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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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会议纪要】
第1次 1月9日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研究2006年度招商引资考核奖惩及2007年招商引资工作
意见等事宜。一、听取了利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县招商局局长张炳忠关于2006年度招商引资考核
奖惩及2007年招商引资工作意见的汇报。二、听取了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杨建国关于落实企业工
资指导线制度、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汇报。会议同意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的意见,确定按照省、
市有关文件规定精神,以县政府文件发布全县建立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三、听取了县民政局局长焦季平关于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2007年退役士兵安置要
把握好四项原则:一是实行“双考”安置的原则。即实行文化考试与档案考核结合计分,按综合成绩从
高到低选取岗位。二是实行公开选择岗位性质的原则。三是实行县、乡两级事业单位共同安置的原则。
四是实行政府与企业共同承担安置任务,并逐步推行货币化安置的原则。四、听取了县粮食局局长张之
祥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一是合理测算全县企业职工补助标准,积极
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二是根据资产变现进度及时做好土地出让工作,土地出让金要专户储存,全
部用于职工安置。三是积极做好企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五、听取了县卫生局局长高
泽璞关于乡镇卫生院上划管理工作方案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县卫生局提出的工作意见,确定成立乡镇
卫生院上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具体的上划实施方案,稳步推进上划工作。六、听取了县人事局局
长吴忠明关于全县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有关问题的汇报。会议原
则同意县人事局提出的意见。确定,(一)关于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问题。根据上级有关
通知精神,撤销县卫生防疫站,成立县卫生监督执法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编制员额和经费形
式,根据县委常委研究的意见,由县编委落实。(二)关于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问题。从2006年11月
起, 为全县企业军转干部按原职务发放生活补助,标准为原团级干部 90元/月、原营级干部60元/月、
原连排级干部30元/月。 其中,未退休的企业军转干部,所在企业正常生产的,所需经费由企业负担;
破产停产企业和已退休的企业军转干部,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负担。七、听取了县科技局副局长陈其文关
于利津高新技术创业园建设有关情况的汇报。八、听取了县教育局局长李建永关于提高享受长期生活补
助的被辞退民师的补助标准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县教育局提出的意见,确定从2006年开始为享受长期
生活补助的被辞退民师每人每年增加补助费1500元, 其中2006年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负担,2007年1月底
前发放完毕;从2007年开始所需资金由被辞退民师所在乡镇负担。九、听取了县建设局局长薄其宏关于
县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县物价局局长牛汝国关于提高污水处理费价格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县建设局、物价局提出的意见,确定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转发《山东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
收使用管理办法》 (鲁政办发〔2006〕7号),并对各部门、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加大宣传力度,营造
良好氛围;由田树雨副县长牵头制定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具体实施细则,报县政府审定后实施。
会议还审议了李延成县长在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和《利津县人
民政府工作规则》,对政府班子建设提出了要求。
第3次 2月12日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 研究部分政府工作人员职务任免、困难企业军转干部
冬季取暖补贴等事宜,安排了当前工作。一、听取了县人事局局长吴忠明关于提请县政府任免王乃全等
工作人员职务的报告和关于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陈其文等工作人员职务的报告。会议同意县人事局提
出的关于提请县政府任免王乃全等工作人员职务的报告,确定以县政府文件形式行文公布。会议同意县
人事局提出的关于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陈其文等工作人员职务的报告,确定按程序提交县人大常委会
研究。二、听取了县人事局局长吴忠明关于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冬季取暖补贴有关问题的汇报。会议确定,
对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冬季取暖补贴问题,待全市其他县区全部解决后,由县人事部门参照其他县区做法,
制定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冬季取暖补贴方案报县政府研究。三、会议对县政府近期重点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提出了明确要求。(一)各县长要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节日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和各项工作的正
常运转。(二)要抓好社会稳定工作,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油区
治安整治,保障公共财产安全和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加强节日期间鞭炮市场管理,配备安全值班人
员,确保不出问题;做好信访工作,认真摸排、解决矛盾纠纷,防止出现集体访、越级访现象。(三)
要抓紧做好太平河治理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确保尽快开工建设。(四)要进一步排查弱势群体的生
活困难问题,搞好救助。同时,要认真总结弱势群体救助工作的经验和不足,为今后加强和改进救助工
作奠定基础。(五)要积极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让广大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第4次 2月28日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研究贯彻落实第九次全市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等事宜,安
排了当前工作。一、听取了县环保局局长黄培银关于第九次全市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及我县贯彻意见的汇
报。会议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思想统一到上级
要求上来,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二是建立项目联审制度,对新上项目实行联合审批,同时,对已上项目
搞好后续督导和检查,确保不留环境隐患。三是抓好现有污染源的治理,环保部门要对全县所有企业进
