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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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是国家为保障劳动生产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在法
律、技术、设备、教育以及组织管理等方面所采取的一整套综合措施。《工
会法》和《劳动法》明确规定,工会具有开展群众性劳动保护工作和监督行
政执行国家关于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职权。
新中国成立初期,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县工会积极协助行政贯彻和试
行政务院颁布的三个法规,(即《安全卫生暂行条例》、《限制加班加点暂
行办法》、《保护女工暂行办法》),在基层单位建立劳动保护委员会和安
全生产检查制度。公营和私营工厂企业,逐步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设施,根
据不同工种的特点向职工发放劳保用品等。
1956年,全县626名职工实行了劳动保险。1957年,县工会联合会组织具备疗
养条件的15名职工去青岛疗养。
1961年12月,县人委劳动科和县工会联合行文《编制1962年度安全技术措施
的计划》。县总工会支付劳保金1161元。1963年,支付劳保金2548元;1964
年,支付劳保金3675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级工会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
治”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大参与劳动保护的力度,协助行政健全基层劳动保
护监督检查组织,设立基层劳动保护安全员,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监督检
查活动。1979年10月,县总工会转发全总《关于会员享受劳动保险待遇区别
问题的通知》,对麻纺厂的除尘问题,印刷厂排字车间工人的劳保问题,会
同县劳动局作专项调查后及时进行解决。
1980年,在县总工会的监督下,县麻纺厂、化肥厂相继建起工会劳动保护委
员会。全县不足200人的企业都设立2名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全县企业设劳
动保护检查员44名,劳动保护积极分子30名,兼职劳动保护干部12名,年内
举办县直企业劳动保护学习班3期,培训劳保干部12名,劳动保护积极分子84
名。
1981年,县总工会为解决职工职业病问题、住房问题、职工食堂、托儿所、
女工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保护工作,对老弱病残和退休职
工进行家访,对劳动保护工作了进行大检查,对职工食堂进行工作评比,对
住房分配办法进行了调查。
1984年,按照上级劳保文件,男职工洗理费由2元改为4元,女职工由2.5元改
为5元。1985年,县总工会对全县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生活后勤进行
达标检查,检查了职工生活、食堂、卫生室、托幼工作和集体宿舍以及职工
浴室等管理。县黄河修防段重视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工会组织积极与各方协
调,扩建家属院,发动职工家属承包土地搞多种经营,投资7万元在各分段
建职工浴池5处,各分段和工地食堂都配备了专用冰箱、烤箱、馒头机、举
办了炊事员烹饪大赛、对职工每半年进行查体一次。
1991年,县总工会与劳动局、防疫站等配合,对16家企业的609名职工排解尘
毒、铅毒工作进行职业病查体。7月,汇同县劳动局、安全办联合调查县砖
瓦窑厂,并对全县职工工伤人员进行普查登记,视情节协同企业单位进行处
理。
1994年,县总工会对女职工劳动保护情况进行调查,8月,组织全县女职工进
行查体,受检人数1144人,患病的540人,患病率为47.2%,县总工会与患病
女工单位协商做了及时诊治。
1995年,县总工会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周”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搞了冬季
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进行了安全卫生检查、尘毒作
业场所监测检查等安全卫生专项检查15次,查验单位457人次,限期整改事故
隐患1113条,整改1078条,有效地避免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1996年,县总工会指导帮助8家外资企业和18家乡镇企业建起基层工会,并全
部建起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有些尚不具备建会条件的私营企业也设立
生产安全监督员和劳动保护工作小组,负责本企业的劳动保护和争议调解工
作。
1998年,县总工会对全县1900名下岗职工利用各种方式普遍进行了走访,对
他们卫生安全状况进行摸底。
2000年,全县私营企业1300家,符合建工会条件的45家全都建起工会和劳动
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
2001年,县总工会对各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进行了重新调整
和充实。
2002年,县总工会贯彻落实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部署开展
“安康杯”竞赛活动,维护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按照全总劳保监督
“三个条例”精神,县总工会指导各工基交企业调整充实了工会劳动保护监
督委员会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6月份,在全国“安全生产月”
期间,县总工会出动宣传车上街宣传咨询,发放材料3000余份。为深入贯彻
《职业病防治法》,向45家企业发放宣传材料2135份,指导45家企业进行了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并举办了50人参加的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培训,收到良
好的效果。
2003年,全县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和劳动保护监督
检查“三个条例”,积极开展“安康杯”竞赛,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
力进一步增强,利华益集团先后被评为全省、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
2005年,认真贯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指导工、基、建、
交、贸易企业建立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制定了监督检查工作细则
和制度。
2006年,各企业工会开展了不同形式的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和劳动保
护监督检查活动。县总工会对建立了工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私有
小企业中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情况进行了调查和重点检查。
2007年至2009年,配合县安监部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大检查活动,
共查处事故隐患和违章操作行为106起,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与
劳动、建设等部门配合,对侵害女职工特殊权益现象进行了认真处理。指导
354个单位建立了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308个单位签订了《劳动安全卫生
专项协议书》。
2010年,总工会联合安监局、建设局深入车间、工地,对全县高危、高温岗
位作业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大检查,同时,为在高温酷暑中作业人
员送去了风油精、矿泉水、西瓜等防暑用品;发放了安全知识手册、劳动保
护手册、东营市民文明手册等资料,以求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身心健康和增
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组织了全县244家企事业单位,1340个班组、29262
名职工参加了“安康杯”竞赛活动。有348家企业签订了劳动安全卫生专项
协议书;120家企业签订了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