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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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队伍〕县劳动局设办公室、综合股、安全生产办公室(副科级)、仲裁办公
室共4个股室,人员11人。下属单位3个:一是劳动服务公司。设办公室、职业介绍所、
财务股、职工待业保险股,有干部职工79人。下辖劳动大楼、锅炉安装队、锅炉压力
容器服务中心3个单位,其中劳动大楼40人(包括待业青年),锅炉安装队25人(包括待业
青年和临时工),锅炉压力容器服务中心4人。二是劳动保险事业处。设业务办公室、
财务科、企业退休职工活动中心管理科,干部职工10人。三是劳动技校。建有党支部
,团委、工会,共有教职工22人。
〔工作概况〕县劳动局1994年在县委、县府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建设的中
心任务,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职能,强化服务,团结进取,开拓创新,劳动领域各项
改革和事业发展都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劳动制度改革。积极培育劳动力市场主体,全面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全县
有79户企业的6023名职工实行了这一用工制度,分别占企业和职工总数的84%和86%。
在劳动工资制度改革上,深化、探索、建立了新型的工资分配机制。重点在县电业局
、饲料厂进行了岗位技能工资制试点,于7月份正式运转。全县已有97户企业,6040名
职工制定了初步方案。
在劳动保险制度改革方面:完善和强化了社会保障功能。一是强化“两金”收缴
。全年累计收养老金390万元,收统筹金225万元,收缴率分别为98%和98.2%。二是做好
企业职工离退休费发放工作,全年累计为996名企业老职工支付离退休费420万元。三
是积极进行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点工作,制定出台了《利津县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
办法》,于199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县被列为全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点县。
二、劳动就业与培训。我县劳动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已形成了全方位、多功能、
“一条龙”服务的职业介绍服务体系。1994年共办理各类求职登记3140人,用工单位
15个,用工登记1200人,交流成功2716人,成交率80%。
在劳务输出方面:为实现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以职业介绍所为依托,广泛收集信
息,严格考察论证,搞全方位服务,积极开展劳务输出,1994年先后向天津、上海、青岛
等地输送劳务工1500人。
发展劳服企业扩大安置容量。运用这一举措,充分吸纳了城镇待业人员就业。19
94年完成经营额250万元,实现利润5万元,上缴税金11.8万元,创公共积累78万元
,劳服企业安置待业人员89人,获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企业职工的关怀,努力做好职工待业保险工作。为10个企
业452名职工每人发放一次性救济100元,共发放4.52万元。
在职业技术教育方面:坚持开门办学方向,强化学生的自我管理,竞争择业意识,提
高学校的管理、教学水平。1994年7月份第一届95名学生全部合格毕业,并积极开展就
业培训,全县共培训待业青年450余人,为企业培养了一批专业技术人才。
三、安全生产工作。对全县的安全生产初步实行了综合管理。成立了安全生产委
员会办公室,与县工委完成了职能交接,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做了全面部
署,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机构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全年共开展安
全检查10余次,提出整改意见400余条。
四、劳动法制建设。认真学习宣传《劳动法》。1994年共组织大型宣传两次,发
表电视讲话两次,举办培训班3期。在全市组织的《劳动法》知识竞赛中获第一名。
劳动仲裁。加强劳动争议预防和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工作。1994年共鉴证劳动合同
244份,鉴证率达98%以上,处理劳动争议上访案件4起,结案率100%。
劳动工资管理。加强企业工资总量的宏观调控,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在县电业局
进行了自主确定工资总额试点;对17户具备工效挂钩条件企业实行挂钩办法,完成了挂
钩企业的年初清算、年底兑现工作;对全县所有企业全部签发了《工资基金手册》,使
职工工资与我县国民经济发展保持了协调的比例关系。1994年,按照上级部署,完成了
企业职工调资和离退休人员增加待遇工作。全县99户企业,6282名在职职工,人均月增
资90元;企业离退休职工,人均月增资120元左右。
〔利津县企业退休职工活动中心建成〕为解决全县近千名企业职工无活动场所的
问题,县劳动局积极争取市局投资近200万元,兴建企业退休职工活动中心。中心位址
在县城利一路西段路南,占地16.6亩,建有3层楼1座,建筑面积1560平方米,1994年
12月竣工。

(韩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