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719件,结案1722件(含旧存3件),当年收结案平衡。涉案金额9451万
元。
【立案工作】 全年共审查受理民商事案件1076件,行政案件30件,执行案件339件,民事再审案件登
记2件,向审判庭、执行庭分案1500次,一次开庭排期1552次,二次开庭排期 96次。加强了对妇女、儿
童、 老年人、 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其他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对32起案件减、缓、免交诉讼费
11.01万元。
【刑事审判】 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83起127人(未结1起1人)。其中,结案83起128人(含旧存1起2人),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案4起10人、非法持有枪支案1起1人、交通肇事案23起23人、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1起
1人、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1起1人、故意杀人案1起1人、过失致人死亡案1起1人、故意伤害案16起19
人、强奸案1起1人、重婚案1起1人、抢劫案7起22人、盗窃案9起19人、诈骗案1起1人、抢夺案1起1人、
职务侵占案4起6人、挪用资金案1起1人、敲诈勒索案2起3人、故意毁坏财物案3起7人、聚众扰乱社会秩
序案1起4人、贪污案2起2人、受贿案1起1人、玩忽职守案1起2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1人,三
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36人,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61人,拘役2人,管制7人,免予刑事处罚5人,
移送中院指定管辖、 公诉机关撤诉、自诉案件调解结案、裁定驳回起诉等涉案被告人6人。其中处理附
带民事诉讼案件31起,调解结案27起,所有调解结案的案件均过付,矛盾得到化解。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案件33起,占审结案件总数的39.76%,适用被告人认罪程序审理案件28起,占结案总数的33.73%。刑
庭被授予集体三等功、集体二等功和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称号。刑事审判工作被山东法制报于11月
9日头版头条以《解读利津现象——利津县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侧记》为题予以报道。
【民商事审判】 全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076件,涉案标的额9547.39万元。审结土地承包等“三农”
案件221件, 婚姻家庭案件302件、劳动争议及劳动纠纷案件16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98件。加强了对
妇女、儿童、老年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其他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对32起案件减、缓、免交
诉讼费11.01万元。
【行政审判】 全年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30件,与上年持平。其中农业行政给付案件4件。撤销具体行
政行为或责令履行职责的8件、驳回诉讼请求的6件、原告主动撤诉的16件。
【执行工作】 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67件,结案370件(含旧存8件),结案率100.8%,执结标的
额8465.6万元。 其中执行完结210件,中止2件,中止率0.5% 、终结90件。全年执行案件标的额到位率
达68%。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60件, 结案160件,结案标的额1621万元。3月和11月先后两次开展了集
中清理积案活动,共清理积案180件,执结案标的300万元。
【审判监督】 全年受理再审案件2件(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审结2件,结案率100%。全年评查案件
1084件, 卷宗1515册。其中,民商事案件725件,卷宗955册,刑事案件59件,卷宗115册,行政案件10
件,卷宗20册,执行案件290件,卷宗751册。
【信访工作】 全年共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7件次,其中,来访20余人次,来信7次,息访27件。
近两年没有出现因涉诉而赴省、进京上访案件。
【司法鉴定】 司法技术室对外委托法医学鉴定44件、司法鉴定2件、评估11件、拍卖4件。
【法警大队】 司法警察大队编制正式法警8人(其中女法警2人),聘用制法警人6人,平均年龄25岁。
规范“司法警察执行公务文明用语”,完善“司法警察工作管理奖惩规定”、“值班制度”、“各类突
发情况的预防和处置意见” 等制度。 完成常规训练55天,完成了办公楼、审判楼值班保卫工作,执庭
230次、看管押解罪犯150人次、处置突发事件出警4人次。同时,完成法律文书送达、协助出警任务。
(张明磊 董维让)
审判
视图
【概况】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719件,结案1722件(含旧存3件),当年收结案平衡。涉案金额9451万
元。
【立案工作】 全年共审查受理民商事案件1076件,行政案件30件,执行案件339件,民事再审案件登
记2件,向审判庭、执行庭分案1500次,一次开庭排期1552次,二次开庭排期 96次。加强了对妇女、儿
童、 老年人、 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其他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对32起案件减、缓、免交诉讼费
11.01万元。
【刑事审判】 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83起127人(未结1起1人)。其中,结案83起128人(含旧存1起2人),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案4起10人、非法持有枪支案1起1人、交通肇事案23起23人、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1起
1人、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1起1人、故意杀人案1起1人、过失致人死亡案1起1人、故意伤害案16起19
人、强奸案1起1人、重婚案1起1人、抢劫案7起22人、盗窃案9起19人、诈骗案1起1人、抢夺案1起1人、
职务侵占案4起6人、挪用资金案1起1人、敲诈勒索案2起3人、故意毁坏财物案3起7人、聚众扰乱社会秩
序案1起4人、贪污案2起2人、受贿案1起1人、玩忽职守案1起2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1人,三
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36人,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61人,拘役2人,管制7人,免予刑事处罚5人,
移送中院指定管辖、 公诉机关撤诉、自诉案件调解结案、裁定驳回起诉等涉案被告人6人。其中处理附
带民事诉讼案件31起,调解结案27起,所有调解结案的案件均过付,矛盾得到化解。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案件33起,占审结案件总数的39.76%,适用被告人认罪程序审理案件28起,占结案总数的33.73%。刑
庭被授予集体三等功、集体二等功和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称号。刑事审判工作被山东法制报于11月
9日头版头条以《解读利津现象——利津县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侧记》为题予以报道。
【民商事审判】 全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076件,涉案标的额9547.39万元。审结土地承包等“三农”
案件221件, 婚姻家庭案件302件、劳动争议及劳动纠纷案件16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98件。加强了对
妇女、儿童、老年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其他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对32起案件减、缓、免交
诉讼费11.01万元。
【行政审判】 全年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30件,与上年持平。其中农业行政给付案件4件。撤销具体行
政行为或责令履行职责的8件、驳回诉讼请求的6件、原告主动撤诉的16件。
【执行工作】 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67件,结案370件(含旧存8件),结案率100.8%,执结标的
额8465.6万元。 其中执行完结210件,中止2件,中止率0.5% 、终结90件。全年执行案件标的额到位率
达68%。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60件, 结案160件,结案标的额1621万元。3月和11月先后两次开展了集
中清理积案活动,共清理积案180件,执结案标的300万元。
【审判监督】 全年受理再审案件2件(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审结2件,结案率100%。全年评查案件
1084件, 卷宗1515册。其中,民商事案件725件,卷宗955册,刑事案件59件,卷宗115册,行政案件10
件,卷宗20册,执行案件290件,卷宗751册。
【信访工作】 全年共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7件次,其中,来访20余人次,来信7次,息访27件。
近两年没有出现因涉诉而赴省、进京上访案件。
【司法鉴定】 司法技术室对外委托法医学鉴定44件、司法鉴定2件、评估11件、拍卖4件。
【法警大队】 司法警察大队编制正式法警8人(其中女法警2人),聘用制法警人6人,平均年龄25岁。
规范“司法警察执行公务文明用语”,完善“司法警察工作管理奖惩规定”、“值班制度”、“各类突
发情况的预防和处置意见” 等制度。 完成常规训练55天,完成了办公楼、审判楼值班保卫工作,执庭
230次、看管押解罪犯150人次、处置突发事件出警4人次。同时,完成法律文书送达、协助出警任务。
(张明磊 董维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