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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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审查组织是依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规定,由同级工会会
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经费审查监督机构。它依法独立行使经费审查监
督职能,对同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大会期间,对同级
工会的财务工作实行审查监督,并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业务指导、
督促和检查。
1954年12月,县工会联合会召开基层工会经费审查会议,对工会经费的收缴、
管理、使用做出新的规定。
1957年9月,县工会联合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根据《工会法》规定,选举产
生县工会联合会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3人组成),并建立经费审查工作
制度。至1962年,经费审查委员会为保证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预算计划的
实现,做了许多工作。1966~1977年“文化大革命”中工会工作停顿。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伴随着工会工作的全面恢复和整顿,工会经费审查
监督工作逐步摆上了重要位置。1963年10月县工会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二届工会经审委员会。成员有李宝芝、李曰仁、周万金(3人)组成。同
时,各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相继选举产生了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一
般由3~5人组成。自此,利津县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开始步入规范化轨道,
基本做到在组建工会的同时组建经审委员会,并与工会委员会同时选举产生。
1985年3月,县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由王凤娥、王
明生、 蔡承显(3人)组成。1987年全县有经审委员会3个,至1988年发展为
24个。1989年10月25日,县工会第六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经费审查委
员会,主任王诚让、副主任李本国,委员:刘冬菊、孙淑英、宋吉营。
1990年全县设经审委51个,至1996年基层工会设立经费审查委员会136个,全
县专(兼)职经审委员290人。1997年8月7日全县工会第七次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第七届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王桂云,副主任李本国,委员薄其福、李桂
英、孙淑英。2003年5月20日,县工会第八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利津县总工
会第八届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傅萍,副主任薄其福,委员李泽明、李桂英、
张晓玲。
各级经审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注重提高经审人员的业务素质,并逐步建立
了“三必审”制度(即年初预算必审、年终决算必审、年中执行情况必审)
和经审人员参加全县工会经费大检查制度等。每届县总工会主席都亲自抓经
费收缴。2000年起,每季度召开一次经费收缴调度会,对欠缴、拒缴大户主
动上门协调,并将制定的《关于工会经费拨缴和管理的规定》下发到各基层
单位,进一步明确工会经费的计算方法,拨缴上解时间和各项财务制度,从
而实现了工会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县经审委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每年定期与
不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计县总上年度的收支决算和下一年
收支预算。遇有重要事项或需追加预算,都提交全委会讨论通过。同时县经
审委还开展了对参与劳模评选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所在单位的工会经费的计拨
审查工作。
2007年至2010年,县总工会加大了工会经费审查力度,规范了审查工作程序,
经审的源头参与得到落实。对全县各单位经费提取、划拨、上解情况进行了
模底,建立完善了《工会经费收缴台帐》。县总工会连续两年被授予山东省
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