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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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会议纪要】
    第16-16次  2月23日,李延成县长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研究县广电中心改造、调整城市供水价格、规
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2009年廉租住房建设、推行农村干部养老保险及农村离任干部生活补贴制度、提高中小
学教师和护士工资标准、2009年农村工作总体思路、招商引资等有关事宜。一、会议原则同意对县广电中心进行必要
的改造,将县广播电视局原办公楼改造成为整体四层、局部五层、立面向北、总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的综合建筑。
二、会议原则同意县物价局提出的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方案。会议确定,根据2007年第1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和
《利津县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使用办法》(利政发〔2007〕6号)规定,将城市水价中的污水处理费由减半征收调整
为全额征收,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业用水、特种行业用水的污水处理费分别为每立方
米0.7元、0.7元、0.8元、0.9元、0.9元。适当提高基本水价,落实服务业与工业用水同价政策,促进城市供水事业健
康发展。基本水价提高后,包括污水处理费在内的综合水价,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特种行业用
水、 城市公共绿化用水每立方米分别提高0.5元、 0.6元、0.65元、0.85元、0.2元,达到2.6元、3.1元、3.2元、5.15元、
2.35元;经营服务业用水每立方米降低0.25元,调整为3.2元。三、会议原则同意县建设局提出的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
套费收费标准的意见。会议确定,(一)从现在开始,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城市集中供热增容费、燃
气增容费和供水增容费一律停止向业主征收。(二)根据《东营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第142号政
府令)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东价发〔2006〕95号)精神,与全市和
其他县区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相一致,自2009年7月1日起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进行规范。(三)现有
企业和招商引资项目享受的优惠政策,继续按原定意见执行。(四)对新建、改扩建的工业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另
行制定优惠政策或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优惠,进一步优化招商环境,促进工业经济加快
发展。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规范意见由县建设局根据会议研究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四、会议原则同意县建设局提出的2009年城市廉租住房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确定利用利二路以北、水利局以西(原林
业局院内)约5200平方米国有储备土地,建设住房3栋、共90套,其中50套用于2009年城市廉租住房的实物配租,其余
可用于城市拆迁安置。五、会议原则同意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提出的关于在全县推行农村干部养老保险及农村离任
村干部生活补贴制度的意见,会议确定,(一)对符合条件的连续任职满3年的在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
文书,从第4年开始,每年分别按照2000、1700、1400元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缴纳标准每3年上调一次,上调幅度不低
于原缴纳额的30%,缴纳比例为县财政补贴30%、乡镇财政补贴40%、个人承担30%。(二)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连续
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10年以上,或任职期间有间断,但累计在15年以上,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
的离任村干部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标准每3年上调一次,上调幅度为原补贴额的10%;生活补贴由县财政承担40%、乡
镇承担60%,年终一次性兑现本年度生活补贴。六、会议同意县人事局提出的关于提高中小学教师、护士工资标准的
意见,确定将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教师、护士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10%,自2009年1月起执行。七、听取县农
业局关于2009年农村总体工作思路的汇报。八、听取县发改局关于2008年招商项目认定情况和县招商局关于2009年招
商引资工作意见的汇报。
    第16-17次  3月23日,李延成县长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研究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发展的意见、乡镇卫
生院人员经费上划、2009年财政预算安排等有关事宜,安排县政府党组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当前工作。
一、听取县经贸局关于《中共利津县委、利津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发展的意见》起草情况的汇报,会议原
则同意县经贸局提出的意见。由县经贸局根据会议研究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议。二、研究乡镇
卫生院人员经费上划问题。会议确定,(一)从2009年1月1日起,将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包括工资、取暖补贴、养
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上划县财政管理,财政按人员经费的80%负担(不含保留工资)。(二)乡镇卫生
院人员经费标准均按县直同类人员标准执行。(三)根据2008年乡镇实际负担水平,卫生院人员经费由乡镇财政负担
65%,年终通过体制结算上解县财政;县财政负担15%;卫生院负担20%。以后年度调资等均按上述办法和比例负担。
三、听取县财政局关于2009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的汇报。2009年全县支出预算安排55144万元,其中县本级支出预算安
排41591.19万元,乡镇支出预算安排13552.81万元。2009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议。四、对县政府党
组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出要求。
    第16-18次  4月29日,李延成县长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研究政府有关工作人员职务任免、新型农村合
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企业退休人员遗属补助纳入社会统筹、利三路中段和三里河中段
改造、机械小区拆迁等事宜。一、会议同意县人事局根据县委任免通知精神提出的关于任免王炳芳等工作人员职务的
报告,确定以县政府文件形式行文公布。二、会议原则同意县卫生局牵头修订的《利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
办法》。三、会议原则同意县教育局提出的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会议确定,(一)由县教育局
根据会议研究意见,整理形成《关于做好我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由县政府办公室转发。(二)为防
止恶意逃废贷款现象发生,学生在办理贷款时须由有担保能力的人员为其提供还款担保。(三)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
理中心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问题,由县人事局在搞好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意见,按程序报批研究。(四)县人事局负
责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监管。四、会议同意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的关于企业退休人员遗
属补助纳入社会统筹的实施意见。会议确定,(一)参加养老保险企业的退休人员遗属补助自2009年1月1日起纳入社
会统筹,由县劳动社会保险事业处按上级规定标准核发。(二)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已实行退休人员遗属补助的,
遗属补助金按原渠道、原标准执行到2009年4月底,自2009年5月1日起由县劳动保险事业处核发。(三)县政府2007年
专题办公会议(第3号)议定的1993年原事改企单位的38名离退休人员遗属的补助,自2009年5月1日起由县劳动保险事
业处核发,不再由县财政负担。(四)破产企业遗属,包括企业破产实施方案中确定的遗属人员和其他符合政策的遗
属,其补助金可按规定纳入社会统筹。五、会议原则同意县建设局和城发公司提出的利三路中段、三里河中段改造工
程实施意见,由县城发公司与具备实力的开发商合作,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分批次完成工程建设。六、会议原则同意
县建设局提出的机械小区拆迁安置方案,对小区内的住房困难户,采取建设安置房、提供廉租房两种方式予以安置;
对小区内的住户给予必要的搬迁补助和临时安置补助;对积极支持拆迁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任务的住户给予
奖励,以保障机械小区拆迁安置工作顺利实施。
    第16-19次  7月6日,李延成县长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研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和安全生产管理等事宜。一、会议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进行研究,提出了意见。二、会
议原则同意县人事局提出的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意见。三、会议原则同意县督查局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督
查工作的意见,确定由县督查局根据会议研究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议。四、会议原则同意县
安监局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意见,确定由县安监局根据会议研究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提交
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第16-20次  7月20日,李延成县长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研究付窝水库、利津水厂建设、农村住房建设
与危房改造、津苑小区房产证办理等事宜。一、会议原则同意县水利局提出的关于付窝水库的建设意见和设计方案。
会议确定,(一)依托王庄灌区总干付窝沉沙池规划建设蓄水能力为2000万立方米的付窝水库。(二)付窝水库建设
用地继续采取租赁方式取得,由陈庄镇具体负责。原付窝沉沙池占用的12129.16亩土地,除已经征用的1817亩外,其余
土地全部按每亩每年110元租用(含王庄总干渠五干渠占地补贴费),并以合同形式明确。(三)原付窝沉沙池建设
中的遗留问题, 根据实际情况, 作出妥善处理。由县水利局负责协调市水利局王庄总干渠工程建设指挥部付清所欠
68.1万元工程款。(四)工程分两期组织实施。一期实施土方、建筑物、截渗沟工程,通过自流充库使蓄水能力达到
1000万立方米;二期实施水库围坝衬砌和沉沙池建设工程,通过提水充库使蓄水能力达到2000万立方米。具体由水利
部门负责设计、组织实施。(五)付窝水库项目建设主体为县水利局。二、会议同意县水务局提出的关于扩建利津水
