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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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减排】 为实现“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的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局重新
核定下发总量分配方案,结合利津县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利津县“十一五”期间全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控制实施方
案》,细化2009、2010年重点污染源总量控制目标。以污染治理工程为载体,在预计新增量和核定消减量关系的基础
上制定详细的《利津县2009年度减排计划》。依据省局制定的《山东省总量减排项目档案管理规范》,督导企业建立
起污染物排放量台帐,建立并完善重点企业污染源减排档案共计8卷,在建立档案的过程中严格考虑数据之间的逻辑
关系合理性,确保监测、监察口径的一致性,监督性监测数据与在线数据的一致性。同时按照环保部出台的《主要污
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 对重点企业重点减排项目主要污染物全年减排量进行核算, 2009年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量
258.85吨,二氧化硫825.16吨,同比削减13.5%、13.2%。8月,被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评为全省先进县(市、区)环保局。

【环保服务】 在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的基础上,注重以人为本,深化服务,助推符合产业政策的大项目落户利
津,为利津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提前介入项目,超前服务,在项目的洽谈、引进、选址、布局、编报、审批多环节
提供科学决策,让投资商了解环保政策,使项目更加科学、顺畅,最大限度方便投资者,避免走弯路。千方百计为项
目上马找政策、找依据,最大限度地使更多的项目落户利津。属县局审批的项目,只要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手续
完备的,随到随批;属于上级审批的项目,帮助投资商完成项目上报、环境评价、专家论证、环境容量削减、监管审
查,直至正式审批。全年共审批项目65个,其中省批8个,市批13个,县批44个,县验收项目8个。

【环境监管】 一是认真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大对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及达标
排放情况、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情况、土(小)污染企业取缔情况、秸秆禁烧情况、重点排污企业污
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转情况、 主要河流断面水质情况等集中检查力度,先后开展环保专项行动3次,共出动执法人员
800余人(次),检查排污单位310余家(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6起,依法取缔土(小)污染企业19家,行政处罚3
家,对24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了限期整改。二是扎实做好排污费收缴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应对金融危机,
对困难企业、生产时间不正常的企业,最大限度的实行免缴、缓缴。全年共征收排污费97.2万元。三是认真做好环境
信访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树立“为群众解忧,为企业服务”的思想,对于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做到事
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复,全年共受理各类群众环境信访案件147起(其中,省局转办2件,市局转办11件,市、县行风
热线各处理2件,大队接58件,网上投诉72起),案件受理率100%,处结率100%,满意率98%以上。

【环保宣传】 以扩大宣传影响面为中心,以巩固促进污染减排为目的,以“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在利津凤凰
广场举办环保文艺专场晚会,与县教育局联合在中小学校开展科幻画、摄影作品征集、环保手抄报、环保主题实践活
动等,设置咨询台,出动宣传车,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取得明显效果。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企业在环
保治理、循环经济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教育引导企业引进先进技术用于减排、限排及资源化利用,推动企业建设
绿色生态产业链,实现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增强保护环境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开展 “绿色”争创活
动,创建省级绿色社区2个,市级绿色区3个,省级绿色学校2个,市级绿色学校3个, 20个村获得市级文明生态村称
号,陈庄镇、利津镇、盐窝镇创建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汀罗镇、北宋镇、虎滩乡、北岭乡创建为省级环境优美乡
镇,增强全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群众支持环保、宣传环保、爱护环境的意识。

【创新工作】 一是对县境内的4条河流、4个水库、14家废水污染源、2家废气污染源、2家入河排污口废水等处实施
无偿监测,共获得有效监测数据11191个,编制各类委托监测报告、质量分析报告、技术报告、报表2345份,为改善环
境质量、领导决策和公众监督提供科学的依据。二是组织8个单位申报2009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9个(其中省级生
态补偿项目6个,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3个),组织10个企业、3个乡镇申请市级环保专项资金,进展顺利。现
到位省级大气污染治理资金100万元、省级生态补偿资金80万元,共计180万元。
(张 磊 郭洪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