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中的人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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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梅魁利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陈庄镇陈中村人,1951年7月生,大专学历,19
71年参加工作,197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县公路局、县电业局工作。1983年12月
至1988年9月任县委组织部干事,期间在东营市委党校学习2年。1988年9月起,先后
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县档案馆馆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任办公室主任以来,认真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
,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依法行政,坚持以身作则的工作作风;勤政廉洁,
公正行事,保持了较高的工作热情;尽职尽责,为县政府领导当好参谋;搞好调查研
究,为县政府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协调部门关系,督促落实县政府的各项重大工作安
排;认真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统筹兼顾,全面管理办公室事
务,提出了“三个适应”、“三个提高”、“六种精神”的办公室工作指导思想。使
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井然有序,踏实有效,胜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连续被评为“先
进党支部”、“先进单位”、“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陈梅魁个人多次
受到上级党政机关的表彰奖励,被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授予“人口普查国家级先
进个人”,东营市政府授予“人口普查先进工作者”,多次被评为县“模范共产党员
”,获得县委、县政府的记功奖励。
陈延星利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县档案馆馆长。河口区六合乡人,1965年2
月生,大专学历。1984年7月至1987年10月任利津县教育局科员,1987年10月至1989
年12月任《东营报社》记者,1989年12月起,先后任县政府办公室秘书、副主任、副
主任兼县档案馆馆长。
到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以来,认真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的
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勤政廉洁,以身作则,态度平易近人,工作热情高涨;
认真搞好调查研究,组织、起草了众多的会议报告稿和文件材料;园满完成了县政府
办公室的文牍工作;编辑出版了《利津》大画册,为宣传利津、提高利津的知名度起
了重要作用。工作中,他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善于总结经验,勇于探索,撰写理论文
章多篇,其中《利津县纺织总厂扭亏增盈的启示》、《利津县改革开放试点工作的实
践与探索》等论文在市级以上的刊物发表。他个人多次受到党政机关的表彰奖励,1
994年荣获省政府授予的“全省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先进个人”称号。
陈锡铭东营市劳动局技工学校利津县分校校长,讲师。利津县虎滩乡前丰村人,194
8年生,1968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在利津县历任教师、业教辅导员、教研员、教
研室副主任,1992年12月起任东营市劳动局技工学校利津县分校副校长、校长。
陈锡铭在县教育局教研室工作期间,积极投身于教学研究工作,摸索出了一条教
研、教管和教学视导一齐抓的路子,使全县的教研工作步入了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组织全县范围的教研活动50多次,指导青年教师撰写论文几百篇,其中13篇获省市
奖励。规范教学和质量评估办法,制定了《教学工作规范化要求》、《教学质量评比
标准》和《课堂教学质量评判办法》。进行了多个课题的教改实验,其中“四课型导
读法”、“五步教学法”、“低年级读写训练的序”等教改项目在市县引起较大反响
。同时举办教师培训班几十余次,并亲自授课辅导,带出了一批骨干教师。他撰写的
论文与书籍主要有: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出版的《心理学》第十四章《小学生的心
理发展》、1982年《山东教育》上发表了《一堂识字复习课》,1985年《低年级阅读
教学要重视发挥图的作用》在全省交流。并撰写了3万多字的教学经验总结。
1992年12月在技校任职以来,开始面对无资金、设施、人员和经验的情况下,经
过他与同志们艰苦创业,辛勤工作,筹建起了利津县劳动技校。在办学中,面向市场
,设置专业,以质量求生存,九二年毕业生全部走上工作岗位。3年来,学校发展到
教职工22人,招收培训400多名学员,教学设施齐全,资产近200万元的规模,并修建
