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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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统筹就业】 一是就业再就业工作进展顺利。坚持组织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
聘周”活动,全年组织招聘洽谈会12场,参加招聘洽谈人员达3706人次,2563人洽谈成功;日常求职登记2026人,求
职成功1507人, 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就业再就业工作。 2008年, 全县城镇新增就业3205人, 完成全年计划2000人的
160.25%,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786人, 完成全年计划1100人的162%,其中,困难群体再就业457人,完成全年计划
260人的176%,全县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25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66%,控制在市政府要求的2%以内,就业总体形势基
本稳定。同时,积极开展灾区对口就业援助工作。成立了县地震灾区对口就业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利津县对口
援助地震灾区劳动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专人深入到县内20多家规模以上企业走访、调查,提供符合灾区劳动者
现有技能水平的就业岗位67个,并通过多种途径安置灾区人员17人,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任务。二是再就业扶持政
策得到落实。年内先后对全县下岗失业职工4226人换发了《失业证》,为3602人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同时加强
与税务、工商、银行等部门的协调,争取上级就业资金支持215万元,确保各项优惠政策得到落实,全年全县下岗失
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602人,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的人数512人(其中“4050”人员242人),岗位补贴额97.2万元,
社保补贴额为60.6万元;享受税费减免84万元。三是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力度加大。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
则,积极开展就业再就业和创业培训,努力提高培训后再就业率。有效利用劳动力市场资源配置优势,以市场需求为
目标,用工单位需求为对象,大力开展“订单式”、“预约式”等实用性、针对性强的各类专业技术培训班,全年先
后举办了计算机、市场营销、安全生产等培训班21期,培训下岗失业职工1302人,完成计划600人的217%,培训后实
现就业1107人,就业率85%以上。四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成效显著。把转移就业作为促进就业的主渠道,特别是把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劳动力转移工作中心工作来抓。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资源的信息采集,依托乡镇劳动保障事务
所,在全县505个行政村确定基层劳动保障信息联络员,形成县、乡(镇)、村三级组织网络。加强目标责任体系建
设,县就业部门与全县9个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签订了《就业再就业目标责任书》,将就业再就业工作纳入各乡镇、
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目标责任制。定期举办农民工专场招聘会,方便农民
工求职就业。全县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900人,完成年计划7500人的118.67%。

【社会保障工作】 一是养老保险工作扎实有效。坚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突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重点,全
年共征缴企业养老保险费4405万元,新增参保职工1146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122.4%和134.67%;征缴机关事业养
老保险6268万元, 完成全年计划任务的139%; 征缴农村养老保险费68万元, 参保23629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5%和
100.3%,基金滚存达1032万元。全年共为1725名企业离退休职工发放养老金2380万元,发放农村养老金38.91万元,
为1891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发放养老金6019万元,为692名遗属发放遗属补助费、丧葬费抚恤金计274万元,支
付率、 准确率均达到了100%。 二是医疗保险工作成效显著。积极做好医疗保险参保和审核报销工作。城镇职工参保
15773人,新增2919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43%。征缴医疗保险基金1200万元,完成全年征缴计划的110%。城镇居民参
保14749人,收缴医疗保险费158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00%。全年共先后为参保职工404人次报销住院医药费852万元,
为255名门诊慢性病患者报销医药费79万元,为离休、伤残军人报销药费310万元,为参保居民602人次报销医疗费127
万元。同时,加强各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先后查出弄虚作假18人,查处不合理药费单据3万余元,查实虚开发票的
定点医疗机构3家。并相应进行了处理。三是工伤保险工作取得新进展。突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为重点,全县参保
职工13749人,征缴基金150万元,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1%和176%,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21万元。全年共核
定工伤57起,为48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41万元,最高支付7.7万元/人,工伤保险基金保障能力逐步显现。四是失业保
险工作稳步推进。继续以扩面征缴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征缴力度。全县参保人数10965人,完成任务的100%;
征缴失业保险金283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28%。全年累计为289名符合条件的失业职工发放失业金180万元,覆盖率
和发放率都达到100%,有力的保障了失业职工基本生活。五是生育保险工作实现新突破。全县参保职工4143人,收取
生育保险金47.2万元。290名企业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46万元。确保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劳动用工管理】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以《劳动合同法》为重点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在加强自身学习
的基础上,劳动保障局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印发宣传资料、在主要街道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深入用人单位、
车间、乡镇,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保障争议仲裁法》。3月7日县劳动保障局邀请市局
法律工作人员,举办全县《劳动合同法》专题讲座报告会。全县200余名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分管人事工作
的负责人和劳资科长参加了法律讲座。结合全县各个普法宣传日,先后分赴三里、虎滩、枣园等集贸市场开展法律宣
传活动,出动人员30余人次,动用车辆6台次,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印发《劳动合同法》等宣传资料6000余份。同
时,深入全县部分企业,组织企业职工普法座谈会,现场宣传《劳动合同法》等法规。现场解答职工提出的问题,及
时化解不稳定因素。二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突出用工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工资支付
等重点。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劳动保障年检及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整治非法用工、打击
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全市劳动保障“一体执法”专项检查,加大日常巡视监查和举报投诉案件办理力度。全年共检查
各类用人单位350余家次,涉及职工4万余人次,督促企业补签劳动合同5162人,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700余万元,退
还违法抵押金2万元,清欠工资30余万元,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56份,帮助用人单位依法修订和完
善规章制度28家。加大劳动保障举报投诉和信访案件的查处力度,受理举报投诉案件35起,调解处理14起,立案查处
21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市县转办等各类信访案件23起,接待来人来访400余人次,积极妥善地处理了职工反映的
各种问题,案件处结率达100%。三是认真做好劳动保障争议处理工作。在当前劳动争议急剧增加的情况下,克服人少
案多的困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劳动保障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8起,按期结案率达100%;
认定工伤45起,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45万元。四是健全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了《利
津县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使利津县高技能人才选拔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
工作,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准入制度,全年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班6期,组织职业技能鉴定1127人次,合格922
人,超额完成全年任务。同时,先后向省市组织推荐高级工12人,推选评审技师28名、首席技师9名。
(郭 涛 田 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