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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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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
机构。职工代表大会设有各专门委员会,车间、班组设职工代表小组和民主
管理员。职工代表大会不仅在开会期间能够有效地实行民主管理,在闭会后
也能经常性地开展工作,有效地行使民主管理权力。
1961年,国家把职工代表大会作为企业民主管理的一项制度写进了《国营工
业企业工作条例》。利津县工会根据这一制度,指导部分基层工会建起职代
会。当年10月21日,基层工会代表在县总工会第一届三次会议上批评县工会
机关人员有官僚主义作风,深入基层不够,与下边联系差,开会少,下文件
少,使基层工会干部难当、工作难做。牛其章副县长在会上认真听取了职工
代表的意见,决定对县工会进行思想整顿,尽快改正错误,努力做好工会工
作。
文化大革命”期间,职代会制度遭到严重破坏。直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
以后,这一制度才得到恢复和加强。
1980年下半年,全县开始恢复和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在县机械厂搞了
职代会试点。
1981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以中发(1981)24号文件,正式批准转发
了《国营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条例》指出,职工代表大会是参
加企业决策和管理、监督干部的权力机构。强调每个企业必须按照《条例》
规定,切实把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起来。为了积极稳妥地在全县建立和推
行职代会制度,利津县总工会与县委组织部、县经委、建委、教委、财经委
组成领导小组,制定出建立健全职代会的实施方案。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
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会议,对在全县建立和推行职代会制度进行全面动员和部
署,对全县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作了规范。职代会行使的职权的主要程
序为:一是听取并审议企业行政领导的工作报告(其主要内容是企业的经营
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劳动保护
措施等)和财务预决算报告;二是听取和审议企业工资调整方案、劳动保护
措施等;三是听取和审议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房分配方案和其它
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四是民主评议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
五是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建议,民主选举厂长(经理)。最后大会形成决议,
并监督行政落实。是年12月,全县有10个企事业单位先后召开了职工代表大
会或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推行,增强了职工的主人翁意识,从根
本上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企业经营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使企
业民主管理步入了新阶段。
在建立和推行职代会制度的过程中,利津县总工会加强了对职工代表的培训,
不断提高职工代表的素质。1982年春,县总工会在党校举办了企业民主管理
培训班。培训班以《国营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为基本教材,组织职
工代表系统学习有关职代会和民主管理的理论、业务知识,重点掌握和搞清
职工代表的权力和义务,职代会的五项职权和各项制度。38名专职工会干部
参加了培训,尔后,各系统也开展了对基层单位职工代表和工会干部的专题
培训。是年6月,利津县总工会、县委组织部、县经委、县财办等联合制定
《关于加强企业民主管理,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制的情况和今后工作意见的报
告》,当月,利津县委以利发(82)第28号文件形式转发全县。强调:要深
入贯彻《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全面加强职代会建设,充
分行使职代会的各项职权。至年底,全县38个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职代会制度,
有21个单位制定了实施细则,并设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常任主席团;有的企事
业单位在车间(商店)建立了民主管理委员会,班组设立了民主管理小组或
民主管理员,形成了企业、车间、班组三级民主管理网络。另外,全县有11
个国营企业单位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建议,民主选举了厂长或经理。
1986年底, 全县统计有59个单位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占应建总数的
56.1%。 在已建职代会的单位中,制度完善、活动经常、作用明显的单位占
62%。
1987年全县在推行第一轮厂长(经理)经营承包责任制的过程中,有16个集
体企事业单位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大会认真讨论和审议了企业经营承包方案,
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民主选举产生了厂长(经理)副厂长(副经理)。在此
期间,利津县总工会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对职工代表实行常
任制。结合企业改革的实际,在基层实行职工代表大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两会
合一召开的制度。代表任期三年,期间也可按照民主制的原则和严格的程序,
撤销或罢免其所选出的代表。
1988年,各基层工会积极参政议政。主要通过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完善以职
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工会和群众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
监督行政领导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健全企业、车间、班组三级民
主管理体系、适当增加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职工代表中的比例,倾听职工
代表的建议。年内,全县职工提合理化建议709条,采纳470条,实施403件,
为国家创产值23.88万元。
1990年,利津县第二轮企业承包工作逐步展开。为了保证在深化改革中能够
充分发挥职代会的作用,7月2日,县总工会以利会发(1990)11号文件,下
发了《关于开展基层职工代表大会规范化工作大检查的通知》和《职工代表
大会规范化检查细则》。11月,县总工会又下发了《关于建立职工(代表)
大会报告和通报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强调各基层工会在职工(代表)大会
召开前一周,向县总工会报告会议的筹备情况,同时填写《职工(代表)大
会审批表》。县总工会分别在每年的1月和7月通报基层召开职代会的情况。