教师宿舍14套,使教师安居乐教。
陈锡铭从事教育工作27年来,成绩显著。1986年被市政府授予东营市先进教育工
作者”。1989年被省教委授予山东省优秀教师称号,1990年被评为山东省职业技术培
训先进个人,并受到县政府、县教委、县劳动局的多次表彰。
李希宝利津县粮油总公司总经理。利津县虎滩乡新华村人,1956年2月生,大专学历
,经济师、政工师、中共党员。1979年12月参加粮食工作,历任利津县粮食局防化员
、股长、副局长、局长,县粮油总公司总经理。
李希宝自1993年担任县粮食局局长、粮油总公司总经理以来。时值粮食行业由计
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当时粮食企业面对的问题是负担重、困难多,积重难返,人
心涣散的形势,在此情况下他勇挑重担,以大智大勇的领导风范、独特的领导才能带
领全系统1000多名职工深化改革,锐意开拓,积极进取,选准认定了“稳住粮办商业
,大力发展粮办工业”的发展路子,坚持以商促工,以工兴粮,工商结合,共同发展
的原则,积极兴办实业,壮大实力,增强发展后劲。1993、1994两年度累计投资近2
000万元,粮办工业抓技改,粮办商业上项目,使全系统的固定资产猛增到4500万元
,形成了粮工贸一体化的经营格局,综合实力大大增强。他注重企业内部管理工作,
主持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在企业内部引入了竞争机制、激励机制,风
险机制和约束机制。他积极推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三项制度”改革。1994年新建
和改建股份制企业6个,“实现了人事、分配、用工的相对合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
工作,带来了企业面貌和职工精神状态的根本变化,推动企业两个文明建设上了新台
阶。1994年再创新业绩,全系统实现工业产值6447万元,比1993年翻一番,实现利润
1298万元,比1993年减亏545万元,缴纳税金184万元,比1993年增长5倍,利税相加
比1993年增长效益699万元。
1993、1994两年度粮油总公司继续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1994年粮油总公司
被县劳动竞赛委员会记集体一等功一次。李希宝本人连续两年是县优秀共产党员。1
994年被县劳动竞赛委员会记一等功一次。被市劳动竞赛委员会记二等功一次。
李守和利津县供销联合社主任,利津县供销集团总公司总经理、经济师。利津县北岭
乡台中村人,1957年8月生,1980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80年8月
至1984年10月任利津县农资公司业务员、业务股长;1984年11月至1993年10月任利津
县供销社秘书科科长、副主任;1993年11月起任利津县供销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县社
主任。自任职以来,他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紧密
结合供销工作实际,围绕支农服务做文章,在深化企业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上搞
突破,为供销社企业的发展闯出了一条振兴之路。全系统拥有固定资产达到4439万元
,流动资金3500万元,实现利税194万元。在他的主持下,自1990年以来,供销系统
共投资1800余万元建起了第三油棉厂、供销大厦、速冻蔬菜生产线、油浸出等30多处
生产经营设施。为企业的发展增添了后劲。1994年他在全系统大胆推行了“公有民营
”和“股份制改造”两项大力度的改革,使企业焕发了生机和活力。自1989年至199
4年,他连续6年被县委县府、市供销社授予“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荣获1994年
度全省棉花先进工作者称号。
李同轩利津县虎滩乡党委书记。利津县陈庄镇庄科东村人,1953年11月生,中专文化
程度,1974年参加工作,197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工作以来,历任陈庄镇计
划生育专职干部,明集乡团委书记,汀河乡团委书记、副乡长、党委副书记、乡长,
虎滩乡党委副书记、乡长,1994年9月起任虎滩乡党委书记。
李同轩担任虎滩乡领导职务以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坚持以
经济建设为中心,大抓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全乡经济获得了快速发展。1994年全乡粮
食总产13545吨,人均占有1吨粮。棉花总产100吨,获全县售棉三等奖。全乡林果面
积发展到8000亩,年产果品3000吨,居全县之首。芦笋面积发展到6000亩,年产芦笋
900吨,出口创汇列全县首位。全乡高温蔬菜大棚发展到500个,获全县大棚菜生产第
二名。全乡养鸡业大发展,1994年末存栏6万只,出售肉食鸡50万只,年产值600万元
。全乡各项社会事业有了新发展,新建教学楼一座,全乡校舍改造六配套达标,计划
生育工作步入先进行列。1994年获县、市一等奖。社会秩序良好,新修柏油路22公里
。全乡农民人均纯收入1283元,比上年增加423元。李同轩同志曾多次被评为县、市
先进工作者,1989至1990年获县委、县府“记功”奖励。1990年被市委市府评为“先
进工作者”。
李秀芝利津县陈庄镇草场综合开发公司经理,陈庄镇副镇长,东营市人大代表,利津县
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委员,山东省农业劳动模范。利津县陈庄镇辛庄村人,19
55年生,中国共产党党员。
李秀芝于1975年利津二中高中班毕业,在辛庄西村小学任民办教师7年。1982年携
