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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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改委工作概况〕1992年,利津县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的需要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贯彻落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
》,进行了“行业承包”、“三项制度”、“四放开”改革,推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
制,代县府草拟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发展利津城市经济的实施意见》、《关于
实行行业承包的意见》、《关于在全县国合商业企业推行“四放开”改革的通知》、
《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政策措施》等8个文件,进一步把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引向
深化。
〔体改推行情况〕“三项制度”改革:县体改委会同县经委在工业企业推行三项
制度(人事、用工、分配)改革,下发了《利津县县属工业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从政策方面解决了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困难,给企业创造了比较宽松的外部环境
。县机械厂、食品厂、面粉厂、油脂化工厂等在推行改革中行动早、步子大、见效快

“四放开”改革:1992年4月,县府根据省市指示,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国合商
业企业推行“四放开”改革的通知》,在国营商业、粮食、物资、供销四大系统进行
“经营范围、价格、分配、用工”四放开改革。通知要求国合商业企业在坚持社会主
义公有制的前提下,按着政府放权、企业管严、放而有度、活而有序的原则,改善企
业外部环境,转换经营机制、扩大企业自主权、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进一步把企业
推向市场,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四自”企
业。并确定具百货公司、百货大楼、县食品厂、供销大楼、第二棉厂、面粉厂、木材
建化公司、县粮油供应站、利津镇供销社、陈庄粮所等10个单位为第一批试点企业。
各有关主管部门制定了相关的实施方案,经一年实践,“四放开”企业增强了活力和
发展后劲,取得了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经济实体:在县委、县府大力倡导和支持下,有17个县直
机关事业单位兴办经济实体21家,分生产、商业、服务业三种类型,但此项工作起步
较晚,缺乏经验,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企业承包:1992年是企业第二轮承包的第二年,全县41户承包企业,通过强化管
理、转换机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共完成工业产值8908.92万元,销售收入18
286.26万元,实现利润394.36万元,分别占承包指标的169.3%、104.8%和82.6%。
〔股份制改革〕股份制改革在县内刚刚起步试点。县府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
到周村、淄川考察学习,派17人参加市股份制培训班。根据利津经济和企业实际情况
,先选择利津镇第一窑厂和县面粉厂作为股份制试点企业。此项工作正在探索、起步
阶段。

(杨汝迎孙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