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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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队伍〕1993年10月县乡机构改革,土地管理局与环保局合并,成立利津县
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局。1994年4月恢复利津县土地管理局。内设办公室,地籍规划股
、监察股、建设用地服务站。下属17个乡镇土管所。共有干部职工22名(不包括乡镇
土管所人员)。其中农艺师1人,助理农艺师1人,助理会计师2人。
〔事业状况〕(一)土地资源结构:全县土地总面积231.85万亩。已利用面积
155.81万亩,利用率为67.20%。其中行政范围内土地面积193.08万亩
,已利用面积136.54万亩,利用率为70.73%。一千二林场和黄河故道区
38.82万亩,已利用面积19.27万亩,利用率为49.65%。一千二林场和黄
河故道区各地类的面积和比例是:耕地(旱地)7.62万亩,占19.63%;林地
3.70万亩,占9.53%;牧草地(天然草地)7.09万亩,占18.26%;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0.42万亩,占1.08%;交通用地0.10万亩,占0.2
6%;水域19.89万亩,占51.24%。(详见表一、表二)(二)土地资源优势
:全县土地总面积231.85万亩,其中耕地93.65万亩,占40.39%。;尚
未开发利用面积76.04万亩,占32.08%。人均占有总土地资源7.95亩,
耕地3.3亩,未开发利用土地2.7亩,均高于全省平均值。在未开发利用的土
地中,荒草地4.62万亩,占6.08%;盐碱地31.85万亩,占41.89%
;河洪漫滩涂1.35万亩,占1.78%;海滩涂37.33万亩,占49.09%
;其他0.88万亩,占1.16%,另外,在未利用土地中,属于浅层次利用(野
生植物采集、采伐、游牧)的16.06万亩,包括天然柽柳林4.31万亩,天然苇
场1.42万亩,天然草场10.32万亩。广阔的土地资源,为各业综合开发利用
提供了有利的基础条件。县内海岸线长59公里,10米等深线以内的浅海面积150万亩
,各种海洋动物和海洋生物丰富;利津自然条件相对优越,具有特殊的区域优势,经
济开发潜力巨大。利津县位于胜利油田中心部位,已探明含油面积204.3平方公
里,地质储量9亿8千万吨,含天然气面积37.1平方公里,地质储量67亿3千万方
。卤水资源丰富,海水卤度30.6‰,发展盐业和盐化工业潜力巨大。
〔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积极培育地产市场〕1994年,县土管局加强了土地使用制度
改革。一是加强了股份制企业土地资产的管理。县府制定了《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股
份制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暂行办法》、《利津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办法》
。东方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8个单位采取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面
积22.33万平方米,收取土地出让金781.42万元。利津县汇源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等3宗土地采取了政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方式,用土地面积为2.45万平方
米,政府收取股金88.36万元。利津县鲁兴家电有限责任公司等3个单位,采取租
赁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1400平方米,年租金11520元。二是积极开展乡镇
企业用地和国家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全县17个乡镇中,有14个乡镇25家企业搞了企业
用地有偿使用,收取使用费8.5万元。94年全县国家项目共25项,其中行政事业
用地12项,共计104亩,其余13项,用地126亩全部实行了有偿出让,应收出让金1
14.48万元。
〔地籍管理〕全县地籍调查始于1992年。其中村庄地籍调查,全县共有506个行
政村,应搞地籍调查的475个,1994年底已完成452个,占95.2%。全县集体土地
登记发证工作全面铺开。全县水利工程用地确权工作,自1992年7月至1993年11月进
行,县土管局与水利部门密切配合,对全县境内302.6公里的市、县管水利工程
用地进行了调查确权发证,经市水利工程确权领导小组验收,在全市获内外业最好水
平,受到市县领导的好评。
利津县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表(表二)

面积单位:万亩

┌────────┬───┬──┬──┬──┬───┬──┬───┬───┬───┐
│土地分类面积项目│耕 │园 │林 │牧 │居工 │交 │水 │未土 │合 │
│ │ │ │ │草 │民矿 │通 │ │利 │ │
│ │地 │地 │地 │地 │区用 │用 │域 │用地 │计 │
│ │ │ │ │ │及地 │地 │ │ │ │
├────────┼───┼──┼──┼──┼───┼──┼───┼───┼───┤
│面积 │86.50 │0.69│2.70│3.89│14.65 │2.89│44.39 │37.37 │193.08│
├────────┼───┼──┼──┼──┼───┼──┼───┼───┼───┤
│各类土地占土 │44.80 │0.36│1.40│2.01│7.59 │1.50│22.99 │19.35 │100 │
│地总面积的% │ │ │ │ │ │ │ │ │ │
└────────┴───┴──┴──┴──┴───┴──┴───┴───┴───┘

注:表中面积是指行政范围内数量,不包括一千二林场和故道区。
〔建设用地管理〕县土管局坚持“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为农业
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土地保障”的原则,1993年共报批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479
2.16亩。其中耕地3371.1亩,非耕地1421.06亩。出让国有土地159.3
亩,其中耕地18.94亩,非耕地140.36亩。政府应收地租34.98万元。乡
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土地66.83亩,其中耕地2.87亩,非耕地63.96亩。个
体经商临时用地57宗,面积34.2亩。农民建房432户,用地面积129.6亩。1
994年共报批国家建设用地433宗,用地面积2166亩。其中油田用地408宗,用地面积
1935亩,地方建设用地25宗,用地面积230亩,报批集体建设用地98宗,用地面积14
0亩,农民建房用地186宗,面积69亩。全年共统管征地费用1400多万元。占总补偿额
的92%以上。同时,县土管局坚持“节流”与“开源”并举的方针,在严格控制建设
用地的同时,大搞了土地开发复垦。一是利津镇万亩荒碱地开发,二是王庄乡万亩沙
区治理,共计开发土地2.10万亩。其中耕地1.70万亩,净增耕地1.02万
亩。
〔土地监察〕土地监察工作1993年以清理整顿土地市场为中心,促进国有土地使
用制度改革的进程。为此县府成立领导小组,组织了以土管局为主,有关单位配合的
工作队伍,对利津镇和陈庄镇的土地“隐形”市场进行了调查,共清查土地340宗,
其中国有土地81亩,涉及234个单位;集体土地25宗,涉及176个单位;个体户218宗,
涉及286户。根据有关规定初步推算,流失地租达340万元。县土管局配合县财政局开
展了收缴工作。挽回了经济损失。1994年全县共发生土地违法案件14起,已查处11起
,责令停工6起,收回非法占地36亩。罚款8000余元。土管局全年起诉的土地行政诉
讼案件4起,经法院审理,全部胜诉。

(张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