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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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队伍〕利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常设办公机构有办公室、代表
联络科、财经科、法制科、教科文卫科。共有驻会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25人。全县1
7个乡镇共设人大工作办公室17处,工作人员共32人,其中主任4人,副主任28人。
〔人民代表大会〕1.利津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3年2月16
日至19日在利津县城召开,与会代表205人。大会听取审议了利津县人民政府工作报
告,县计划委员会关于利津县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
局关于利津县1992年财政决算和199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政府关于调整利津
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计划及“八五”计划的报告,利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利津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利津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做出了相应决议。
大会通过了选举办法和监票人名单,选举产生了利津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出了利津县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县人民法院院长(以上名单参见本书《各组织机构领导成员》条)。选出了49名出席东
营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2.利津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3年7月14日在利津县城召开
,与会代表203人。会上,中共利津县委书记杨志良作了“强化机遇意识,做好结合
文章,大力促进全县经济的跳跃发展”的重要讲话。大会听取审议了代理县长曹连杰
所作的关于利津县改革开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大会通
过了选举办法和监票人名单,选举曹连杰为利津县县长。
3.利津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94年3月7日至9日在利津县城
召开,与会代表201人。大会听取审议了利津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划委员会关
于利津县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
政局关于利津县1993年财政决算和199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利津县人大常委会
工作报告,利津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利津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做出了相应的
决议。
〔人大常委会会议〕1993年、1994年,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至十五次会
议。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汇报28项,做出重大决议、决定8项,任命县人大常委会
机关、“一府两院”和乡镇人大办事机构工作人员133人(次),免职28人(次),同意
接受县政府2名组成人员辞去职务的请求。
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摘记:
1.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1993年4月30日召开。会议学习了李鹏总理的
工作报告和乔石委员长在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县长杨志良传达
了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会议接受了杨志良辞去利津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
,任命曹连杰为利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2.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1993年5月14日召开。会议学习了省委〔19
93〕4号文件和《利津县关于加快改革开放与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中共利津
县委关于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决定》,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
还审议批准了县政府制定的《利津县住房制度改革方案》。
3.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1993年6月17日~18日召开。会议听取并审
议了县府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物价工作、水利工程用地确权划界工作、“三高”
农业发展情况、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情况的汇报。会议依法任命张林等二位同志为利津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4.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1993年10月4日召开。会议学习了关于开展
反腐败斗争,加强廉政建设的文件,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机构
改革办公室关于利津县县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汇报。
5.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1994年6月13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全
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利津县委七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
关于深化企业改革情况的汇报、关于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汇报,并作出相应决议
。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税制改革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
县人大代表中开展“为振兴利津经济建功立业”活动的决定。
〔加强法律监督〕两年来,县人大常委会把法律监督作为工作重点,常抓不懈,
先后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环
境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农业法、教师法等二十多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汇报,
并围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委员和代表们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
议,较好地保证了这些法律在我县的正确实施,促进了我县的社会稳定和各项建设事
业的发展。
〔开展工作监督〕两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围绕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大局和全县
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工作监督,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汇报30多次,提
出各方面建议60多条,先后做出了关于深入贯彻省委(1993)4号文件精神,加快全县
改革开放与经济发展的决议,以及关于个体私营经济、棉花生产、畜牧业生产等方面
的决议。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视察调查活动,加强对“二五”普法和依法治县
工作的领导和监督,都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基层基础工作〕换届后,县人大常委会把代表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
强具体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参训代表1065名,占全县各级代表总数的94.6%。同时
指导乡镇进行了阵地建设,基层人大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基层代表工作应邀
参加了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经验交流。

(尚凡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