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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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852件,结案1853件(含旧存1件),当年收结案平衡。涉案金额12594万元。

【立案工作】 全年共审查受理民商事案件1052件,行政案件71件,执行案件490件,重审案件1件,再审案件3件,
诉前保全案件41件,向审判庭、执行庭分案1600余次,一次开庭排期1000余次,二次开庭排期100余次。加强了对妇
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其他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共缓、减、免诉讼费63742元。

【刑事审判】 全年共审理刑事案件106起比上年增长27.7%,涉案人员159人,比上年增长31.2%。其中,受理交通肇
事案件43起44人、破坏易燃易爆设备4起15人、非法买卖枪支1起3人;合同诈骗1起1人;故意伤害22起33人、非法拘
禁3起5人、强奸3起3人、猥亵儿童1起1人、强制猥亵妇女1起1人;滥伐林木1起2人;抢劫5起7人、盗窃12起34人、诈
骗、重婚1起2人、故意毁坏财物1起1人、职务侵占1起1人,敲诈勒索1起1人;伪造公司印章1起1人;寻衅滋事1起1人;
妨害公务1起1人;贪污1起1人;滥用职权1起1人。生效判决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的9人,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40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72人,被判处管制5人、单处罚金1人,拘役2人,
公诉机关撤诉、免刑、中止审理等共计13人。其中,非监禁刑适用比例为62.7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45起,占结
案总数的42.45%,适用被告人认罪程序审理40起,占结案总数的37.74%。继续保持上诉、抗诉无发改的记录。通过落
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有效打击了犯罪,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刑事审判惩罚犯罪的功能。开
展青春与法同行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全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民商事审判】 全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052件,涉案标的6924.4元,审结土地承包等“三农”案件209件、婚姻
家庭案件273件,权属、侵权纠纷及其他民事案件254件。2008年1月1日起,法院按照规定正式编立商事案号,实现了
商事案件独立审判的新格局。全年共审结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等各类商事案件316件,妥善审理了富利贸易有限责任
公司解散纠纷案等一批在全县有重大影响的新型疑难复杂案件。

【行政审判】 2008年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7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37%,其中判决13件,裁定驳回起诉13件,
裁定不予受理12件,当事人撤诉32件,移送1件。涉及案件类型有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赔偿、行政批复、行政
不作为等。

【执行工作】 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757件,结案758件(含旧存1件),结案率100.16%,执结标的额4978.2万元,
其中新收民事、 刑事执行案件623件,结案624件,结案率100.16%,执结标的额4792.1万元。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受理
134件,执结134件,执行标的额186余万元。

【审判监督】 全年受理再审案件3件,审结3件,依法改变原审判决意见的2件,维持原判的1件。共评查案件1733件,
卷宗2442册。其中,民商事案件974件,1364册,刑事案件86件,170册,行政案件71件,142册,非诉执行案件132件,
264册,执行案件468件,502册,对调撤率、当庭裁判率、发改率进行统计,并每月通报一次。

【信访工作】 全年共处理来信来访案件16件,接待来访23人次,安排业务庭室骨干力量轮流到信访室值班
接访,同时还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在奥运期间先后派出三名同志到北京值班接访。院长带头参加县委组织的
大接访活动4次,院领导对督办、交办的重点案件,集体研究解决对策,妥善解决了长达十余年的赵汝君上
访案等重点信访案件。2008年无赴省、进京上访案件,无集体上访案件,由于涉诉信访工作成绩突出,被山
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无赴省、进京上访先进单位”。
(杨兴山 孙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