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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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会议纪要】
第2次 2月20日下午,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研究了2007年度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表彰奖励、2008年度招商引资
工作意见和指导性招商引资指标分配方案等事宜,传达了全省对外开放工作会议精神,安排了当前工作。一、听取县招
商局张炳忠《关于2007年度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情况和表彰奖励意见》、《2008年度招商引资工作意见和指导性招商引
资指标分配方案》等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县招商局提出的2007年度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表彰奖励意见、2008
年度招商引资工作意见和指导性招商引资指标分配方案,确定由县招商局根据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经县委办
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把关后印发。二、传达全省对外开放工作会议精神。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全省对外开放
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会议精神落实到招商引资、对外贸易、外派劳务等工作中去,提升全县开放型经济水平。三、安
排部署当前工作。会议学习了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要求按照会议部署,结合全县实际,扎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一)
各县长要加强对分管工作的调度。(二)加强经济运行调度。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工业经济运行调度、财政税收、重点
工程和项目建设、节能减排、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等工作,确保实现经济发展首季开门好。(三)抓好社会稳定工作。
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深入排查、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强化社会治安防控,抓好春季安全生产,确保全国“两
会”期间不出问题,保持社会持续稳定。(四)认真组织开展政府系统“作风建设月”活动。
第4次 4月26日上午,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研究了落实全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意见、城区供水扩容、
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县种子公司管理等事宜,对政府系统开展“实践科学发展观,争当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排头兵”
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一、听取县旅游局董立江关于落实全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有关问题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
县旅游局提出的《利津县落实东营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实施方案》,确定由县旅游局根据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修
改完善后,按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会议要求,(一)把旅游业作为服务业发展的龙头来抓,融入黄河口生态旅游
体系,编制全县旅游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黄河生态公园等旅游景区建设,尽快实现旅游业破题。(二)将创建中国优秀
旅游城市有关工作列入政务督查,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各责任部门承担的任务及所需要的资金投入由部门负担,要
加强督促调度,确保按时完成。(三)围绕完成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文明城市确定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
务,抽调人员组成专门工作机构,启动新一轮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机制,确保圆满完成创建任务,促进城乡面貌进一步
改观。(四)按照创建方案要求,抓紧开展旅游景区开发与管理、旅游促销与产品开发等方面的内业、外业工作,确保按
时完成任务,顺利通过验收。二、听取县水务局燕观才关于城区供水扩容有关情况的汇报。(一)关于实施县自来水公
司与胜利油田供水公司滨南水厂管网对接工程、提高城区供水能力的问题。会议同意县自来水公司与胜利油田供水公
司滨南水厂协商的供水价格。会议要求,要抓紧与胜利油田供水公司滨南水厂签订供用水合同,加快推进管网对接工程
建设,保证城区群众用水需要;县发改局要做好管网对接工程投资审核工作。(二)关于县自来水公司运营问题。会议同
意免收县自来水公司购买滨南水厂自来水的水资源费。会议要求,县自来水公司要加大水费征管力度,提高水费收缴率;
要在保证居民用水需求的前提下,适度节制滨南水厂供水,最大程度发挥利津水厂供水能力,争取最大供水效益。(三)
关于城区绿化用水收费和管理问题。会议确定,由县自来水公司负责在绿化用水接口处安装水表,根据用水量向县建设
局征收水费;县财政对县建设局给予适当绿化用水补贴,具体由县财政局按城区绿化面积成本核定用水量和补贴金额,
报县政府研究后拨付。(四)关于城区水价调整问题。会议要求,物价部门要结合利津县实际,参照其他县区水价调整情
况,提出城区水价调整意见,报县政府研究。(五)关于城区供水管网维护问题。会议确定,对城区供水管网暂不作大范
围更换,采取县财政适当补贴、县自来水公司自行筹资的方式,对部分管网进行必要的改造维修,保证城市供水需要。
三、听取县物价局牛汝国关于调整全县幼儿园、托儿所收费标准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县物价局提出的关于调整全县
幼儿园、托儿所收费标准的意见,确定由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联合起草文件,经县政府办公室把关后行文公
布。四、听取县人事局吴忠明关于县种子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汇报。会议确定,县种子公司作为县农业局管理的企业
化经营的事业单位,已经实现了职能理顺,保持事业单位性质不变,公司借调人员一律退回原单位。五、对政府系统开
展“实践科学发展观,争当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排头兵”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
第5次 5月24日上午,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研究了开展第二次全县经济普查、组建城市发展建设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2008年中小学校教师招聘、建设城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等事宜,对当前政府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听
取县统计局赵翠花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县经济普查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县统计局提出的第二次全县经济普查
工作方案。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经济普查工作,成立利津县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立专门普查
机构,召开动员会议,搞好人员培训,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二、听取县发展和改革局张宝民关于利津县城市投资发
展建设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汇报。会议确定,(一)成立县城市投资发展建设服务中心,性质为事业单位,由县编办按规
定程序上报市机构编制部门审批。(二)组建利津县城市投资发展建设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由县
发展和改革局代管。(三)成立县财政投资评审小组,由县长、分管副县长分别担任评审小组的组长、副组长,财政、审
计、发改、建设、国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城发公司的业务经营、资金运作进行审查、监督、管理。三、
听取县人事局吴忠明关于2008年全县中小学校招聘教师有关问题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县人事局提出的2008年全县中
小学校教师招聘方案。会议要求,人事、教育、监察等部门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要求,切实把招聘工作组织好,
确保不出问题;教育、人事部门和各乡镇要加强教师队伍的管理,严格教职工流动审批程序,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使教职
工队伍的分布、结构和层次更加适应教育发展需要,同时要尽可能减少每年度教师招聘数量,减轻财政压力。四、听取
县建设局张顺关于城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一)开展城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调
查。(二)建立住房保障资金。财政部门要认真研究上级住房保障资金筹资政策,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拓宽住房保障
资金筹资渠道,设置住房保障资金帐户;建设、国土部门要合理确定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土地供应量,选择适合地
块推向市场,通过土地拍卖获取收益,作为住房保障资金的主要来源。(三)加快推进城市安居工程建设。根据调查和筹
资情况,确定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回购或补贴方案,加快推进实施,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五、安排部署了当前政府工作。会议要求,(一)扎实开展好“争当排头兵”活动。(二)切实组织好经济运行。(三)抓
好信访积案处置工作。(四)抓好抗震救灾工作。要认真组织好救灾款物募集和物资储备等工作,按时完成市政府安排
给我县的救灾任务。
第6次 6月30日上午,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研究了利津县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提高破产企业部
分复退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续接中断的养老保险,提高原民师生活补助标准,提高民办幼师工资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工
作人员正常晋级增加工资,利津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加快企业自主创新、推动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事宜,对
县城规划区和黄河滩区的村庄建设、利北地区土地资源整合以及县政府当前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听取县民政局
焦季平关于《利津县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县民政局提出的《利津县抚恤定补优抚
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确定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所需资金由县、乡两级共同负担,其中县属人员所需资金由县财政
负担,乡镇人员所需资金由县、乡财政各负担50%,乡镇财政负担部分通过体制结算上解县财政。二、听取县民政局焦
季平关于提高破产企业部分复退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续接中断的养老保险问题的汇报。会议同意县民政局提出的提高
破产企业部分复退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的意见, 确定将破产企业转业志愿兵、残疾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
700元,将对越参战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关于破产企业部分复退军人养
老保险续接问题。会议要求,要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认真做好破产企业转业志愿兵、对越参战人员和残疾军人中
断养老保险的续接工作。会议强调,对置上级要求和关心于不顾,参与群体性上访活动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复退军人,要
严格按照2007年9月4日市政府第44次专题会议精神,取消其优惠待遇。三、听取县教育局李建永关于提高原民师生活
补助标准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县教育局提出的提高原民师生活补助标准的意见。会议确定,自2008年起,原
享受长期生活补助民师的补助标准按上年度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1.2倍计算,其中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及以上
的,按上年度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2倍计算,2008年补助费为每人6744元(562元/月);其余人员的补助标准按上年度
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倍计算,2008年补助费为每人5620元(468元/月);补助资金列支渠道不变,原年终一次性补助相
应取消。四、听取县教育局李建永关于提高民办幼师工资待遇有关问题的汇报。会议要求,各乡镇要根据农民人均纯
收入增长情况,通过乡镇、村加大投入和适当提高幼儿园收费标准等形式,逐步提高民办幼师工资水平,并积极探索建
立民办幼师养老保险投保机制,充分调动民办幼师工作积极性。五、听取县人事局吴忠明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正常晋级增加工资的汇报。会议同意县人事局提出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级增加工资的意见。会议确定,
2007年度工资晋级增资从2008年1月起兑现,2008年度工资晋级增资从2008年7月起兑现;所需资金按原渠道列支。今后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由县人事部门依照新的工资制度要求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组
织实施,按规定时间执行。六、听取县交通局关于《利津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
县交通局提出的《利津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确定经县政府法制办把关后,县政府办公室印发施行。七、听取县
科技局罗群力《关于加快企业自主创新推动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意见》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由田树雨副
县长组织科技等有关部门,根据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对《关于加快企业自主创新推动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意见》
作进一步研究和修改,提高意见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待专题研究后印发。八、对县城规划区、黄河滩区的村庄建设和
利北地区土地资源整合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县城规划区内的村庄建设。县城规划区内所有的民房建设工程一律
