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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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利津县各级工会积极贯彻“生产、生活、教育”三位一体的工作方
针,把积极协助行政为职工兴办集体福利事业作为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去抓。1952年6月,利津县城第一个职工澡塘建立(在北街大寺庙旧址),秋
后又在利城东街建起有6个座位的职工理发馆,为县城职工服务。1953年10月,
县工会联合会在县城城隍庙建起工人俱乐部,内设图书室(图书万余册)、
文艺室,有乒乓球台2副、康乐球台一个、篮球场、羽毛球场各一处。成为
当时县城职工工余时间进行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的主要活动场所。1954年,
县直机关建立托儿所1处,吸收机关职工幼儿20余名,县政府任命姜秀珍为
所长。县油棉厂工会也加强了职工卫生设施建设,将露天洗澡改为房内洗澡,
方便了职工,预防了疾病的传染。县工会该年度为全县困难职工发放福利补
贴金6538元,发放救济金4076元,对因工致病致残的职工在生活上给予适当
扶持和帮助。另外,在县城建起4处业余职工学校,帮助职工学文化、学知
识。县工会在一些较大的工厂建立了流动图书箱,供职工借阅,为职工学习
科学文化知识提供方便。不少基层工会还建起文艺室、体育场,供职工锻炼
身体,开展文体活动。1956年9月,县工会与县直工委一道,协助解决一些较
小单位和新建单位的职工困难。发放职工救济金12444元。1957年7月,省总
工会拨款7200元建起县城职工俱乐部,专供职工开展活动。1958年县城兴办
托儿所、幼儿园形成高潮。城关西街幼儿园成为县城职工送幼儿上学的中心,
为县城职工子女入园提供了极大方便。 上半年, 国家为职工生活福利拨款
31237元,其中包括上级工会拨款4580元,劳保金3296元,行政福利费1095元,
为395名职工解决了生活困难。本年度建起县城幼儿园1所,教职工3人,入园
幼儿近200名。1964年支付劳保金3765元。1965年,县城托儿所、幼儿园(连
同四关四街)15处,入托幼儿875名。
1973年,全县托儿所、幼儿园274所,入托幼儿1889名。1979年,县直机关幼
儿园成立,刘秀贞为园长,有教师6人,职工4人,入园幼儿130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兴办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改善职工生活,被摆上更
加突出的位置。1980年,麻纺厂、机械厂自己办起幼儿园和学前班,供本单
位职工子女入托学习。同年,县麻纺厂、化肥厂分别建起劳动保护工作委员
会。1985年后职工生活明显改善,全县职工每户食品年平均支出达1012元,
服装支出达237元, 日用品支出达425元。全县建职工浴室12个,职工卫生室
80个,配备职工保健箱213个,单位理发室60个。职工住房逐步改善,有些户
的住房45-60平方米。
1989年,县总工会对全县职工生活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效益好企业
的职工生活状况、停产和半停产企业职工生活状况、企业停产原因及职工情
绪、企业有哪些自救措施等。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协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企业富余职工的工资待遇和安置问题。1990年,按照东劳薪字(1990)76号
文件,全面部署了县属企业职工考工晋级工作。全县七大产业(系统)工会
3940名职工参加了考工晋级,为3660名合同制工人上缴养老金191.88万元。
1991年,全县新建职工宿舍、职工食堂、澡堂、卫生室、幼儿园都有明显增
加。12月对全县各单位职工食堂进行检查评比,评出从事30年烹饪工作的11
名厨师为中国烹饪协会模范会员。县麻纺厂职工张欣余被授予全省职工生活
后勤工作先进个人。
1992年为增加职工收入,全县各基层工会响应县委号召兴办经济实体。县总
工会成立了“利津县惠馨职工服务中心”。同年,县总工会为基层工会批复
兴办经济实体文书89份。
1993年全县职工家庭人均年支配收入2255.23元(工资收入1866.72元,人均
奖金收入278.38元,各种津贴和补贴收入495.58元)。在生活支出方面,职
工人均用于食品支出745.91元,衣着支出344.37元,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
出149.55元, 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202.99元, 分别比1992年增长0.6%和
54.5%。
1995年全县职工生活出现三大变化。一是食品消费趋向营养化、社会化。职
工人均食品支出1081.71元。二是衣着消费趋向成衣化、高档化。职工用于衣
着支出人均达555.77元。三是职工消费个性化趋势加强,人均家庭设备用品
及服务支出245.33元,交通及通讯支出64.05元,文化娱乐和服务支出322.10
元。在县城职工中调查:户均拥有洗衣机达92%,电冰箱(柜)达80%,彩
电94%,收录机(组合音响)达70%。
1996年职工人均年收入达4600.52元, 在生活支出方面其中食品支出为
1178.47元, 衣着支出618.69元,医疗保健支出人均446.76元,交通通讯支出
107.01元,文化娱乐支出379.05元,彩电入户率96%,冰箱82%,洗衣机84%,
家庭家俱更新变化很大。
1997年城镇职工收入稳步增长, 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031元,人均消费支出
3439元,其中交通和通讯支出增长较大,达到人均142元,摩托车入户率达到
5%。1998年,全县职工收入和生活消费水平又有了新的增长和提高。年内职
工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472元,人均用于食品支出1180元,衣着支出527元,交
通、通讯支出180元,医疗保健支出172元,娱乐文教支出增长很快,达到611
元,居住支出76元,用于购房、建房、保险支出明显增加。住房面积达到人
均17.8平方米。1999年,全县职工在“增加收入,扩大内需”政策的感召下,
年内职工收入和生活消费有了新的增长点。职工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515元,
人均消费性支出3651元,用于购房、建房、子女智力投资形成新的生活消费
热点,交通通讯支出明显上升,家用电脑和空调开始进入职工家庭。
2000年,全县职工人均可支配收入达6347元,人均消费性支出为3802元。具
有明显上升趋势的支出为交通通讯达263元,文教服务支出778元,人情赠送
支出居高不下,达到683元,住房面积人均19.5平方米。摩托车拥有率为28%,
影碟机24%,淋浴器48%,家用电脑6%,空调6%,2002年职工人均可支配收
入7480元,比1997年增长48.7%,在职工比较集中的县城实现了水电暖三通。
200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73元, 2004年为9226元。2005年9953元,
2006年12054元,2007年14007元,2008、2009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入分别为15408元和168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