行全面摸底排查,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一律下达整改通知书,所有企业都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
整改。 四是抓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9月底前竣工投用。实施县城
垃圾处理厂改造建设工程,年底前竣工。同时,及早研究制定陈庄镇垃圾处理厂建设方案。由环保部门
牵头,抓紧制定太平河综合治理的整体方案,尽快组织实施。特别是下游沾化段,要抓紧协调开工。二、
听取了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伍向平关于2006年度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惩兑现暨工作会议
和利津县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会议要求县人口和计生部门要认真落实全市会议精神,在2006年工作基
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改进考核奖惩办法,力争2007年取得更大成绩。会议确定提交县委常委会
研究后,近期召开2006年度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惩兑现暨工作会议,兑现2006年度目标责任
奖惩,安排部署2007年度工作。三、听取了县安监局局长付明关于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及利津县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县安监局提出的意见,确定3月2日召开全县环境保护、安
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四、听取了各县长关于前段工作情况和近期工作
安排的通报。会议要求,县政府班子成员近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组织开展好县政府领导班子
和分管部门“解放思想,改进作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对照要求,查摆问题,改进工作,
务求实效。(二)落实好县人代会、党代会和2月26日县委常委扩大会确定事项,列出单子,搞好督查。
同时,抓好全国“两会”及元宵节期间的信访、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三)抓好推进“突破利津”
战略的对接工作,争取相关政策的落实。(四)尽快研究制定2007年招商引资工作意见,加大工作力度,
提高招商实效。(五)抓好新建工程的立项工作,推进落实企业新上项目建设。(六)协调推进国家开
发银行贷款, 确保尽快落实到位。 (七)抓好财税工作和油区税收,筹备召开油地结合工作座谈会。
(八)修订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办法,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第5次 4月9日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研究部分政府工作人员职务任免事宜,安排了当前工作。
一、听取了县人事局局长吴忠明关于任免有关工作人员职务的汇报。会议同意由县人事局按程序办理。
二、会议对县政府近期重点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一)各县长要认真落实4月6日县委
常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抓好分管方面信访事项的排查、调处工作,确保全
县信访形势明显好转。(二)扎实推进软环境治理,制定“软环境建设年”工作方案,着力规范部门收
费行为,增强部门服务意识,确保工作实效。(三)加强环保工作,严肃查处环保渎职行为和企业偷排
偷放等违法行为,加快推进太平河治理工程和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设,做好迎接全国、全省环保
检查准备工作。(四)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三年攻
坚战的总体部署和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具体要求,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
作方案,落实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迅速开展工作。(五)抓好城市国有资产运营,开展城市土地及其
他可经营资产调查、建档和管控工作,推进实施津苑小区商业用地及房产项目整体开发,提高城市资产
经营管理水平。
第6次 4月16日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研究利津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开展“软环境建设年”
活动,落实省、市检察机关集中查办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工作会议精神,《利津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
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2007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县政府班子建设和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等
事宜,安排了当前工作。一、听取了利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张炳忠关于赴烟台、海阳开发区考察学习及
利津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确定,(一)由利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依据上级
有关政策,借鉴外地开发区建设管理的经验做法,制定具体、可行的建设管理意见,包括利津经济开发
区的功能定位、发展定位、“封闭管理”权限、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二)成立以田树雨任组长的利津县“城中村”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城区包括利津经济开
发区内“城中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二、听取了县机关效能监察中心周玉平关于开展“软环境
建设年”活动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一)要建立“双向规范”的工作机制,一方面规范行政机
关的行为,督促其全面落实有关政策和服务承诺,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另一方面规范企业行为,引导
其依法办事、守法经营。(二)要建立有效的举报查处机制,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确保举报调查
率达到100%,调查处理率达到90%以上。(三)县监察局、机关效能监察中心要切实负起责任,扎实开
展工作,迅速抓出典型,确保“软环境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同时,要结合“打黑除恶”专项斗争,
严厉打击划地为牢、强装强卸等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严肃查处参与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工作
人员和基层干部。三、听取了县环保局黄培银关于省、市检察机关集中查办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工作
会议精神的汇报。会议确定,近期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对全县检察机关集中查办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工作
作出部署。四、听取了县政府办公室毕宜军关于编制《利津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
《2007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要点》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同意县政府办公室编制的《利津县人民政府突
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2007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确定由县政府办公室按程序行文印发。
