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 法 行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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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队伍】 利津县司法局内设办公室、基层工作股(挂安置帮教股牌子)、法制宣传教育股(挂普法办牌子),
下设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148”法律服务中心。在职职工22人,其中干部18人,工人4人。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利津县法治县创建标准(试行)》,召开会议,明确责任。全县“民
主法治村(社区)”创建铺开面达到50%以上;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8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1个,县
级“民主法治村”超过40%,依法治校铺开面达到100%;依法治企铺开面达97%。陈庄镇郭屋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
示范村”。进一步加大“五五”普法的宣传力度,全县农村法制宣传一条街达90%以上;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全部达到
“六个一”标准;100%的中小学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法制教育达到教材、计划、课时、师资“四落实”。
印发了2009年公务员普法考试试题,开展全县2009年公务员普法考试,全县共有2500人参加了考试,参考率100%。联合
县委宣传部等单位于12月开展了集中法制宣传月活动,依托“12.4”法制宣传日等,借助编排法制文艺节目等丰富多
彩的宣传载体,送法下乡、送法进机关、送法进学校、送法进企业、送法进社区。2009年,共举办各类法制讲座25场
次,受教育人数达3万余人次。在县电台开辟了“法治凤凰城栏目”,将法制新闻选送到电视台播放,提升了新闻媒
体的阵地宣传作用。

【公证工作】 结合“公证制度建设年”活动,依据“一法三规章”,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公证工作和执业活动容易
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公证处质检规则》、《公证处公证质量检查办法》、《公证处财务管理
办法》等执业活动和执业管理的规章制度,把握好受理、审查和出证三个环节。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地学习宣传《公
证法》和公证专业知识,进一步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公证意识和依法公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2009年,公证处共
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47件,同比增长4.74%;其中民事公证202件、经济26件、涉外109件,涉台10件,接待群众来访、解
答法律咨询260余人次,代拟法律文书200余件。

【律师工作】 积极引导律师服务“三保”任务,按照《律师法》的要求,全面做好律师管理工作。在律师队伍中开
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一乡一所、一村一师”法律服务教育活动,均以
正式文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通过召开动员会议、活动汇报、活动督导等形式对工作进行了调度。两家律师所分别与
9个乡镇,48个村委会,20多家农村企业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津城律师事务所根据利津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以
及律师所发展规划制定《关于为利津县三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方案》,经县局批复后实施。
全县律师共代理诉讼案件66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22件,咨询1100人次,代书670余件,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认真实施“法律援助爱心工程”,形成以乡镇司法所为依托、以法律援助机构为主体、以律
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为骨干、以法律志愿者为补充的法律援助网络。搞好与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对接,法律援助案件
达到应援尽援。二是围绕“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这一主题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形成领导重视,依托载体,
狠抓落实的浓厚宣传氛围,为建设和谐利津,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三是组织社会执业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
工作者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全年共受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6件,其中刑事5件,民事21件,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减
免当事人法律服务费10万余元, 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0万元。利津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案件合格率100%,优秀率
90%,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148”法律服务工作】 县局和乡镇司法所全部开通了“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充分发挥“148”法律服务专线
的职能作用,借助咨询服务了解社情民意, 及时向政府反映社会矛盾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方面的动态和信息,提出
相应的法律建议, 将民心工程落到实处。县乡“148”配套联动,解答法律咨询310人次,减少纠纷30余件,减少信访
20人次。

【基层基础建设】 一是调解组织建设。全县调解组织545个,其中县级调解组织1个、乡镇调解组织9个、村级调解
组织513个、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22个,各级调解工作人员共1729人。健全完善了人民调解各项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
达到了“六统一”、“四落实”的要求。人民调解工作注重在“防、排、调”三大机制上下功夫,做好各级两会、十
一届全运会及建国六十周年庆祝活动等重要时期的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475起,调处成功457起,
成功率达96%。二是全面落实安置帮教工作。2009年,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11人,其中刑释人员95人,解教人员16人,
安置帮教率达100%,无重新违法犯罪发生。三是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成立县乡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召开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会议和社区矫正工作启动会议,对全县社区校正人员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全县社区校正人员基
本情况,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建立社区矫正人员台帐档案,及时向上级报送相关信息和材料。

【机关管理及队伍建设】 2009年,按照市司法局具体部署和要求,以“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作风大转变”主
题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创新队伍建设长效机制,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制定《利津县司法局队
伍管理实施细则》,完善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队伍技能培训教
育。抓好业务技能提高,大力提高法律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业务工作能力。抓好学历
教育,鼓励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参加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2009年,参加各级各类理论培训、业务培训200多人次,参加
培训人员参训率为100%。
(李振峰 范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