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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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0年度,全县共出生2508人,合法生育率96.1%,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为8.4‰、2.4‰,出生
婴儿性别比112.9,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综合统计合格率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发证率、建档率、验证率均保持在98%
以上,各项指标均达到市县责任指标要求。

【计生保障】 县、乡两级党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将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列入学习内容,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督
查范围,定期听取计生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计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10年,全县共投入各项计划
生育事业费2470万元,同比增长10%。2010年全县村级计生主任工资提高到每年3600元。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
性养老补助182万元全部落实到位。在7、8月份开展的全县人口计生工作集中整治活动中,县委、县政府领导对工作
开展多次做出批示和现场指导,为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通过活动,共清理清查出往年违法生育
瞒、漏、错报87例,当年违法生育41例,违法收养9例,实施中长效节育措施手术1351例,流引产手术47例,清理漏
管育龄妇女48人,征收社会抚养费544.7万元。

【宣传教育】 宣传、广播电视台、人口计生等相关部门4月份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月,出动宣传车20多辆,
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计生文化用品5000余件,深入各村进行人口计生政策宣传。开展“5.29”生育关怀、“7.11”
计生文艺汇演等大型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纪念《公开信》发表30周年活动,隆重表彰一批人口计生工作先进村和先进
个人;加大干部培训力度,组织县乡村参加省人口计生委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的学习;举办全县县、乡、村三级计划
生育工作人员培训班,邀请省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处、省计生协会办公室领导讲课,500余名计生干部参加培训,县
委党校对全县村党支部书记和县直部门分管领导进行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培训;全县各村全部更新宣传标语,共刷新宣
传标语2000多幅,为全县40个村制作320幅高标准的永久性宣传瓷砖。县电台、电视台、县政府网站分别在相关宣传
媒体上设立人口计生专栏,定期进行宣传。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使婚育新风进村居、进课堂、进家庭,营造良
好计生工作氛围。

【政策落实】 一是落实独生子女父母优待政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全部以现金形式兑现;二是重奖农村自愿终生
只要一个女孩的夫妻。对符合生育二胎条件自愿只要一个女孩的家庭,除享受独生子女优惠政策外,还给予2000元以
上的奖励;三是积极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困计划生育家庭救助制度。按每人每月60元的奖励
标准,向农村1371位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老人发放奖励扶助金,按照每人每月80(100)元的标准向117位符合条
件的计划生育伤残(死亡)家庭发放特别扶助金;组织“人口关爱一日捐”活动,全县计生系统共捐款3万余元,用
于计生贫困家庭的救助。四是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双女户家庭和终生只要一个女孩的家庭,在大额医药费救助补偿
时增加5%、10%的优惠;对22名农村独生女实施中考加分照顾。各项优先、优惠政策的落实,使计划生育家庭在经济
上得到实惠,生活上有保障,有效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

【作风建设】 把计生作风建设作为综合改革的重点来抓,大力推行政务公开、限时办结等制度。2010年3月份以来,
利用近2个月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治理活动,7、8月份的集中整治活动也将社会抚养费
征收作为重要内容,法院对有能力而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10人进行强制执行,在社会上起到很好的震慑、教育作用。
积极与县纪委配合,严肃处理6例违反计生政策的党员干部。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通过政务公开栏、电台、网络
等渠道,公开办事程序、时限要求、服务承诺、免费技术服务项目、优先优惠政策规定,乡、村在申报优先优惠对象、
审批再生育对象的过程中,召开群众会议进行民主测评,接受群众监督。广大人口计生干部严格执行人口计生法律法
规,规范《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发放管理,杜绝不按规定办证和办证过程中乱收费、搭车收费等问题,
把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管理服务中,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群众对计划生育服务和作风建设满意率
达到98%以上。县综治办牵头,人口计生、公安、工商、房管等部门建立流动人口管理联合办公制度,定期清理清查,
落实管理服务措施,实现流动人口与常住居民的同管理、同服务。各级卫生医疗机构加大孕情监测力度,严格流引产
手术审批手续,加强B超和终止妊娠类药物的管理,将出生婴儿性别比保持在正常范围内。

【计划生育服务】 全方位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加强服务阵地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刁口乡投资380万元的计
划生育服务站2010年投入使用;积极开展查病治病服务,在全县开展“两病筛查”活动,已为2万名育龄妇女开展健
康查体,现已确诊宫颈癌23例,乳腺癌1例;大力推进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全县出生婴儿缺陷发生率控制2.4‰以内;
继续做好中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工作,最大限度的避免因非意愿怀孕造成身体伤害和违法生育现象发生,目前全县
中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2.7%,避孕方法基本知识知晓率、术后随访服务率达98%以上,孕期优生监护率、产
褥期随访率达到100%。2010年11月,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荣获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称号。

【基层基础工作】 出台《利津县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实施方案》和《利津县分类修订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工作指导意见》,
召开全县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参加的会议,安排部署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各单位通过开展村级计生家庭优先优惠政
策落实情况调查,结合本村实际,突出本村特色,每个村都重新修订村规民约,进一步加强村集体经济内部计划生育
利益导向机制建设,促进群众婚育观念转变。严格修订程序,充分发挥协会会员的作用,对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内容
进行认真讨论,村民代表通过后,各乡镇(街道)进行文字把关后发放给村民。在修订过程中邀请省计生协领导进行
专项指导,对利津县的村规民约修订工作提出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县指导组分为5个小组就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修订工
作进行专题调研,召开由分管领导、乡镇(街道)计生干部及部分村支部书记、村计生主任参加的村规民约制定落实
情况座谈会,走访干部群众550余户,征集意见建议380条,充分了解村规民约修订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梳理征求
的意见建议并在修订过程中加以解决和改进。同时注重发动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广泛参与制定和讨论,把制定村规民约
的过程变成宣传计生政策、做好计生工作的过程。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将全县514个村(居)按照群众基础和村集
体经济状况分为三类,在凤凰城街道左家村、利津街道枣园村、前张村、陈庄镇郭屋村、汀罗镇毛坨村等经济条件较
好的村进行试点,根据各村实际,严格按照修订程序,对计划生育家庭制定奖励措施,重点修订完善婚丧嫁娶、宅基
地划分、责任田分配、拆迁补偿、婚嫁落户、子女考入大学奖励、加入合作医疗补助、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方面的
条款,使其经济上得实惠。
(王云泉 张向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