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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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检察】 一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
逮捕案件112件140人,经审查已批准逮捕91件10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
136件198人,经审查已提起公诉116件172人。依法提前介入和从快办理了刘
某某故意杀人焚尸、郭某某诈骗780余万元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有2
起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二是创新刑事检察工作机制。尊重和
保障人权,审查逮捕每案必提审,审查逮捕阶段听取律师意见;对未成年犯
罪嫌疑人实行亲情会见、附条件不起诉、品行调查等制度,努力维护未成年
人合法权益。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与全县20余个行政执法机关
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召开联席会6次,统一执法标准和证据标准,促进依法
行政。三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行逮捕必要性审查制度,对涉嫌犯罪
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31人;探索实行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
制度,对不符合继续羁押条件的依法变更强制措施5人;严格审查把关,对
符合不起诉条件的依法决定不起诉2人。在审查张某某涉嫌抢劫案件中,考
虑到张某某是未成年人,系抢劫中止,且具有自首情节,对其进行品行调查
后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不起诉案例。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一是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扎实开展。坚决贯彻落实
上级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全年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9人,其中
副局级干部1人,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7人,法院作出判决2人,均为有罪
判决。二是突破大要案的能力稳步提升。在省委 “打黑除伞”领导小组和
省、市检察院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对青岛聂某涉黑案件“保护伞”的查
办工作,立查了青岛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原支队长黄某某涉嫌贪污、受贿特大
职务犯罪案件。三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推进。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
预防在先,利用多种形式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预防警示教育。配合县
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对村党支部书记、科级干部培训班学员开展预防职务犯
罪教育,全年共举办廉政讲座和警示教育22场次,受教育干部职工2600余人
次。深入分析权力运行中的隐患、职务犯罪诱因,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调查5
次,撰写职务犯罪案件剖析7篇,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72次,提出预防检
察建议4件,不断深化预防效果。

【诉讼活动监督】 一是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加强对另案处理、事实不清不
捕案件、共同犯罪案件的审查,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应当立案而
不立案的监督撤案、监督立案各2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移送
审查起诉而未移送审查起诉的,追加逮捕13人、追加起诉2人,年内法院判
决7人。二是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实行简易程序案件全
部出庭,对15类刑事案件提出量刑建议,积极发挥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
议等非抗诉监督手段的作用,着力提高刑事审判监督能力。民事行政检察工
作,全年共受理不服法院二审裁判的申诉案件9件,其中建议市检察院提请
省检察院抗诉3件,均被采纳。针对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依法提出检察建
议2份,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实行
检察官约见、权利告知、双向约谈制度,对监管活动、刑罚执行和监外执行
检察53次,与在押人员个别谈话58人次,切实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维护
监管秩序和被监管人合法权益,驻县看守所检察室被高检院评为三级规范化
检察室。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一是增强服务针对性。深入开展以“进乡村、进农
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服务经济、服务民生”为主要内容的“五进
两服务” 大走访活动,走访调研乡村、企业10余个,农户20余家,征求意见
20余条,增强服务的实效性。二是保障全县重点工程建设。制定《关于服务
保障全县四十八项重点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
预防警示教育月活动,举办教育讲座、图版巡展9次,促进工程优质、干部
优秀、资金安全。选派一名院领导常驻县滨海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提供法
律咨询、审查合同文本等服务。三是服务油区生产建设。出台《关于服务保
障油区生产建设的意见》,着力解决影响油区治安的突出问题,全年共起诉
涉油案件当事人14人。同时,更加注重服务、预防和保护,多次到油田单位
走访, 并以送法进油区、 举办联谊活动等方式密切油地关系。检察日报社
“走黄河、说法治、话成就”喜迎十八大特别报道团以《凤凰城里清风扬》
为题,对县检察院服务经济、油区和农村的做法进行专题报道。

【保障和服务民生】 一是坚决打击侵害民生的犯罪。依法严厉打击“两抢
一盗”、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制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侵害群众生命财产
安全的犯罪,共批准逮捕该类犯罪嫌疑人41人,起诉59人(含积存)。二是
完善和落实便民利民措施。认真执行检察长接待日、首办责任制、下访巡访
等制度,利用乡镇(街道)联络点、民生检察联络员、民生微博等载体,共
下访巡访24次,到联络点提供法律服务216次,畅通群众控告申诉渠道。全年
共受理来信来访58件次,全部依法妥善处理。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共
救助刑事案件被害人3名,促进执法办案向化解矛盾延伸。三是积极推动新
农村建设。服务农业创新发展,开展“推行绿色养殖,促进科学发展”法制
宣传教育,举办报告会3场,受教育群众1000余人,发放宣传手册1500余本。
扎实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对盖西村240余户村民进行有线电视“户户通”补
贴,为困难群众捐款、捐物2万余元。帮助调整产业结构,邀请七七届插队
知青返村,为乡村发展建言献策;为该村蜜蜂养殖合作社协调搞好质量检测
服务,增加群众收入。

【加强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在全县深入开展道
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共举办讲座8场次,发放宣传手册300余本。开展“与
法同行,共创美好未来”法制进校园、进课堂活动,上法制课5场次,受教
育学生近万人次,增强了青少年知法、守法意识。二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检
察监督。针对食品质量、生产安全、金融融资监管等领域,向有关主管部门
提出检察建议8个,并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金融部门召开联席会5次,督促
整改有关问题,有效杜绝管理漏洞。三是积极开展调查分析。结合执法办案,
分析规律,研究对策,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全年共撰写调研
报告5篇,有2篇得到县委、县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关于交通肇事类案件的
调研报告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报告。

【执法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以岗位练兵为抓手,开展集
中教育培训、信息化应用培训12期,举办检察官律师论辩赛、全员闭卷考试
等岗位练兵5次,3人次荣获全市十佳公诉人、业务能手称号。二是加强修改
后法律法规学习。开展检察官教检察官、专家授课7次,与法院、公安、司
法局以及律师代表召开座谈会2次,积极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三是加强
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改进检委会议事规则,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案
件管理工作,对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统一受理、分流、移交,
并进行微机动态监控,加强对办案环节的监督。规范扣押、冻结涉案款物管
理办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10余项制度规范,加强对执法情况的监督
检查。
(岳桂民 刘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