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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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总编制50人,司法局34人,实有28人,缺编6人。乡镇司法助理员
16人,实有15人,缺职1人。
业务处、所、股、室共计6个: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基层股、宣教股、局办公
室、普法办公室。
〔法制宣传工作〕一、利用业余法律学校阵地,集中培训干部和普法骨干,共办
班13期,培训干部职工二千余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400余人,举办广播电视讲座
12讲、播放18次。4月在学习宣传《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时,精心组织,
合理安排,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出动宣传车16车次,印发宣传材料600
0余份,办班7期培训骨干3000余人。
二、为确保“二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对县、乡、村各级普法领导小组进行
了调整充实,全县共有普法领导小组652个,成员2610名,其中县直部门129个,成员
467人,乡村523个,成员2143人,基本形成了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在经
济比较的情况下,征订发行各种普法教材4.4万册,超过了省考核要求,利用短期培
训和以会代训方法,为农村培训普法骨干和辅导员3941人,适应了农村普法任务的需
要。
三、结合社会主义思想教、抓住这个有利时机,把普法工作贯穿于社教的全过程
,推动了“三法一条例”、“一决定”的普及学习,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参加学习人
数达17.3万人,其中普学一遍的有16万人,占普法对象总数的86.5%。
四、组织106名学员参加了第二期经济法律法规培训班
五、依法治理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学习借鉴章丘经验,制定了《关于推广章丘经
验的实施意见》和《利津县村级规范化管理规定》,全县17个乡镇和53个县直单位同
县委、县府签订了依法治理目标责任书。
〔律师工作〕全年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9家、办理各类案件48件、其中刑事辩护
27件、民诉代理9件、行诉代理2件、非诉讼调解10件、代书257件、义务性咨询1200
人次,法制宣传8场次。为国家、集体、个人依法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450多万元,年
创收近3万元。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在县城建委搞起了全县第一家股份
制试点。
〔公证工作〕全年共办证5589件,比去年增长了33.9%,其中民间公证5368件、
经济公证211件、涉外公证10件,全年人均办证1397件,比去年增长33.9%,创收15
970.5元。经济公证涉及金额626万元,拒办3件,接待群众来访6820人次。
公证处集中一段时间,全力以盐、搞好建处以来公证资料的立卷、归档、入馆工
作,共立卷9457卷。
〔基层基础工作〕县司法局,加强对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建设的组织建设,
进一步提高了业务素质。结合村级领导班子的调整,调整了三类调委会15个,人员3
5名,各调委会建立了纠纷信息员制度,共设有505名纠纷信息员。
年内,调委会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483件,调解成功387件成功率达80%。法律服
务站调解各种经济纠纷33件,其他纠纷103件,法制宣传42场次,协办公证7700多件
,民诉代理3件,非诉讼代理24件,为乡镇政府、企业、村委会、个体户担任常年法
律顾问24家,代写各种法律文书6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46人次,审查、修订各种合
同44份,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64万无。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案件2起4人,防止民
转刑案件6起14人。

(张聚山李兆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