五、对县政府当前重点工作和县政府班子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六、会议研究确定了部分县政府领导同
志工作分工。
第7次 4月21日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 审议了利津经济开发区新一轮分区规划。会议听取了
利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张炳忠和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院“利津经济开发区分区规划编制课题组”关于利
津经济开发区新一轮分区规划编制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原则上审议通过利津经济开发区新一轮分区规
划,确定由利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规划编制课题组按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作相应补充、修改后,按程
序报批实施。会议要求,利津经济开发区新一轮分区规划批准实施后,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学
习,抓好落实,确保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利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督查局、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对开发区规划落实情况搞好监督,杜绝违规建设
行为。县国土资源局要依据利津经济开发区新一轮分区规划,积极向上争取用地指标,努力解决开发区
“用地难”的问题。
第8次 6月9日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 研究落实全市处理原民师上访问题专题会议精神、2006
年全县工资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等事宜。一、听取了县教育局李建永关于全市处
理原民师上访问题专题会议精神的汇报。会议要求,要严格按照全市处理原民师上访问题专题会议确定
的“依据不同类型、区别对待”的原则,对因超计划生育未被录用为公办教师和因考试、考核不合格或
综合评聘分数低而被一次性辞退的人员,无政策可落实,无理缠访的,要进行严肃批评;对享受一定退
养补助的原民师,需提高补助标准时,参照其他县区做法,由县政府研究确定。教育、信访等有关部门
要采取“划片包干”等措施,逐乡镇落实责任,做好对原民师的政策解释和思想教育工作,坚决杜绝集
体访、越级访现象发生。二、听取了县人事局吴忠明关于2006年全县工资制度改革情况的汇报。会议要
求,人事、财政等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要求,抓紧抓好工资套改等工作,确保不出纰漏。各级各有
关部门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统一全县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保障工资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三、听
取了县人事局吴忠明同志关于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组织、人事
部门要按照有关政策要求,结合利津县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方案,提
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事业单
位人员聘用工作稳步推进。
第9次 7月9日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 研究有关工作人员职务任免,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交通局招聘协管员, 全县2007~2011年“三网”绿化工程建设,调整建设工程项目费用收缴,加强政府
投资项目立项管理,分解落实市委、市政府2007年度考核指标等事宜。一、听取了县人事局吴忠明关于
提请任命韩卫东等工作人员职务的汇报。会议同意关于韩卫东等工作人员的任职意见,确定按程序行文
公布。二、听取了县人事局吴忠明关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交通局招聘协管员有关情况的汇报。会
议同意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10名城市管理协管员,县交通局招聘5名交通稽查协管员。会议确定,
(一) 城市管理协管员月工资额800元,由县财政负担,其社会保险费等其他费用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
法局自筹解决。 交通稽查协管员月工资额800元,其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等其他费用均由县交通局自筹解
决。(二)协管员招聘工作分别由各主管部门为主组织。招聘对象要具有利津常住户口,限男性,并通
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等方面的考试和考核。拟聘用人员确定后,须报县人事局审批、备案。(三)
各主管部门要与协管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合同期限一年,连续聘用不得超过5
年。合同内容须经县政府法制办把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机构鉴证。三、听取了县林业局刘朝君
关于2007~2011年“三网” 绿化工程实施意见的汇报。 会议要求, (一)要迅速启动工程建设。坚持
“先工程、后绿化,先造地、后造林”,工程要迅速开工、全线动工。(二)要探索有效的工作机制。
围绕保障工程用地、明晰林业产权、提高工程效益,坚持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机制和办法,推动工程建
设顺利开展。(三)要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任务。要将高速公路路域及县城、利津经济开发区、乡镇
驻地绿化纳入2007年度工作计划。要将水系、林网、路域绿化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建立
严格的目标责任体系。(四)要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对工程建设投资,县财政原则上按土建工程量
的20%给予补贴, 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拨付。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用足用活各项支农政策,积
极向上争取资金,促进工程建设;同时要积极鼓励林业大户投资,引导群众投工投劳,建立多元化的投
资建设机制。(五)要制定完善的考核奖惩办法,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保障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四、
听取了县建设局薄其宏关于调整全县建设工程项目费用收缴意见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县建设局提出的
调整全县建设工程项目费用收缴的意见,确定废止原综合性、按比例收费的收缴办法,实行按科目收缴,
并对相关收费项目及标准作适当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物价部门按程序确定标准,经县政府同
意后行文公布。人防工程建设收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征收
和管理,由相关部门协商研究,起草文件,经县政府同意后行文执行。关于招商引资企业、县经济开发
区等经济园区内企业工程项目建设的收费优惠政策,纳入全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另行研究;新的招商引
资优惠政策出台前,对招商引资企业、县经济开发区等经济园区内企业工程项目建设的收费,暂按原规
定执行或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由县政府研究确定。五、听取了县发改局张宝民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
目立项管理意见的汇报。会议同意县发改局等9部门提出的《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管理的意见》,
确定经县政府办公室文字把关后,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予以转发。六、听取了县督查局赵培平关于对市
