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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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与再就业】 2011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2650人,完成市下达年度任
务的133%;困难群体就业243人,完成市下达年度任务的122% 。城镇登记失
业率为1.69% ,控制在市政府要求的2.4%以内。城镇基本职工养老保险参保
27828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8526人,失业保险参保12100人,工伤保险
参保18161人,生育保险参保5200人,农村养老保险参保128262人,城镇居民
养老保险参保1345人。收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7448万元,城镇基本医疗
保险基金246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42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261.2万元,生育
保险基金105万元, 农村养老保险基金2096.16万元,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158.15万元。
建设就业服务平台 2011年,县人保局抓住利津县成为省财政试点县这
一机遇,响应县委“三争”号召,争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支持。年
初,抓住利津县被省厅列为全省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示范县的机遇,争取
专项建设资金135万元。在全县8个乡镇(街道)建立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所,在512个行政村、5个城市社区建立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配备
了560名协理员。投资近200万元改造服务场所,投资110余万元,为各乡镇街
道和部分社区配备了电子显示屏、计算机、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身份证识
别仪等办公设备,投资27万元铺设了网络专线,突出解决了“有人办事”、
“有场所办公”、“有章可循”的问题。全县8个乡镇(街道)实现了组织
领导、工作制度、设备设置、服务标准、信息系统“五统一”和机构、人员、
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极大地方便了城乡居民就地就近享受
各项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政策。
精心打造公共就业服务品牌 强力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品牌活动,通过组
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
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就业政策宣传月”等就业服务活
动,精心打造政府公共就业服务品牌,为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和返乡
农民工等群体提供及时的就业政策和信息服务。活动期间,组织专场招聘会
6场,开展求职登记和职业指导4117人,为利华益集团、三阳纺织有限公司、
山东宜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20余家企业招聘员工3247人。
多渠道扩大就业 一是继续实施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政策,努力
减轻企业负担。继续用足用活扶持政策,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减轻
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形势。通过主动工作、积极争取,为利华益集团、三阳
纺织公司、雅美纺织公司等11家困难企业申报社保和岗位补贴资金197万元。
二是积极筹措就业资金,促进就业政策全面落实。2011年全县共筹集就业专
项资金329万元,支出就业资金209.2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补贴46.3万元,
岗位补贴42.1万元,职业培训补贴71.7万元,职业介绍补贴33万元。为8家困
难企业申报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40万元,为个体工商户申报小额担保贷款
10万元,各项资金的落实为全县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三
是开展专项帮扶,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定期开展就业援助活动,在
县人力资源市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分别设立了就业援助
服务窗口,直接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援助服务。通过开展“结对子、一帮一”
援助服务,安置就业困难人员243人。在社区、保洁、环卫等行业开发公益
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17人。
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是制定下发《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共利津县委、利津县人
民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意见》,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制定扶
持政策。二是建立就业见习制度,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在三阳纺织有限公
司等单位建立了见习基地,共接收23名毕业生进行就业见习,发放就业见习
基本生活补助费7.6万元。三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在做好需求调
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向规模以上企业推荐介绍毕业生。2011年,共为利
华益集团、县供热公司、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推荐专业对路高
校毕业生640余人。四是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管理和服务工作,选
拔9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支教、支医、支农、扶贫。
职业培训 一是省级创业型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成效显著。按照创建创业
型示范城市的总体部署和“创城”工作任务目标要求,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
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工作考核五大体系。开展创建工作以来,
已重点扶持和培植大型企业集团1家,建立创业就业培训基地3个,建立创业
孵化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7个,创办创业示范企业15个,选拔“创业人才”
和“创业小老板”137名,组织创业培训2750人,新增劳动者创业1864人,创
业带动就业15000人。二是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依托县
职教中心和县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两个定点培训机构,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开
展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劳动者的技能素质。全年共开设16期职业技能培
训班36个,培训人员5753人,培训后实现就业4890人,就业率达到85%。三
是合理减免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为创业人员提供政策扶持。积极协调工商、
税务部门,把落实税收优惠、减免行政事业收费作为支持失业人员、返乡农
民工、高校毕业生创业的重要工作来抓。2011年,共为符合条件的1083名自
主创业人员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3343元,减免增值税295万元,消费税1517万
元,企业所得税416万元。