家到利北草场从事养羊事业。他痴心学习、采用畜牧饲养管理技术和畜牧兽医技术,
加强科学管理,养羊事业迅速发展,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在他的宣传、带动和帮助下
,周围村子的部分农民加入了他的草场畜牧开发行列,在利北5万亩天然草原上盖起了
58户牧羊人屋子,形成一个没有名字的草场开发“个体群”。李秀芝用高薪聘请了教
师,为牧羊人的孩子们办起了小学;自筹资金架设了高压电线。“个体群”逐步形成了
农牧场的雏形。
1991年,在镇党委、镇政府支持下创办了“陈庄镇草场综合开发公司”,他担任经
理,采用草、牧、渔结合,集体饲养与家庭饲养结合,放牧与工厂化饲养相结合的方法
,走“牧场带新村,企业连农户”的新路子,很快形成了商品牛羊生产基地和良种仔畜
繁育基地。1994年,公司实现总产值500万元,利税50万元。1992年被国家农业部评为
全国飞播先进家庭牧场。1994年定为“东营市草场建设示范区”。
李秀芝连续多年被评为利津县和东营市优秀共产党员,利津县科技示范户,东营市
“首届农民科技养羊状元”,被国家科委评为“先进科技工作者”,破格晋升为农民畜
牧兽医师。1990年获“山东省农业劳动模范”称号。
张桂青注册审计师,利津县审计局局长。利津县付窝乡季家村人,1943年10月生
,大专文化程度,1966年4月参加工作,同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国营联合农场
记帐员、计统员,四清工作队副队长,陈庄公社党委秘书、组织委员,县造纸厂厂长
,县委组织部干部干事,王庄乡党委副书记,北岭乡党委书记,交通局局长,公路局
书记,1988年当选为东营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北岭乡任职期间,始建土管
所,规范了全乡土地管理,建立了计划生育服务站,福利院,实现了全乡村村通电,
通有线广播。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改造,被市政府命名为校舍改造先进工作者。在
担任审计局领导工作中,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加大了工作力度,使审计工作
有了新的进展,超计划完成审计任务,创历史最好水平。开展了企业改制资产鉴证和
破产企业的资产清算,扩大了审计覆盖面。加强了审计队伍建设,实现了审计手段的
电算化,提高了审计质量,社会审计事业收入创历史最好水平。利津县审计局连续两
年被市委、市府命名为双文明单位,1993年被县委县府评为先进集体,1994年被县委
县府评为经济服务先进单位,张桂青受到了县政府的记功奖励。
张聚山利津县司法局局长。利津县前刘乡十里堡村人,1947年10月生。1968年4
月山东泰安林校毕业,毕业后应征入伍。196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部队期间先
后当过文书、书记、组织干事、政治指导员。1982年4月转业回利津工作,历任利津
县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副检察长,利津县政府法制局局长。曾在1985、1991两年
先后当选为利津县第五、第七次党代会代表。1992年11月起任利津县司法局局长。
担任司法局长以来,克服局里没有交通工具,资金缺乏等重重困难,带领全局同
志迎难而上,艰苦创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勇于开拓创新,以
“拓宽领域,提高质量,强化服务”为基本思路,狠抓思想和业务学习,以身作则,
恪尽职守,遵循上级和局里各项规章制度,调动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各
项工作均有较大发展。仅1993、1994两年全局共办理公证4011件,解答法律咨询共1
3167人次,调处纠纷3129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10家,办理刑事辩护42件,民事、
经济代理51件,非诉讼代理47件,代书305份,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避免经济
损失1144.9万元,为我县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大业的
顺利进行,做出了贡献。
在张聚山的带领下,县法制局曾荣获东营市组织的《行政诉讼法》知识竞赛优胜
奖,县司法局被省厅授予“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光荣称号。张聚山荣获省人事厅
、省政府法制局授予的“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被东营市委、市府评为社
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张宗贵中国人民银行利津县支行行长,利津县汀河乡汀河八村人。1949年10月生
,大专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1970年1月参加工作,先后担任梁山县供销社出纳
员,利津新华书店会计,东营市人民银行办事员、科员、副科长、科长,1991年7月
调任利津县人民银行行长。
张宗贵虽是利津县籍人,但他在利津工作、学习、生活的时间较短。为了这方热
土,上任后,他抱着“老老实实地做人、认认真真地工作,为利津多做贡献”这一信
条,从抓基础、抓管理入手,先后制定了“开展业务技术练兵意见”、“规范化管理
实施办法”、“考核奖惩办法”等十几项制度,使县行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
的提高,树立起良好的中央银行形象。为完成改革试点县任务,他积极协调各专业银
行多方筹措资金,保证全县“三高”农业和重点企业的资金需求。几年来在夏粮收购