厂、提高城区供水能力的意见,确定以县自来水公司为项目主体,对利津水厂进行扩建并对城区供水管网进行改造,
增加水厂供水能力4万吨/日,使利津水厂总供水能力达到6万吨/日。三、会议原则同意县建设局提出的农村住房建设
与危房改造工作方案,确定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建设局根据会议研究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形
式下发。四、会议原则同意县建设局提出的津苑小区房产证办理工作方案,确定为房屋预售登记时的原始登记人办理
房产证,其他有顶替购房或私下交易行为的按二手房交易政策办理,在税收方面给予一定优惠。
    第16-21次  8月17日,李延成县长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研究2009年全县中小学教师招聘、有关工作人员
职务任免等事宜。一、会议原则同意县人事局提出的2009年全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按照市人事局下达2009年
教育系统增人计划指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27人。二、会议同意县人事局根据县委任免通知提出的关于
任免辛洪泉等工作人员职务的报告,确定按程序行文公布。三、对当前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一)全力抓好统筹城
乡发展;(二)搞好陈庄镇小城镇农贸市场规划建设调研;(三)抓好工业、民营、农业、城建等方面的调研;(四)
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五)抓好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工作。
    第16-23次  10月12日,李延成县长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安排当前几项重点工作。一、抓好全县产业发展
规划(初稿)研究、修改工作。会议确定,由燕浩林副县长负责,组织县发改局、开发区、经贸局、国土局、督查局、
统计局、外经贸局、粮食局、盐窝镇、陈庄镇等单位,重点研究规划指导思想、发展思路、总体布局以及开发区和工
业等方面的内容,并提出修改意见;由陈永民副县长负责,组织县建设局、财政局、交通局、公路局、利津镇、北宋
镇等单位,重点研究城市建设、财政、公路、交通等方面的内容,并提出修改意见;由由立红副县长负责,组织县计
生局、民政局、广电局、教育局、文体局、卫生局等单位,重点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教育、卫生等方面的内
容,并提出修改意见;由尹芳田副县长负责,组织县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局、海洋与渔业局、供销社、盐
务局、明集乡、北岭乡、虎滩乡等单位,重点研究农业和农村、盐务、供销等方面的内容,并提出修改意见;由胡春
明副县长负责,组织县安监局、劳保局、环保局、旅游局等单位,重点研究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
旅游等方面的内容,并提出修改意见;由宋学华副县长负责,组织县科技局、信息产业局、油区办、汀罗镇、刁口乡
等单位,重点研究科技、信息产业、油区以及利北滨海经济园区等方面的内容,并提出修改意见。规划修改工作10月
17日前完成。二、抓紧筛选论证2010年的重点工程和项目。会议要求,各县长要根据各自分工,组织有关部门、单位
对2010年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进行认真筛选论证,逐个项目研究实施方案和筹资计划,10月19日前拿出具体可操作
的项目单子。三、加强第四季度经济运行调度。会议要求,县政府班子成员和政府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分析、准确
把握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研究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切实抓好第四季度的经济运行,确保圆满完成全年任务。四、
抓好36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利民惠民实事的推进落实。会议要求,各县长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分工,
全力抓好36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利民惠民实事的推进落实,确保按计划完成任务,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五、抓好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和社会稳定工作。会议要求,县政府班子成员和政府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
产和环境保护、社会稳定“一岗双责”责任制,认真负责地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出任何问题。要加强对分管
系统、分管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调度,扎实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冬季战役活动,开展不间断的督查检
查,特别要加强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检查和治理,确保不出事故,促进经济社会安全发展。要加大环境监察和执法
力度,抓好污水处理厂运行及太平河主要污染物排放监管工作,严肃查处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要加强社
会治安综合治理,持续深入地开展严打整治行动,坚决防止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增强群众的安全
感。要抓好重点信访事项排查整治,落实责任制,积极主动地化解矛盾,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第16-24次  10月17日,李延成县长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研究破产关闭企业退休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关于
推进全民创业的意见、2009年度农业水费征收、今冬明春农业重点工程会战等事宜。一、会议原则同意县劳动和社会
保障局提出的关于破产关闭企业退休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意见,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意见
作进一步修改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议。会议确定,(一)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监察局根据会议研究
意见联合行文,下发《关于妥善解决破产关闭国有、县以上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围的意见》。
(二)按照上级政策标准,将符合条件的破产关闭的原国有、县以上集体企业退休人员,自2009年1月1日起全部纳入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需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企业退休职工由本人补缴相关费用后,可纳入职工医疗保险;已达到退休年
龄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待其办理退休手续后按规定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围。(三)参保破产企业退休职工,
由原企业主管部门按企业破产实施方案确定的职工人员认定;参保关闭企业退休职工,由原企业主管部门按原职工档
案认定。(四)破产关闭企业退休职工参保登记工作,由原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登记工作开展之日起60天内,原企业
主管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有关资料上报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参保手续;超出规定时间的,不再办理参保
手续,不享受有关待遇。二、听取县民营局《关于开展全民创业、加快经济发展的意见》起草情况的汇报。会议对县
民营局提出的关于开展全民创业、加快经济发展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要求县民营局会同县经贸局根据会议研究意
见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议。三、会议原则同意县水利局提出的2009年度农业水费征收工作方案,
确定由县水利局根据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议。四、会议原则同意县农业和农村工作
领导小组提出的今冬明春全县农业重点工程会战实施意见,确定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农口有关部门根据与会人员提出
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行文印发。五、对当前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抓好全县产业发展规划(初稿)修改工
作。(二)抓紧提报2010年的重点工程和项目。(三)做好社会稳定和信访工作。(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五)
抓好环境保护工作。(六)抓好财税工作。
    第16-25次  10月24日,李延成县长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研究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安排当前工作。一、会议同意县人事局提出的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会议确定,按照《山东
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根据2009年市人事局下达事业单位计划指标,以及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
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6人,其中,县直事业单位41人,乡镇卫生院5人。二、对当前有关工
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抓紧提报2010年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民生实事。(二)高度关注并切实抓好供暖改造工
程建设。进一步加快供暖改造工程进度,抓紧完成单位内部管网扫尾工作,达到试运行条件,确保按期供暖,并达到
良好供暖效果。(三)认真组织好秋冬农水会战。由尹芳田副县长负责,抓好秋冬农水会战重点工程调度,加快工程
建设进度,精心组织工程施工,确保各项工程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四)组织好农业水费征收工作。由农业和农村工
作领导小组负责,抓紧组织对各乡镇农业水费征收工作方案进行逐个研究审批。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县农业和农村工作
领导小组审批方案组织开展征收工作,严禁“搭车收费”,严禁与“一事一议”收费一并进行。(五)抓好“省直管
县”财政试点政策研究和政策争取工作。财政部门要对“省直管县”政策进行认真研究,并积极做好向上政策争取工
作,争取上级的更大支持。(六)抓好开发区企业雨污分流工程建设。由胡春明副县长负责,督促建设局抓紧完成企
业内部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方案;由开发区组织企业抓紧进行施工,确保工程尽快建成投用。
    第16-26次  11月9日,李延成县长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研究全县服务业发展规划编制、新型农村社区
建设方案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意见等事宜。一、会议对县发改局起草的全县
服务业发展规划进行认真研究,确定由县发改局立足当前和“十二五”期间全县服务业发展,对规划初稿作进一步修
改,尽快形成较为完善的规划文本。二、会议原则同意县民政局提出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方案,确定在全县规划建设
70个左右的新型农村社区,2009年完善6个新型农村社区试点,2010年规划建设13个,2011年规划建设24个,2012年规划
建设27个,到2015年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区全覆盖。三、会议原则同意县政府办公室提出的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
体化进程的意见,由县政府办公室根据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议。四、对当前有关工