【人才队伍建设】
公务员队伍建设 一是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制定了2011年度公务员招录
计划,对报考利津县公务员职位的1984名考生情况进行资格审核,对拟录用
的26名公务员办理相关手续。二是举办了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班,对全县县
直各机关单位的72名人员进行培训。三是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全市统一组
织的新录用公务员培训学习。四是举办县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培训班,培训
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人。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一是开展2011年职称评审和正规院校毕业生职称确
职工作。先后向省、市评审委员会推荐申报材料118份,接收非公有制企业
评审材料172份。二是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对全县
3349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沟通与协调能力》和《个人形象管理》集中培
训,并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了结业考试。三是扎实做好各类人事考试报名工
作。先后组织各类人事考试报名1231人次。
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能力建设 一是大力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以加
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积极探索覆盖各类就业人群的多元化评价方
式, 实现了鉴定数量与质量并重的双跨越。全年累计鉴定1128人,其中高级
494人,中级41人,初级593人。二是做好技师、高级技师评审和“金蓝领”
培训项目的报名工作。经过积极发动,全县有23名技术人才报名参加了2011
年的“金蓝领”项目培训,104名技能人才参加技师、高级技师的评审报名。
三是认真做利津县优秀技能人才参加省、市首席技师评选推荐工作,其中1
人被评为东营市首席技师,2人被评为东营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
人才引进和外国专家工作 一是根据利津实际,在黄洽会和黄三角国际
人才交流会上先后申报人才需求305人、申报人才引进项目20个,涉及12个单
位、企业。二是为凤凰艺术培训中心办理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

【社会保障】
社会养老保险 一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新型农村社
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人员参保登记和保费收缴全面完成。为解决城镇非从业
人员养老问题,通过积极争取,利津县被列为国家级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
养老保险试点县,并于2011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
现了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同时,对原来的新农保优惠政策进
行了延伸拓展:增加了缴费档次,提高了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标准;将社会
养老保险与计生政策相衔接,提高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人员的基础养老
金待遇;增加了丧葬补助政策,为符合条件的死亡参保居民发放丧葬补助金
等。二是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统筹工作,到年底为243名人员
提交了材料并通过资格审查。
社会保险金征缴 一是通过“一票征缴”、专项检查、调解仲裁等方式,
积极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二是针对企
业欠费和征缴困难等现象,采取联合检查、强制征缴、实地调查、签订缓缴
协议等形式,督促企业履行缴费义务。三是加大对参保单位的申报缴费、待
遇领取等情况进行实地和书面稽核力度。
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及时调整全县1918名企业退休职工待遇,
每人每月增加退休费197元。二是实现与市医疗保险政策的对接。在不提高
缴费基数的基础上,将无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纳入报销范围,对住院报销
起付标准适当降低,报销比例提高5%,最高限额统筹基金支付提高到10万元、
大额救助提高到20万元。三是把“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通过摸
底调查,对全县符合条件的“老工伤”人员按月足额为他们发放工伤保险待
遇,并及时调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伤残津贴。
完善政策体系 一是不断完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加强对参保流动
人员的管理服务,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顺畅转移接续,有效地预防了参保
人员流失,促进了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二是做好城镇职工医疗
保险异地就医和接续工作。制定出台《利津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异地结算办
法》,规范了异地结算流程,方便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报销,确保参保职工
及时享受报销待遇。三是创新征缴手段,实行养老生育捆绑式缴费。2011年
针对生育保险缴费人员少、保险费征缴难等问题,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生
育保险实行捆绑式收缴。企业在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时必须按规定为企业职工
缴纳生育保险,有力地维护了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人事管理】 事业单位干部招聘 根据全县人才的需求情况,制定2011年
度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实行“省外命题、市外评委”的办
法,杜绝考中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确保考录工作顺利进行。2011年,考选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7名。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一是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的管理工作。
为1700多人办理了聘用合同续签手续。为2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了解除
或终止聘用手续。二是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根据《关
于先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鲁人社发〔2010〕4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从2月开始,建立按月定期调度
制度,及时上报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推动
了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顺利实施。
考核奖励和人员调配 对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7115名工作人员
进行了年度考核, 对年度考核成绩突出的317名工作人员予以嘉奖。 根据
《组织法》规定,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了135名政府工作人员。联合组织
部制定《关于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后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竞争上岗的实施意
见》,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股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为县直各单位任免
股级干部60人次,办理调配手续57人次。
工资管理 先后为631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了增加薪级工资审批手
续,为228名公务员办理了级别工资滚动调整审批手续,为42名公务员办理了
级别工资档次晋升审批手续,为新录用(聘用)、调整职务、提拔任职、调
动工作人员办理了工资手续。对全县工资管理软件进行了升级,并举办了2
期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软件升级培训班。为机关事业单位37名牺牲病故人
员核定了一次性抚恤金,为18名牺牲病故人员的21名遗属办理生活困难补助。

【处理劳动争议】 加大争议仲裁工作力度,健全重大疑难案件合议制度,
确保每起案件的快速准确审理。处理争议案件13件,立案处理13件,为劳动
者和用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

【劳动执法】 联合公安、住建、工商等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劳动保障年检等多项检查,共检查各类用人单
位114家次,涉及职工13000余人次,督促企业补签劳动合同1200余份,补缴
各项社会保险费800余万元。办结投诉举报案件38起,结案率100%,为90余
名劳动者追回工资28.5万元。
(毕宜升 张文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