方面,没有给农民打一张“白条”。随着人民银行职能的转换,他及时调整工作重点
,形成大监管、大调统的格局,县人行两次被评为市级“双文明单位”。
他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注重金融理论研究,所撰写的《从油田开发加快看我
市货币流通》(《山东金融研究》(86)第七期),《市场金融体制下完善中央银行调控
体系的若干建议》(1994年12月《中国金融改革论文集》),其他文章也多次刊登在全
国、省、市级刊物上。其中1994年有两篇调研材料,被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他关心职
工生活,热心为职工排忧解难,解决了职工住房、孩子入托、上学问题,为职工家属
子女安排就业,建起了洗澡堂、伙房、舞厅等;1991~1993年连续被评为县级“优秀
共产党员”。
张志忠中国农业银行利津县支行行长,1956年10月生,范县人,大专毕业,中共党员
,1972年在垦利县宣传队工作,1974年到泰安财政会计学校学习,1976年调垦利县人
民银行,历任会计、信贷员,1980年调县农业银行,历任信贷科长、副行长、行长、
党组书记。1995年4月调任利津农行行长、党组书记,他还是东营市金融学会理事,
垦利县农村金融学会会长。
参加工作20年来,清正廉洁,兢兢业业,为促进垦利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做了
大量的工作。走上领导岗位后,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充分发挥金融服务
功能,开拓创新,筹集资金,壮大支农资金实力,广泛开展储蓄宣传,增加储蓄种类
,开办电脑储蓄,方便群众,加强网点建设,强化优质服务和储蓄考核,增强储蓄活
力,储蓄存款稳步增长,1993年底垦利农村储蓄存款余额达1.5亿元。
他根据垦利实际情况,确定信贷支持重点,发挥信贷资金最佳效益,支持农业综
合开发和“一优二高”农业,走科技兴农的路子。支持“海上垦利”建设,使养殖捕
捞经济稳步增长。为垦利县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做出了贡献。他多次被评为垦利县先
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获垦利县委、县府三次记功奖励,其事迹收入《齐鲁英才
录》一书。
他在长期的金融工作中,注重理论学习与探讨,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他撰写
的《行业资金有效运用不足的原因及对策》一文,刊登在《山东省农村金融》上,《
现行信贷资金管理体制改革建议》一文,刊登在《山东金融研究》上,《企业存款管
理初探》一文,刊登在《论文选集》上,《集中解决贷款决策中的主要矛盾提高贷款
决策水平》一文,刊登在《农金工作探索》上。
1995年4月调任利津县农业银行行长后,正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决心为振兴
利津经济做出更大的贡献。
张泉先利津县体委主任,利津县第十届、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东营市河
口区六合乡庙一村人。1947年7月生,中专学历,教练职称,中共党员。1968年7月参
加工作,历任利津三中体育教师,利津二中体育教研组长,利津县文体局副局长。1
984年任县体委副主任(主持工作),1991年任主任。
二十七年来,他一直从事体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争先创优的精神。任教期
间,为省、市运动队和各类大专院校培养输送了大批优秀运动员。所训队员在全国比
赛中获得金牌二枚,在山东省比赛中获得金牌三枚。1984年任县体委领导后,在条件
艰苦,经费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团结带领体委一班人和全县广大体育工作者,艰苦奋
斗、开拓进取,无论是群体活动、业余训练还是竞赛成绩、输送人才等方面都在全市
名列前茅,为振兴利津体育做出了突出贡献。多次被评为利津县“优秀共产党员”,
“先进工作者”。1992年被授予“东营市先进工作者”,利津县委、县府记功一次表
彰。1993年被授予:山东省老年体育先进工作者”,“东营市先进儿童少年工作者”
,“东营市体育十年振兴先进工作者”。
张乃民利津宾馆经理,经济师、利津县盐窝镇前左村人、1954年生,大专文化,
中共党员。1971年参加工作,曾任公路局团支部书记,1975年被评为青年社会主义革
命和建设积极分子,1978年被选为利津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83年调入县委
办公室工作,1990年被评为县级先进工作者,1990年8月任县政府招待所所长。
自任招待所长以来,不断深化改革各项制度,培训服务人员,努力提高接待服务
质量。1992年起草审报了招待所迁建工程报告,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批准与支持,
他积极筹集资金,安排工程事宜,经过14个月的艰苦工作,建成了投资1100万元,建
筑面积6000多平方米,集会议、接待、食宿、娱乐为一体的豪华宾馆。从根本上改变
了原有落后的接等条件。他带领员工订立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经山东
省事务管理局培训中心考核,各项服务达到了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的要求,被评
为全县十佳文明服务单位。1993年,张乃民被东营市文明委评为先进个人,县级先进
工作者,1993、1994年连续被评为县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张岩渤东营市第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河北省盐山县王金乡高金村人
