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互助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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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50年代,利津县一些基层工会曾举办过职工互助保险,经过40余年的
发展,已成为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职工互助保险区别于其他以营利为
目的的商业保险,对职工生、老、病、死、残、伤和意外灾害给予互助保险。
职工是受益者,又是管理者。
2000年7月5日,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利津代办站设立,办公地点在利津县文
化宫。10月,县总工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互助保险工作的意见》,
要求各基层工会加入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安康互助保险。入险人数要达
到单位职工总人数的20%。全县职工16826人,按20%的比例计算,参加团体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安康互助保险的职工须达到3400人,投保资金346.8万元。
为完成市总下达的指标,县总工会将职工互助保险工作列入全年工会工作考
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同时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完善
手续,建立健全资料档案。根据市总工会分配的任务指标和各单位职工人数
状况,将任务指标下达到各基层工会。互助保险有下列规定:①职工互助保
险入会费每人10元,②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互助保险投保费10元,限期一年,
③安康互助保险投保费起保额1000元,最高额20000元;限期1年,期满返本
付息,也可续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