作提出明确要求。(一)加快推进各项规划的修编工作。对村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县产业发展规划、
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工业发展规划、服务业发展规划、利津经济开发区规划、利北滨海经济园区规划、新型农村社
区建设规划、小城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快推进,尽快形成规划初稿,提交县委、县政府
研究。县督查局要对规划修编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二)抓紧论证筛选2010年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民生实事。
(三)抓好当前各项重点工程建设。宫家干渠提水泵站项目,由尹芳田副县长负责,要充分考虑冬季施工不利因素,
做好各项应急准备,精心组织工程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利北水库建设工程,由燕观才县长助理负责,水利局、
陈庄镇要靠上做好工作,处理好水库迁占赔付事宜,推进工程顺利实施。利津水厂扩建工程,要按照规划高质量推进
实施,尽快确定原水管线走向,并与油田供水公司签订原水供应合同。三里河中段、利三路中段改造工作,由陈永民
副县长负责,认真研究和落实三里河中段C区拆迁方案,加快E区安置房建设进度。(四)做好信访和稳定工作。各
县长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大信访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五)认真做好迎接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准
备工作。(六)切实抓好集中供暖工作。由陈永民副县长负责,组织建设、供电部门和天化热力公司、力能热电公司,
按照各自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供暖正常运行。
    第16-27次  11月30日,李延成县长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研究2009年退役士兵安置、加强融资工作的意见、
加强城市土地储备及土地经营工作的意见等事宜。一、会议原则同意县民政局提出的关于利津县2009年退役士兵安置
工作意见,确定由县民政局会同县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会议研究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县委、县
政府主要领导审定。会议要求,(一)继续实行政府指令性安置。2009年全县需安置退役士兵64人,其中,根据市里
分配的安置指标向油田安置2人,黄河河务系统安置1人,县、乡事业单位安置6人,向企业安置或通过鼓励退役士兵
自谋职业方式安置55人。(二)严格安置人员资格审查。(三)严格落实安置政策。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规定,实行文
化考试与档案考核相结合的“双考”安置办法。(四)认真举办岗前培训班。通过培训,向退役士兵讲明利津县的安
置政策和安置程序,赢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确保社会稳定。(五)积极争取安置经费。民政、财政部门要积极向上
争取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保障金和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满足安置工作需要。二、会议对县国土资源局
提出的加强城市土地储备及土地经营工作的意见进行研究,确定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抓紧提出具体工作意见,提交
县委常委会议审议。三、会议原则同意县经贸局提出的加强融资工作的意见,确定由县经贸局根据与会人员提出的意
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议。四、对当前有关工作作了安排。(一)抓紧测算提出2010年全县经济社会发
展主要指标计划和计划实施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民生实事。(二)认真总结2009年度工作,做好迎接市、县考核
工作。(三)抓好当前各项重点工程建设。要全力推进,加快进度,营造浓厚的建设氛围,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要抓好利华益集团丁辛醇、澳柯玛采暖设备、汇金化纤涤纶短纤维等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加快工程进度,形成更多实
物工作量。要加快农业重点工程建设,“三网”绿化工程,公路沿线要抓紧组织植树,确保一周内全部完成;宫家干
渠提水泵站项目,要抓住黄河来水流量较小的有利时机,抓紧组织施工;利北水库建设工程,要搞好项目立项,尽快
开工建设;利津水厂扩建工程,要按照规划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实施。城市建设项目,特别是利三路中段及三里河中段
区域综合改造工作,要加快推进,做好相关区域的拆迁工作。同时,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水利局、财政局等部门,
要多方筹措工程建设资金,提前制定年终工程款兑付方案,确保各项工程的顺利实施和社会稳定。(四)做好迎接全
市重点项目观摩活动准备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局会同县委办公室,组织各观摩点认真做好准备工作,确保观
摩活动取得良好效果。(五)抓好信访和稳定工作。切实加大信访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力度,全力做好稳控工作,确保
不出现越级上访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六)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16-28次  12月31日,李延成县长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研究部分政府工作人员职务任免,2010年重点工
程、重点项目及民生实事筛选,贯彻落实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等事宜。一、会议同意县人事局提
出的关于任免姚和平等工作人员职务的报告,确定以县政府文件形式行文公布。二、会议原则同意县发改局提出的关
于2010年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及民生实事论证筛选情况的汇报,确定由县发改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会议研究意见进一
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议。三、会议同意县发改局提出的关于落实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
议精神及利津县贯彻意见的汇报,决定成立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从县发改、财政、卫
生、劳保、物价、药监等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开展工作。县发改局、人事局负责做好人员抽调和集中办公期间的
人员管理工作。

【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第1次  2月25日,尹芳田副县长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专题研究整顿规范兽用投入品市场,严厉打击
销售、使用违禁兽用投入品行为等有关问题。会议确定,利用10天左右的时间,对全县范围内的兽药、饲料市场进行
一次集中治理。(一)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将治理整顿工作的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到广大的养殖户。(二)由
县畜牧、公安、工商部门抽调人员成立联合检查组,以盐窝镇及周边乡镇的经销商、肉牛肉羊育肥场为重点,集中进
行整治,严厉打击假兽药、违禁药特别是“瘦肉精”的销售和使用。会议要求,联合检查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齐
抓共管,为治理整顿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同时,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抓好畜产品安全,确保全县人民的身体健
康和生命安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2次  3月2日,李延成县长在办公室主持召开,专题研究利津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50万吨/年气体分离、10万吨/
年MTBE联合装置项目及山东华津植物蛋白有限公司的2万吨/年棉籽蛋白项目争取省扩大内需重点技改和节能项目资金的有关问
题。会议同意按照市经贸委《转发〈关于出具扩大内需重点技改和节能项目还款承诺书的通知〉的通知》(东经贸发〔2009〕
46号) 中关于“用款单位所在地政府必须向市政府出具还款承诺书”的要求,利津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50万吨/年气体分离、
10万吨/年MTBE联合装置项目申请的1000万调控资金、山东华津植物蛋白有限公司的2万吨/年棉籽蛋白项目申请的800
万调控资金,由县政府向市政府出具担保承诺书,以帮助企业完善资金申报手续,尽快取得省调控资金。会议要求,
利津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山东华津植物蛋白有限公司要向县政府作出书面还款承诺,并严格按上级要求和规定按期
还本付息,维护企业良好的信誉。经贸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管理,为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环境,
督促企业严格按要求使用省调控资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第3次  3月11日,李延成县长在胜利油田供水公司第二接待室主持召开,专题研究前刘水库(滨南水厂)有关土
地问题。会议确定,胜利油田供水公司全部收回前刘水库已征用土地。其中,已与油田供水公司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
待合同期满后,供水公司按合同规定无偿收回;没有与油田供水公司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供水公司近期建设所需用
地,要于11月30日无偿收回,其他土地待以上合同地收回时一并收回。利津镇政府要高度重视前刘水库原征用土地被
占用耕种问题,积极做好相关村和群众的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今后,油田供水公司及水厂不得随意向外发包土地。
    第4次  3月13日,尹芳田副县长在北岭乡政府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专题研究王庄七干新开挖引水渠道及节制水
量有关问题。会议确定:(一)北岭乡在新坝路修建直径0.6米的带闸管涵桥,引水用于农田灌溉。根据有关建设要
求,管涵底高程要与永新河渡槽底高程一致。(二)为确保汀罗镇用水,北岭乡要于3月15日前在新开挖渠道下游、
刁口河东岸修建上顶15米宽的拦水坝1座,同时在王庄七干送水期间保证拦河坝安全。(三)今后,王庄七干往汀罗
镇送水时,北岭乡于送水10天后方可提闸放水。(四)以上工程于王庄七干衬砌改造完成后停止使用。
    第5次  3月24日,李延成县长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专题研究利津凤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入利津县
城市投资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后的财产处置及有关问题。会议确定:(一)关于账目交接问题。利津凤凰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账目经县审计局审计后交县建设局财务,由县建设局负责处理善后事宜。利津凤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建的
津苑小区商品房账目资产交县津苑小区建设指挥部财务,由指挥部负责处理善后事宜,并与津苑小区建设统一核算盈
亏。(二)关于债权债务的处理问题。利津凤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有债权由县建设局负责追缴,并及时归还有关
债务。(三)关于津苑小区建设代理费用的问题。(四)关于津苑小区商品房建设代建费用的问题。(五)关于两公
司合并后的开办费问题。利津凤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利津县城市投资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合并后的开办费用,由县
财政另行安排。(六)关于人员、固定资产和公司业务的交接问题。利津凤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人员和车辆、微