,1958年2月生,大专文化程度,经济师,中共党员。1975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县五
金厂,木器厂当工人、业务员。1985年调东营市第二食品厂(原利津县糕点厂)工作,
历任业务股长、副厂长、厂长等职,1994年企业改制后任现职。
张岩渤长期在企业工作,既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又积累了丰富的企业工作经验。
在任副厂长期间,他配合主要领导,团结全体干部职工,艰苦创业,努力探索,拼博
进取,使一个频临破产的企业从困境中崛起,逐步发展成为东营市先进企业。自担任
厂长后,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努力建立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现代企业制度,1994年在
全县率先完成服份制改造,把企业推向市场。大力推行新产品开发战略,投资255万
元,引进方便面生产线,产品运销省内外,深受客户欢迎。从而填补了全市一项空白
。他狠抓企业管理,实行了联产计酬、联销计酬、岗位工资、费用包干等有效措施,
有效地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1994年实现产值934万元,同比增长47.8%,
实现利税71万元,同比增长10%。
张岩渤1988年获东营市建功创业劳动奖章,1993年被授予“利津县有突出贡献经
营者”。1994年团市委授予他“东营市十佳青年厂长”。获市工会劳动竞赛二等功,
他还多次被授予县优秀党员和先进工作者。
张宝和利津县北宋乡党委副书记,北宋乡派出所所长,利津县汀河乡芦园村人,
1948年10月生,大专学历,1966年参加工作,196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工作
以来,历任利津县公安局民警,局刑警队副队长,队长,局政保股股长,北宋乡副乡
长,北宋乡党委副书记,乡派出所长。
张宝和从事公安工作近30年来,为维护社会治安,保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
积极贡献。曾先后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200起,其中重大案件110起。抓获各类犯罪份
子900多名。自调北宋乡工作以来,他强化油区治安管理,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建立健全了治安防范队伍,增设了6处固定岗哨。组织干警昼夜巡逻,对油区实行“
封闭式”管理。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实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
。有效的遏制了不法份子的犯罪活动。油区治安、社会治安秩序井然有序。
张宝和1984年曾荣获省公安厅记“三等功”奖励,1985年光荣的出席了在北京召
开的全国公安战线功臣和立功先进集体命名表彰大会。1992年以来,连续被市委、市
府、县委、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张俊安利津县汀河罗非鱼场场长,汀河乡北码二村人,1949年11月生,高小文化程度
,198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参加农村工作以来,历任汀河乡北码二村会计,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1986
年8月起任汀河乡罗非鱼场场长。
张俊安担任汀河乡罗非鱼场场长以来,带领全场职工,认真学习科学知识,大胆
进行科学实验。组织带领全场职工先后实施完成了省级星火项目--“高密度流水养殖
罗非鱼越冬保种”,“淡水白鲳繁育及越冬保种”,“小水面静水网箱养殖罗非鱼”
,“全雄罗非鱼繁育”,“革胡子鲶引进及繁育”等5项科研项目。经过张俊安的精
心指导和反复试验,省级星火项目“淡水白鲳繁育及越冬保种”获东营市科技进步二
等奖,填补了东营市淡水养殖科研项目的空白。
目前在张俊安的领导下,汀河乡罗非鱼场已成为一个全雄罗非鱼、淡水白鲳,革
胡子鲶,罗氏沼虾,建鲤等多种名、优、稀、特鱼种繁育及越冬保种基地。全场年产
值100多万元,年创利润20万元。为黄河三角洲淡水养殖的发展创出了一条新路子。
杨德茂利津县公安局局长,副县级公安侦察员,山东省掖县人,中国共产党党员
。1943年生。1966年毕业于山东公安学校,分配到利津县公安局工作。历任侦察员、
公安特派员、副股长等职。1976年4月任利津县公安局副局长,1986年10月任利津县
公安局局长。
杨德茂自任公安局长以来,以“保一方平安”为己任,模范地执行党的路线、方
针和政策,始终战斗在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第一线,为全县治安形势的持续好转
做出了积极贡献。他勇于探索,锐意开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措施,
探讨新形势下开创公安工作的新路子。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油区治安问题,深入油区调
查研究,走访群众,组织座谈会,探讨整治策略,率先推出了对油区实行”区域封闭
式管理”的新举措,招收了100余名保安队员,成立了利津县油区秩序保安大队第一
、二中队,采取动静结合的巡逻保卫方式,落实打、防、管、建、改各个环节上的工
作。使全县油区治安秩序得到了有效控制。他深入农村探讨农村治安策略,总结了王
庄乡前张村的十户联防制,指导他们建立健全了监督机制、奖惩制度,使十户联防进
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在他的大力倡导和推动下,十户联防制已在全县16个乡镇的5