停止,需要建房的待村庄改造方案确定后统一规划,无房户由镇、村两级协调解决。(二)黄河滩区村庄的建设。黄河滩
区所有的村庄都必须编制建设规划,所有的建设项目包括住房、道路、绿化、防火等设施和养殖园区都必须符合建设
规划,符合滩区建设规定,注重对黄河水源的保护;目前所有的在建项目要一律停止,经审查符合村庄建设规划、符合滩
区建设规定的继续实施,违规项目要坚决拆除。(三)利北地区土地资源整合工作。要抓紧运作成立滨海发展投资公司,
搭建利北滨海经济园区融资、开发、争取上级扶持的载体和平台。要严格利北地区的土地管理,国土部门要建立起整
个利北地区的土地管理档案,收集、整理、规范涉及所有乡镇、村的土地承包、转包合同。九、对县政府当前工作提
出了明确要求。要切实抓好黄河防汛、内河防汛、城市防汛和防雹减灾等工作,加快城市和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进度,加
大工业、服务业和农业重点项目推进力度,毫不放松地抓好安全生产,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各项工作紧张有序推进,
为完成全年任务打下良好基础。
第7次 7月7日上午,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听取了县政府班子成员近期工作安排情况的汇报,对当前几项重点
工作做了进一步安排。一、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狠抓
隐患整改工作,对当前能够治理的安全隐患,要坚决治理彻底;一时难以解决的,要采取有力防控措施,确保不出问题。
二、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对有关问题要搞好系统研究,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切实解决工
作不细、不实的问题。要抓好力能热电公司停产治理工作,尽快完成环保监测设施安装,同时积极向市供电部门协调争
取供电指标,把企业停产损失和造成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县建设局要系统地研究县污水处理厂的管理和运营问题,环
保部门要提前介入,确保污水处理工程发挥应有的效益。三、抓好当前社会稳定工作。会议要求,要切实抓好信访积案
的处理,认真落实包案责任,对已有处理意见的案件,要加快推进,一次性处置到位;对暂时难以处理的案件,要做好稳控
工作,确保不出问题。要切实加强社会面上的治安稳定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大治安防控力度,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维护良
好的社会治安秩序。要按照上级要求,全面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奥运会安全保卫工作。四、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会议要
求,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将修订后的各项应急预案印发,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
学习,掌握预案运行程序和工作要求,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特别是公安、经贸、安监、水利等有关应急管理牵头部门,
要充分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旦发生公共突发事件,预案能够迅速启动,突发事件能够得到快速有效处置。各县长要抓
好分管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的督导。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工作, 确保信息报告及时和联络畅通。县政府班子成员要保证
24小时通讯畅通。五、抓好防汛工作。会议要求,要全面贯彻“三个宁可”的要求,切实做好黄河防汛、内河防汛、城
市防汛、沿海防风暴潮和防雷电大风冰雹等工作。对可能发生的灾害,“宁可信其大、不可信其小”,要落实责任,制
定预案;对存在的各类隐患,“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要全面排查,彻底治理;对队伍、物料、应急措施等各项准
备工作,“宁可备而不用、不可不备”,要组织演练,建立动员机制。六、抓好“三网”工程建设。会议要求,要继续推
进“三网”工程建设,坚持常年不停工。要加强工程“断带”、“死角”治理,做好工程管护工作。已栽植成活的树木,
要搞好后期管护,确保绿化效果;枯死的树木和工程区域内的杂草,要及时清除;尚未栽植树木的区域要做好翻土、压碱
工作,为今后植树创造条件。县“三网”办要及早制订今年秋冬“三网”工程建设规划和方案,报县政府研究。七、加
快推进项目建设。会议要求,要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上,集中精力抓项目、促发展。对已确定的工业项目包括技改、
扩产和新建项目,要认真落实项目推进责任制,逐个项目抓落实、促开工、促进度、促投产;对达成意向的招商项目,要
靠上抓推进,推动项目尽快升级落实;对尚未竣工的城市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别是城区集中供暖及津三路改造工程,
要按照既定的施工计划,加强调度、加快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同时,要论证、储备一批重点项目,保持固定资
产投资的持续稳定增长,增强发展后劲。八、做好半年总结和考核工作。会议要求,县政府班子成员和各级各部门、单
位要对今年以来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研究、制定好下半年工作计划,为完成全年任务打好基础。
第9次 9月8日上午,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研究了部分政府工作人员职务任免、县财政局公开招考工作人员、
建设社会保障卡系统、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经济适用房建设、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事宜,传达了全省县域经济工
作会议和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精神,对当前有关工作做了进一步安排。一、听取县人事局吴忠明关于任免刘学
仁等工作人员职务和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扈长青等工作人员职务的汇报。会议同意县人事局根据县委任免通知精神
提出的关于任免刘学仁等工作人员职务的报告,确定以县政府文件形式行文公布。会议同意县人事局根据县委任免通
知精神提出的关于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扈长青等工作人员职务的报告,确定按程序提交县人大常委会研究。二、听
取县人事局吴忠明关于县财政局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情况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县人事局提出的《利津县财政局公开考
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确定成立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要求,认真组织好人员考选工作。三、听取县劳
动和社会保障局薄新强关于建设社会保障卡系统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政府分管副
县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有关人员集中办公,开展工作。劳保、人事、民政等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责,密切配合。(二)
加大宣传力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搞好社会面上的宣传,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提高社会公众对社会保障卡系统建
设的认知度。(三)分步进行,稳妥推进。先从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社会保障卡工作做起,成熟一批,推进一批。要研
究好工作程序,建立严密的责任体系,确保信息采集、录入真实准确。(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社会保
障卡系统建设资金支持。四、听取县建设局高守东关于《利津县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汇报。会议原则
同意县建设局提出的《利津县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由县建设局根据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
改完善。会议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建设部门要起草专门的宣传提纲,把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工作的实施范围、
申报条件、申报步骤和审批程序向城区群众搞好宣传。(二)加强领导,齐抓共管。成立副县长陈永民任组长的廉租住
房货币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民政、财政、城区管委会等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搞好配合。(三)严格程序,实行动
态管理。要严格履行申报、审核、公示、审批和资金发放程序,对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正、透明。要对补
贴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补贴对象的申报资格和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四)抓好廉租住房补贴资金的筹措和管理。
五、听取县建设局高守东关于利津县经济适用房建设实施意见的汇报。会议要求,建设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外地经济
适用房建设经验,牵头制订符合利津实际、可操作性强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工作方案》。城市低收入家庭经济适用住
房,主要通过政府直接组织建设、回购房地产开发商配建的小户型商品房、货币补贴三种途径解决;经济适用房建设资
金,主要通过拍卖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收益、争取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财政投入等渠道解决。要严格限定经济适用
房申购范围和条件,制订严密的申报、审核、审批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对经济适用房的使用、交易提出明确要求,保
障经济适用房建设和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六、听取县农业局王德亮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汇报。会
议要求,(一)农业部门要根据与会人员提出的要求,对全县工作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提交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
导小组、县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二)农业水费要严格按亩次数收取。(三)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
行的工作方案,确保把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七、传达全省县域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理论学习
中心组读书会精神。会议确定,9月下旬召开乡镇经济工作会议,县政府办公室要组织力量,开展调研,牵头搞好会议的
筹备工作。八、对当前有关工作做了明确安排。会议要求,(一)要积极推进经营城市工作,新成立的县城市投资发展建
设服务中心由副县长陈永民分管,要抓紧组建县城市投资发展建设有限公司,相关工作形成意见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
究。(二)要抓好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工作,争取国有资产最大收益,县宾馆经营机制改革工作继续由副县长陈永民负责。
(三)要进一步理顺利津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建设部门要强化对城区包括开发区规划建设行为的集中统一管
理,制定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四)要抓好社会稳定和信访工作,加大治安防
控力度,认真排查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不发生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和信访事件。(五)要抓紧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打好“隐患治理年”第四战役,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六)要
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对各类违法违规排污企业,要坚决治理到位,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由副县长胡春明协助副县
长陈永民抓好污水处理厂管理运行工作。(七)抓好重点农业项目建设。抓紧编制利北4万亩渔业示范项目区建设规划
和食用菌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提报黄河生态公园“观光农业”项目和北岭乡高效蔬菜示范园项目,积极向上争取扶持。
各乡镇要集中精力培植渔业、生猪、肉羊等标准化程度较高的特色园区,带动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八)要认真开展机
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借调人员清理工作,切实规范临时聘用人员管理,严肃人事、编制和财经纪律。
第10次 9月28日下午,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听取了城区集中供暖改造工程建设和供暖增容费收缴情况的汇
报,研究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招聘协勤人员、2008年度农业水费征收、今冬明春全县农业重点工程建设等事宜,对当前
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听取了县建设局高守东关于城区集中供暖改造工程建设和供暖增容费收缴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一)县建设局要全面加强城区集中供暖和津三路改造工程调度,派驻得力人员督导工程施工,确保10月15日
前全面完成集中供暖改造工程建设,组织好试运行,11月15日实现集中供暖工程的正常运行。(二)要认真抓好新增用暖
户特别是津苑小区住户的供暖增容费收缴工作。县政府班子成员要召开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会议,统一对供暖增容
费收缴工作的认识,加强工作调度,确保按期完成收缴任务。(三)抓好力能热电公司电煤储备工作,确保电煤的正常供
应,确保电厂的正常运营,确保集中供暖工程的用热需要。二、听取县人事局吴忠明关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招聘协勤人
员有关问题的汇报。会议同意县人事局提出的关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招聘协勤人员的工作意见,确定县公安局交警大
队招聘协勤人员45名,县财政负担协勤人员工资补助每人每月300元。三、听取县水利局刘朝君关于2008年度农业水费
征收工作意见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县水利局提出的2008年度农业水费征收工作意见,确定由县水利局根据与会人员
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会议要求,(一)2008年度农业水费征收工作,要本着以支定收、逐年
递减,严格按亩次数收取、适度平衡和落实终端水价最高限价政策、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组织实施。(二)要严格工作
程序和时限,严肃工作纪律。(三)农业、水利等部门和各乡镇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规范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确保
