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 法 行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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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抓调解网络建设,矛盾纠纷预防到位。司法局注重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网络组织的建设。
全县共有调解组织546个,人民调解员1626名,年平均调解矛盾纠纷1260件。组织指导乡镇(社区)建立了乡镇(社区)
和村(居)较为完善的调解组织,形成了纵向的组织网络(乡镇、社区人民调解组织10个,村、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517
个);在企事业单位、流动人口集中的区域、集贸市场等矛盾纠纷多发地点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形成了横向的组织体
系(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15个,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4个);同时还吸纳了532人担任首席人民调解员,形成县乡村三级
人民调解网络。司法局建立了严密的矛盾纠纷预防和信息反馈机制,健全了人民调解各项制度,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
早介入、早化解、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激化之前。二是抓调解队伍建设,矛盾纠纷化解到位。司法局
通过公开选聘人民调解员,在各乡镇建立了一支人民调解工作队伍,实现了人民调解员队伍专职化、工作规范化、报
酬货币化。全县共有专职人民调解员513名,年支付人民调解员工作补助62.11万元。在2008年的“两会”安全保卫及
“奥运安保”工作中,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317起,调处化解矛盾纠纷305起,成功率达96%;加强对人
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司法局组织举办各种形式的人民调解员培训班16期(次),参训调解员达9000余人次,人民调解员
的调解能力也有了大幅度提高。三是抓调解领域拓展,矛盾解决机制到位。司法局在搞好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
赔偿等矛盾纠纷调解的同时,还根据市场经济及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及时化解涉及干群关系、村务管理、农民负担、
计划生育、城市建设、劳动争议、医患纠纷、下岗待岗、困难群体利益维护等方面的纠纷;参与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专项排查、调处活动,所调处的土地承包纠纷成功率达93%以上。工作中,司法局逐步建立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
政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在条件成熟的派出所开展了治安纠纷与民间纠纷联合接待工作室试点,建立
了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在法庭建立了诉前、诉中、诉后全面衔接的工作机制,在立案厅前设立
“人民调解工作室”,提高了人民调解的法律效力。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按照《利津县“五五”普法及依法治理实施规划刚要》的具体要求,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营造了浓厚的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一是协调组织法制宣讲人员,分层次、分类别举办了15场法制报告会,
以各级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和村“两委”成员为重点宣讲对象,取得
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二是协调组织县法院等14个部门在利津镇枣园大集开展维护稳定安全“百日行动”集中宣传活
动,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6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5000余人次;三是开展了法律进企业、法律进乡
村等活动,到利津镇、虎滩乡、北岭乡大集开展送法下乡,在活动中共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宣传法律书籍50余部,
接受咨询650余人次,解答法律问题310余个;四是开展了第五个平安利津法制宣传月活动,组织演出“魅力凤凰城文
明新利津”等系列消夏晚会普法专场,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五是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
示范村”创建活动。通过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进一步开展,全县民主法治村数量已经超过总村数的40%以上,其中省
级6个,市级51个,利津镇枣园村正在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六是组织全县1500余名股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普法
考试,落实普法考试制度。

【公证工作】 在进一步修订完善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公证处2008年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任务、质量管理
目标。积极为招商引资提供法律服务,做好农村土地承包、荒碱地开发、养殖、种植及证据保全、公民人身财产权利
等各类合同公证。严格现场监督公证的事前审查,确保公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制定的公证质
量检查标准,对全年所办的全部公证事项进行自查,并顺利通过省司法厅的公证质量检查验收。全年公证处共办理各
类公证事项444件,涉及标的额1000余万元。其中民事公证120件,经济公证58件,涉外公证266件,接待群众来访、
解答法律咨询540余人次,代拟法律文书200余件。

【律师工作】 6月经省司法厅批准,山东津城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山东诚正勤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3名,工作
人员2名,山东津城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4名,工作人员2名。律师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认真履行律师
职责,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08年,为政府部门和企事业等多家
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承办各类民事、经济案件170余件,承办刑事案件10余件,接待法律咨询和代书上千人次,
为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法律援助工作】 以乡镇援助工作站为单位对全县弱势群体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健全
动态的法律援助对象档案,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丰富的信息基础;认真实施“法律援助爱心工程”,形成了以乡镇司
法所为依托、以法律援助机构为主体、以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为骨干、以法律志愿者为补充的法律援助网络。全
年受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2件,解答法律咨询276人次,共减免当事人法律服务费7.6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50
余万元,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148”法律服务工作】 县局和乡镇司法所全部开通了“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充分发挥“148”法律服务专
线的职能作用,借助咨询服务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向政府反映社会矛盾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方面的动态和信息,提
出相应的法律建议,将民心工程落到实处。县乡“148”配套联动,解答法律咨询310人次,减少纠纷30余件,减少信
访20人次。

【基层基础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2008年年初制定并印发了《2008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等各项工作做出了明确的要求,为全年司法行政各项
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进一步加大村级人民调解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加大指导、监督、管理村级人民调解
员工作的力度,实现村级调解员公开竞聘专职化、工资报酬统筹化、工作职责明确化、管理考核制度化、机制运行规
范化,使人民调解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落实了工效与报酬相挂钩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人民调解员的责任心、工作
积极性倍增。三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防、排、调”三大机制上下功夫,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
作,在特别敏感时期建立周排查制度,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把矛盾消灭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2008年共排查矛盾纠纷350起,调处成功336起,成功率达96%。四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及摸底排查工作。
2008年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84人,其中,刑释71人,解教13人,通过落实承包地、自谋职业等多种途径,生活问题得
到解决,有效防范重新违法犯罪。五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建立了社区矫正的相关制度,对全县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调
查摸底,初步掌握社区矫正工作的现状和人员状况。六是进一步做好农村合同监管等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合同监
管的工作运行机制和制度,大力推进乡镇合同监管工作的实施,有效地减少了因合同不规范、村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矛
盾纠纷,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机关管理及队伍建设】 一是围绕提高司法行政人员整体素质,以规范执法服务为重点,突出做好了司法行政队伍
建设。以“争当排头兵”活动为契机,紧密联系司法行政队伍思想和工作实际,巩固扩大文明创建和学习型机关创建
成果,积极开展“争先创优,立功创模”活动,不断激发司法行政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精神。不断
营造“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氛围和工作环境,实现思想大解放、观念大更新、作风大改进,工
作大起色。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广泛实行了“局务民主纳谏卡”制度。围绕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于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利津的总体目标要求,组织开展“五强五争”主题实践活动。即:强化学习意识,争当解放
思想促进派。强化纪律意识,争当爱岗敬业促进派。强化民主意识,争当和谐创建促进派。强化创新意识,争当践行
科学发展观促进派。强化服务意识,争当“民生工程”建设促进派。二是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执政为民
为使命,突出做好特色鲜明的主题实践活动。健全教育、监督、制度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法律服务行业
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评查,提高干警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树立司法行政队伍勤政、高效、廉洁
的良好形象。狠抓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局党组工作机制,不
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建立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实施固本强基工程,举办系列党日专题活动,提升了广大党
员综合素质,强化了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李振峰 李 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