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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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依法治理】一是全面做好“五五”普法启动工作。调整充实了县、乡、
村普法依法治理组织,形成了三级普法依法治理组织网络。加大了“五五”
普法的投入, 制定印发了“五五” 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县规划,召开了全县
“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启动大会,相继组织召开了县普法领
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参加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调度会议,对全县“五
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出了全面具体的安排部署。二是积极开展“法律六
进”活动。送法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进家庭,营造
了全县良好的法治环境。在全县开展了油区法治警示教育活动,编印了《油
区法治警示教育读本》6万余册,涉油村庄户均一册,有效的预防了涉油犯
罪,促进了油地共建。三是进一步强化普法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党委中心
组、领导干部健全完善了学法用法制度,全县800余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参加了普法考试。司法、执法人员全部落实了持证上岗制度。企业经营管理
人员定期接受法制培训。在县委党校举办了5期农村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
全县中小学校全部聘请了法律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做到了法制教学计划、
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四是依法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北宋镇东潘
村、利津镇太平庄村、北岭乡福寿村被列为全省“五五”普法联系点。积极
开展了依法治校、依法治企(厂)、依法治镇(乡)、依法治村、油区依法
治理等活动,挖掘培养了陈庄镇、利津镇枣园村、环保局、利华益集团等各
具特色的典型,为加快依法治县进程奠定了良好基础。全县“民主法治示范
村”创建活动取得扎实成效,“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率达40%以上,县司
法局、民政局联合对全县152个村进行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命名表彰,促
进了全县新农村建设的开展。

【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制定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要点》、《基层司法行政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做出了
明确要求。定期进行督导,对工作进展缓慢的重点靠上指导,司法所规范化
建设的任务初步完成,并通过了省、市检查验收。二是积极开展民间矛盾纠
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完善“防、排、调”三大机制上下功夫,大力开展矛盾
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的调解处理,妥善
化解了多起疑难复杂矛盾纠纷。 三是加大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力度, 编印了
《利津县人民调解典型案例选编》,发放到全县人民调解员手中。组织了全
县首届优秀人民调解文书评选活动,对评选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集中讲评。
与县综治委、信访局联合举办了全县人民调解、信访、综治法律知识考试,
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四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
工作。进一步落实了帮教措施,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动态管理,避免了脱管、
失控现象,有效防范了重新违法犯罪。五是做好年度工作目标的督查考核。
对各乡镇司法所全年各项工作目标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并将结果进
行了通报。六是创新村级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在深入调研、广泛论证、多方
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与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村级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
方案》,确定在利津镇、盐窝镇先行试点,拟定了指导试点工作的村级人民
调解员选聘办法和目标管理办法,逐步落实基层人民调解员货币化报酬,建
立科学的管理机制,对于调动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推进
基层人民调解的规范化建设将产生积极作用。

【公证工作】公证处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64件,涉及标的额1500余万元。
其中国内民事公证109件,国内经济公证38件,涉外公证17件,接待群众来访、
解答法律咨询312人次,代拟法律文书35件,终止公证2件,充分发挥了“证
明、服务、监督”的职能作用,促进了全县社会秩序的稳定和经济建设的健
康发展。

【法律援助】一是每个乡镇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每个村配备了一名法律
援助联络员。各工作站健全了规章制度、畅通了法律援助渠道,形成县、乡、
村三级配套联动的工作格局。二是对全县五保户、老年人、低保户、残疾人
等援助对象进行摸底,并将其基础资料全部输入微机,实行信息化、动态化
管理。三是与老龄委联合实施“利津县老年人法律援助爱心工程”,印制了
法律援助集体联系卡、发放到各村居及敬老院,极大方便了弱势群体,达到
了应援尽援。四是围绕实施“突破利津”战略,市直13个律师事务所与利津
县9个乡镇、社区和3个民营企业分别结成了法律帮扶“对子”,无偿提供法
律援助。与驻军、驻警单位结成了法律拥军对子并在县人武部设立“拥军优
属法律援助工作站”。2006年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件,解答法
律咨询100余人次,减免当事人法律服务费4万余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5
0余万元,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稳定。

【“148”法律服务】县司法局和各乡镇全部开通了“148”法律服务专线,
配套联动,充分发挥“148”法律服务专线的职能作用,组织开展了“148”
法律服务专线宣传日等活动,散发宣传材料5000余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
围。2006年“148”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涉及到邻里纠纷、土地承包、
赡养、合同、工伤事故、婚姻家庭等各个方面,解答法律咨询452人次,减
少纠纷60余件,减少信访36人次,促进了社会稳定。

【机关建设】一是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先后开展了“八荣八耻”、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等学习教育活动,
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二是按照建立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
监督“三个体系”的要求,健全完善工作目标和执行责任制度规范,逐步形
成了明确有效的工作责任体系。三是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要求,鼓励
干部职工加强学习,有两名年轻干部通过“一推双考”走上了领导岗位,一
名干部由副科级职位提升为主任科员。四是加强机关文化建设。2006年在县
级以上信息刊物刊发各类信息文章61篇,其中,《利津县法治警示教育进油
区》等文章,在《大众日报》、《山东法制报》、《东营日报》等报刊发表。
五是积极改善办公条件和职工待遇。争取上级的大力支持,省厅、市局为全
县司法行政系统配备了交通工具、办公自动化等器材,改善了办公条件,提
高了工作效率。
(吕志刚韩志强)