社会稳定。(四)河务、水利部门和各乡镇要建立供、用水台账,实时记录各乡镇、各村、各户、各地块的引、用、蓄
水情况,为明年水费征收工作提供基础依据。四、研究了今冬明春全县农业重点工程建设实施意见。会议原则同意县
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今冬明春全县农业重点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确定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农口有关部门根
据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五、对当前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要求,(一)要加强
经济运行分析调度。认真分析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加强对第四季度经济运行特别是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的调
度,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二)要抓紧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县长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对分管系统、
分管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调度, 打好“隐患治理年”第四战役, 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三)要抓好
“问题奶粉”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县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大乳制品经营场所检查力度,发现有问题
的乳制品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和报告措施,杜绝不合格乳制品流入市场;县卫生部门和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全面做好病
患儿诊断、筛查工作,确保病患儿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县农业、畜牧部门要积极帮助奶农做好鲜奶运销工作,解决“卖
奶难”问题,保护好奶农的生产积极性。(四)要加强国庆长假期间的值班、调研工作。县政府班子成员要带头做好节
假日值班工作,拿出一定时间到所联系乡镇、企业和分管部门、单位开展调研,确保节假日期间值班无空档、工作不断
档。(五)要加强旅游安全管理。要加强对单位外出旅游人员的安全教育;国庆节和“老人节”期间,不允许以单位名义
组织机关职工、离退休人员外出参观旅游。(六)要迅速完成拆迁工作,加快推进东营百货大楼利津分店建设。
第11次 11月3日上午,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听取了城区集中供暖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确定事项督查方案和全县冬季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10
月30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当前有关工作做了进一步安排。一、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
会精神、落实10月30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要求,县政府班子成员要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
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高潮,认真阅读原文,学习会议文件,把会议精神吃透。要抓好10月30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
的落实,按照会议要求,落实责任,迅速开展工作。二、听取了县建设局高守东同志关于城区集中供暖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一)督促供暖企业尽快完成供暖准备工作,确保能够提前3个工作日正常供暖。由副县长陈永民负责。(二)
协调有关单位尽快完成新增用暖户供暖增容费的收缴工作,同时组织好取暖费收缴工作。由副县长陈永民负责。(三)
督促热电企业搞好设备调试,组织好生产运行,确保供暖需要。由燕浩林同志负责。(四)往年涉及到供暖企业、热电企
业之间的债权债务等遗留问题,要另行处理,确保不对今年的供暖工作造成影响。由副县长陈永民负责。三、听取了县
督查局赵培平关于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定事项的督查方案和县安监局薄纯友关于全县冬季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
动实施方案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县督查局提出的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定事项的督查方案。会议确定由县安监局
按照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对全县冬季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作进一步修改,经县政府办公室把关后印发。
会议要求,(一)迅速行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立即展开自查、检查和整改工作。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
动期间,各有关部门、单位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检查,可不另行报批。(二)坚持边检查、边治理、边整改、边
督导。各单位、各企业组织的自查和整改,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系统内检查和整改,各牵头部门组织的专项检查和整
改,督查部门的督查,县政府责任领导的调度,要贯穿于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始终。(三)认真细致地开展工作。各
项自查、检查、督查和督导工作,都要建立台账,详细记录检查责任人、检查内容、查出的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进展
情况,把检查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各项隐患整改到位。(四)加强调度。县政府各责任领导、督查部门和县安委会办公室,
要坚持每月两次对大检查活动进行督查和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四、对当
前有关工作做了安排。会议要求,(一)做好迎接全市综合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由常务副县长燕浩林负责。(二)抓好
产业规划编制工作,科学规划确定产业定位和布局。由常务副县长燕浩林负责。(三)抓好“利津发展论坛”成果的归
纳总结工作,将论坛期间有关领导、专家和外商提出的意见归纳整理,形成指导意见。由常务副县长燕浩林负责。(四)
统筹推进今冬明春农业重点工程建设,扎实、稳妥地抓好农业水费收缴工作,尽快制订滨海现代渔业示范区、蔬菜生产
示范园等农业示范项目建设规划。由副县长尹芳田负责。(五)制订城区饮用水源建设、宫家干渠渠首泵站建设、宫家
干渠城区段治理、平原水库建设、骨干排河疏浚治理等水源建设方案,编报项目,积极向上争取支持。由副县长尹芳田
负责。(六)严格控制农村承包土地调整。从现在起,所有村庄一律不得随意对农村承包土地进行调整;因特殊原因确需
小调整的,须由村集体提出申请,经乡镇政府审核,报县农业局审批。由副县长燕浩林、尹芳田负责。(七)规范利北地
区土地承包、租赁行为。从现在起,利北地区土地的承包或租赁,一律由县政府或委托县国土资源局统一办理,坚决杜
绝违规承包、违规租赁、层层转包等行为。由副县长燕浩林、宋学华负责。
第12次 11月21日晚,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听取了城区集中供暖工作情况、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
了2008年度义务教育费征收、利津县首席技师选拔管理、退役士兵安置、政府采购管理、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陵
园墓地开发等事宜,对当前有关工作做了进一步安排。一、听取了县建设局高守东关于城区集中供暖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对当前城区集中供暖工作研究了意见,对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措施。二、听取了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伍向
平关于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同意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提出的在全县全面推行“一孩放环、
二孩节扎”避孕节育措施的意见,确定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按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议。三、听取了县教育局李
建永关于征收2008年度义务教育费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县教育局提出的意见,确定由县教育局根据会议研究意见作
进一步修改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议。四、听取了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薄新强关于利津县首席技师选拔管理意见的
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的意见,确定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会议研究意见,对《利津县首席
技师选拔管理办法》作进一步修改,经县政府办公室把关后下发执行。五、听取了县民政局焦季平关于利津县2008年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县民政局提出的意见,确定由县民政局会同县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
局根据会议研究意见作进一步充实、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议。会议要求,(一)严格落实安置政策。认真落实上
级有关规定和利津县安置办法,坚持文化考试与档案考核相结合的“双考”安置原则;坚持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公开选
择岗位的原则;坚持县、乡两级事业单位共同安置的原则;坚持政府与企业共同承担安置任务的原则。(二)鼓励退役士
兵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为义务兵及复员士官3万元、转业士官5万元。(三)
继续实行政府指令性安置。2008年全县需安置退役士兵47人,其中,根据市里分配的安置指标,向胜利油田安置2人,黄
河河务系统安置3人,县、乡事业单位安置8人,企业安置或通过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方式安置34人。(四)积极争取安
置经费。民政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保障金和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五)从征兵源头
上严格把关。每年的征兵计划要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不允许超计划征兵,征兵计划以外的兵员一律不予安置。六、
听取了县财政局徐忠华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县财政局提出的意见,确定由县
财政局根据会议研究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议。七、听取了县财政局徐忠华关于利津县政府投资
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汇报。会议指出,出台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于规范政府投资使用程序、提高项目资
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要求,由县财政局根据会议研究意见作进一步修改。一是进一步明
确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适用范围。二是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具体流程和部门管理职责。八、
研究了县陵园建设和墓地经营开发工作。会议对推进陵园建设和墓地市场化开发提出了具体意见。九、对当前有关工
作做了安排。会议要求,(一)抓紧测算今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提出明年计划。(二)尽快研究提出明
年全县重点工程、便民实事项目建设计划。(三)分别抓好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扶持政策和项目、国债资金
扶持项目的争取工作,搞好立项督查。(四)尽快研究提出城市投资发展建设有限公司资本注入方案。(五)根据市政府
近期出台的关于改善民生的七项措施,研究提出我县改善民生的财政政策。(六)抓好年底前需兑付财政资金的筹措工
作。(七)加快推进利津宾馆经营机制改革。(八)抓好《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工作。(九)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和维护社会
稳定工作。
第13次 11月25日上午,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听取了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和2009年计划指标
测算情况的汇报,研究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城市投资发展建设公司组建、2009
年便民实事及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等事宜,对当前有关工作做了安排。一、听取了县财政局徐忠华关于利津县政府非税
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县财政局提出的《利津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确定由县财政局根
据会议研究意见作进一步修改,经县政府办公室把关后,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执行。二、听取了县财政局徐忠华关
于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当前我县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还不够规范,资产使用效益较低,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非常必要。会议原则同意县财政局提出的《利津县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确定由县财政局、县政府
办公室和法制办根据会议研究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按程序行文发布执行。三、听取了县财政局徐忠华关于利津县国
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方案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县财政局提出的《利津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由县财
政局根据会议研究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议。会议要求,财政部门要从方便部门工作的角度出发,
处理好遇到的新问题,为县直部门提供优质的财政服务;在工作步骤上,可根据人员力量、工作量等情况分期分批组织
实施;要认真抓好人员培训、网络运行、会议筹备等工作,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实施打好基础。四、听取了县发展和
改革局薄惠清关于县城市投资发展建设有限公司组建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对县城市投资发展建设有限公司组建工作
研究了意见。五、听取了县发展和改革局张宝民关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和2009年计划指标测算情况