机等固定资产并入县城市投资发展建设有限公司管理和使用。利津凤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入县城市投资发展建设
有限公司后,要继续履行津苑小区住宅和商品房产权手续办理等职责。(七)利津凤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债
权、债务的处置和账目交接等工作由县审计局、财政局和建设局共同负责。
    第6次  3月24日,李延成县长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专题研究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调整
有关问题。会议确定:(一)将社区居委会主任月工资提高到2000元,副主任月工资提高到1500元,计生助理月工资
提高到1000元, 其他工作人员月工资提高到800元。 (二)将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由每年8000元提高到每年20000元。
(三)上述工资、工作经费调整,分别自2009年4月份和2009年度起执行。
    第7次  3月30日,李延成县长在办公室主持召开,专题研究县公安消防大队合同制消防队员配备和经费保障问题。
会议确定,(一)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合同制消防队员队伍建设的通知》(鲁公通〔2007〕169号)
和东营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东公发〔2008〕34号)规定的消防队人员编制配
备标准,为县公安消防大队增配合同制消防员8名,县公安消防大队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总数达到24人。(二)
根据东营市公安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按照每人
每年3万元的标准,将县公安消防大队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自2009年4月1日起执行。(三)
县公安消防大队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包括合同制消防员意外伤害保险在内的相关待遇。
    第8次  4月27日,李延成县长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专题研究太平河污染治理和保障县污水处理厂正常
运营有关问题。会议要求,(一)县环保局要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有治污设施的企业实现达标排放。(二)县污水处
理厂必须按要求建设隔油池,提高设施治污能力。县建设局负责督促县污水处理厂抓好落实。(三)县建设局要做好
太平河原控制闸维修、西关排沟改造工程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扩大污水收集管网覆盖面,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其中,
西关排沟改造工程要在5月10日前完工,太平河原控制闸维修工作要在5月底前完成。(四)利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
督促区内企业加快治污设施建设,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开发区内每一个涉油企业都要在排污口建设隔油池,具体位置
及建设标准由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局共同确定,企业自行建设,5月底前完成。(五)利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
津五路(利六路至利十路段)、利八路北侧的排污检查井及利八路排污沟、西区强排站进行清理,防止含油淤泥造成
二次污染,5月底前完成。(六)县水利局负责对太平河永莘路太平河桥至利明路鞠家桥段进行清淤,并择机调度适
当水量,对河床进行冲刷,5月底前完成。(七)要扎实做好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工作,保障污水处理厂的健康运营。
利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污水处理费征收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工作,县水务局负责有关企业特别是使用油田供
水公司直供水的企业污水处理费收取工作。(八)县执法局要加大巡查力度,对利六路至利十路、津五路(利六路至
利十路段)、永莘路等重点路段要保持24小时不间断巡查,坚决防止原油运输车辆将含油污水直接排入污水收集管网。
    第10次  5月13日,李延成县长在办公室主持召开,专题研究银政企合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问题。会议确
定,(一)财政部门作为银政企合作试点工作的牵头部门;民营局负责协调做好银政企合作试点企业的筛选、资格认
定等工作;农业银行利津支行作为银政企合作银行;东营津源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银政企合作担保机构。(二)东
营津源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对实行银政企合作试点提供担保应收取的担保费用,县财政为企业负担三分之二,企业自身
负担三分之一。(三)农业银行对列入银政企合作的试点企业,免去评级环节直接授信。对企业贷款实行优惠利率,
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最高上浮30%。(四)县财政按每年银政企合作担保金额的1%给予东营津源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奖
励,并对其三年内实际缴纳税金地方留成部分,给予等额补助。(五)以上政策自2009年5月1日起执行。
    第11次  6月3日,李延成县长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专题研究利津宾馆经营机制改革有关问题。会议原
则同意县政府办公室提出的宾馆经营机制改革工作方案,确定在充分考虑宾馆当前资产规模、职工利益、改革实效等
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选择具有一定管理经验的客商,通过托管经营的方式对宾馆经营机制进行改革。会议确定,成
立县宾馆资产管理委员会,县委常委、副县长陈永民任主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毕宜军、县财政局局长徐忠华、县监
察局局长周玉平、县审计局局长刘明臣、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陈京涛任成员。下设办公室,陈锡庆任办公室主任。
    第12次  6月9日,县委常委、副县长陈永民在办公室主持召开,专题研究整治城区乱扔乱倒垃圾行为的有关问题。
会议确定,(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责任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
提出详细的治理要求,限期进行整治。(二)各责任单位院内要设立垃圾存放台,并安排专人及时将存放垃圾清理到
单位垃圾箱内,由建设部门及时清运。(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加大巡查力度,对乱扔乱倒垃圾行为进行严厉
处罚;督查局要把城区乱扔乱倒垃圾行为治理工作列入督查考核范围,进行专项督查;广播电视局要加大媒体监督力
度,对脏乱差现象及治理不到位的“反面典型”在电视台曝光;建设部门要加强清扫清运,确保城区重点街道的清洁
卫生,营造优良的城市环境。
    第13次  6月8日,李延成县长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专题研究县殡仪馆工程建设债务偿还有关问题。会
议确定,(一)从2009年起,每年偿还县殡仪馆工程欠款及职工集资本金100万元,其中县财政每年拨付70万元,县殡
仪馆从经营结余中每年筹集30万元,利用4年的时间清偿完殡仪馆建设拖欠的债务。(二)县殡仪馆从经营收入中筹
集的偿债资金按季度缴存县财政专户,由财政部门专户管理。(三)每年12月10日前,由民政部门提出年度偿债方案,
报县政府批准后支付。(四)职工集资利息由县殡仪馆从经营结余或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中予以解决。(五)县财政
部门负责对债务清偿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14次  5月31日上午,李延成县长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专题研究利北地区规划有关问题。会议确定,
(一)关于利北地区生产力总体布局问题。要综合分析利北地区城镇、土地、旅游、渔业、渔港、海域、滩涂、盐卤、
风能、湿地、沿海防护林、自然保护区等资源条件,统筹搞好生产力总体布局规划和分区规划,确保规划科学,布局
合理。具体由利北工委牵头,尽快形成总体布局规划初稿提交县委、县政府研究。各项产业、专业规划的编制要与总
体规划搞好衔接,避免出现规划冲突。(二)关于利北滨海经济园区规划问题。由利北工委负责,统筹搞好经济园区
内产业发展及布局规划和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坚持“低碳经济”的发展方向,注
重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改善,其中,地表水可规划为城镇湿地生态系统。(三)关于利北防潮堤规划问题。新建防潮堤
的规划设计,由水利局牵头,负责收集有关资料信息,委托设计单位展开工作,组织相关论证工作;设计费用,由国
华、华能风电公司承担,由发改局负责筹集资金。新建防潮堤位置确定在0.8米高程,自四河向西至刁口渔港。(四)
关于利北风电场规划,由发改局负责编制,抓紧向前推进。(五)关于利北渔业发展规划,包括渔港、现代渔业示范
片区规划布局,由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编制。(六)关于利北滨海旅游发展规划,包括滨海旅游片区布局、景区和景点
建设规划,由旅游局负责编制。
    第15次  5月31日下午,李延成县长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专题研究河北祥瑞公司利北渔业开发项目有
关问题。会议确定,(一)关于祥瑞公司注册问题。由利北工委牵头,工商局负责,尽快办理注册。公司经营范围包
括育苗、养殖、购销、加工、餐饮等。(二)关于祥瑞公司育苗场选址和用地协调问题。由国土资源局负责,选址确
定在国华公司调压站以东、老防潮堤以南,控制面积100亩左右,先期用地30亩。由利北工委、国土资源局、旅游局
负责,协调解决利北滨海乐园占用防潮堤顶经营问题,打通油田生产路与防潮堤通道。(三)关于祥瑞公司综合楼建
设问题。同意祥瑞公司利用先前租用的35亩土地建设集办公、住宿及餐饮于一体的综合楼,土地手续完善事宜由国土
资源局负责;建设设计事宜由建设局负责。(四)关于祥瑞公司现代渔业示范区建设问题。祥瑞公司要按照现代渔业
示范区的要求搞好养殖区规划建设,建成海珍品养殖的样板方、示范区。涉及祥瑞公司养殖区内的风电项目的土方工
程,原则上由祥瑞公司施工,由利北工委、发改局、国土资源局搞好协调。祥瑞公司养殖区内的其他养殖户占地问题,
由国有土地清理整顿办公室协调办理。同意祥瑞公司在养殖区以北自主建设防护堤坝。由国土资源局负责定位。防护
堤坝以内新增加的可利用土地面积,另行研究。(五)关于祥瑞公司综合楼、育苗场、渔业示范区建设项目的立项、
环评问题,由发改局、环保局具体负责,尽快予以办理。
    第18次  7月6日,李延成县长在办公室主持召开,专题研究落实分散安置军队离退休人员待遇和提高伤残军人护
理费执行标准有关问题。会议确定,(一)自2009年1月起,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标准落实县分散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
员的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住院小伙食补助、粮差补助四项待遇(其中取暖补贴按每人每年1000元执行),所需资
金从县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二)自2009年起,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调整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标准
调整后,因战、因公一至二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每人每年达到11943元,因战、因公三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每人每年
达到9555元,因病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每人每年达到7166元,所需资金从上级优抚专款中列支。(三)今后每年
年底前按上年度全县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调整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并按政策及时落实。
    第19次  7月31日,县委常委、副县长陈永民,副县长胡春明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使用胜利