委、市政府2007年度考核指标进行分解落实的汇报。会议要求,县督查局要迅速将市委、市政府2007年
度考核任务下达到各责任部门、单位和乡镇,并结合利津实际,制订有效督查考核办法,加大督查力度;
各责任部门、单位和乡镇要结合工作实际,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落实具体责任人,建立一级抓一级
的目标责任体系,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圆满完成。
第10次 7月16日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 研究落实全国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我县减排
治污工作,调整利津经济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推进东营市百货大楼(利津)分店项目建设、抓好肉羊
文化节筹备工作等事宜,安排了当前工作。一、听取了县环保局黄培银关于全国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精神及我县减排治污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一)县政府有关领导及环保、经贸、利津经济
开发区等部门、单位,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加强对环保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调度,认真解决环保工作中
遇到的问题。(二)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确保全面完成减排治污任务。对县污水处理厂、力能热电公司
脱硫设施和森化化工公司、顺利化工公司、广源沥青公司、博大食品公司水污染治理设施等减排治污工
程,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快推进,确保按时完成。(三)充实环保执法队伍,解决人员不足的问
题。具体由县环保局提出意见,人事部门研究落实。二、听取了县财政局徐忠华关于调整利津经济开发
区财政管理体制的汇报。会议同意县财政局提出的《关于调整利津经济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
确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执行时限暂定3年。三、听取了县经贸局陈其文关于东营市百货大楼(利
津)分店建设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县电影院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县经
贸、建设、国土、文体等有关部门要搞好配合,全力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各项工作。要依法搞好拆迁评估,
拟定县电影公司及职工的拆迁安置意见,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后尽快组织实施。要把拆迁工作做细、
做实,确保不出影响稳定的问题。要认真研究与市百货大楼的合同条文,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出现
遗留问题。县电影公司要强化机遇意识、责任意识,积极配合做好工程拆迁等有关工作,确保项目顺利
实施。四、听取了县畜牧局盖新民关于肉羊文化节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县畜牧局提出的
筹备工作方案。会议确定,肉羊文化节活动由刘廷景副县长牵头负责,以盐窝镇为承办主体,畜牧、文
体等有关部门要拿出足够力量主动参与。会议要求,要加快推进活动筹备工作,聘请专业公司搞好组织
策划,确定好活动名称、举办场地和活动内容,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要把肉
羊文化节筹备的过程作为推动肉羊产业发展的过程,抓好畜产品市场、养殖园区以及农产品深加工项目
的规范提升,搞好农产品商标注册和品质鉴定,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把节会活动办出效益、办出水平。
五、对县政府当前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要求,各县长要组织分管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落实县
委常委会议、全县上半年工作总结会议精神,总结点评上半年业务工作和“解放思想,改进作风,全面
落实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和机关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活动任务,并对照全年目标,
检查工作进度,查摆薄弱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
第11次 8月20日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 研究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完善农村
土地征收安置补偿机制、落实全市财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减排治污工作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等事宜。
一、听取了县农业局王德亮关于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县
农业局提出的《利津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由县农业局根据与会人员
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会议要求,(一)统一思想认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
以对上级负责、对群众负责的态度,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七部委《关于在全国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和省、市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要求上来,准确把握政策,统
一工作步调,认真推进落实。(二)迅速开展工作。要抓好宣传发动、人员培训等工作。各乡镇要根据
各村实际,区别不同情况,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农业部门要搞好政策解释工作,
对遇到的政策规定不明确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提出统一、明确的答复意见。(三)确
保社会稳定。要严格按政策规范操作,避免引发新的矛盾。对出现的问题和信访事项,各乡镇、各有关
部门要认真对待,积极解决,不能推诿。(四)严格落实责任。要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各级要切实负
起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抓好落实,推动工作有序开展。二、听取了县国土资源局陈建军
关于完善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机制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征
地补偿安置有关政策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被征地农村群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三、听取了县
财政局徐忠华关于全市财税工作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会议要求与会人员认真学习全市财税
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利津实际抓好落实。四、听取了县环保局黄培银关于全国抓整治促减排造纸行业环
保专项督查电视电话会议、全市污染减排调度会议精神和利津治污减排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原则
同意县环保局提出的治污减排工作意见,确定由县环保局根据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
委常委会议研究。会议要求,环保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将治污减排重点任务列出单子,逐项提出治理、
整改意见,明确并落实治理责任,推动相关问题尽快解决。利津经济开发区、县经贸局等有关单位要按