1991年2月,县总工会重新印发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山东省实施企业法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办法》和《职代会工作程序》,制定
了《关于在全县开展职工民主管理达标活动的意见》,并成立了由县党政领
导参加的职工民主管理考核达标活动指导委员会,重新修正了《利津县职工
民主管理考核达标活动检查细则》。县总工会为使职代会制度健康推行,深
入基层,调查研究,分类指导、督促检查。至年底,有26个单位评定为民主
管理达标单位。全县67%的企业职代会基本达到制度化、规范化。县总工会
在麻纺厂召开全县23个系统工会和29个基层工会主席参加的职工代表培训现
场会。县麻纺厂、县农机厂介绍了经验。下半年,又在全县职工代表中开展
了“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完善激励机制”的征文活动。组织450名职工代表
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职工代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为
进一步搞好企业民主管理奠定了基础。
1992年,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企业民主管理,让职工充分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
县总工会在加强面上工作的同时,以黄河河务局为典型,向全县宣传和推广
其好的做法和经验。年内,全县召开职代会的单位84个,共提出议案757件,
处理并落实提案597件,其中关于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提案447件。通过职代
会建议,全县办起经济实体的单位19家,年创收入14万元。7月《全民所有制
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颁布实施,国有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
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开始走向市场。同时,为加强新形
势下的企业民主管理,县总工会开展了细致的调研工作。
1993年会同县委组织部、体改委联合下发了利会发(1993)16号《关于转发
东营市总工会、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东营市体改委〈关于加强企业职代会
建设、推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对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过
程中,加强企业职代会建设,落实职代会的各项职权,把握好党、政、工三
者关系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县基层企业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在转换经营机制
的同时,大力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做到企业的重大决策和改革方案都要经
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和通过后实行。
1994年,县总工会抽调部分政治、业务素质好,有工作经验的基层工会主席,
组成3个民主管理检查小组,按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
全县应建立职工代表大会(职代会)制度的102个,已建98个,占应建数的96
%。
1995年,全县建立职代会制度的企业122家,占应建数的98%,并涌现出诸如
县电业局、市第二食品厂、纺织总厂、河务局、邮电局等一批民主管理先进
单位,其中第二食品厂被评为全省民主管理百家先进企业之一。
1996年,县纺织总厂工会在全省工会工作会议上就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作了
典型发言。
1997年1月,为了在企业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利津
县委专门下发文件,对进一步加强职代会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至年底,全
县国有企业普遍建立健全了职代会的各项工作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职工
代表大会审批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不少于一次制度;职工代表培训
制度;县总工会和产业工会领导参加基层职代会制度;民主评议企业中层以
上领导干部制度;企业业务招待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等。同时把签订集体合
同和厂务公开工作逐步纳入职代会的议程。机械厂民主评议推荐厂长人选,
职工代表大会按程序直接选举厂长。到年底全县有7个单位被市总工会表彰
为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1998年,一些改制企业召开职代会,选举产生职工持股会理事会,工会主席
或副主席作为职工持股会理事长依法进入董事会。有7家改制企业的工会主
席、副主席作为职代会的代表进入了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
1999年,全县各企业改制、破产重组、职工入股方案、职工安置等事项全部
通过召开职代会解决。县政府明确规定:没有职代会决议,政府和有关部门
不予审批。
2000年,全县职代会在企业改制、破产重组过程中,成为不可缺少的环节。
商业系统的10个企业和粮食、供销、物资系统的20个企业,在破产改制中,
职代会积极参与,解决了不少具体实际问题。2002年,全县事业单位、国有、
集体及其控股企业职代会制度进一步得到加强和完善,职代会按时召开,职
代会职权落实率明显提高,成为厂务公开有效的载体。如利华益集团企业的
重大决策都是通过召开职代会审议决定。该厂年内召开5次职代会,厂务公
开工作成为全市先进典型。
2003年,全县民主管理工作,在程序和质量方面都有大幅度提高。公路、河
务、 邮政、 金融等单位随改革而发展,卫生教育系统职代会建立健全率达
100%。民营企业和独资私人股份合作企业也普遍采用了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制,职代会与会员大会合一的形式一并开展民主管理,对企业重大决策、效
益、分红、职工考勤等,一律通过职代会张榜公布。全县80家国有、集体和
事业单位建立了职代会制度,有12家企业的工会主席、副主席进入企业董事
会。
2004~2005年,进一步规范职代会制度,开展职代会星级创建活动,全县建立
职代会制度的国有企业单位为100%,私营企业为82%,有31家达到了“先进
星”标准。
2006年,指导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完善职代会制度,全县建立职代会制度企事
业单位达到211家,职代会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水平有明显提高,职代会职
权得到有效落实。
2008年,重点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对14家职代会先进
星单位进行了复查。当年新增7家职代会先进星单位。
2009年,职代会民主评议、民主监督机制逐步完善。国有(集体)及控股企
业职代会建制率达到100%;己建会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职代会的单位246家,
建制率达86%。
2010年,县总工会把职代会建设当做企业工会工作的重点内容狠抓落实,以
确保职工代表大会的效果,全县有404家企事业单位召开了年度职工(代表)
大会。8月31日,全市职代会制度建设观摩会在利津县三阳纺织有限公司召
开,市直及县区120余名工会干部参加观摩会。市政协副主席、总工会主席
王少飞到会并组织部分职工代表进行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