00多个自然村得到推广落实。这一做法得到了县委、县府和市公安局的充分肯定,并
号召在全市推广。
他十分重视加强公安基础建设,先后筹资400多万元,建起了2500平方米的现代
化办公大楼和两栋干警宿舍楼,购置了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程控交换机,实现了公安
专线全国连网,建立起覆盖全县的有线、无线立体通讯网络。
在他任职期间,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开创了利津公安工作新局面。他被市委市府
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荣获县优秀人大代表,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杨永基利津县地方税务局局长,利津县陈庄镇庄科西村人,1950年生,1972年参
加工作,198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教育部门、供销系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
1984年以来,先后任县委办公室秘书、办公室副主任、北宋乡党委书记等职。1990、
1992、1993年各获县委、县府记功一次奖励。荣获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先进工作者、
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和晋升一级工资奖励。1993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计划生育工
作先进个人”。1994年7月任利津县地方税务局局长。
自任职以来,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以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针,以大力组织税收收入当中心,以争创良好的地税环
境和一流工作水平为目的,建立起一支业务素质高的税务干部队伍,克服机构组建初
期条件差、人员少、任务重、经费紧张的困难局面,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艰苦
创业,从基层基础入手,建立工作制度,理顺业务关系,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税收征
管,一步一个脚印地开展工作,各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绩,圆满地完成了各项税收任
务。1994年全县共组织工商税收1040万元。超额完成了年度计划。被市地税局授予全
市先进单位。他本人被评为县优秀共产党员。
宋子元利津县计生委主任。利津县店子乡大田村人,1948年生,大专文化程度,
中共党员。1974年参加工作,历任利津县店子乡计生助理,北岭乡计生助理,县计划
生育局秘书。1984年机构改革后,任明集乡乡长,盐窝镇镇长、盐窝镇党委书记,县
纪检委副书记。1993年10月任县计生委主任。
宋子元在长期农村基层工作中,善于调查研究,开拓进取,为改变乡村面貌做了
大量的工作。特别是重新回到计划生育战线后,他怀着强列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身
心地投入工作。在全县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省、市重点管理和“二进宫”的严竣形势下
,不畏艰难,敢于面对现实,大胆工作。首先对机关作风进行整顿,注重抓了基层网
络建设、制度健全和基础工作。坚持“三为主”,推进“三结合”,全县计生率、晚
婚率、晚育率、统计合格率四大硬指标和县乡人口学校、服务设施配套等动态指标的
达标程度都明显提高,真正使全县的计划生育工作在较短的时间内走出低谷,跃入先
进行列。在1993年、1994年省、市人口目标责任考核中,连续二年获东营市计划生育
工作一等奖。计生委又被评为全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宋子元1994年度
被市委、市府授予计生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被评为县级优秀党员。
季玉芳利津县宾馆党支部书记,政工师。利津县虎滩乡郭西村人,1953年生,1
972年入伍,历任新疆乌鲁木齐军区某部车长、排长、副连长、连长、副营长、营党
委副书记。1978年考入解放军装甲兵坦克指挥学校,1980年毕业。1987年转业地方,
分配到利津县委老干部局工作,1989年任利津县招待所副所长、党支部书记。1992年
县招待所改为利津县宾馆,继任宾馆副经理、党支部书记。1992年晋升为政工师。
季玉芳自参加工作以来,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军地两方面工作均取得优良
成绩。在部队工作中,1979年荣获团政治处学雷锋好干部,1980年荣获三等功一次,
1983年在军区军事训练大比武中,所带连队荣获全军第一名,被装甲兵总部授予先进
连队并荣立集体三等功。他被军区授予“双先”个人。转业地方工作后,继续发扬部
队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纪律严明,工作务实,事事处处以身作则,尤其到宾馆工作期
间,除做好党务工作外,还利用在部队掌握的机械维修技术,亲自带头修旧利废,节
约开支,仅采暖制冷设备的安装调试就为国家节约资金上万元。同时,他还狠抓管理
,提高服务接待水平,多次被评为县级先进工作者,1994年被评为东营市接待系统先
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