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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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沿革
利津县职工会组织诞生于抗日战争时期。
1941年,在利津县东北部垦区抗日根据地建立抗日救国会(由农救会、职工
会、妇救会、青救会组成),首任职工会会长张思路(张景村)。
1942年垦区救国会改称利津县社会各界抗日救国会(简称各救会),垦区职
工会随改为利津县职工会。
1945年7月,召开利津县工、农、青、妇、兵、学商各界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县职工会会长。
1950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颁布实施后,利津县成立“县工
会筹委会”,12月成立利津县工会。
1953年9月,成立“利津县工会联合会筹委会”,到1957年9月召开县工会第
一次代表大会,县工会联合会筹委会始更名“利津县工会联合会”。
1956年3月,垦利县的4个区划归利津县,县工会联合会对基层工会进行调整。
1958年11月,利津县并入沾化县,县工会联合会与沾化县工会联合会合并。
1961年9月,恢复利津县建制后,利津县工会联合会更名为“利津县工会”。
配备主任1名、会计1名,干事2名。
1963年5月,县工会更名为利津县总工会。
1966年始至1973年6月,受“文化大革命”影响,“革命工人造反指挥部”取
代了县总工会领导权,工会组织一度瘫痪。
1973年6月恢复县工会组织工作。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对“文化大革命”前入
会的会员不再申请,由基层工会对会员进行登记。当时县工业系统、交通系
统、基建系统、财贸系统、农林水系统通过整顿恢复了基层工会。只文教系
统暂未建立工会组织。
1979年5月恢复利津县总工会名称。县属国营、集体、企事业单位的组织迅速
恢复和发展。
1980年恢复教育工会。
1984年县总工会开始在乡镇企业中组建基层组织,成立乡镇企业工会。
1999年9月建立县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并在县直有关部门建立产业工会。
2003年至2007年全县的产业工会特别是民营企业工会组织,在市场经济大发
展的新形势下不断发展。
2、机构设置
1941年,垦区抗日救国会职工会,设有搬运工会、雇工会、船工会、理发业
工会、渔业工会和手工业工会等6个基层工会组织机构。
1942年6月垦区抗日救国会更名为利津县各界抗日救国会,下设基层组织未变,
直到1944年全县解放。
1950年12月成立县工会。工会机关设主任1名、会计1名,干事3名,内设办公
室,下设基层工会,全县基层工会发展到15个。
1953年9月,县工会更名为“利津县工会联合会”,机关内设办公室,下设产
业工会、基层工会。
1963年县总工会设经费审查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有主任1名,干事2名、会
计1名。下设产业工会和基层工会。
1985年县总工会内设四部一室,即组织民管部、生产保护部、宣传教育部、
生活女工部、办公室。下设产业工会、基层工会、乡镇企业工会。
1990年县总工会内设办公室、组宣女工部、生产保护部。增设工人文化宫。
下设产业工会、基层工会、乡镇企业工会。
1997年县总工会内设办公室、组宣部、生产保护部,下设工人文化宫,产业
工会,基层工会、乡镇企业工会。
2010年,县总工会内设办公室、组宣部、基层保障部、女工部、财务部,下
设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产业工会、乡镇总工会、县直机关工委,基层工会。
3、县工会职能的演变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县工会发挥着不同的职能作用。
抗日战争时期,县职工会的主要任务是在铁木工、泥瓦工、装卸工、搬运工
(脚行)、渔监工、船工、农村小作坊雇工等人中发展会员,宣传抗日救亡,
争取劳动自由,改善劳动条件,配合八路军进行反扫荡,巩固根据地,为争
取抗日战争的胜利做贡献。
在解放战争时期,组织全县1078名劳动雇工开展与资方的“说理”活动,取
得增加工人工资的胜利,出钱出物支援前线,保卫解放区,为解放全中国贡
献力量。
新中国成立后,在建国初期,为恢复战争创伤,发展工农业生产,巩固新生
政权,特别是在完成全县手工业、商业、工业中的社会主义思想改造和生产
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发挥重要作用。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组织全县职工
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技术革新活动,为加快发展国民经济作贡献。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伴随着工作着重点的转移,为加快四个现代化建
设努力奋斗。
改革开放的大潮,把社会发展推向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进入新世纪以后,
县工会带领全县广大职工群众,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充分发挥维护、建设、
参与、教育四项职能。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组织起来,切
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抢抓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和突破利津两大
机遇,充分发挥职工队伍主力军作用,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设一个美丽、
富强的新利津努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