油田供水公司滨南水厂直供水单位的污水处理费征收问题。会议要求,(一)进一步强化污水处理费征收和管理措施。
县水务部门作为污水处理费代征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协调油田、地方及用水单位的关系,维持好全县的供水市场秩
序;负责与滨南水厂共同到用水单位核定用水量,分别送县财政和建设部门,并督促滨南水厂及时足额代征污水处理
费。滨南水厂作为县政府委托的污水处理费代征单位,要严格按供水量和征收标准做好污水处理费代征工作,对不按
时、足额缴纳污水处理费的用水单位,要及时通知县水务部门进行处理。县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落
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征收标准执行到位。县环保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排污情况的监督检查,凡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或行业标准且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一律免征排污费。县建设部门作为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做好政策
宣传工作,监督有关征收政策的落实,对县水务部门提交的欠缴单位要依法下达征收决定书,限期内仍不缴纳的要申
请县法院强制执行。县法院要积极支持、配合好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及时受理县建设部门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依
法予以强制执行。县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将污水处理费足额收缴入库。自2009年7月份起,各部门、
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将污水处理费及时足额收缴到位。(二)做好2009年4?6月份欠缴污水处理
费的补征工作。由滨南水厂立即向用水单位重新下达征收通知书,明确用水数量、应缴金额及缴纳期限(5天)。
    第20次  7月24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燕浩林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专题研究黄大铁路桥施工便道
建设有关问题。会议要求,(一)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各级要充分认识黄大铁路建设的重大意义,从为利津长远
发展负责的大局出发,把支持黄大铁路建设作为应尽职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力抓好落实。(二)要通力协作,
全力配合。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具体靠上抓,与项目建设方加强沟通,密
切协作,为临时施工便道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便利条件。北宋镇要认真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合理测算、补
偿群众相关费用,保障群众利益,确保社会稳定不出问题,确保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公安部门要抽调专门力量,盯
上靠上做好安保工作,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其他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负起责任,积极、灵活、主动地处理
好施工便道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服务效能,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三)要强化责任,优化环境。各单
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环境意识,把服务黄大铁路工程建设的过程当作宣传利津、推介利津的过程,尽最大努力为
工程实施创造一流的环境,提升利津的对外形象,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开展招商引资奠定坚实基础。
    第21次  7月31日,李延成县长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专题研究县委党校住宅楼、综合楼规划建设有关
问题。会议确定,(一)县委党校院内住宅楼及综合楼建设项目,由县城发公司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按照城市规划
要求投资开发。(二)县委党校住宅楼建设标准为毛坯房,共三个单元,主楼五层、地下室一层,每户主房建筑面积
为130平方米,主房建筑面积共3900平方米。新住宅楼建成后,需要回迁的被安置户按原平房建筑面积与新建楼房建筑
面积1∶1的比例置换同面积楼房,超面积部分由被安置户按市场价格付款;除县委党校拆迁户置换面积外,其余部分
均按市场价格公开出售。(三)县委党校综合楼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综合楼建成后,五年内县城发公司拥有经营
权,经营收益用于弥补综合楼建设资金缺口,五年后整体移交县委党校。
    第22次  10月12日,李延成县长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专题研究津三路以西、利三路(规划设计中)以
北、利五路西延线(规划设计中)以南与滨南采油四矿办公区连接处三里河区域(以下简称三里河四矿区域)的规划
建设和拆迁等有关问题。会议确定,(一)同意利三路改造工程和滨港路西延线、利五路西延线的规划设计方案:利
三路改造工程长814米、宽25米,滨港路西延线长293米、宽33米,利五路西延线长352米、宽24米。(二)同意三里河
四矿区域规划建设设计方案:三里河改造工程河面设计宽度25米,西岸绿化带宽15米,东岸绿化带宽20米;南端河道
中心距津三路中心线130米,中端河道中心距津三路中心线132米,北端河道中心距津三路中心线112.5米。(三)各项
工程的拆迁、施工、协调与管理,由利三路中段及三里河中段区域综合改造工程指挥部负责。(四)工程拆迁涉及的
滨南采油四矿部分房屋、设施,由县油区办与滨南采油四矿进行协调,严格按规划设计要求实施拆迁。拆迁完成后,
可由滨南采油四矿按照三里河西岸四矿区域规划进行开发建设。(五)三里河东岸、津三路以西的区域,按照县城发
公司代表县政府与山东澳能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开发建设。
    第23次  10月14日,李延成县长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专题研究经营城市融资平台建设有关问题。会议
确定, (一) 利津宾馆建筑物及构筑物帐面价值为3879万元, 县财政局负责将其全部划转给县城发公司;土地面积
29561.48平方米,属划拔的行政办公用地,县建设局负责按程序调整建设用地性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按照合法程序
出让,县城发公司可参与竞买。(二)县博物馆建设完工、工程决算完成后,其建筑物等帐面资产和土地按照对利津
宾馆的运作方式进行操作。(三)凤凰房地产公司开发且目前仍未出售的7500平方米商铺,进行资产评估后,直接注
入城发公司;对商铺的管理、出售仍由津苑小区建设指挥部负责,经营收益归津苑小区建设指挥部所有。(四)津苑
小区以西、枣园村以东宗地82亩和建设局以东宗地88亩属建成区内的政府储备建设用地,县建设局负责按住宅建设用
地性质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按照合法程序出让,县城发公司可参与竞买。
    第24次  10月27日,李延成县长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专题研究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渔业产业项目建设有
关问题。会议确定,(一)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渔业产业项目区涉及的北宋镇、利津镇、盐窝镇、汀罗镇、陈庄镇、明
集乡、北岭乡、刁口乡8个乡镇,对外承包的池塘由各乡镇负责做好承包户的工作,解除原承包合同,收回土地使用
权,交由县海洋与渔业局统一施工。没有承包合同属个人开发的零散池塘,由刁口乡负责收回。(二)现代农业发展
资金渔业产业项目完成验收后,项目区涉及8个乡镇的池塘由县政府统一对外承包,承包费上缴县财政,承包收益归
乡镇所有,县财政按有关乡镇土地亩数进行分配。(三)项目建成投用后,海洋与渔业部门和各有关乡镇要督促、督
导项目使用人做好资产的管护和整修工作,最大限度延长项目设施使用期限,确保项目发挥最佳效益。
    第25次  10月28日,县委常委、副县长陈永民在办公室主持召开,专题研究160套安置房建设及拆迁户安置有关问
题。会议确定,(一)在三里河综合改造项目区东南部区域(县交警大队以北、凤凰制药厂以南、津二路以西、津三
路以东)建设160套安置房,用于安置原外贸小区、原饲料厂小区和原机械厂小区拆迁户。其中,30套原外贸小区安
置房分别为100型、120型、150型,全部为毛坯房;130套原饲料厂小区和原机械厂小区安置房为60型,竣工后达到基本
入住条件。(二)安置房建设工程由山东澳能置业有限公司承建,于2009年11月15日前开工,确保2010年11月底前竣工
并投入使用。(三)原外贸小区的被安置户,按主房建筑面积与安置房建筑面积1∶1的比例置换同面积的楼房,价格
为1980元/平方米。
    第26次  11月2日,李延成县长在办公室主持召开,专题研究省调控资金使用、管理及偿还等有关问题。会议确
定,(一)省调控资金由县政府统一管理使用,由利津县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借入、统一归还。(二)省调控
资金到位后,县政府根据调控资金使用要求及扩大内需项目配套资金安排意见,确定调控资金使用人及债务承担人。
建设项目配套资金由县财政负责筹集的,省调控资金由县政府负责还本付息;建设项目配套资金由项目单位自行筹集
的,调控资金由项目单位负责还本付息;建设项目配套资金由项目单位自行筹集,但调控资金由县政府另行安排使用
的,调控资金由项目单位交回县财政部门,县政府负责还本付息。(三)用款单位使用调控资金时,按照县政府确定
的调控资金使用意见,由利津县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与用款单位签订《资金使用协议》。用款单位按要求向县政府
出具还款承诺,并将资金使用协议与还款承诺报县财政局备案后,由利津县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将调控资金拨付到
项目单位。(四)用款单位收到资金后,要严格按照项目要求使用,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合理。同时,要定期将资金
使用情况和相关财务报表报送利津县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和县财政局。(五)按照“谁用款、谁还款”的原则,用
款单位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还本付息责任,并依据《资金使用协议》及《还本付息通知书》,按时足额将借款本息汇入
利津县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用款单位若不能按时足额还本付息时,由县财政从其财政拨款中扣还。(六)
有关部门、企业的省调控资金偿还工作,由县发改局、经贸局负责组织。
    第27次  12月4日,李延成县长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专题研究东营津源担保公司与山东六和集团有限
公司组建畜牧养殖小额贷款担保公司有关问题。会议确定,(一)为支持东营津源担保公司与山东六和集团有限公司
组建畜牧养殖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县财政借款200万元给东营津源担保公司,由东营津源担保公司出资500万元与山东
六和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注册资本金1500万元的畜牧养殖小额贷款担保公司,主要为全县畜牧养殖户提供贷款担保服务。
(二)县财政借给东营津源担保公司200万元为无息借款,借款期限5年。(三)借款到期后,县财政委托中介机构对
畜牧养殖小额贷款担保公司经营情况进行审计,经审计认定,由东营津源担保公司出资的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如无损
失,东营津源担保公司归还县财政借款200万元;东营津源担保公司出资的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如有损失,其损失部分
从县财政200万元借款中扣减,扣减后借款余额归还县财政,县财政承担全部借款部分的有限责任。(四)东营津源
担保公司要加强对畜牧养殖小额贷款担保公司运营情况的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第28次  11月9日,李延成县长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专题研究津贴补贴规范后单位职工集资利息、国
家特殊岗位津贴发放等有关问题。会议确定,(一)关于单位职工集资利息问题。有职工集资的单位要核定集资数额,
报县财政部门备案,并制定集资还款计划,按计划尽快还款,其中利率较高的集资要优先偿还。(二)关于机关事业