的汇报。会议指出,制定科学、合理的计划指标体系,对于正确指导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本着实事求
是的原则,根据经济形势变化,对2008年度预期指标作适当调整,科学制定好2009年度的指标计划,为正确指导全县经济
社会发展提供合理依据。会议要求,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根据会议研究意见对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
指标和2009年计划指标作进一步测算和修改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六、听取了县发展和改革局张宝民关于
全县2009年便民实事及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方案的汇报。会议要求,由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会议研究意见对全县2009年
便民实事及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
第14次 12月15日上午,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通报了近期工作情况,认真分析了形势,对当前工作作了安排。
会议要求,(一)认真搞好2008年度工作总结,研究制定2009年工作计划。县政府办公室要对拟提交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
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作进一步修改,发改、财政部门要抓紧起草好计划、财政方面的报告。(二)加强经济运行
调度。要全面做好企业服务工作,协调好银企关系,保障企业健康运行。要抓紧抓好农业农村重点工程特别是“三网”
工程建设,确保按期完成任务。要加快运作一批“短、平、快”项目,促进农民冬季增收。(三)做好迎接市委、市政府
和上级业务部门年终各项督查、考核准备工作。要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强化工作措施,争取好的考核成绩。(四)组织好
对县直部门和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各乡镇和各
部门、单位的工作成效, 达到激发干劲、增强信心、弘扬正气的目的。考核工作12月底前完成。(五) 抓好退役士兵
“双考”安置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确保不出问题,
营造公正、公平的就业环境。(六)推进国有土地清理整顿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成立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利津
县国有土地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燕浩林、宋学华、马波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抓紧开展工
作。(七)抓好财税工作。要加强财税收入调度,足额完成收入任务。要抓好今年财政决算和明年财政预算编制工作。
要积极筹措资金,做好农民征地补偿金和有关政府投资项目欠款兑付工作。(八)抓好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要把
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放在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上,特别要加强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检查和治理,确保不出事故。会
议确定了县长助理国伟的工作分工。

【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第1次 1月10日下午,副县长尹芳田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研究了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管护有关问
题。
参加会议的有:县长助理、县水务局局长燕观才,县水务局副局长、自来水公司经理杨秀森,盐窝镇党委书记陈志
峰,北岭乡党委书记李月英,虎滩乡党委书记崔文凯。会议确定,(一)各乡镇负责加强村内管网建设,实施好入户延伸工
程,进一步提高集中供水入户率,切实解决好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二)为加强对集中供水工程的管护,分别在陈庄镇
与北岭乡交界处、北岭乡与盐窝镇交界处、盐窝镇与虎滩乡交界处等地段安装阀门水表等设施,所需费用由县水务局
承担,县自来水公司负责安装,确保1月17日前完成。(三)集中供水工程正式供水后15天为试运行阶段,管线维修等由原
施工乡镇负责。集中供水工程正式运行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境内管线、阀门水表等公用供水设施原则
上由属地乡镇负责管护。同时,陈庄镇境内为北岭乡、盐窝镇、虎滩乡供水的公用管线由县自来水公司负责管护;北岭
乡境内为盐窝镇、虎滩乡供水的公用管线由北岭乡负责管护,所需费用由盐窝镇、虎滩乡按照乡镇用水比例共同承担,
试运行一年。(四)集中供水工程试运行结束后,确定乡镇用水总表底数,并以此为基数,按2元/方的标准收取水费。水
费收缴工作由陈庄镇、盐窝镇、北岭乡、虎滩乡人民政府分别负责,每月定期将水费上缴县自来水公司。(五)目前仍
饮用原水的乡镇、村要立即停用,尽快接入集中供水管网,确保当地群众用上卫生洁净的自来水。
第2次 3月18日上午,李延成县长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利津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
规划控制管理工作。参加会议的有:县委常委、副县长陈永民,利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张炳忠、副主任薄惠清、国
土分局局长杨奠基,县国土局局长马波、主任科员陈建军,县督查局局长赵培平、副局长张建春,县行政执法局局长丁
泽滨、副局长韩保民,县公安局政委薄传民、副局长宋湘安,县建设局副局长高守东,县建设局副局长、开发区规划建
设局局长仇兴军,利津镇党委书记贾学坤、副镇长张洪涛,北宋镇党委书记王俊生、副镇长李荣东。会议原则同意开发
区管委会拟定的《关于加强利津经济开发区规划控制管理工作的意见》,确定由开发区管委会、县建设局进一步修改
完善,经县政府办公室把关后印发实施。会议要求:(一)抓好村庄规划编制。由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薄惠清牵头,县建
设局副局长高守东和利津镇副书记陈崇峰、北宋镇副书记牛建民配合,组成专门班子,立即对开发区内有关村的村庄规
划进行调整完善。(二)抓好规划控制管理。开发区内各类建设项目要严格按规划控制管理要求组织实施,规划控制管
理区内除规划中的利十一路以北、津九路以西外为重点控管区。(三)抓好《意见》实施的保障机制建设。成立开发区
规划控制管理工作督导小组,薄惠清任组长,具体负责违规违章建设事项的调查处理及协调工作。(四)抓好工作责任落
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开发区分区规划的具体实施及规划控制管理工作;县建设局负责监督指导县城总体规划和开发
区分区规划的实施;县国土局负责做好区内村庄规划和“城中村”改造方案的指导工作,严格宅基地审批管理行为;利
津镇、北宋镇负责辖区内相关村的规划控制与管理工作;县行政执法局负责根据建设局、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的规划控
制管理要求,配合有关镇做好违规建设的防范及查处工作;县公安局负责配合有关镇、部门做好违规建设案件的查处及
社会稳定工作;县督查局负责有关事项的督查落实及考核调度工作。
第3次 4月21日上午,县委常委、副县长陈永民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对重点工业项目推进有关问题
进行了专题研究。参加会议的有: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尚胜波,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道明,利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主任张炳忠、县发改局局长张宝民、县环保局局长黄培银、县经贸局局长陈其文、县外经贸局局长扈永来、县质监局
局长李温真、县工商局局长李永福、县人行行长王学亮、县建设局副局长高守东、县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陈建军、县
科技局副局长李民及有关企业负责人。会议认为,利津福来铜业有限公司10万吨/年铜阳极板和利津天仁金属有限公司
10万吨/年铜阳极板两个项目属于废杂铜再利用项目,经考察论证不属于铜冶炼项目,不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由县发展和
改革局负责备案,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县环保局负责对两个项目环境保护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会议要求,(1)利津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县经贸、发改、环保、科技、建设、外经贸、质监、工商、人行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工
作要求,全力为项目建设搞好服务;(2)县督查部门负责对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进行立项分解、专项督查,推进
项目实施;(3)县经贸、金融部门负责帮助企业做好融资工作,抓好市银企洽谈会签约项目资金的落实。
第4次 4月26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燕浩林在办公室主持召开会议,对利北养殖专用路建设问题进行了专题研
究。参加会议的有:县长助理、县交通局局长陈志,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左振明,利北工委主任、刁口乡党委书记王乃
全。会议要求,(一)抓好工程规划设计。整个工程要本着“实用、节俭”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设计,确保将利北养殖
专用路建设成为投资少、见效快、经久耐用的利民工程。(二)确保建设资金足额到位。整个工程初步概算为290万元,
其中由县交通局承担110万元、县海洋与渔业局承担90万元、刁口乡政府承担90万元。(三)严把工程质量。要采取公
开招标或议标的方式,选择设备优良、技术先进的一流队伍进行施工,并聘请专门的监理公司进行监理,确保工程建设
质量。(四)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利北养殖专用路建设领导小组,陈志任组长,左振明、王乃全任副组长,张福刚、宋宪
志、孟晓峰为成员,具体负责整个工程的组织调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福刚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交通局、海洋与
渔业局、刁口乡政府要各派一名工作人员现场办公,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6月底前竣工投用。
第5次 7月21日上午,县长李延成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对当前几项重点工作做了安排。一、认真组
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百日行动。会议要求,(一)抓好全县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动员会议的落
实。(二)抓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分解、落实。(三)加强对全县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的督查。二、抓
好信访等维护稳定工作。会议要求,当前奥运安保工作已进入临战阶段,各县长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密切关注
社会稳定新形势、新动向,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分管单位的维护稳定工作。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要抓紧
处理解决,同时要认真查找信访案件发生原因,纠正和解决部门工作不规范、服务不到位等问题,避免发生新的信访案
件。会议确定,由副县长立红赴北京奥运安保值班期间,全县公安、信访等方面的维护稳定工作暂由副县长燕浩林负责。
三、加强对村镇规划建设的指导和督导。会议要求,要抓好利津镇违章建设问题的处理,成立由县督查局赵培平、利津
经济开发区薄惠清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顾国江组成的接待小组,每两天调度一次利津镇处理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
将有关情况向副县长陈永民汇报,确保问题彻底解决。其他县城规划区域内的违章建设,由副县长胡春明、田树雨抓好
调度和督查,坚决杜绝违规建设现象发生。由副县长尹芳田负责,利用2个月的时间,研究拟定鲁北畜产品市场改建规划
和盐窝镇畜牧养殖小区建设规划,督促盐窝镇实施西部养殖小区搬迁;鲁北畜产品市场可以考虑实施整体搬迁,盐窝镇
畜牧养殖小区建设不能污染水源,不能影响群众生活,严禁在干线公路两侧100米以内和水源地、干渠周围建设畜禽圈
舍;同时要督促有关单位抓好永馆路利沾交界处残桥修复工作。四、认真落实县委工作指导转变的要求。会议要求,县
工业、农业、服务业领导小组有关成员,要按照县委提出的实现工作指导转变的要求,梳理、确定下半年工作要点,集
中精力抓项目、抓载体、抓重点企业,推动全县经济更好更快发展。要狠抓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的落实,加强对乡镇、
部门工作的指导和督导,特别要加强对乡镇工业项目区、服务业集中区、农业项目区规划建设的指导和督导,及时纠正
乡镇、部门工作中的错误和偏差,确保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要求落实到位。
第6次 9月22日上午,县长李延成在办公室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泰山纺织有限公司3万纱锭精梳扩建项目享受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问题。参加会议的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燕浩林,利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书记李
月英。会议确定:泰山纺织有限公司3万纱锭精梳扩建项目继续享受利津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利发〔2005〕5号)。
(一)以企业2007年底形成的税收为基数,新项目自2008年6月起,扣除2007年税收基数后新增部分,前3年给予实际缴纳
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60%的资金扶持,前5年给予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及共享税以外的所有地方税种全部
金额的资金扶持。(二)自新项目开工建设之日起,3年内免收县级所有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10年内减半征收,上缴市
级以上且有规定幅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下限征收。(三)项目建设规费按工程总造价的1%收取。(四)自新项目开工建
设之日起,10年内免收其水利建设基金和河道工程维护费。(五)县建设、交通、公路、通讯、供水等部门和单位为项
目提供水、电、路、讯等各类设施建设服务,只收取成本费。
第7次 9月22日上午,县长李延成在办公室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利津天仁金属有限公司3万吨/年阳极板项目享
受财政扶持政策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问题。参加会议的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燕浩林,利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
任、党工委书记李月英。会议确定:财政扶持政策方面,扶持天仁金属有限公司工业发展资金163.2万元,并按工程进度
分期拨付。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总投资的30%,县财政拨付工业发展扶持资金48.96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总投资
