镇两所
的人员、设施建设。两所积极开展业务、履行职能,各类调解组织也得到充实、加强
。1995年,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3190件,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防止民转刑案件5
起9人;防止因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死亡7件10人;开展法律宣传30场次;解答法律咨询
500余人次;审查修订合同93份;代写法律文书50余份;协办公证81件;非诉讼代理
15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55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2万元。发挥了“为一方服务,
保一方平安,促一方繁荣”的重要作用。

〔公证工作〕公证处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激励、制约机制,积极开辟证源,
拓宽办证领域,坚持“真实、合法”原则,严把办证质量关。1995年共办理各类公证
372件,其中经济公证331件;民事公证30件;涉外公证11件;接待群众来访957人次
;回访调处合同纠纷35起;业务收费2.1万元。拒办公证6件。避免可能的经济损失5
8万元。

〔律师工作〕我县津正律师事务所,克服专业人员不足的困难,以法律顾问为龙
头,积极开展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业务,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1995年共办理刑事辩护16件;民事、经济代理21件;非诉讼代理5件;代书86
份;解答法律咨询3600人次;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4家。业务收费5万元,挽回和避免
经济损失200万元。

(张聚山李学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