单位职工法定工作日之外的加班费发放、职工通讯费报销、特殊行业补贴发放等问题,暂不予研究。(三)关于国家
特殊岗位津贴发放问题。一是按国家规定范围及标准足额发放国家特殊岗位津贴。二是新执行或新提高标准的国家特
殊岗位津贴部分,由相关部门自筹解决。三是每月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国家特殊岗位津贴的,今后暂按每月30天的标
准计发。
    第29次  11月29日,副县长尹芳田在宫家灌区闸前提水泵站建设指挥部主持召开,专题研究宫家灌区闸前提水泵
站建设有关问题。会议要求,(一)工程施工单位要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多上人工、设备,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冻作
业,确保工程按期完工;工程设计单位要搞好配合,及时帮助施工单位解决遇到的施工难题;工程监理单位要进行旁
站式监理,严把质量关,确保每个环节、每道工序都按质量标准严格施工。(二)黄河河务部门要加快城南水库输水
管线的架设进度,确保1月2日前实现供水,同时,负责泵站变电设备及管理房具体位置安排。(三)县公安局、利津
镇和北宋镇负责维护好泵站建设期间的工程施工秩序,确保不出现影响施工的问题。
    第30次  12月21日,李延成县长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专题研究组建利津县滨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有关
问题。 会议确定, (一)成立利津县滨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国有企业),直属利北工委,法定代表人韩春强。
(二) 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 由利津县利北油田建设服务中心和利津县利北基本建设管理站各出资500万元组建。
(三)公司驻所设在刁口乡政府驻地,其经营范围主要是:授权和委托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国有未利用土地开
发(包括盐业开发、渔业开发、沿海防护林建设及农田开发等);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产业投资;产权调整与优化,
国有资产收益受缴与再投入;资产租赁、经济信息咨询,代理、中介、经纪服务(上述范围中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
(四)县财政局负责筹集公司注册资本金;县国土资源局在土地开发、土地供应、审批手续和储备信息等方面给予支
持;县工商局负责办理工商注册手续;利北工委负责做好公司筹建工作,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对公司运营的
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正常规范运转。

【县政府办公室工作】
    政务服务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服务领导决策,推进工作落实。一是综合
调研工作。集中组织开展“调研月”活动,先后完成城建、旅游、科技、民生等方面专题调研成果25项,多篇调研文
章被县政府领导批示,在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中,获得二等奖1个,三等奖3个。针对制约全县经济社会发
展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工业民营、农业产业化、城市建设管理和经营城市4个调研报告,县委常委(扩
大)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分建议进入县委、县政府决策。二是信息调研工作。推行“全员办信息”和“信息专项考
核”制度,不断加大信息调研力度。2009年累计上报各类信息900余条,《家电“以旧换新”企业标准已提前启动》等
11篇信息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其中2篇被国务院领导批示,《黄河下游“二级悬河”问题得到缓解》等26篇信息被
省政府办公厅采用,政务信息工作连续7年在全市名列前茅,被评为“全市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三是提高办文办会
质量。健全完善会议、文件审批制度,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发文数量,发挥以文辅政的作用。2009年,共组织召开各
类综合会议、专题会议、调度会议60余次,起草制发各类文件、讲话、汇报等材料2000余份、500余万字。加大外宣工
作力度,《坚定利津信心,推进科学发展》、《关于全县工业经济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等8篇领导署名文章,20余
篇新闻报道在《东营日报》、《东营市委纪事》等报刊上发表。四是政务督查工作。对每次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
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都会同督查部门出具《督查通知单》,逐项进行跟踪问效;对每周县长办
公例会确定的重点事项,都及时制定《一周重点工作安排》,进行督促落实;建立警示性督查工作机制,对倾向性、
苗头性的问题,及时提出警示性督查意见。创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机制,实行开门办理、联合办理、
现场办理,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努力提高代表、委员满意率。全年共组织办理建议、提案148件,当面回
复率和代表、委员满意率均达到100%。
    事务服务  按照主动超前、规范有序、优质高效的原则,综合平衡、妥善处理各类关系,协调推进各项工作。一
是加强综合协调工作。注重加强与县几大班子办公室的沟通,加强与乡镇、部门的联系,及时交流情况,协调工作。
特别是在重大活动、重要接待的组织方面,提前介入,精心部署,充分考虑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大力推行“三
个一”工作法,即:一个周密细致的接待方案、一份全面准确的汇报材料、一条精心设计的活动路线,确保工作不出
任何差错。2009年,共组织外出考察、经济观摩等重大活动20余次,接待市级以上领导调研、视察及外地考察团参观
活动500多人次。特别是在5月、12月两次全市经济观摩活动中,积极与有关部门搞好配合,精心准备观摩路线,细心
安排会务接待,取得良好的观摩效果。二是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全面启动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初步形成由1个县级总
体应急预案、27个专项应急预案、200个乡镇级应急预案、76个部门应急预案、579个村庄、社区应急预案和12个企业
应急预案组成的县、乡、村三级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成立县级专业应急队伍72支,组建专项应急预案
专家队伍12个,在防范风暴潮、冰雹等自然灾害及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中,做到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指挥畅通、协调有力。三是抓好后勤管理服务。严格财务管理,坚持勤俭办公。进一步完善办公室岗位目标责任制,
改进考勤、值班、学习等方面制度,实行物品集中采购、车辆定点定额维修等措施,后勤管理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
的轨道。四是严格依法行政。严格落实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先后对全县48个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收费等情
况进行专项检查,审核制定规范性文件3件,修订规范性文件1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全部依法及时处结。
    为民服务  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结合自身职能,扎实推进职能转换,为群众多办实事、多解难
事,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一是认真做好市长公开电话办理工作。全年共接受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交办工单40件,
电话交办事项100件,按时回复率、办结率均达100%。二是扎实搞好驻村帮扶工作。聘请县规划设计院对帮扶村进行
系统规划设计,推动村庄建设走上“按规划布局、依规划建设”的良性轨道;投资近百万元实施入村柏油路、村内排
水系统、新村宅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对帮扶村供电线路进行改造,村容村貌明显改观。根据村内产业基础,引导扶
持群众发展食用菌和养殖产业。帮助村里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引导群众集中连片发展。同时,制定具体奖励扶持政策,
并完善园区内道路等基础设施,帮扶村全年新建食用菌大棚16个,改造养鸭大棚30个,促进农民收入增加。三是侨务、
信访协调工作得到加强。主动加强与侨胞的沟通联系,认真落实侨务政策,全年累计为侨属、侨眷办实事、好事4件。
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理工作,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70余件次,其中直接协调处理30余件次,一些群众反映的
问题得到解决。
    机关建设  注重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形成了人人争做领导放心、群众满意公务员的良好氛围。认真组织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发挥三个作用、建设三型机关”为实践载体,在深入学习、调查研究、征求
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精心制定方案抓好整改落实,机关服务效能得到有效提升。“勇于
改革创新,奋力攻坚克难”大讨论活动富有成效,“从我做起,走向文明”主题实践活动全面展开,机关执行力得到
进一步增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干部推荐、任用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严格按规定程序运作,在通
讯费报销、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方面严格按制度执行。定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
评,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无私设“小金库”现象。

【法制工作】
    依法行政工作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利津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确定的
目标任务,起草了《利津县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9年度工作意见》,对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
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提出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并从转变政府职能、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
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保障机制。同时,制发《关于做好利津县2009年度依法行政
工作目标考核的办法》,将依法行政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全县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
确保依法行政的工作任务的落实。
    规范性文件审查  按照《东营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严把法律、政策关,坚持法制统一原则,严格审查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是否遵守关于职能、权限的划分,是否有法律、法规为依据,是否擅自设立行政审批、行政许可、
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内容,确保县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不违背法律、法规和规章,不与上级政策相抵触,做到了
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合法、内容合法适当。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在审查中通过
座谈会、论证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确保规范性文件的质量。2009年,审查了《利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