的60%,县财政再拨付工业发展扶持资金48.96万元;完成全部固定资产投资,县财政再拨付工业发展扶持资金65.28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进度,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鉴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方面,项目继续享受利津县《招商引资优惠政
策》(利发〔2005〕5号)。(一)自新项目投产之日起,前3年给予实际缴纳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60%的资金扶持,前5年给
予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及共享税以外的所有地方税种全部金额的资金扶持。(二)自新项目开工建设之日
起,3年内免收县级所有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10年内减半征收,上缴市级以上且有规定幅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下限
征收。(三)项目建设规费按工程总造价的1%收取。(四)自新项目开工建设之日起,10年内免收其水利建设基金和河道
工程维护费。(五)县建设、交通、公路、通讯、供水等部门和单位为项目提供水、电、路、讯等各类设施建设服务,
只收取成本费。
第8次 9月5日上午,县长李延成在办公室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提高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有关
问题。参加会议的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燕浩林,县委常委、副县长陈永民,县人事局局长吴忠明、副局长毕宜升。
会议确定,(一)根据山东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修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规定的通知》
(鲁人发〔2005〕22号) 和东营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东民〔2007〕
50号)规定,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遗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由230元提高到280元。其中,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死者的
遗属,其补助标准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提高30%,即由280元提高到364元;因公死亡人员的遗属以及孤独单身的遗属,其补
助标准提高20%,即由280元提高到336元。此外,企业离休干部的遗属根据2006年第6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由原每
人每月336元提高到364元。(二)此次调整遗属补助标准执行时间,从我县提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日起计算,即从
2007年7月1日起执行。(三)此次调整遗属补助标准所需经费,按原渠道列支。其中,机关事业单位遗属调整补助标准所
需经费由县机关保险处负担,企业离休干部遗属调整补助标准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负担。
第9次 10月23日下午,县长李延成在办公室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规范津贴补贴有关问题。参加会议的有:县委
常委、常务副县长燕浩林,县委常委、副县长陈永民,县人事局局长、编办主任吴忠明、副局长王永,县财政局局长徐
忠华,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刘庆芝。(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暂按同职级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进行规范,其现
执行的职务补贴、岗位补贴、地方福利补贴、油区补贴和新增房贴合并为“原有补贴”,并增加“新增补贴”,待绩效
工资实施办法出台后再作规范。(二)将离退休人员现执行的原职务补贴、岗位补贴、地方福利补贴、油区补贴和新增
房贴合并为“原有补贴”,并增加“新增补贴”。(三)任八级职员(副科级)及以上职务的,按其对应职务增加新增补贴;
现执行九级职员或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标准(含按专业技术职务增发退休费的)且无职务的,按九级职员(科
员)标准增加新增补贴;现执行十级职员或技术员级工资标准的,按十级职员(办事员)标准增加新增补贴。(四)暂未工
资套改人员,暂按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增加“新增补贴”,待工资套改后再作规范。(五)取得硕士学位且无职务研究生
的津贴补贴执行科员标准。(六)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人事部、财政部出台的特殊岗位津贴予以保留,暂按县人事部门
审批的现执行标准发放。省级以下政府及财政、人事部门出台的以及部门、单位在国家规定之外自行扩大范围或提高
标准的,一律取消。(七)1993年9月30日以前离休且无职务人员,按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划杠确定增加离休费的职务标
准(鲁人薪〔1994〕4号文件)增加新增补贴;1993年9月30日以前退休且无职务的人员,按其1993年工改时已划杠确定的
职务标准增加新增补贴。(八)取暖补贴按职务确定发放标准,职务界定与规范津贴补贴职务的界定一致。取暖补贴发
放审批前调出县外或病故的人员不再发放取暖补贴;取暖补贴发放后、当年12月31日前到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报到上班
的,可补发取暖补贴(在原单位已发放取暖补贴的除外)。工作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牺牲病故后享受生活困难补助的
配偶可按工作人员生前标准的60%计发取暖补贴。
第11次 11月21日晚召开,研究利津县陵园墓地开发经营问题。出席会议的有:燕浩林 、陈永民、由立红、尹芳
田、胡春明、宋学华、陈 志、张宝民、燕观才、毕宜军、马波、焦季平。会议确定,(一)同意将利津县陵园北侧9.48
亩土地用于墓地开发经营。(二)墓地开发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进行,公开对外出售,经营收入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实行
“收支两条线”管理。(三)墓地经营收入主要用于办理用地手续的手续费支出、墓地开发建设成本支出、墓地管理维
护支出、偿还陵园建设欠款,并根据经营收入情况,逐步偿还县财政承担的土地出让金。经营收入的使用,由县民政部
门按照规定的支出项目提出申请,报经县政府批准后,由财政部门按县政府批复意见拨付资金。(四)县审计、财政部门
负责对经营收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12次 11月21日晚召开,听取县建设局高守东关于城区集中供暖工作情况的汇报,对供暖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出
席会议的有:燕浩林、陈永民、由立红、尹芳田、胡春明、宋学华、陈志、张宝民、燕观才、毕宜军、马波、焦季平。
会议要求,(一)统一认识,扎实做好供暖工作。各部门、单位要统一对供暖改造必要性的认识,加强协调配合,主动扎实
工作,确保集中供暖工程的正常运行。(二)高效运作,实现全城正常供暖。县建设局现有的9个工作组,要按照分工继续
深入住宅小区进行排查,发现问题随时解决。县政府班子成员要关注分管系统、单位住宅小区的供暖情况,主动协调解
决有关问题,并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做好解释和政策宣传工作。(三)加强协调,积极处理有关遗留问题。集中供暖工作
由县委常委、副县长陈永民同志分管,包括对热电企业的协调调度一并负责。力能热电公司、天化热力公司及县政府
之间账务问题,由副县长陈永民安排建设、财政部门进行理顺和协调,逐步处理解决。(四)完善机制,保障供暖系统安
全稳定运行。要抓紧制定城区供热管理办法,明确热力公司、热电企业、住宅小区管理机构以及住户的责任与义务,为
供热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要抓紧制定集中供热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充分做好应急准备,科学应对供暖运
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县建设局要向力能热电公司、天化热力公司、供热首站派驻专门值班人员,做好协调工作,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自身难以处理的问题要及时报告。要做好整个供暖系统特别是供热首站、调压站点等关键部位的
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第13次 11 月 24 日,县长李延成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研究组建城市投资发展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问题。参加会议的有:县委常委、副县长陈永民,县长助理、县发改局局长张宝民,县发改局副局长、县城市投资
发展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薄惠清,县财政局局长徐忠华,县国土局局长马波,县建设局局长高守东,县工商局副局长胡树民。
会议确定,(一)成立利津县城市投资发展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企业),李延成兼任公司董事长,薄惠清担任公司总
经理。(二)将利津县凤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利津县城市投资发展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11月30日前完
成公司资产移交;县审计局负责对利津县凤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进行审计。(三)县财政局负责筹集公司注册
资本金,县国土局负责办理划拨土地手续及相应宗地的土地使用证(11月底前完成),县工商局负责办理公司注册登记手
续,县建设局负责做好凤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移交工作,县发改局负责组织土地资产评估等工作。
第14次 11月27日上午,县长李延成在办公室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县供销社10名未分流人员生活待遇保障有关
问题。参加会议的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燕浩林,副县长尹芳田,县人事局局长吴忠明,县财政局局长徐忠华,县供
销社主任刘国贤。会议确定,(一)考虑到这10名未分流人员曾为供销事业做过有益工作,由县供销社按临时人员进行管
理和使用。(二)这10名人员工资标准按上年度全县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掌握,具体发放数额由县供销社根据职
工工龄等因素确定,但不得按照机关或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确定和发放。可按企业职工标准参加社会保险。(三)兼顾历
史原因和工作经费紧张等情况,县财政自2009年1月起每年给予县供销社补助经费15万元。会议要求,县供销社要切实
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稳定。
第15次 12月12日,县长李延成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会议,研究城区集中供暖有关问题。参加会议的有:县委
常委、副县长陈永民,县委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局局长赵培平,县建设局局长高守东、副局长岳春先,县供电公司总经
理、力能热电公司董事长王永春,力能热电公司总经理扈玉民,天化热力公司总经理薄万芳。会上,县政府分别与县建
设局、县供电公司、力能热电公司、天化热力公司签订了责任状, 对城区集中供暖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确定,
(一)由县供电公司指导帮助力能热电公司做好相关工作,保证采暖期内出水温度在55°C?63°C之间,平均出水温度达
到58°C以上。若采暖期内出水温度达不到规定要求,按平均温度每降低1°C扣减总供热费的2%;若热源长期不达标或
出现责任事故、影响供暖大局,取消县供电公司、力能热电公司的评先树优资格和奖励,取消力能热电公司所享受的所
有优惠政策。(二)天化热力公司要做好供热管网的调试、运行、维护、平衡工作,保证用热户室内温度达到16°C以上,
若因天化热力公司责任造成用户室内温度连续三天低于16°C,扣减相应取暖费的两倍;若供暖长期不达标,引发其他问
题, 则取消企业享受的所有优惠政策和奖励,情节严重时按《特许经营协议》实施政府接管,并按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三)建设部门负责协调、推进城区集中供暖工作,随时掌握企业和重点设施的运行状况,及时抽查各用热户的室内温度,
监管好取暖费收缴账户。若因协调督导不力出现问题,取消局机关的年度评先树优资格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一切奖励,
并对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热力办负责同志进行相应处罚。(四)县督查局要把集中供暖工作作为重点内容,不间
断进行督查。以上事项,签订责任状,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
第16次 12月23日下午,县长李延成在办公室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三阳纺织公司等7家企业享受财政扶持政策
及对利津经济开发区2008年以前(含2008年)完成投资企业进行招商认定问题。参加会议的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燕浩林,利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书记李月英,县财政局局长徐忠华。一、关于有关企业享受财政扶持政
策问题。(一)同意三阳纺织公司享受县政府〔2003〕2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确定的优惠政策。(二)同意力能热电公司
享受县政府〔2003〕5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确定的优惠政策。(三)同意盛雅纺织公司一期工程享受县政府〔2007〕2号
专题会议纪要确定的优惠政策,二期工程享受利发〔2005〕5号利津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四)同意顺利化工公司按照
县政府〔2002〕6号专题会议纪要要求,享受利发〔2001〕24号利津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按其中规定的省级高新技术
企业应享受政策,对顺利化工公司2005、2006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40%予以补付。(五)同意腾辉化工公司一期工程享
受利发〔2003〕25号利津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二期工程享受利发〔2005〕5号利津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六)同意翰
博化工、兴虎橱具两家企业享受利发〔2003〕25号利津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二、关于对有关企业进行招商认定问题。
由县发改局牵头,组织县招商局、督查局、审计局、物价局等部门,对利津经济开发区2008年以前(含2008年)完成投资
的企业进行招商认定。达到招商认定标准条件的企业,享受企业注册时间相对应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县政府办公室工作】
文字综合服务 一是加强调研工作。注重吃透上情,了解外情,把握县情,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课题和
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形成了一批有质量、有影响的调研成果。2008年完成重点课题调研成
果1项、 专题调研成果12项, 《关于全县服务业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关于我县软环境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全县乡村债务负担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高青油区经济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全县林权制度改革