照责任分工,主动搞好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五、听取了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伍向平关于全县人口和计
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一)认真汲取去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经验教训,狠抓薄弱
环节治理,提高整体工作水平。(二)继续开展集中治理、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对流动人口等重点对象
的管理,严厉打击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三)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城区管委会要经常
性地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以每一阶段的扎实工作保障全年人口和计划生育
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四)全力做好迎接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年度考核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取得好
的成绩。(五)关于提高城区管委会计生小组长工资待遇问题,由县财政局、城区管委会搞好调查测算,
提出具体意见报县政府专题研究。
第12次 10月22日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 研究了关于搞好全县2007~2008年度以“三网”绿化
工程为重点的秋冬农水会战的意见,安排了当前工作。一、秋冬农水会战和“三农”工作。会议听取了
县农业局王德亮关于搞好全县2007~2008年度以“三网”绿化工程为重点的秋冬农水会战的意见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县农业领导小组提出的《关于搞好全县2007~2008年度秋冬农水会战的意见》 ,确定由县
农业局根据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进一步充实项目内容和工作要求,同时起草下发《关于做好当前“三
农”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二、当前经济运行。会议要求,(一)加快工业经济发展。
要加快推进利华益集团100万吨加氢精制、三阳公司20万锭紧密纺等重点项目建设,确保正和化工公司6
万吨甲醇项目年底前投产。加快利津经济开发区、陈庄工业园、利北滨海经济园区建设,提高规划和基
础设施配套水平,抓好项目引进落户工作。(二)抓好招商引资工作。(三)抓好民营经济发展。要继
续抓好宣传发动、能人带动,鼓励、扶持民营大户、农村能人办企业、上项目,扩张民营经济总量,确
保到年底新增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以上的民营项目110个以上。 (四)抓好外经贸工作。(五)抓好服
务业发展。确保全县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21%以上。(六)抓好增收节支工作。确保全年地
方财政收入完成2.7亿元。 三、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要根据前段拉网式检查
发现的问题和省政府督导组提出的整改意见,突出农产品、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和沿路经营店铺、农产
品批发市场、生猪定点屠宰市场等重点部位,集中抓好整改,确保整治实效。同时,要建立完善长效市
场监管机制,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反复抓、抓反复,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四、节能
减排、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要求,要坚持全面完成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工作任务不动摇,进一步梳理查
摆薄弱环节,落实责任,加强调度,确保全面完成《2007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抓好重点治污减排工程建设。(二)加强源头控管。(三)严格落实责任制。五、重点工程的建
设推进和明年重点工程、 项目的确定。对津苑小区楼房及配套工程、利津220千伏变电站、翠园湖、东
津生态园、威乌高速利津连接线、东滨路绕城线、博物馆、烈士陵园迁建、三里河改造、利七路东延及
文昌路建设等在建工程,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要加强组织调度,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工。对太
平河下游治理、一中运动场等已竣工的工程,要搞好工程的管理、维护,确保工程效益。同时,发改、
建设、交通、经贸等部门要抓紧论证筛选明年新上城建、基础设施及工业、服务业等方面重点工程和项
目,列出单子,提交县政府研究。六、冬季城市居民和农村群众的生活安排。会议要求,(一)抓好集
中供暖工程建设和供暖准备工作。(二)抓好县城燃气工程建设。(三)抓好冬季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七、退役士兵安置和征兵工作。会议要求,要认真总结去年经验教训,把握好安置原则,积极稳妥、公
开公正地做好今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同时,严格掌握征兵条件和兵员数量,做好今冬征兵工作。八、
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继续抓好矛盾纠纷
排查调处,超前预防和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保持社会形势持续稳定。要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惩霸治痞专
项斗争,切实搞好对现行犯罪侦破打击、社会面上巡防监控、居民小区治安防范和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
作,坚决防止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要严格选举程序和标准条件,周密组织好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
工作,确保农村和谐稳定。要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突出危化品
生产经营、交通运输、海上生产等重点行业和部位,排查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杜绝重大安全事故
的发生。县安监局、经贸局和开发区要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出问题。九、年度督查考核工作。
会议要求,一方面,要组织好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强化奖优罚劣措施,
进一步激发各级各部门、单位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另一方面,要按照“保三争二”
的要求,对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县区经济社会综合评价及考核暂行办法》和今年以来部署的各项重
点任务,检查工作进度,把握工作重点,突破薄弱环节,强化关键措施,全力做好迎接市委、市政府年
终考核准备工作,争取好的考核成绩。十、《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指标的确定。会
议要求,要认真回顾总结五年来特别是近两年来的政府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与“十一五”
规划搞好衔接,研究制定好今后五年的发展计划,做好《政府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县发改部门要多
方征求意见,认真搞好测算,提前拟定明年及今后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报县委、县
政府研究确定。十一、十七大精神的学习贯彻。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
精神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用会议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
践、推动工作。