暂行办法》、《利津县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利津县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
保障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政府通告等20余件。
    执法行为监督检查  2009年,县政府法制办重点加强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在抓好
日常监督的基础上,6月,集中利用一周时间,对全县48个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监督检查,对部门在执法程序、执法
依据公示公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对执法人员在执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高全县行政
执法水平。年底根据县里综合考核的统一安排,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对全年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工
作进行严格的考核。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对全县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案卷进行认真评选,针对
每个单位报送的案卷中存在的问题下发了整改意见,限期进行整改,对行政执法档案工作的好做法及评查中发现的问
题进行认真总结,对评选出的优秀案卷进行表彰。
    执法队伍建设  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学法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依法
行政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县政府法制办在行政执
法监督中从源头入手,从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证件的申请条件,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资格
确认。2009年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具备执法条件的140人,参加申领全省行政执法证资格考试,对78名考试审查合格人
员办理行政执法证,进一步充实行政执法队伍。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9月,举办行政法律法规培训班两
期,组织200名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参加,每期三天,邀请市中院、市法制办领导专家授课,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
执法能力明显提高。2009年,各执法部门举办专业法律知识培训40余期,1500余人次参加了培训,组织800余名行政事
业人员参加法律专业知识考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行政争议复议应诉  加强《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宣传,引导群众通过信访、行政复议和行
政诉讼等合法渠道反映诉求、行使权利,切实预防和处置各类行政争议,充分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县政府法制
办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办案理念,热情接待申请复议的人
民群众,积极主动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准确把握复议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严格审查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适当性,强化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沟通协调,通过多种方式做好调解工作。加强与县法院的联系、沟通和交
流,严格遵守《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积极主动地协调代理县政府参加行政诉讼。2009年,县政府法制办协调办理
县政府出庭应诉行政案件3件。
    (李守东  李鹏然)

【督查工作】
    决策服务  进一步强化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把督查考核工作与决策服务有机结合,注重研究具有全局性、战略
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着重抓好决策前深入调研、决策中主动协调、决策后狠抓落实“三个环节”,为县委、县政
府领导提供全过程、多层次、高质量的服务。2009年,形成对县委常委会、县委常委扩大会等会议确定事项督查情况
的汇报32期,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重点工作督查  一是加强对市、县重大会议确定事项的督查。对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
项、利津县承担的2009年市“双十项目”、全县经济工作会议和《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2009年下半年全市经
济社会重点工作、县委理论中心组读书会暨县级领导干部会议内容、畅通社情民意渠道工作、市委市政府2009年度定
量考核指标等市县重点工作进行分解立项,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导检查,按时向市委、市
政府汇报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 并及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2009年,向市委、市政府上报《督查专报》34期,下发
《督查通报》35期。二是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利民惠民实事采取现场督查、跟踪督查等形式进行督查,下发《关
于对城市和基础设施建设、利民惠民实事、农业和农村重点工程、过亿元的重点投资项目立项督查的通知》、《关于
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在调研座谈会、现场会上部署事项进行立项督查的通知》等,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便民实
事等工作进行细化、量化,限定完成时限,分解落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2009年,对
全县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利民惠民实事开展现场督查40余次,上报《领导参阅》40期,下发《督查通报》17期。
    调度协调工作  在督查工作中,重点发挥综合协调、帮助解决问题、督促指导作用,通过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
协调会、座谈会等形式,将工程、项目的相关服务单位召集起来进行协商、沟通,千方百计提高督查工作的效果,促
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热点、难点问题督查  一是认真办理市县人大代表批评意见和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全年共接收县人大代表批评
意见和建议37起,县政协委员提案99起,市人大代表建议4起,市政协委员提案7起,内容涉及社会经济、科教文卫、
群众生活、公路交通、城镇建设及其他多个方面,安排分管局长靠上抓,根据县领导的批示意见,及时下发到有关承
办乡镇、 部门单位,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运作。至年底,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部办毕,面复率达到
100%,满意率100%。二是认真办理市县领导批示件。在工作上积极主动,及时跟踪督促协调,及时反馈督查结果,
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截至年底,办结市县领导批示件34件。三是认真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热点、难点问题。
对滨港路利津滨州交界处利津段路域工程、全县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单项重点工作、重要事项下发《专项督查
通知单》,采取督促和帮助相结合的方法,现场检查指导,对进展缓慢的单位定期通报,解决工作难点,促进各项工
作的顺利开展。
    (黄  勇  贾  勇)

【人事工作】
    人才服务  一是做好2009年度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做到提前谋划,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分工负责,抓
好考试管理的各个环节、各个细节,确保考录工作顺利进行。坚持做到“六公开”,加大宣传力度,在电视台、报纸、
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发布招聘简章,最大限度地吸引广大人才积极报考。实行“省外命题、市外评委” 的办法,坚决
杜绝考试中可能存在的任何违规行为。全年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8名。二是大力加强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规定,积极做好毕业生的就业宣传推荐工作。充分利用利津人事人
才网,发布供求信息,及时为用人单位提供人才供求信息,积极为用人单位招聘所需人才。2009年,为利华益集团、
东营益盟盛化工有限公司、津博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00余名;吸纳40余名高校毕业生到社会公益
性岗位就业。三是认真做好“三支一扶”毕业生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对“三支一扶”毕业生的跟踪管理,经常对在利
津县服务的“三支一扶” 大学生进行走访慰问, 协调解决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鼓励在基层建功立业。
2009年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毕业生17人,占全县服务“三支一扶”毕业生总数的39%;在虎滩乡中心小学
服务的“三支一扶”毕业生陈泽蔚被表彰为山东省优秀“三支一扶”大学生。2009年招募“三支一扶”毕业生15名。
四是做好人事代理工作,解除未就业毕业生的后顾之忧。
    机构编制管理  一是实现机构编制实名制的网上公示。在2008年完成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基
础上,加强硬件建设,建立实名制网上公示系统,实现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的网上公示,将全县各级各类机
关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人员编制和实有人员等情况在县政府网上进行公示。二是在全市率先完成非法人事业单位过
渡登记工作,对全县233个能够登记法人的非法人事业单位进行设立登记。三是顺利完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县级政府管理,为18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四是及时对部分机构进行调整。对县委办公室、公安局、发改局、教育局等部门的部分机构进行
调整。五是顺利完成200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全县65个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合格,变更事业单位法人14个,注
销事业单位法人1个。
    公务员队伍建设  一是全面推行股级干部竞争上岗。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全年竞争上岗股级干
部83人。二是完善公务员主体培训计划。确定培训重点和培训内容,建立分层次、分类别、分渠道、多形式的培训格
局,同时把培训结果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在县委党校举办为期两周的公务员更新知识培
训班, 脱产培训100余人。 三是实行行政表彰奖励联审制。坚持表彰奖励审核制度,凡是拟申报表彰单位一律先到
“一票否决”部门审核,全年办理奖励审批或备案72余人次。四是做好年度考核指导。印发年度考核政策解答意见,
审核批复7213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五是加强档案管理。严格履行档案转递手续,收集整理入档材料9700余份,