情况的调查报告》等多项调研成果引起领导重视,6篇调研报告被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部分建议进入领导决策。二是
加强信息工作。坚持“全员办信息”和“信息专项考核”制度,突出反映领导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加大
信息调研力度,信息服务质量和层次有了明显提高。2008年信息上报数量、采用量均列全市第一。报送的《东营市反
映国家调整部分纺织品出口退税率影响分析及部分企业反应》等8篇信息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其中《东营市大力开展
荒碱地整理开发工程》被国务院领导批示,《东营市多措并举进一步完善教育救助体系》等11篇信息被省政府办公厅
采用,较好地发挥了信息“耳目”作用。三是改进“办文办会”服务。健全完善会议、文件审批制度,大力精简会议和
文件,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发文数量,着力在提高“办文、办会”质量上下功夫,较好地发挥了以文辅政的作用,促进了
政府行政效率的提高。2008年,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召开各类综合会议、专题会议、调度会议50余次,同比减少16%;发文
数量减少12%。同时,加大文字外宣工作力度,组织秘书人员撰写的《关于落实黄河三角洲开发战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
的思考》、《完善农村低保制度,让农民共享发展成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助推县域经济发展》等9篇领导署名文
章分别在《东营市委纪事》、《黄河三角洲研究》、《东营通讯》等刊物上发表,较好地发挥了宣传推介利津的作用。
组织协调 一是加强全县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牵头组织了赴陵县、高唐、茌平和沾化参观考察、政府系统
作风建设月、全县半年现场观摩检查评比、全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大型活动,活动组织严密,有序推进,均达到
了预期效果。会同县委办、宣传部等部门,组织举办了“2008利津发展论坛”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二是加强全县重
要接待任务的组织协调工作。2008年牵头组织接待上级考核、督导、检查、调研等重要活动30余次,每次都认真准备
汇报材料,精心安排考察路线,悉心安排会务接待,充分展示全县有关方面工作成果,赢得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三是
加强应急协调工作。成立了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落实了具体办事人员,修订印发了《利津县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利津县防暴雪应急预案》等27个专项应急预案,并督促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建立或明确了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落实了
应急管理人员,初步建立起了全县反应灵敏、配套联动的应急管理体系,极大地提高了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严格落实24
小时值班制度,在突发性、应急性事件的处置工作中,做到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指挥畅通、协调有力。
工作督查 把督查工作重点放在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的落实上,放在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上,创新方式方法,完善
考核机制,确保工作实效。对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都会同督查部门出具
《督查通知单》,进行跟踪问效,并定期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对每周县长办公例会确定的重点事项,都及时制定《一周
重点工作安排》,并搞好督促落实。对每次人代会、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议提出的建议、意见和议案,政协会议提出
的提案,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都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会同督查部门定期搞好督查调度,并及时将
落实情况向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出汇报。2008年共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6件, 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
78件,当面回复率和代表、委员基本满意率均达到了100%。
法制服务 一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从
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政务公开等方面对行政执法部门提出了明确要求,提高了政府部门依法
行政水平。二是从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核入手,加强政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今年先后审核规范性文件15件、供水等
合同3件,规范出台《利津县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试行)》、《利津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等文件8件,
修订规范性文件2件。三是从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入手,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今年先后为688名符合条件的执法人
员换发了新式执法证件,组织120名新申领执法证人员进行了资格考试。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依法受理行政复
议案件10件,协调处理2件,正式受理8件,保障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政府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五是认
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理工作,今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访60余件(次),其中直接协调处理20余件(次),妥善协调解
决了一些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外事侨务、打私等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绩。
制度建设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办公室各项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建立健全了涵盖各个工作环节
的科学管理制度,使办文、办会、机要、侨务、值班、接待、财务、保卫、车辆管理、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都做到了
有章可循、规范运作。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车辆燃油维修定额管理办法》、《接待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
《信息工作责任考核制度》,改进了考勤制度、值班制度、学习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实行了物品集中采购、车辆定点
定额维修等一系列管理措施,使办公室各项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确保了办公室各项工作的高效有序运
转。
队伍建设 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干部职工素质的关键,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争做学习型干部。积极推进机关“争
当排头兵”、政府系统作风建设月活动,不断加强对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教育,在办公室叫响了“六个不让”,即:不让领
导布置的事情在自己手里延误,不让领导批件在自己手里中断,不让正在办理的文件在自己手中积压,不让各种差错在
自己这里发生,不让来办公室办事的同志在自己这里受到冷落,不让县政府及办公室的形象在自己这里受到影响,形成
了人人争做干事创业排头兵、领导放心、群众满意公务员的良好氛围。
精神文明建设 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建立精神文明建设与业
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的工作机制。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和退休老干部参加老年
人健身运动会、山东省老年人健身秧歌赛、为四川灾区捐款等活动,丰富了干部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认真落实社会
治安领导责任制,实现了“四无”(无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无影响重大的群体性事件、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法轮功
分子聚集滋事事件)工作目标。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没有发生任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问题。机关工会、党
建、妇女、共青团等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廉政建设 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审批制度,加强对县、乡政府及其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年共审
批购买公务用车58部,拒批不符合规定的公车16部,促进了节约型政府建设。注重加强党性党风教育,强化廉洁从政意
识,教育引导班子成员带头反省自我,做到警钟常鸣,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廉政建设和本职工作中为干
部群众做出表率。

【法制工作】
组织领导 县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听取依法行政专题汇报,及时调度,分析
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县里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
责同志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充实;各乡镇和主要执法部门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
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加大监督考核力度,
将依法行政纳入政务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了《利津县依法行政考核细则》,由法制部门具体组织对各乡镇
和执法部门进行考核,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立足长远,超前规划,在充分调研、科学论证、广泛听取意见的
基础上,出台《利津县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6?2010)》,提出了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运转高效、程序合法的执法机
制,行政执法评议和监督机制等目标,并对五年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五年规划的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奠定了基础。出台《利津县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利政发
〔2008〕3号),进一步明确依法行政要求,夯实了依法行政工作基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研究制定《利
津县2008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明确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重点,确保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做到有重点、有计划,实现了
规范化和制度化。围绕提高依法行政理念,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出台《利津县人民政府领导集体学法制度》(利政
办发〔2008〕18号),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今年共组织县政府领导集中学法4次,通过邀请法院、党校等人员授课和收
看法制讲座录像等有效形式,县政府领导系统学习了《物权法》、《土地管理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等法律和政策,
依法决策意识明显增强;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资格考试,7月份,法制和人事部门联合举办了为期一周的行政执
法骨干人员培训班,并利用一周时间,分成两个检查组,对全县各执法部门内部行政执法队伍培训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
10月份,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核和清理,为688名符合条件的执法人员换发了新式执法证件,组织120
名新申领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进行了严格的资格考试,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今年以来
共组织法制报告会、文艺巡演等各类法制宣传活动10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相继开展了法制进农村、进社区、
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油区等系列活动,依法行政、依法行为的理念深入人心;以市县开展“百日安全集中整治”
活动为契机,邀请市法制办领导为我县交通执法人员授课,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中的
宣传和培训作用,在督促部门搞好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的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受执法部门邀请,积极为部门搞好公共法律
知识的培训,进一步扩大了法制机构影响;积极指导和督促各级各执法部门加大对外法制宣传力度,今年以来共向东营
日报、市政府法制网站、省级各类专业刊物或网站等媒体投稿200余篇,刊发30余篇,扩大了利津县依法行政工作的对
外影响力。高度重视政府法制建设,配齐配强县政府法制办领导班子,并督促各主要执法部门设立独立的法制科室,配
备专职工作人员,各级对法制机构所需的人、财、物都尽最大努力给予支持,使法制机构人员、规格、办公条件更好的
与新形势下依法行政工作相适应。
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核 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制定出台了《利津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严格审核、把
关和批准程序,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切实可行。一方面,严格把好法律关,坚决禁止违法许可、收费、
罚款等项目的出台,杜绝政府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法制化的倾向发生;另一方面,严格把好文字关,按照精简、效能的
原则,切实杜绝照抄照搬脱离本地实际的文件出台。2008年,先后出台城市集中供热、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抚恤定补优
抚对象资金管理、首席技师认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等规范性文件7件,在下发公布执行的同时都及时在利津政务信息