第13次 11月12日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研究有关工作人员职务任免、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试点工作等事宜,安排了当前工作。一、听取了县人事局吴忠明关于提请任免季向东等工作人员职
务的汇报。会议同意关于季向东等工作人员的任免意见,确定按程序行文公布。二、听取了县劳动和社
会保障局薄新强关于启动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确定,(一)将参
加卫生部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平稳分流过渡,其中,将企业(破产终结和已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
除外)职工剥离,督促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其余人员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参
保范围。(二)破产终结和已进入破产程序企业的职工(已经再就业或已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除外),
暂时可以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参保范围。(三)对县医疗保险处新增人员编制问题,由县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报机
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四)对拨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启动经费问题,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
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县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县财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县政府研究。(五)加强对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督查考核。自2008年起,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城区管委会
和县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单位的年度考核范围。 三、对县政府当前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要求,
(一)抓紧抓好当前经济运行和政府工作,突出工作重点,查找薄弱环节,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圆满完
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二)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认真搞好今年的工作总结,研究制定明年的工作计
划,争取工作主动。(三)抓好“三网”绿化工程建设。按照“三网合一”的要求和标准,加快工程进
度,提高建设标准,特别要把水系做大。骨干排河、农田沟渠绿化,可采取一侧建设林带和道路、一侧
预留清淤用地的方式进行施工。 对骨干排河、水系,要首先将沿公路两侧各100米的河段做成样板段,
逐步延伸。(四)抓好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津苑小区及配套工程建设,确保按时交付使用;做好集
中供暖准备工作,实现按时或提前供暖;抓好县城燃气工程运行和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确保24小时
供气和用户燃气安全。其他工程也要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五)抓好安全稳定工作,根据季
节特点,做好冬季防火、企业安全生产和机关安全等工作,继续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超前预防和化
解各类不稳定因素,保持社会形势持续安全稳定。(六)做好迎接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年终考
核准备工作,争取好的考核成绩。(七)所有政府成员要在抓好当前各项工作的同时,关注、配合搞好
村“两委”班子、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第1次 1月8日上午,李延成县长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专题研究山东大东联石油装备有
限公司项目建设有关问题。会议确定,(一)由利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大东联公司进行资金奖励,奖
金数额最高为120万元, 其中一期工程全面开工后兑现奖励资金6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000万元后
兑现其余60万元。若项目建设工期完成后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投资密度要求,每少投资100万元抵扣奖金4
万元。(二)利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为大东联公司预留其厂区以东29.1亩的建设用地,预留期一年
(2007年3月10日至2008年3月10日),在预留期内不再安置新的建设项目。会议要求,县发展和改革局
要协调做好项目立项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要协调做好《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工作,利津经济开发区管
委会和其他有关部门要切实搞好服务,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第2次 4月8日下午,县委常委、副县长陈永民在办公室主持召开,专题研究雅美公司全额受让阳
光公司股权有关问题。 会议决定: 1、同意为企业办理工商、税务、土地、建设等变更手续。2、根据
2003年8月25日第6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同意山东阳光纺织有限公司阳光纺织项目一、二期工程享受与
山东三阳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同等的优惠政策。由于原阳光纺织公司已于2004年11月底正式投产,招商引
资优惠政策又重新进行了修订, 同意盛雅公司按新政策享受原阳光公司尚未到期的下列优惠: (1)
2007年, 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按60%予以资金扶持;除增值税以外的所有税种地方留成部分,予以全额
资金扶持。(2)2008~2009年,除增值税以外的所有税种地方留成部分,按50%予以资金扶持。(3)上
述政策由利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协调落实。
第3次 4月14日上午, 李延成县长在办公室主持召开,专题研究1993年事业改企业单位离退休人
员遗属补助问题。会议确定,1993年事业改企业单位的38名退休人员的遗属补助执行事业单位标准,其
中已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遗属补助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负担,现正常运营企业退休人员的遗属补助所需资
金由企业自行解决。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企业要各负其责,切实做好1993年事业改企业单位离退休
人员遗属补助发放工作,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第4次 5月8日上午, 县委常委、副县长陈永民在办公室主持召开,专题研究了振利公司债务偿
还有关问题。会议指出,多年来,振利公司作为我县的一家民营企业,为全县工业经济发展作出了一定
贡献。但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当前振利公司出现了严重的债务危机,已资不抵债,其债务主要有金融
贷款、群众集资和拖欠建筑工程款等。要本着兼顾金融单位、担保企业以及群众利益的原则,做好振利
公司债务偿还工作,切实维护好全县的金融环境。会议确定,(一)通利电子公司、铁人抽油杆公司分
别为振利公司担保的县农行570万元、460万元贷款,由两公司予以承担;(二)振利公司拖欠县农村信
用联社的575万元贷款,用其生产设备予以抵顶;(三)振利公司在利津经济开发区内的101.8亩土地,
由通利电子公司、铁人抽油杆公司按出资比例,分别取得54.8亩和47亩,具体位置按南北方向由铁人抽
