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温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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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工会倡导和实施的送温暖工程,是一项为困难企业和职工排忧解难,切实
维护职工切身利益的活动。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新时期的体现,是中国工人阶
级互助友爱传统的继承和发扬。从1994年开始,这项活动以“进百厂、走千
家、访万人”为主要形式,为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办实事、办好事,使广大
职工切实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增强他们摆脱困境的信心和力量。
1994年,根据省总工会鲁会[1994]57号文件的要求,利津县总工会把送温
暖活动作为90年代的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程去实施。制定下发了《关于实
施“送温暖工程”活动的意见》,各产业(系统)工会及基层工会相继成立
了“送温暖工程”领导小组。各级工会组织在实施“送温暖工程”中,认真
开展调查研究,协助行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建立特困职工档案:县总工会组织各级工会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特
困职工的家庭人口、经济来源、收入状况及造成特困的原因等具体情况纳入
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为县委、县政府实施救助提供了依据。二是建立联系
制度:为了及时有效地对困难职工进行帮扶和救助,在全县建立和推行了党、
政、工领导与困难职工联系制度、脱贫职工回访制度、离退休职工和病残职
工走访慰问制度等。三是实施送温暖活动:各级工会组织与企业党政一起,
坚持每年春节期间对困难职工进行走访慰问。
1996年,县总工会在搞好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基础上,建立帮扶对象制
度,积极扶持两家困难企业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帮助企业扭亏16万元,取
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997年,利用多种形式筹资22.8万元,建立送温暖工程基金。对全县122名特
困职工实行定期救助,年底救济特困职工793人,发放救济金9.6万元。同年,
县财政拨款8万元建立利津县困难企业解困基金,并收到社会捐款2.8万元。
为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奠定了经济基础。
1998年春节期间,县总工会配合市、县领导及劳动、财政部门对全县特困企
业进行了走访慰问,共计慰问困难职工782人,发放救济金11.8万元。县总工
会协调资金8万元,帮助鲁津化工厂厂址搬迁,帮其疏通各方渠道,使产品
销往胜利油田和中原油田。
1999年, 元旦春节走访五个系统12个企业的692名困难职工, 发放救助金
16.85万元,同时发放送温暖资金12.05万元。与县妇联、教委、团委组织了
“幼儿送温暖”活动,为虎滩乡小牟里中心小学和县实验幼儿园分别送去慰
问金2万元和2000元,救助了面临辍学的贫困儿童33名。
2000年,对全县971名特困职工发放解困基金30.25万元,培训下岗职工120人,
并介绍262名下岗职工再就业。全县200名科级干部与200名下岗职工结成对子,
帮扶他们尽快脱贫,同时发放帮扶再就业资金11万元。
2001年,全年走访慰问困难职工201人,发放救济金6.44万元;“五一”期间
走访慰问4名贫困劳模,“七一”期间全县各级工会组织慰问老职工、老党
员49人,9月份资助了9名考上大学的特困职工子女。全县“送温暖工程”基
本实现制度化、经常化、社会化。
2002年元旦春节期间,县总工会与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全县30个党政机关单位
与153名困难、失业职工结对救助,共发放救济金20600元,面粉15300斤。由
县总工会牵头慰问特困、失业职工21人,发放救济金2900元,面粉7650斤,
国庆节前县总工会组织发放救济金92500元,救助职工184人。
2003年春节期间县工会对送温暖活动作出安排,根据上级部署,“送温暖工
程”明信片订购发行21335枚,并筹集送温暖资金1万余元。
2004年元旦春节期间,调整困难职工档案,与劳动和有关社会保障部门联合
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劳模310人,发放慰问金及物品共计12万元。9月份对12
名考上大学的困难职工子女进行资助,发放救济金15000元。
2005年至2010年6年间,县总工会多方筹资87.4万元,慰问困难职工3466人次,
协调社会各界对101名考上大中专院校的困难职工子女提供救助资金14万元。
今年,对403户困难职工重新进行摸底核实,实行动态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