网站进行公开,并按要求向市政府法制办进行报备。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评价制度,对不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
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视情况予以修改或废止,今年共修订规范性文件1件。探索实行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下发
《关于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的通知》,对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单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严格进行备案审查,坚决杜
绝不合法文件的出台,今年以来共审查各类文件6件。实行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制度,对集中供天然气、风力发电开发等
影响大、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组织召开听证会进行讨论,充分听取各界意见建议,确保政府决策符合
我县实际,顺应民心民意,避免造成重大损失。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发《利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
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部署开展了新一轮行政项目清理工作,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
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
政府法制监督 继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出台《利津县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
执法行为,落实责任追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在抓好日常监督的基础上,6月份,利用一周
时间,组织法制、监察、司法等部门,以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为主要内容,兼顾行政处罚、收费等方面,对全县48个
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监督检查,对部门在执法程序、执法依据公示公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对执法人员
在执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进一步提高了全县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制度,从档案、法制部门抽调人员对全县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案卷进行了认真评选,针对每个单位报送的案卷中存在的
问题下发整改意见,限期进行整改,并根据评选的情况出台了《利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
报》,对行政执法档案工作的好做法及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总结,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要求,对评选出的10部
优秀案卷以县政府办公室的名义进行了表彰。根据上级要求,部署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目前各行政执法
部门、单位正进行认真自查和梳理,计划将该项工作作为明年政府法制工作重点。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明确县信息
产业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级各部门、单位也明确了具
体机构、负责人及联系人;先后下发《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利
津县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等6个指导性文件和通知,县信息产业部门组织人员对本届政府以来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
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清理,各级各部门单位和有关企业也都组织整理了本单位2003年-2007年政府
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显要位置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设政府领导、组织机构等14个子栏目,各乡镇和县政府部门子网站也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指南及目录等资料及
时补充完善,方便群众查询使用,确保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得到全面正确贯彻执行。
行政复议应诉 把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牢牢抓在手上,加强对《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的宣传,不断扩大行政复议案源,
畅通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救济渠道。积极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方式,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
正确的,耐心向申请人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积极引导其履行职责,撤回申请;对案情简单,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明显
错误的,立即与被申请人沟通,指出其错误所在,督促其改正执法行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再引导申请人撤销复议
申请,避免了行政机关败诉的尴尬局面,较好的维护了行政机关的形象。2008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件,协调解决4件,
依法受理8件,其中维持2件,依法终止5件,正在审理1件,行政管理相对人均表示满意。积极并依法进行行政应诉,县政
府应诉案件1件,行政行为得到了司法机关的依法维持。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上报工作,准确、及时向上级
法制部门反映利津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法制机构在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对事关全局的土地、
教育等信访疑难案件主动介入,积极向党委、政府出谋划策,并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将不稳定因素化解
在了萌芽状态,较好的发挥了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李守东 郭玉才)

【督查工作】
决策督察 进一步强化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把督查考核工作与决策服务有机的结合起来,注重研究具有全局性、
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着重抓好决策前的深入调研、决策中的主动协调、决策后狠抓落实“三个环节”,为县委、
县政府领导提供全过程、多层次、高质量的服务,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形成《利北地区国有土地清查督导情况汇
报》等26期《领导参阅》,供领导决策参考。
重点工作督察 一是紧紧围绕县委“一二五六”工作思路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发展目标,坚持把落实科学发展、
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作为督查工作的重点,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便民实事,采取现场督查、跟踪督查等有效形式进
行督查,下发了《关于对城市建设项目及便民实事进行立项督查的通知》、《关于对县级领导干部联系重点企业(项目)
进行立项督查的通知》和《关于对全县经济工作暨争当排头兵活动调度会议进行立项督查的通知》等三个重要通知,
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便民实事等工作进行了细化、量化,限定完成时限,将项目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增强责任单位的责任感。截止目前,已对全县重点项目、重点工程、便民实事开展现场督查22次,形成《关于对2008年
城市建设项目和便民实事已开工项目督查情况的汇报》等4篇领导参阅、《关于对2008年县级领导干部联系企业(项目)
进展情况的通报》等9篇督查通报,通过领导参阅、电视媒体、督查通报等形式将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反馈给领导,并在
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使各责任部门自觉与周围有关部门进行对比,促进了重点工作的进展。二是加强对市县重大会议
确定事项的督查, 促进全县各项工作的顺利落实。对《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事项、我县承担的
2008年市“双十项目”、《县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事项、县政府全体(扩大)会议确定事项、全县
经济工作及争当排头兵调度会议确定事项等市县重点工作进行分解立项,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
督导检查,按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进展情况,截止目前,已向市委、市政
府上报《督查专报》13期,下发《督查通报》14期。
考核工作 一是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对督查考核“责任越明确越好、利益越直接越好、办法越简便越好”的总
体要求,参照省、市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全县年度综合考核办法。将开发区纳入乡镇组进行考核,将考核的重点放在经
济建设上,突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大项目建设和财政收入等三项工作(三项工作占千分制考核的70%),设置重大项目
建设加分项,将大项目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着力推动乡镇工业经济的发展。二是审定下发全县90个县直部门、单位的
督查考核目标。三是对全县经济部门及承担市县重点工程、便民实事的部门进行了半年督导,及时掌握全县半年来经
济运行情况,并形成了领导参阅,上报相关领导。四是全面做好迎接市综合考评工作。首先将市委市政府考评指标进行
了分解,使各责任单位进一步明确职责,了解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并定期召开迎考调度会,制定迎考方案,发放到各责
任单位,其次由一名副局长牵头全年多次到承担市政务督查工作的单位进行摸底,并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提出迎接市委、
市政府综合考评的建议与对策,为取得好的名次作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
调度协调工作 通过召开相关部门的联席会,将工程、项目的相关服务单位召集起来进行协商、沟通,千方百计提
高督查工作的效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便民工作 一是接收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批评意见和建议57件,县政协委员提案77件,市人大代表建议2件,
市政协委员提案5件,内容涉及社会经济、科教文卫、群众生活、公路交通、城镇建设及其他多个方面,安排一名分管
局长靠上抓,根据县领导的批复意见,及时下发到有关承办乡镇、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运作。市人大代表建议
和政协委员提案均已办毕,面复率达到100%,满意率100%。二是落实市县主要领导批示,及时跟踪督促协调,及时反馈
督查结果,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2008年办理市县领导批示49件。其中,在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第79号(利北五
号桩土地纠纷事件)处理中,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到现场协调解决,并多次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工作。三是对东滨路利津
城区绕城线两侧违章建筑、各乡镇使用利北地区土地情况、北宋镇单家小造纸厂取缔、城市房产管理、津三路改造拆
迁等工作下发了督查通知单12期,采取督促和帮助相结合的方法,现场检查指导,对进展缓慢的单位定期通报,促进了各
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陈凌云 张增强)

【人事工作】
人才服务 一是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对2006年以来在利津县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了走访慰
问,同时进行了年度考核,确定3名“三支一扶”毕业生考核为优秀等次;申报了2008年基层岗位的“三支一扶”需求计
划,有9名“三支一扶”毕业生来利津县服务。二是人才工作调研。深入力能热电、三阳纺织、津博化工、正和化工等
多家企业进行调研,跟企业人事管理人员进行座谈,赠送《利津县人才服务中心服务指南》,同时对企业人才需求情况
进行调查。三是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及时为用人单位提供人才供求信息,为三阳纺织、绿野菇业、中邑燃气
等公司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毕业生签约40人,并对签约的协议书进行鉴证;为利津县油区治安巡逻大队招
聘30名协勤人员,到外地为油区治安巡逻大队招聘了30余名协勤人员,为交警大队招聘交通协管员32名,为利津县三为
农村电力服务公司招聘46名农电工。四是档案整理、人事代理等工作。对接收的部分毕业生档案进行整理,对人事代
理人员的材料进行了归类、入档;做好毕业生的落户、档案转递、人才流动和就业政策咨询等日常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 一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报名等工作。二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为全面提
升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了《赢在执行》的培训,使他们通过培训学习,
提高了执行能力,据统计,报名参加学习人数达3000余人。三是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专业技术职务的竞争聘任工作。
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意见》和《东营市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意见》,结合各单位实际,本着
精干、高效、合理、优化的原则,提出了全县各事业单位的设岗意见,指导各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竞聘方案,经主管部
门审核报人事部门审批后,由单位组织实施。四是做好专家的管理服务工作。加强与上级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联系,做好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及第五批县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年度考核和跟踪服务工作。通
过对他们进行跟踪调查了解,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