油杆公司优先选择;(四)通利电子公司、铁人抽油杆公司、县农村信用联社分别为振利公司提供现金
195万元、135万元和30万元,用于兑付群众集资款等支出事项;(五)县国土部门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
规,为企业办理土地出让、转让手续,涉及的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土地交易营业税暂缓征收;(六)县
农行、农村信用联社负责做好上级金融部门的协调、解释工作;振利公司拖欠县农行的其余贷款,由县
农行负责按有关规定予以剥离。
第5次 5月17日下午, 县长李延成在县政府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专题研究了苏南花园房屋产权
有关问题。会议确定,(一)县城区管委会代表无锡市侨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办理苏南花园商品
房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代理,同苏南花园购房单位、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协
助有关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负责追缴无锡市侨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交税费,
其它事宜由原开发商负责。(二)县国土资源局、房产管理局负责为苏南花园购房单位、购房户办理房
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三)苏南花园购房单位、购房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
权证,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会议强调,苏南花园房屋产权问题涉及面广,情况较为复杂,县城区管委
会要牵头做好相关工作,县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
保有关问题得到切实解决、不留隐患。
第6次 6月15日, 李延成县长在办公室主持召开,专题研究了调整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标准问
题。会议确定,(一)将县未退休的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退休企业军转干部的补助水平,
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二)退休企业军转干部的补助标准按照全市退休职工养老金的平均数额执行,
对2006年1月至2007年4月增长的基本养老金不予冲销。(三)按照鲁人发〔2007〕26号文件规定,对企
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发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负担。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企业要各负其责,密
切配合,切实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调整、发放工作,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第7次 8月2日上午,李延成县长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专题研究了路域绿化工程有关问
题。一、实施“三网”绿化工程建设,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要决策,各级要高度重视。实施河滨路
北侧北岭乡盖中村1840米段路域绿化工程,北岭乡、盖中村、承包户各方都要全力支持。二、盖中村要
与承包户签订工程段30米宽土地的收回合同;北岭乡政府根据收回地块面积、本年度经济损失,给予承
包户赔偿,并退回承包费。三、县国土资源局与盖中村签订文书,将工程段土地收回,并代县政府进行
管理。四、县国土部门、北岭乡政府,要积极做好涉及村群众的工作,支持路域绿化工程建设,推动工
程顺利实施。
第8次 9月5日上午,李延成县长在办公室主持召开,专题研究了提高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遗属生活
困难补助有关问题。会议确定,(一)根据山东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修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规定的通知》(鲁人发〔2005〕22号)和东营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提高我
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东民〔2007〕50号)规定,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遗属,每
人每月补助标准由230元提高到280元。其中,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死者的遗属,其补助标准在上述标准
基础上提高30%, 即由299元提高到364元;因公死亡人员的遗属以及孤独单身的遗属,其补助标准提高
20%,即由276元提高到336元。此外,企业离休干部的遗属根据2006年第6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由
原每人每月336元提高到364元。(二)此次调整遗属补助标准执行时间,从县提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
准之日起计算, 即从2007年7月1日起执行。(三)此次调整遗属补助标准所需经费,按原渠道列支。
其中,机关事业单位遗属调整补助标准所需经费由县机关保险处负担,企业离休干部遗属调整补助标准
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负担。
第9次 9月10日上午, 李延成县长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研究了铁人抽油杆公司搬迁扩
建有关问题。会议确定:(一)原则同意利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铁人抽油杆公司搬迁扩建的意见,
同意企业在原厂区进行房产开发。(二)铁人抽油杆公司搬迁扩建项目所产生的税收以2007年地方财政
收入为基数, 新增部分按利发〔2005〕5号文件予以优惠。利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为企业搬迁扩建
提供全方位服务。(三)县国土部门负责依据县城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委托中介机构对铁人抽油
杆公司原厂区土地价格进行评估,由企业补缴出让金差价后,为其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县建设部门
负责把好规划设计关,搞好业务指导,并帮助企业完善房产项目开发有关手续。(四)对铁人抽油杆公
司原厂区房产开发项目与利一路以北平房区、县委机关大院的整合、衔接问题,由县建设、国土部门负
责提出意见,报县政府研究。(五)铁人抽油杆公司房产开发项目按有关规定缴纳建设规费。
第10次 10月19日,副县长由立红在办公室主持召开,专题研究了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综合服务
站服务楼建设有关问题。会议指出,“十一五”期间,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利津县计划生育妇
幼保健综合服务站纳入重点扶持范围,2008年拨付专项资金支持服务站建设服务楼,并于年底前组织验
收。为确保服务楼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结合服务站周边建筑物摆布情况,决定将县
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综合服务站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部分土地交换使用,进行统一规划建设。会议确
定,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综合服务站将原综合楼向西对接约36.3米,占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土地面积
约1500平方米,需拆除旧平房、锅炉房共计20间,拆迁赔偿费待评估公司评估后,由县计划生育妇幼保
健综合服务站给予补偿。同时,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综合服务站将原拟建宿舍楼征用土地置换给县疾病
