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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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06年,利津县支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秉承
“成己为人、成人达己”的企业文化理念,发扬“创新、拚搏、务实、奉献”
的企业精神,把握时机、与时俱进、团结实干、开拓创新,顺利地完成了上
级公司部署的各项任务。全年共收取保费5901万元,比上年增长18.02%,缮
制各类赔案1325起,支付各类保险金460万元,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
效益。

【经营范围及开办的险种】承接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分红
保险及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开办的险种分为寿险类、个人寿险附加
类、短险类、分红险类,共计100余个险种。

【理赔】2006年共缮制各类赔案1325起,给付各类保险金498万元;其中寿险
及个人寿险类缮制赔款80起,支付赔款100万元,其中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16
起,免交保险费26余万元;短险类缮制各类赔款1245起,支付各类赔款176万
元;支付满期保险金222万元。如利津县北宋镇耿某某因患脑炎,家庭困难,
公司预付赔款5000元,治愈后赔付其医疗费19248.19元;实验二校姜某某患
淋巴瘤,公司赔付9360.52元;明集教委张某某患神经瘤,公司赔付其医疗费
9272.30;汀罗教委程某某患关节炎,公司赔付其医疗费8374.59元;陈庄镇
刘某某因交通事故死亡,公司赔付其死亡保险金30万元,为公司赔付最大的
一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案。

【内部管理】一是根据市公司的要求,加强财务支出管理。对每一笔支出都
严格控制,严格审批,大项支出必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有效地控制了
财务超支现象的发生。二是对重要业务单证、档案,实行专人负责、专人管
理。制定了《单证管理规定》,严格控制保费收据、定额保单的发放,每位
业务员手中的单证控制在10份以内,并且不定时的核查库存,做到帐实相符,
有效地防范了经营风险。三是积极和农行、建行、农村信用社、邮政进行接
洽,为我公司代理寿险业务,并且在农行及其各个网点开通了银行代收费业
务。四是加强个人代理人队伍管理,强化教育训练,提高整体人员素质。
(刘文陈学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