机关事业单位2007年度考核 本着客观公正、注重实绩、民主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全县党政群机关、事
业单位的7232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年度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了批复。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1099人,称职(合格)等次的
5976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3人,不合格1人,不定等次的153人。对在2007年度工作中成绩突出的398名工作人员予以
了嘉奖。
公务员队伍建设 一是根据上级精神, 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 为暂缓登记人员办理了公务员登记手续。制定
2008年度公务员培训计划和招录计划,对报考利津县公务员职位的考生情况进行了审核,对拟录用公务员进行了政审。
二是完成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按照省市部署,召开了全县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会议,对参照
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经多次和市沟通,报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批复,共有18个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组
织符合条件的135人参加了由全市统一组织实施的登记资格考试。三是举办了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班。根据中共中央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精神和省、市关于公务员培训的相关规定,于9?10月份举办了全县公务员更新知识
培训班,共有140名公务员参加了培训。
机构编制管理 一是对全县部分机构职能进行了调整设置。为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信息产业局、市油田物资稽
查支队利津县大队等机构进行了调整设置;将乡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职能由农村经济服务站划转到社会事务办公室(劳
动保障事务所),理顺乡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体制。二是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为全县中小学校、医院卫生院重新核
定了编制,经市机构编制部门核准后分配下达到了各中小学校、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三是完成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在事业单位实施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对全县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进行了公示。通过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实施,实现了编制与实有人员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编制管理,同时也增加了机
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强化了对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的社会监督。同时,对人事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进行
更新和维护。四是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了2007年度事
业单位法人年检,全县63个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合格,注销事业单位法人1个,新设立登记事业单位法人2个。
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服务 一是举办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软件使用培训班,同时对工资软件进行了升级,确保全
县工资管理更加规范。二是做好全县工资福利的日常审批管理工作。为机关事业单位牺牲病故人员核定了一次性抚恤
金;为牺牲病故人员的遗属办理生活困难补助;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了退休手续;对2007年、2008年工资正常
晋升工作和中小学教师、护士提高工资标准工作进行了测算,起草了汇报材料;为7名工作人员认定、更改了连续工龄
时间;对工资制度改革的所有表册、资料进行了整理、编目、归档。三是组织了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
报名工作,为2006年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合格的102名工人办理了岗位证书。
(王 永 刘学杏)

【油区工作】
油区创收 主动与油田单位搞好关系,争取最大支持,全年完成预算外资金上缴任务7000万元,实现了油区经济发
展史上的新突破。
油区秩序维护 一是加强治安宣传。2008年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6次,出动宣传车150余车次,悬挂各类横幅300
多幅,发放宣传材料20000余份。同时,结合争当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排头兵活动,组织县吕剧团编排了以工农共建、油
区治安等为主要内容,以“油地携手,共创未来,和谐春风绿油城”为主题的专场演出,深入到油田各采油厂、矿区及油
区乡镇进行巡回演出10余场。二是调整优化稽查队伍。在原有两个稽查中队基础上,抽调稽查队员同公安干警组成联
合检查组驻扎在北岭乡,组成油区联合巡逻队,在全县形成三点一面的巡逻模式,对重点油区24小时进行不间断巡逻,形
成监管严密的防范体系。三是实行综合整治。相继组织开展了冬季油区综合治理、化工企业非法涉油专项清理、油区
治安秩序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共出动综治、巡逻稽查人员4000余人次,出动稽查车辆800余车次,查扣非法运袋子油车
近70辆,取缔非法收油点14处,取缔私拉乱接天然气点12处,清理整顿超范围经营化工企业13家,进一步净化了油区环境,
巩固和发展了油地共建成果。
油地关系协调 一是创新服务方法。简化《油田施工作业核准证》办理程序,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同时,
根据实际情况,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由原先油田到油区办办理核准证,转变为油区办前往油田施工作业现场办理核
准证,为油田开发建设赢得宝贵时间,受到油田各施工单位的一致好评。2008年共办理《油田施工作业核准证》991份,
协助油田完成施工近1000起,重点确保了河口采油厂在陈庄成立五矿、孤岛到后郭集输509管线改造、物探在利津二个
工区施工等油田开发建设的顺利进行。二是强化服务措施,做到全程跟踪服务。按照“超前、跟踪、善后”的原则,想
油田之所想,急油田之所急,做油田之所需。工作中,坚持对油田施工现场早介入、抓主动,把准备工作做实、做细、做
严、做透。跟踪服务,油田开发建设到哪里,服务队伍就跟到哪里,对施工人员在施工、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
予以帮助解决。善后服务,油田施工完成后,对工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回访,并积极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确保2008年油区工农矛盾纠纷比往年下降近20%。三是做好油田生产临时占地款、青赔款兑付工作。严格执行油田生
产临时占地款、青赔款统一结算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及时把临时占地款和青赔款全部兑付到地方群众手中,切实保护
好地方群众的利益。
协调油田设施拆迁改造 从牺牲地方利益,保障油田开发建设,到协调油田设施拆迁改造,让位地方规划建设,是油
地共建史上的重大转型。2008年,县城津三路拓宽改造和利华益集团“丁辛醇”新上项目区内所涉及的油田地下油水
管线、地上高压线路,均需拆迁改造,涉及滨南、供电、供水三个油田二级单位,工期时间紧,拆迁任务重,针对这种情
况,我们多次到所涉及的油田单位沟通、协调,督促油田单位领导到现场办公,落实迁改方案。在拆迁施工过程中,组织
专人靠上跟踪服务,全力协调化解在拆迁施工中出现的工农矛盾和纠纷,以良好的服务赢得油田单位的信赖,保证了油
田设施拆迁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我县开发建设项目的如期实施。
(刘士杰 崔乐民)

【油地结合工作】
油田设施迁改 县城津三路拓宽改造和利华益集团“丁辛醇”及开发区内企业新上项目区内所涉及的油田地下油
水管线、地上高、低压线路拆迁改造,工期时间紧,拆迁任务重,涉及滨南、供电、供水三个二级单位,县油地办多次到
油田涉及的二级单位沟通、协调,督促油田单位领导到现场办公,落实迁改方案。在拆迁施工过程中,组织专人靠上跟
踪服务,全力协调化解在拆迁施工中出现的工农矛盾和纠纷,以良好的服务赢得油田单位的信赖,保证了油田设施拆迁
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油田帮扶乡镇安居工程 油田帮扶乡镇农村特困群众建设安居工程房80套,其中汀罗镇、北岭乡各27套,虎滩乡26
套,分别由孤岛采油厂、油气集输总厂和渤海钻井总公司各援资80万元予以建设。一是协调油田有关单位达成援建协
议,落实建房计划和建房资金,确保项目启动。二是协调指导有关乡镇,筛选特困群众,确定入住对象,张榜公示名单,确
定建房地址、建房方式和承建单位,确保项目按期开工。三是强化建房环节的督导检查,确保按统一标准按期保质完成
任务。根据全县安居工程会议的要求,结合被帮扶乡镇的实际,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房模式,制定“进度日报制
度”和“周内两次现场察看”制度,根据调度和现场察看的实际情况,及时与乡镇有关领导沟通研究改进措施,加快了
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同时,会同县建设局、督查局、民政局,定期对3个乡镇的安居工程开展专项督查,以全市、全县实
施安居工程的好经验、好做法指导工程实施,推进油田帮扶乡镇安居工程进度。在8月10日前,三个乡镇的80套安居房
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所需240万元建设资金,经多次沟通协调,孤岛采油厂、油气集输总厂、渤海钻井总公司分别落实的
80万元,于9月中旬前全部拨付到位。资金由油地办设专户统一管理,确保实现专款专用,县油地办根据各乡镇的工程进
度全部拨付落实到乡镇。
油地综合协调 一是油地互访,加强沟通交流。油地办主要领导多次与油田单位沟通交流,共走访油田单位27次,
召开各类油地座谈会5次,帮助有关乡镇到油田有关单位协调帮扶、共建事项14次。汀罗镇主要领导先后走访油田单位
16次,召开各类油地座谈会、联谊会8次,征求油地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意见和需求;集输总厂主要领导到北岭乡进行
工作调研,寻求油地帮扶工作的最佳结合点。二是开展油区治理,为油田生产创造良好外部环境。汀罗镇出动宣传车10
余次,开展油区宣传,进一步增强热爱油田、保护油田的群众基础。组织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协同采油厂、护矿队
开展3次较大规模的拉网式油区检查,查处私接乱拉油田水电气30余起,清除盗油隐患10余次,为油田挽回经济损失100
余万元。三是油田有关单位通过帮扶、共建等各种途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汀罗镇多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油田大力
支援,河口采油厂支援资金50万元,水泥管500余根。油田出动大型机械支援农田开发,改善生产条件。北岭乡三网绿化
工程施工,集输总厂支援柴油20吨。虎滩乡七里土地整理项目,油田支援资金40万元;小城镇道路改造工程,油田支援资
金20万元。乡政府主动与油田开展共建活动,争取无偿援助资金10万元。四是靠上协调争取,增加帮扶乡镇工作见成效。
年内,为落实全县“西部突破明集”战略,多次到市油地结合办、油田管理局协调争取将明集乡增补为油田帮扶乡镇,
引起了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正在采取措施进行落实。
(王统平 林永清)

【史志工作】
《利津年鉴》(2008)出版发行 春节前出台组稿方案,4月份资料征集工作基本完成,6月完成初稿并送交印刷厂,8
月由中国国际文化出版社出版发行。《利津年鉴》(2008),对内容和版式进行了调整和改革,在保证内容翔实、资
料丰富、文字简练的同时,对版式进行了精心设计,彩页编排更加规范,内文采用三栏设置,双色印刷,年鉴的档次和品
位有了很大提高。年鉴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突出地方特色和优势,全面记述利津县2007年度政治、经济、文化和社
会诸方面的基本情况,反映了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问题,为社会各界认识、了解、研究利津提供
权威性资料。
指导基层修志 一是派出工作组,对9个乡镇进行了巡回检查督导。二是召开全县乡镇修志工作会议,贯彻全市基
层修志现场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利津县基层修志特别是乡镇修志工作。三是举办利津县乡镇修志培训班,邀请修志专家
从理论和实际操作层面对修志工作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2008年,《利津县财政志》等3部部门志正式出版,《利津
县公安志》、《利津县组织部志》等14部基层志书正在编纂。乡镇志编修开始启动,企业志、院校志、村志等基层志
书的编修,也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为现实服务 一是《利津县辖行政区划演变史略》出版发行。该书记述了从利津置县到2008年期间行政区划的演
变过程,特别是利津县1944年解放以来乡镇区划变迁的历史,为编修乡镇志、村庄志提供了区划变迁的详细资料,是重
要的县情史料。二是《利津县商业文化史话》出版发行。2007年4月开始编纂,先后于2008年4月和10月两次邀请老领
导和专家孙德祯、韩维华、刘春泉、庞长增等在县府召开了该书的审稿会。《利津县商业文化史话》一书对弘扬利津
商业文化,传播诚实守信、不惧艰辛、豁达包容、勇于创新的利津商业文化精神,对发展现代服务业,特别是商贸、餐
饮、旅游等产业提供有价值的史料。三是利用各部门举办培训班的机会,讲授县情知识。县史志办主任明玉华先后于4
月和10月应邀到县委党校讲授县情课,从利津县的由来、物产资源、名人轶事、特产名吃等四个方面作了深入浅出的
讲解,阐述利津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利津人勤劳智慧的优秀品格,受到了学员们的一致好评。
完成省、 市史志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 一是按时完成了省市下达的上报历史文化村镇的任务, 为省史志办编辑
《山东省历史地图集》提供了详实、准确的原始材料。二是配合省史志办筹建山东省史志博物馆,报送了旧志、新志、
古今修志典型人物、志书收藏情况等珍贵史志资料,为山东省历史博物馆的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三是圆满完成了
《山东县域经济三十年》(利津篇)的编辑上报任务。四是高质量完成《山东年鉴》(2008)和《东营年鉴》(2008)
利津部分资料的撰写任务。
史志信息化建设 一是按照全省统一规划和标准,加大利津县情资料库的录入量,年内录入《利津年鉴》(2008)、
《资政文集》等县情书籍,县情资料库总字数达到1000余万字。二是加强县情网站维护更新工作。地情动态新闻每天
有更新,史志动态新闻每周至少更新2次,史志成果出版后30天内及时在网上发布。三是宣传、办刊工作力度加大。设
置专人负责宣传工作,极大的推动了史志工作的宣传和推广,已有多篇史志信息在省情网、市情网和本地媒体上发表。
出版《利津史志信息》2期,新的《利津史志信息》在体例上作了重大改进,包括史志动态、乡镇修志专题、通报等栏
目,专注于宣传利津本地史志工作,注重宣传效果和对史志工作的促进作用。
旧志整理 从2006年开始,县史志办聘请专家具体负责利津县现存四部旧志整理工作,以抢救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
旧志整理工作以校勘为起始,以标点为重点,采取原文整理、简体竖排、疑难注释的形式,对旧志校注整理。经过三年
坚持不懈的努力,几易其稿,2008年12月,四部旧志成套结集出版发行。《利津县志》旧志点注本是东营市第一部旧志
整理成果同时也是山东省第一部将现存旧县志全部整理出来的县级旧志总集。被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委员会评为
东营市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郭忠瑞 燕同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