预防控制中心使用,面积约2500平方米。土地审批及权属变更事宜,由县国土资源局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11次 10月25日上午,李延成县长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专题研究了优化税收结构试
点工作有关问题。会议指出,为进一步优化税收结构,提升企业竞争力,加快全县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
物流业发展,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利津县决定在利华益集团利津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实施优化税收结
构试点工作,引导企业实施二产、三产业务分离,成立专门物流运输公司,承担企业运输业务。各有关
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力予以支持。会议确定,(一)将利华益集团利津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运输
业务与主业进行分离,设立利津安达物流有限公司,为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进行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
税收纳入地税部门管理,实行独立核算,单独纳税。(二)分离后,利津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所有运输、
配送等物流业务由利津安达物流有限公司承担,并由利津安达物流有限公司统一开具运输业专用发票。
利津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不得收取非利津安达物流有限公司开具的运输业专用发票。(三)利津安达物
流有限公司对其提供运输业务的车辆实行统一管理,并按营业收入的5.5%收取管理费。与运输业务相关
的税收由利津安达物流有限公司负责统一申报、缴纳。(四)县地税局负责利津安达物流有限公司的税
收管理及发票领购工作。
第12次 10月29日上午,李延成县长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专题研究了退役士兵安置有
关问题。会议要求,(一)要严格落实安置政策。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切实把上级有关规
定和利津县安置办法落到实处。(二)要组织好退役士兵“双考”工作。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把握安置原则和条件,认真组织好岗前培训、文化课考试、档案考核等工作,确保
不出问题。县监察局要全程搞好监督。(三)要按计划搞好退役士兵选岗安置工作。参加“双考”的退
役士兵,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公开选岗安置,其中进入事业单位安置范围的退役士兵实行派
遣制,具体由县人事部门根据全县事业单位单位需求情况提出安置意见,报县政府研究后统一派遣上岗。
(四)要严把征兵关口。自2007年征兵开始,严格执行上级按城镇和农村兵员比例下达全县的兵员征集
计划,不允许超计划征兵,对征集计划以外的兵员一律不予安置。严格征兵工作程序,审批定兵由县征
兵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并将年度征兵定兵情况报县委、县政府。县民政部门要与兵役机关搞好
沟通协调,严格按市政府下达的征兵计划发放优待安置证并留存建档,以此作为今后退役士兵安置依据。
县监察部门要对征兵计划执行情况、优待安置证发放情况搞好监督。
第13次 11月23日上午,李延成县长在办公室主持召开,专题研究了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
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会议确定,(一)将县辖区内具有事业法人资格且财务独立核算的社会公益类
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纳入工伤保险。县直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暂不纳入;县
直党政机关、乡镇党委政府所属不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纳入。(二)
缴纳工伤保险费所需费用,县直全额事业单位由县财政负担,财政差额拨款单位、自收自支单位及民间
非营利组织自行负担。(三)乡镇教师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由乡镇财政负担。(四)我县事业单位、民
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保险自2007年1月开始缴纳, 缴费基数以2006年12月份工资总额核定,当年
分配学生按见习期工资核定基数。
第14次 12月8日上午, 李延成县长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专题研究了违法排污企业整
治有关问题。会议指出,县委、县政府对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始终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
施,不断加大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全县环境质量有了较大改善。但也存在治污设施建设滞后、工业污染
达标排放不够稳定等问题,在10月17日至21日全省第三次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中,利富得食品公司、利津石油化工厂、力能热电公司等3家企业分别因COD、二氧化硫超标排放等问题
受到省里通报。 会议对利富得食品公司、利津石油化工厂、力能热电公司等3家企业提出了严肃批评,
要求:(一)高度重视,限期整改。各企业要充分认识问题的严重性,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加快治污项
目改造、建设进度,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利津石油化工厂、利富得食品公司整改工作必须于12月20日
前完成,利富得食品公司必须经市环保局验收合格、污水达标排放后方可开工生产。力能热电公司脱硫
设施必须于12月底前基本完成基础工程和设备安装任务。(二)加强领导,抓好督办。县里成立由李延
成县长任组长,陈永民副县长、田树雨副县长任副组长的省挂牌督办违法排污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利津石油化工厂、力能热电公司和利富得食品公司问题的整改;(三)落实责任,搞好协调。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督查组成员及抽调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靠上做好工作,督促企业抢时间,赶进
度,确保整改任务的落实。县环保、监察等部门要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争取上
级支持,确保顺利通过验收。要严格落实治污减排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
得力,给市、县考核工作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15次 12月14下午,县委常委、副县长陈永民在办公室主持召开,专题研究了县电影院拆迁后
县电影公司职工安置有关问题。会议确定:(一)安置费用。参照县电影公司职工当前收入情况,本着
适当增加的原则,按现有22名在岗职工全部达到退休年龄进入社会养老序列平均年限11年、每年30万元
计算, 安排安置费用总计330万元。(二)拨付方式。由县电影公司制订分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和拨付方
案,经县文体局报县政府审批。(三)拨付渠道。由县财政局负责将安置费用列入县财政预算,并根据
县政府批准的拨付方案分年度拨入县文体局;县文体局负责监督将安置资金全部用于县电影公司职工生
活保障及缴纳养老保险。(四)起止时间。自2007年7月1日起拨付,到县电影公司全部在岗职工达到退
休年龄、进入社会养老序列为止。
第16次 12月27日下午,尹芳田副县长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研究了利北防潮堤管护有
关问题。会议确定,根据单位职责和受益情况,由刁口乡人民政府负责管护利北防潮堤一期工程(渔港
路至二河段4568米),县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管护二期工程(养殖区段2738米)。管护费用由县财政从海
域使用金中拨付,每年分别拨付给刁口乡和县海洋与渔业局5万元资金,用于利北防潮堤的修复与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