及时入档保存,顺利通过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组织的干部档案检查验收。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一是扎实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在全县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共设置三类岗位6726
个,其中,管理岗位165个(不含兼职岗位398个),专业技术岗位6271个(含兼职岗位),工勤岗位290个。二是做好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及确职工作。坚持做到严格评审范围、标准、条件、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实行“六公开”和
“异议期”制度,做到单位推荐,人事部门把关,社会化评审。全年共向省级推荐拟晋升高级人员材料39份,向市级
推荐拟晋升中初级人员材料107份。全县组建工程、农业、中小学教师三个初级评审委员会,为30余人组织职称评审;
为70余名从事对口专业技术工作,经考核合格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办理职称确认手续。三是大力加强专业技术人
员继续教育。在全县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与《走向成功如何提升智商和情商》
培训,3455人报名参加。四是认真做好职称考试报名工作。2009年全面实行网上报名,为395人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名手续,为82人办理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手续,为600余人办理计算机考试报名手续,为250余人办理职称外语考试报
名手续。五是做好专家管理服务工作。加强与专家的联系,做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的年度考核和跟踪服务工作。2009年推荐东营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人选2名。
    工资福利工作  一是全面推行工资管理软件。实行工资计算机软件管理,提升全县工资管理水平。二是扎实做好
2009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级增资工作。为232名公务员晋升级别,为24名公务员晋升级别工资档次,为6403
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加薪级。三是落实中小学教师、护士待遇。为3777名教师、216名护士提高了10%的工资标准。
四是积极做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出台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制定具体的标准,并与
财政、教育等部门沟通。五是做好工资福利日常工作。为136人办理退休手续,为38名遗属审批生活困难补助和一次
性抚恤金。为机关事业单位2008年度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合格的59名工人颁发岗位证书。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带薪年休假工作,实行备案制度,维护干部职工的休息权。
    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制定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印发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干部素质的实施方案,创新学习方式方
法,保证学习效果。二是推行各股室轮流讲课制度。在制定学习计划时,将各股室负责人讲授业务知识的时间、内容、
责任人都一一落实到位。通过以讲代训的学习形式,全体人事干部对各项业务知识技能再学习、再提高。三是深入开
展调查研究。结合全局中心工作,确立加强人才调研的目标。2009年,抽调骨干人员,分两次深入用人单位进行调研,
撰写《利津县纺织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现状分析与思考》 和《利津县人力资源开发现状及有效利用对策分析》 ,其中
《利津县人力资源开发现状及有效利用对策分析》被县委书记杨同柱批示,并在《利津工作》上刊发。
    (毕宜升  刘学杏)

【油区工作】
    油区创收  在日趋严峻的油区形势下,面对市场原油价格波动大、全球金融危机等一系列困难和挑战,领
导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倡树“想干就有机遇,真干才有出路”的理念,不等不靠,真抓实干,主动与油田单
位搞好关系,争取最大支持,全年完成预算外资金上缴任务7000万元,圆满完成既定工作任务。
    维护油区秩序  始终坚持“油区稳则全县稳”的方针,不断加强油区秩序综合治理力度,大力推进“平安油区”
建设。 2009年, 先后组织开展油区集中宣传活动6次, 出动宣传车150余辆次,悬挂各类横幅300多幅,发放宣传材料
20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近10万人。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先后开展了“两非一小”春季油区治安专项整治、化工企业非法
涉油专项清理、“迎国庆保稳定”油区秩序集中整治、油区治安秩序“百日整治”等专项行动,共出动综治、巡逻稽
查人员3000余人次,出动稽查车辆700余辆次,累计查扣非法运油车辆87辆,取缔非法收油点7处,清理私接乱拉窃电
点77处、窃气点9处,整顿超范围经营化工企业13家,整顿废旧物资收购站点9处,进一步净化了油区环境。
    油地关系协调  按照“协调、管理、指导、服务”的工作方针,积极为油田开发建设和生产提供多层面、全过程
的服务。一是强化服务意识,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前移工作窗口,盯在施工现场,在服务上讲效率、求质量,
切实做到超前、跟踪和善后服务相结合。二是难事帮办、特事特办。积极协调县直相关部门、单位和乡镇为油田办理
各种施工作业手续, 尽量缩短办理时限, 为油田开发建设赢得宝贵时间。2009年,共处理工农矛盾纠纷513次,办理
《油田施工作业核准证》1000余份,协助物探公司在利津县勘探(完成打炮井近20000炮,勘探施工总面积近500平方
公里)获得重大突破,协助河口采油厂陈373区块开发顺利完成(39座站全部完工)。三是做好油田生产临时占地款、
青赔款兑付工作。严格执行油田生产临时占地款、青赔款统一结算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并监督乡镇及时兑付给地方
群众。全年协调油田到位资金2500余万元,其中津三路改造100万元,乡镇油地共建路140万元,青赔款1460万元。
    帮扶工作  成立下派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进驻利津镇徐集村,领导班子到徐集村调研、现场办公13次,制定具体的
帮扶计划,抓好各项创建措施的落实。全年为徐集村协调帮扶资金20余万元,顺利通过市级小康文明村验收。
    (刘士杰  崔乐民)

【油地结合工作】
    扩展帮扶层面,实现互惠互利  第三轮油地帮扶工作结束后,汀罗镇、北岭乡、虎滩乡等被帮扶乡镇,与油田单
位保持密切的联系,精心处理油地关系,促进工农团结。三个被帮扶乡镇分别组织专门力量巡逻包片,维护油区秩序,
保护油田财产。孤岛采油厂为汀罗镇提供农业种植、养殖信息、技术,帮助协调推销农、林、水产品,帮助农民增收。
集输总厂为北岭乡提供工业用气支持,促进乡镇企业发展。
    寻求结合点,拓展油地结合空间  以市委、市政府和油田管理局成立油地校合作发展促进会为契机,全力推进县
内企业及各类经济组织参与油地校合作发展促进会,实现实质性的油地结合、发展共赢。促进会筹备阶段,积极争取
县委、县政府的领导支持,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县企业进行摸底筛选,分类统计,会同县经贸局、科技局、招商局与有
关企业洽谈,采取入会自愿的原则,确定5个企业、5名干部入会,办理申请入会手续。
    总结经验,寻找突破口  一是对历年来的帮扶项目进行梳理,充实帮扶项目库。同时,分析研究帮扶工作中的典
型事例,总结归纳经验教训,找出油地帮扶工作的规律和问题,为以后帮扶工作提供借鉴。二是采用听取意见,提出
问题的方式,广泛征求县直各部门对全县油地帮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立足利津实际,探讨寻求油地结合工作的方向、
层次、领域和重点,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三是主动走访曾经支援帮助过利津经济建设的油田单位,进一步密切油地
关系,了解油田单位对地方支持的愿望和需求,传递油地结合、发展共赢的信息,为进一步开展油地合作、工农共建
奠定基础。四是深入被油田帮扶乡镇开展调研活动,引导地方政府深入开展热爱油地、支持油田、保护油田的群众性
活动,主动经常地为油田生产建设服务,努力寻求油地结合、发展共赢的新思路、新办法、新措施,抢抓发展机遇。
    精心准备,认真组织,开展新一轮帮扶  按照市委、市政府、油田管理局和油田分公司关于续继开展油田帮扶工
作的通知精神,孤岛采油厂、东胜公司、油气集输总厂分别与汀罗镇、利津镇、北岭乡结对开展第四轮帮扶工作。文
件下达后,油地办立即展开工作。一是分别与帮扶双方联系,统一思想,更新观念。商谈工作步骤,油田单位确定帮
扶队员,制定工作计划,准备帮扶行动;被帮扶乡镇到油田单位开展访问活动,沟通交流,进一步加深油地感情。二
是交流思想认识,组织帮扶单位和乡镇,共同研究乡镇经济发展规划,初步拟定帮扶工作重点,明确工作思路,坚定
在新一轮油地帮扶工作中开创新局面的信心和决心。三是全市第三轮帮扶工作总结大会及第四轮帮扶工作动员大会结
束后,第一时间与帮扶单位和帮扶队员接头,并将帮扶队员的基本信息上报县委组织部,县委行文公布帮扶队员在乡
镇的挂职情况,同时,协调油田帮扶单位投入机械、物资等,支持乡镇秋冬农田水利会战工程。
    (陈锡庆  林永清)

【史志工作】
    《利津年鉴》(2009)出版  《利津年鉴》(2009)对篇目和内容进行了调整和改革。在保证内容翔实、资料丰
富、文字简练的同时,对部分篇目进行调整,分类更加科学、合理;在各乡镇、城区管委会条目下增加行政村概况子
目,首次将村一级概况添加到年鉴中,充实和丰富了年鉴内容;增加书画之页,提高了年鉴的文化品位。年鉴坚持以
经济建设为中心,突出地方特色和优势,全面记述利津县2008年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诸方面的基本情况, 为社
会各界认识、了解、研究利津提供权威性资料。该书于10月出版发行。
    基层修志  2009年,认真做好部门志、乡镇志、村志的业务指导、审核把关等工作,落实“三审”(部门自审、领
导专家评审、史志部门终审)制度,严格审批程序,确保志书质量。多次到北岭、盐窝、汀罗等乡镇督导乡镇修志,
提高乡镇领导对修志工作的重视程度,推动乡镇修志工作的进度。年内出版《利津县公安志》、《利津县交通志》等
部门志书2部;评审《利津县国土资源志》、《利津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志》、《利津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志》、《利津
县法院志》等志书4部。《利津县组织志》、《利津县建设志》等12部部门志,《北岭乡志》、《明集乡志》、《汀
罗镇志》等3部乡镇志,以及《枣园村志》、《西街村志》、《临河村志》、《和平村志》等4部村庄志在编纂中。
    为现实服务  一是编辑出版《调查与思考》。调动理论工作者积极性,围绕全县“一二五六”工作思路撰写文章,
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该书汇集全县理论工作者近年来在经济、社会、文化诸领域的研究成果,贴近利津实际,
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有较高的指导意义。该书于11月出版。二是编辑出版《地方志工作手册》。在顺利完成二轮县志
编修的同时,部门志编纂形成了高潮,乡镇志、村庄志的编纂启动。《地方志工作手册》对基层志书的编纂具有指导
和规范作用。该书于12月出版。三是联合编辑《利津文化丛书》。借助庆祝建国60周年的机遇,与县直有关部门和单
位合作,编辑了《利津文化丛书》。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全面展示利津县取得的巨大成就,激励全县人民进一步改革
发展的热情,年内该书送印。
    网、库、室建设  一是充实利津县情资料库。更新内容,录入资料,按照全省统一规划和标准,加大利
津县情资料库的录入量,年内录入《利津年鉴》(2008)、《利津县商业文化史话》等县情书籍,县情资料
库总字数达到1000余万字。二是维护利津县情网站。及时更新资料,适时调整栏目设置,确保网站安全运行,
打造对外开放的窗口。三是通过购买、交流、交换等方式新增藏书100余种,总数达到5000余册。
    “点评优秀志书”活动取得丰硕成果  在东营市史志系统“点评优秀志书”业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1个,
三等奖1个,并荣获全市唯一的组织奖。县史志办从实际出发,坚持 “四个结合”,周密组织,全员参与,营造了浓
厚的学习研究氛围。活动中,所有编辑人员都建立读书笔记,学习理论知识,认真读志评志,经过研讨和交流,形成
理论文章4篇。通过参加“点评优秀志书”活动,编辑人员开阔了视野,锻炼了技能,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明显提高。
    (郭忠瑞  燕同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